完善機制促發展試行意見

時間:2022-05-16 0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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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機制促發展試行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激勵保障機制,激發干部工作熱情和活力,體現黨和政府對街居干部的關懷和愛護,保持干部隊伍的長期穩定,夯實黨的執政基礎,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激勵機制,充分調動街居干部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促進轄區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為我區實現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做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公開獎勵標準,明確發放金額,全面接受群眾監督。

三、獎勵范圍:

街道機關、社區集體以及工作人員。

四、具體獎勵標準:

(一)經濟指標方面

1、房屋出租稅方面:

各社區均以全年五萬元任務額為基數,按時完成任務的按照街道實得財力的60%予以回撥社區,超過五萬元的另行獎勵500元作為獎金。如有特殊大額增收,將個案另行研究兌現獎金。街道各部門參照執行。

*房屋出租稅標準:月租1000元以下稅收4%,1000元至4000元稅收8%,4000元以上稅收9%。

2、招商引資、固投方面:

按照街道分解任務,各社區每完成一項單項任務,獎勵社區書記(主任)500元,社區集體2000元;街道部門每完成一項單項任務,獎勵部門負責人500元,部門集體2000元。若對應的指標整個街道未完成,獎金減半。

(二)社區創品牌工作方面

1、獲得黨委、政府類獎項為綜合類獎項,部門類獎項為單項類獎項。獲得綜合榮譽的較單項上靠一檔。

獎勵標準:獲得區級單項榮譽的,獎勵社區集體1500元;獲得市級單項榮譽的,獎勵社區集體2000元;獲得省級單項榮譽的,獎勵社區集體2500元;獲得省級以上綜合榮譽的獎勵集體3000元。所獲獎項有配套獎金但低于以上標準的,由街道補足,以獲得的最高類獎項作為獎勵標準。

2、各社區承擔綜治、安全、計生、黨建、創建等專項迎檢工作,并通過專項檢查驗收的,在迎檢工作結束后,街道將予以適當下撥工作經費。

四、工作要求

1、經濟指標分解工作要做到科學合理,注重平衡。

2、在促進經濟發展及創品牌工作方面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將在評先評優等方面優先考慮;處于不作為狀態的,評先評優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