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盾護農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11 05: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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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市局關于印發全市工商系統2014紅盾護農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部署,我局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2014紅盾護農”行動。為確保全縣各轄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更好地推動“2014紅盾護農”行動的有效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開展“2014紅盾護農”行動是全縣工商系統履行部門職責,以實際行動為我縣農村改革發展和促進農業現代化服務的強有力舉措。“2014紅盾護農”工作要緊緊圍繞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提出“深化三個觀念,構建三個支撐,著力營造寬松平等的準入環境、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的2014年總體工作要求,扎實有效地落實“2014紅盾護農”各項強農惠農政策。要進一步抓住中心,突出重點,加大農資市場巡查監管工作力度;切實加強日常監管,深化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農資等違法行為;健全和完善農資市場監管信息化系統數據建設,全面提高監管系統應用水平;努力提高可追溯監管能力和提升農資市場監管效能,大力推進“放心農資示范店”的創建活動,全力確保我縣農業生產用上放心農資,農民合法權益得到有力保障,農資市場秩序持續好轉。
二、工作重點
(一)加大農資市場監管力度,重點抓好三項工作:規范農資市場主體,有效監控流通領域農資商品質量,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秩序。
(二)有效開展農資打假專項行動:開展查處侵犯品種權銷售假劣種子專項行動,開展規范化肥經營行為專項行動,突出三個重點農時開展“春耕、夏種、秋播”打假專項行動。
(三)全面提高農資市場監管信息系統應用水平:建立完整準確的數據體系,切實把農資市場監管信息化建設工作與農資市場監管緊密融合,充分發揮農資市場監管系統作用。
(四)扎實開展“放心農資示范店”創建活動:積極指導農資經營者自律和管理制度健全,結合工商部門“美麗·凈化市場”放心農資工程實施,大力推進“放心農資示范店”創建工作。
三、工作部署和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2014年3月-5月中旬)
(一)各股、所要結合“3·15”宣傳活動,緊扣今年“放心農資保糧食豐產促農民增收”的主題,組織開展“2014紅盾護農”現場宣傳活動,活動著重宣傳工商部門今年農資打假的工作重點;制作展示幅宣傳“2013紅盾護農”工作成果;廣為張貼《自治區工商局關于2013年流通領域肥料、農藥商品質量監測結果的通告》;組織當地知名農資企業、著名農資品牌開展名優農資商品展銷和真假農資識別活動。有條件的地方繼續組織有實力的農資生產、經營企業自愿協助工商部門開展“送肥下鄉,幫扶助困”活動。
(二)開展“春耕打假專項行動”(4月底前完成)
在春耕生產重要農時,重點檢查轄區流通環節種子、肥料、農藥、農膜等農資商品。本階段重點對肥料、種子、農藥三大類農資加強檢查和監控。各股所要集中力量部署開展一次圍繞侵犯品種權銷售假劣種子和規范化肥經營行為的專項行動;組織開展第一階段全區流通領域肥料、農藥商品質量定向監測,積極做好抽樣送檢工作;嚴厲查處和打擊銷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特別是重點打擊春耕生產銷售旺季以“科技下鄉”、“農資知識宣傳圖案”、“廠家直銷”、“送貨下鄉”等名義走村串戶非法銷售農資行為。
(三)規范農資市場主體(5月中旬完成)
要結合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農資市場主體。一是發揮紅盾護農聯系點和基層維權網絡作用,加大對不法游商的打擊力度;二是依法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資質條件的經營者,特別是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一照多點、非法出租轉讓營業執照等違法行為;三是強化農資經營主體信用監管,以“經濟戶口”為基礎,有效整合兩賬兩票一卡制度落實、農資商品品質質量監測、案件查處和消費者投訴等情況,創建“放心農資示范店”典型示范,實行農資經營戶信用分類監管。
第二階段(2014年5月下旬-8月底)
(一)完成轄區農資市場監管系統基礎數據錄入(6月底前完成)
在清理和規范轄區農資經營工作結束后,補充和完善農資監管系統農資主體信息的數據錄入。特別加強開展對農資經營者商品信息、農資市場追溯管理、農資商品質量監測信息、農資市場監管信息(案件查處)等基本數據的采集和錄入工作,嚴格按照《農資市場監管數據標準》建立數據質量管理制度。
(二)開展“夏種打假專項行動”(5月下旬-8月中旬)
“夏種打假專項行動”重點查找和打擊銷售偽劣肥料、農藥商品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全市工商系統第二階段流通領域肥料、農藥商品質量定向監測,各股、所要認真做好抽樣送檢工作;在夏種農業生產期間集中組織開展一次查處肥料、農藥商品的仿冒、偽造、“傍名牌”、虛假標識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整治重點:銷售利用境外虛假登記的企業名稱并以委托加工、授權使用、監制等名義加工生產仿冒國外知名品牌的產品;銷售利用對產地、質量、商標虛假表示等手段,冒充進口化肥的產品;銷售仿冒國內知名品牌的肥料產品;違法農資商品廣告等行為。
(三)完成轄區年度“放心農資示范店”創建任務(8月底前)
年內完成“放心農資示范店”創建任務指標分配為:2個(城區所、百壽所各1個)。各股所完成創建工作后,將有關名單報至縣市合股,統一在“紅盾信息網”和“農資市場監管系統”外網上進行公示。
(四)推進農資市場誠信體系建設(6月-8月)
各股所要將加強行政監管與落實農資經營主體責任相結合,建立以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經營者自律、“放心農資示范店”創建為重點的信用管理體系。
1.指導農資經營者自律把好“三關”:嚴把進貨關。農資經營者要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制度,認真查驗供貨商經營資格,索要并保存檢驗報告,確保供貨者主體資格合法、購入商品來源正規可靠、質檢合格報告真實有效。嚴把銷售關。從事批發業務的經營者要建立產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批發產品的流向、數量等信息,制定質量承諾書,向消費者提供消費憑證和質量承諾卡,確保實現農資商品質量可追溯監管。嚴把退市關。經營者要嚴格落實下架退市制度,發現銷售的農資質量不合格,應立即停止銷售,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追回,防止不合格農資流入市場。
2.推進農資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將農資經營者經濟戶口管理、信用分類監管制度相結合,依據經營者守法誠信情況,對信譽好的市場主體給予扶持和鼓勵;對失信和具有不良記錄的市場主體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為重點監測檢查對象;對多次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3.“放心農資示范店”創建活動要注重制度建設。一是要根據轄區的實際制定創建活動方案、工作目標和步驟,確保該工作規范有序。二是嚴格標準,確保質量。要本著優中選精的原則,嚴格制定評選標準,確保農資示范店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要充分發揮其示范帶頭作用,以點帶面,逐步培育大批農資示范店,推動農資行業的整體水平提高。三是加強監督檢查。要加強對農資經營店的監督檢查,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考核,根據日常監督和消費者投訴等情況進行動態管理。
第三階段(2014年9月至年底)
(一)開展“秋播打假專項行動”(9月-10月)
加強對蔬菜主產區各類包裝蔬菜種子商品外包裝仿冒、偽造和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加大農機具及配件市場檢查力度,防止“三無”、劣質農機配件流入市場,注重處理、調解農機具產品質量問題消費投訴和糾紛。
(二)實現農資市場監管系統應用常態化(11月)
至本階段,全市工商系統農資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基本實現與登記管理、執法辦案、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等業務應用系統的相互關聯、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
(三)開展“2014紅盾護農”工作總結和督查(11月底)
各股所要認真落實“2014紅盾護農”各項工作任務,縣局將于年底適時派出督查組對各單位“紅盾護農”進行工作督導檢查。各股所要切實按照實施方案各階段要求,做好階段工作總結以備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2014紅盾護農”行動任務艱巨,工作繁重,各股所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成立“一把手”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以市場規范管理部門為牽頭負責、各內部相關業務部門按職責分工協作抓,齊心協力、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機制。
(二)狠抓要案,做好案件查處報送工作。各股所要依法快速和從嚴查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農業生產受害面大的假冒偽劣農資大案要案,對案值3萬元以上或者移送公安機關的違法農資案件,必須及時報告市合科。
(三)責任追究,進一步健全監督追責機制。各股所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切實把工作責任細化,落實到人;強化對不作為、亂作為行為的責任追究,嚴查農資市場監管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
(四)協調配合,形成農資市場監管合力。各股所在職責范圍內開展農資市場監管執法和質量監測工作的同時,要切實加強與農業、質檢、公安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形成高效的農資市場監管合力。
(五)求真務實,實行嚴格的材料報送制度。相關工作材料務必做到按時報送,工作情況和數據等信息內容務求真實和準確。對農資大案要案的查處情況,特別是在自治區級以上新聞媒體報道和曝光的案件,要按有關要求上報。
各股所要對紅盾護農行動進行階段性總結。請分別于2014年5月20日前將1至5月統計數據和工作小結、10月20日前將1至10月統計數據和年度工作總結報市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