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發制人范文

時間:2023-04-11 17:51:3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先發制人,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作者有一位朋友,是從事包裝印刷行業的,他的主要工作是開拓客戶。剛剛從事該工作崗位時,讓我朋友苦不堪言。合作意向敲定了,合同框架搭建了,但是談到最后一關—價格,雙方總是相持不下,各不相讓。客戶要求我朋友降低價格,而低價格將損失公司的利潤。經過幾次教訓,我朋友終于想出了一個方法:先發制人。與其說與客戶遮遮掩掩到最后才討論價格的事情,不如從談判開始就“打開天窗說亮話”。該位朋友與客戶見面后,就對雙方的客戶關系進行定位,

第一級別:普通合作伙伴,特點:以價格為紐帶,雙方熱衷于討價還價;

第二級別:緊密合作伙伴,特點:雙方合作緊密,共同解決問題,價格只是合作的一個因素;

第三級別:戰略合作伙伴,特點:雙方以更好解決問題為出發點,目的雙贏,不計較價格,不討價還價。

經過客戶關系“定位”之后,我朋友告訴我,許多企業就不好意思在價格方面再咄咄逼人了,從而在價格方面為公司爭取了更大的回旋余地。這就是一個先發制人的商務談判案例。

先發制人原指在戰爭中的雙方,先采取行動的往往處于主動地位,可以制伏對方。后來泛指先下手采取主動,先下手采取主動者能夠把握事情進展,控制事情發展的方向,而“后發者”容易受到對方策略的限制,被對方“牽著鼻子走”。正可謂:先發者制于人,后發者受制于人。

作者原來在做策劃部經理的時候,每年年初廣告公司都要對年度宣傳方案進行提案。廣告公司的提案往往有三個方案,每個方案的主打策略不同,媒體宣傳與報價也不同。其實以商務談判的角度來說,這個就是采用了先發制人的策略。我提出了三個方案,如果你不選擇A方案,就選擇B方案,或者C方案,或者在某一方案上就行優化。但是不管我方如何選擇,都是在廣告公司的方案之內,都在廣告公司的掌握之中,這個就是廣告公司的聰明之處,自己提出方案,自己控制方向,我方只有接受或者優化。在商務談判中,率先提出方案的一方往往能夠掌握主動。

“小鄭,你看這樣行不行,付款期限不要再月結了,改為第二次拿貨之前。這樣子,你們業務也可以對產品銷售比較上心,其它公司都是采用這種方法。”

“李經理,您看一下,價格方面,我們不談了,你可以降低檢驗標準,還可以改變規格,這樣我們也可以考慮接受。”

“王總,我方提出的兩個方案,有一個偏重于傳統,一個偏重于科技,按照公司的現狀,我覺得偏重于科技這個方案比較適合貴公司。”

誰先提出自己掌控的方案,誰就能掌握主動。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我國需要進口一種電動輪裝載機,為此,我方代表同美國公司的代表進行了談判。由于我國對這種裝備使用缺乏任何經驗,對這方面的資料掌握得也不夠多,在談判中顯得非常被動,遇到許多意想不到的困難。

為了在談判中吃虧,我方代表決定發揮先發制人的談判策略,從而控制談判的主動權,為我方爭取最大程度的談判利益。第二次談判開始,我方代表首先向對方介紹了我國煤炭工業發展遠景規劃和露天礦遠景規劃,按照遠景規劃,我國的煤炭工業非常需要進口大量的此類機械設備。

等我方介紹這些情況之后,美國一方展現出了濃厚的興趣,他們表示這個市場規模巨大。而后,我方提出建議,由于我們對此種類型的裝載設備性能、指標等還不太了解,因此希望美國公司先拿出一臺裝載機在霍林河礦區試用,試用周期為10個月時間,然后根據試用的情況再決定取舍。如果試用結果令人滿意,我方就購買該設備并留下來繼續使用,如果試用結果不令人滿意,美國公司就將裝載機運回去。同時我方代表還提出,機器試用期間的消耗元件均由美國公司無償提供,而裝載機所需要的燃料則由我方負責提供。

我方代表提出的這套方案,可以說對于美國公司非常的不利,而我方則沒有承擔任何的風險。僅僅需要為裝載機提供一些必需的燃料,就可以無償試用該設備至少10個月的時間。如果試用不成功的話,我方也不承擔任何的責任。美國公司只有運走他們的設備。而一旦試用得到滿意的效果,我方才考慮購買美國公司的機器。顯然這是一個相當不公平的方案。美國方面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因為一旦機器在試用期間出現問題,就由他們承擔全部責任。在整個談判過程中,盡管我方提出的方案暫時不會給美國公司帶來任何的利益,甚至有關條件還相當的苛刻和不合理,但是對方代表并沒有表示反對。他們將我方的誠意、試驗的目的以及未來中國的市場狀況報告給他們公司的總裁之后,決定同意我方的建議,接受我方的條件。這次談判獲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

如何防止談判對手采取先發制人的策略,就需要我方比對方更加“先發”,更能夠走在對方之前。

“劉先生,我覺得貴公司提出的方案挺不錯,但是不太合適我們公司,我們公司的方案前天已經經過了商討,也給你們看一下,提提意見。”

“王經理,貴公司提出的方案確實很好,對我們公司有很好的借鑒意義。但董事會已經確定了方案的方向,我們沒有辦法改變。”

另外一個方面,堅持自己的需求,利用高層權威的模糊策略提出自己的需求。

“陳經理,你們提出的客戶關系我們認同,我們也希望與貴公司是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但是按照采購委員會的要求,我們必須對原材料價格進行招標才能確定,我們也希望貴公司到時候參加。”

篇2

印象

打開包裝,雷柏VH200游戲耳機(以下簡稱VH200)映入眼簾。大耳罩的外形設計和簡單的線條勾勒組合出了VH200整體的機身結構。優秀的切割磨合令耳機的輪廓很是自然,該彎則柔,該直則硬。整體的拋光工藝也使得質感上佳,十足的酷炫派。

VH200采用了錳鋼材質的頭梁,韌性極強,具備一定的抗暴力扭轉,不會變形損壞。而在耳墊部分,VH200使用了皮質材料,觸感柔軟親膚,有比較好的透氣性和隔音效果。

實戰

既然已利其器,我就欲善其事,準備“突突突”大干一場吧!戴上VH200,耳罩上會顯現出酷炫的燈光效果,正中央可看到V系列的標志性LOGO。通過耳罩后方的按鍵,燈光效果可在呼吸循環、常亮模式和關閉之間進行一鍵切換。

“砰砰砰!”剛剛開始,各種槍聲就震撼響起!VH200的低音效果讓我感覺像是在玩一個新游戲。瞄準,射擊,連發,太過帶勁!就像是聲音在驅使著我不斷點擊鼠標射擊,雙殺,三殺!十分帶感!

這一次又遇到了殘局,沒有了接連不斷的槍聲,周遭很是安靜……。不,不是安靜,借著VH200,我好像聽見了什么!對,腳步聲清晰可辨。VH200響起的感覺是在側后方,是的,我回頭,瞄準!果然敵人露頭了,“砰!”我一槍結果了他!“牛!”旁邊的小伙伴對我喊道,“沒錯吧?這耳機定位還行吧!”

至于在游戲之中和隊友的語音交流,VH200游戲耳機也把握得十分合適。人聲并沒有被震撼的低頻影響,耳機依然對中頻有著不錯的解析度,隊友的聲音不會模糊不清,輕輕松松就能聽到。而在自己說話的時候,耳機的麥克風也提供了到位的拾音和降噪效果,即使周圍有些嘈雜,VH200也能拾取到自己的語音,不會被背景音掩蓋。而在不使用的時候,可以將麥克風向內推入進行收納,從而不會影響到游戲的視覺效果。

只不過VH200也不是完美的,皮革材質的耳罩長時間佩戴會比較的悶熱,而且或許是我還沒習慣的緣故,會覺得VH200稍顯笨重,大概這也是頭戴式耳機的通病。另外,用它來聽歌時效果肯定要打些折扣,畢竟術業有專攻嘛!

篇3

關鍵詞:危險增加;顯著性;理性被保險人標準

眾所周知,保險標的的危險狀況是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以及厘定保險費率的重要依據。但保險合同簽訂以后,保險標的并不處于保險人的控制之下,其危險狀況可能時刻處于變動之中,也意味著保險責任期間內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可能隨著其狀態的變化而增加,甚至于超過保險人訂立合同時所能合理預見的概率。在此情形下,如果繼續按照合同約定維持原有權利義務關系,對保險人而言必然顯失公平。因此,在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時,為恢復保險雙方的衡平關系,保險法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及時履行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使保險人得以重估危險,可作增加保險費、解除或終止合同的選擇。

一、危險顯著增加的界定及構成要件

關于可導致危險顯著增加的事宜,我國新修訂的保險法在原保險法條款中“增加”前添加了“顯著”二字。但對于危險增加何者能達到“顯著”的程度,立法沒有明文規定,實踐中因為缺乏統一的標準,對這一事實的認定往往會出現不同的認知標準,因而對“顯著”的認定進行探討是很有必要的。通說認為保險法上的危險增加須具備不可預見性、持續性、顯著性的三大特點。

1.不可預見性,是指保險人存續期間,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是保險人在決定是否承保及計算保險費率時所無法預見或難以估計的,即未在保險人預估風險之內。當然,這里的危險增加也必須是保險人所承保的保險種類的危險程度的增加,如果保險標的的危險增加并非屬于保險人所承保的風險范圍,那么投保方則不負有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

2.持續性,意指保險合同存續期間,危險增加達到新的程度后,應持續相當一段時間。如果危險增加的情況僅持續較短時間即回復原狀,則不屬于法律意義上之危險增加。比如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突然出現障礙導致危險增加,但管理人隨即將其修復,則無需通知保險人。如果該障礙在出現后隨即引發事故,則屬于保險法上的發生保險事故,其法律效果依據發生保險事故的規定認定,亦不屬于本文中的危險增加。

3.顯著性,是指危險增加必須嚴重超過保險合同訂立時的危險程度。從保險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可知,并非所有的危險增加皆需要通知保險人,如果保險標的的危險狀態的增加尚不足以嚴重到影響保險合同的對價平衡關系,則不屬于法律意義上的危險增加,亦無通知之必要。這樣一方面可以減少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也可防止保險人對此規定的濫用,損害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保險利益。

二、實踐中危險顯著增加的顯著性判斷

因為現今的法律法規對危險顯著增加并無統一的認定標準,司法實踐中我國目前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判斷哪些因素可能成為危險顯著增加的因素:

1.法律規定。從現行立法看,雖然沒有對何種情形為危險增加的重要事項做出規定,但卻對投保人投保時何種事項盡說明義務做出明確規定。比如我國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了訂立保險合同時,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及若違反此義務保險人的合同解除權。第四十九條亦規定因保險標的轉讓導致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保險人自收到前款規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

2.合同約定。除了法律規定外,保險人在制定保險合同條款時亦能考慮因部分因素的不同而有保險費率的差異,比如作為貨運工具的機動車即比作為交通工具的機動車的保險費率要高。這樣一方面有利于投保人利益的保護,防止保險人濫用權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履行,充分尊重契約自由原則。

3.保險實務中司法認定,這里以機動車保險合同較為常見的三種司法案例為例。其一、保險合同履行過程中,投保人應使投保車輛狀況符合路上安全行駛條件。若車輛在被發現存在問題的情況下依然上路行駛,且該安全隱患處于持續狀態,通常被認為保險標的(即投保車輛)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其二,投保車輛的使用需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性質。若投保人卻將家庭自用的車輛在保險期內用以從事營業運輸,顯然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保險風險。其三,特種車輛駕駛人的特殊駕駛資格也有可能是造成危險顯著增加的原由之一。比如將需具備特種駕駛資格駕駛的車輛交給只具有普通車型駕駛資質的駕駛員操作,投保人未將該因素告知保險人,則該因素也一般被認定為導致危險顯著增加的事項。

三、危險顯著增加的判斷方法

如前所述,對于危險顯著增加的認定,雖可從多個角度來總結,但歸根結底,判定何種事實構成危險顯著增加,不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是事實認定問題。而對于何種危險才能達到“顯著”,才能對保險人是否承保或應否調整保險費率產生真正影響,筆者認為應以一個“理性被保險人”的主觀認定為標準。

“理性被保險人標準”系指一個處在被保險人情形之下且知悉那些所謂重要事項的理性的人應該能夠意識到哪些事項是重要的。①也即在認定危險增加的事實是否重要,是否應就此課以通知義務,應當考慮一個理性人處于當時所面臨的具體環境下所應該有的認識。首先,這一方法對于投保方來說更為合理,其從根本上將應該通知的事實的范圍及性質限制在對被保險人或投保人的合理預見范圍之內。其次,這一方法更提供了一個較為有效的舉證方式。作為一個自然人,法官很容易判斷被保險人應否通知的事項是否符合一個理性人的行為方式,避免專家證據等方式的不經濟及低效率。再次,此標準可以限制通知義務的范圍、減輕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負擔,被保險人只需具備對保險標的合理的技能或知識,并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即可,而不必去揣摩保險人的意圖。第四,以理性投保人的角度看待其所處情形,也可引導案件更趨遵守社會活動應有規范的方向發展,而非強調個體認知能力的差異。當然,也可能會有人質疑此標準雖保障了投保人利益,但可能使保險人處于極其不利的地位,畢竟保險人除了是將個人風險社會化的平臺,還是經濟利益的追逐者,可能導致一些其認為重要的危險因素得不到及時通知。但正如大家所公知的那樣,保險合同條款系由保險人事先設定,而所謂危險增加的事項本就屬于純技術性的,可由富有經驗、專業知識的保險人廣泛搜集、評估,經過精算,制定成條款列入保險合同應予通知的事項中。雖然該條款的內容不是具備絕對的法律效力,但已然被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所知悉。若有保險人未在合同中列明的事項時,法官也必須結合危險增加的特征、性質及案件的具體情況加以全面分析,以此促進了保險人與投保人權利義務關系的平衡,所以筆者認為該標準不僅公平合理,且可行易操作。

四、認定保險標的顯著增加需要注意的其他因素

1.保險標的的危險顯著增加與事故發生之間應存在因果關系。需要注意的是,并非被保險人未將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的情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就必然對發生的事故免除保險責任。只有發生的保險事故是因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導致時,保險人的保險責任才相應免除。因此,事故發生與損失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系是保險人決定應否賠付保險金的首要條款。

2.對于危險顯著增加的事項,被保險人是明知或應知。一般而言,被保險人作為保險標的的實際控制人,對標的物的危險狀況的變化的了解應是最及時清楚的,如以理性的投保人的標準判斷其對危險已知或應知,而沒有履行通知義務,則應承擔未履行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后果。如果以理性的投保人的標準,其若不知或不應知道,則被保險人不承擔未通知的不利后果。

3.危險顯著增加事項,不屬于可免除通知的范圍。一般而言,在以下幾種情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法律精神,被保險人沒有通知的義務:為保護保險人的利益而導致危險增加的情形;為履行道德上的義務而導致的增加的危險因素,如為社會公共利益而給保險標的增加的危險;危險增加事宜經保險人聲明所不必通知的。②之所以規定危險增加情形保險人附有通知義務,本質在于雙方已以合同形式達成權利義務的平衡的前提下,因出現保險人不可預知的危險所導致的權利義務的失衡,為恢復這種平衡,設定通知義務使保險人由不知轉為知悉以及時作出應對,如保險人已知或應知,仍要求保險人通知,則顯屬苛刻。

總之,保險合同的中心內容在于投保人以給付保險費為 代價,換取保險人承擔的危險。為避免保險標的危險顯著增加情形下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利益失衡,法律必須給保險人以及時知悉并根據合同作出反應的機會。而對于危險顯著增加的認定,根據顯著性、不可預知性、持續性的三大特性,在立法解釋中以理性被保險人標準為認定標準,衡量其是否應課以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的義務,由保險人作出是增加保險費率亦或繼續承保的選擇。

參考文獻:

[1]樊啟榮.保險契約告知義務制度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

[2]肖和保.保險法誠實信用原則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

[3]盧純昕.危險增加通知義務探究――兼論我國《保險法》第37條的修改與完善.中國商法年刊,2007年.

注 釋:

篇4

1、中小學生素質參差不齊,容易沾染不良的思想和行為習慣。

隨著我國中小學教育的逐漸普及和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學生的素質良莠不齊,一些成績不太好或品行較差的學生將一些不好的習慣帶到學校。加上社會、家庭的問題增多,中小學生的心理問題和不良行為習慣也隨之增加,如通宵上網、抽煙、酗酒、打架等,對校園環境和社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2、中小學專業設置的多樣化,德育教育應有針對性。

進入中小學階段以后,學校設置的學習課程和內容都有不成程度的變化,且在專業傾向方面,不同專業的男女比例傾向也不盡相同。中小學階段的學生是人生觀和價值觀形成的關鍵年齡,男女的心理、生理特征不同,思想和行為表現也有所區別,作為教師應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

3、英語的課程特征決定從事教學的教師在德育教育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中小學,英語是所有在校生的必修課。學生在學習英語過程中,接觸的全是英美等西方國家的文化和思想,這就要求廣大教師既要向學生傳授英語知識,培養聽、說、讀、寫、譯等基本的英語應用能力,又要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培養他們高尚的精神境界和完美的道德品質。

二、中小學英語教學滲透德育教育的方法和途徑

1、創設情景,培養學生講文明、講禮貌的好習慣。

在學習“ How do you do?”,“ How are you?”,“ Excuse me.”,“Can you help me?”,“ Sorry.”,“ Thank you very much.”,“You’re welcome.” 等等一些禮貌用語時,讓學生了解我國是禮儀之邦,講文明、講禮貌是我們的光榮傳統,外國人都這樣有禮貌,我們就更應該發揚講文明、懂禮貌的光榮傳統,杜絕打架、罵人等不文明現象。如教學在什么場合使用“I’m sorry”這一禮貌常用語時,創設了不同的情境讓學生表演。如下課的時候,Sam不小心碰到了正在寫作業的Daming ,他們該怎么做,怎么說呢?情境二:Sam和 同學們約好了10:00 去動物園,可是等到:10:30了Sam才來,他該說什么呢?通過表演學生們可以知道應用的場合較多,并大多是用來表達自己做錯事時的抱歉心理。由此學生們在情境表演中養成講禮貌的習慣,并知道做錯了事應該誠懇的道歉,從而逐步養成理解、關懷的情感品質。

在教學上,我通過創設各種情景,使學生理解并熟練運用這些禮貌用語,最后逐步養成學生語言文明的好習慣。

2、英語課堂采取小組合作方式開展,教會學生熱愛勞動,自己做事情的習慣。

如在課堂上,問學生“What can you do? Are you helpful at home?” (你會干什么?你在家里是個小幫手嗎?)讓學生分為4個小組,進行討論:

Sure. I can cook the meal; I can sweep the floor; I can clean the bedroom; I can water the flowers ”(當然,我會做飯;我會拖地;我會整理臥室;我會澆花。)隨著孩子年齡的增大,其實他們內心也渴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渴望著成功。用小組合作的方式不僅可以培養他們的合作精神,實際運用語言的能力,同時也增強了他們熱愛勞動的觀念,可謂一舉三得。所以讓我們將語言植入生活,將情感植入語言學習的最深層次吧,一切都會變得那么的自然,那么的熱切。

3、通過學習欣賞影視音像作品片斷,陶冶學生情操,提高學生品質。

觀看英文版《音樂之聲》《百萬英鎊》《泰坦尼克號》,學唱飽含愛國情感的《雪絨花》、《country road》等歌曲等等使學生從中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通過學習Save the Earth這一單元了解森林急劇減少的原因,教學中我結合有關因環境污染日趨嚴重的國際性問題,提倡收集廢舊物品,規類處理,提倡不用塑料袋、塑料餐具。同時讓學生展開討論,表達自己的觀點,并發動學生開展愛我家園,做個校園衛士的活動。不僅豐富學生的知識,培養學生關心時事,還使學生懂得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保護環境,養成講衛生、講道德的良好習慣。教課文the world′s population″時,通過介紹世界人口迅速增長的狀況外,說明控制人口的迅速增長的必要性,啟發學生剖析20年后的人類將面臨升學、就業困難,住房緊張等一系列的問題,引導學生進一步認識到中國實行計劃生育family planning政策的必要性和深遠意義。

4、培養學生吃苦耐勞、堅韌不拔的意志品質

在英語教材中有許多這些方面的故事和文章,每學到這些語言知識,我都會挖掘教材中體現的思想教育內容,并把它融入到課堂教學中。在《新標準英語第八冊》中有一課學習Helen Keller 的生平簡介,文章講述了海倫曾是一個又聾又啞且盲的小女孩,生活在永無邊際的黑暗之中,但經過頑強的拼搏,克服了常人難以想象的困難后,她終于成了一名舉世聞名的作家。通過把Helen Keller 的故事講給大家聽,他們也提出了很多想不通的問題大家一起討論解決。通過這節課的學習,學生真實的感受到頑強拼搏的精神和堅強的意志會給人帶來什么。同時我引導他們說:“學習是件漫長而辛苦的事,而且要時刻與遺忘作斗爭,在英語學習中需要記大量的單詞和語句,我們應該通過持之以恒的努力,以堅強的意志戰勝遺忘,走向成功。”

篇5

關鍵詞:人工智能發展;識別率;人臉識別;遺傳算法

中圖分類號:TP1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3044(2016)24-0183-02

1 智能計算機的發展

1.1人工智能簡述

人工智能[1](Artificial Intelligence,簡稱AI)是計算機學科的一個分支,屬于為世界三大尖端技術空間技術、能源技術、人工智能其中之一,最近幾十年來,人工智能的發展非常的迅速, 在很多的地方都得到了應用,尤其是在科學領域。

人工智能源自于對人的模仿,其最終目的是服務于人類,但是,就像世界上沒有相同的兩片葉子,也沒有完全相同的兩個人,也就像沒有一家服務企業可以滿足一個國家人的所有要求一樣,人工智能產業中也會涌現許多實力強大的企業,一些企業也會在某個領域內形成自己的競爭優勢,甚至會出現壟斷型企業。人工智能產業在國內外都還是處于剛剛發展階段,人工智能產業的競爭也會伴隨不斷增長變化的需求而演化,企業也會為了滿足并提升社會大眾越來的生活品質而不斷進步,不斷完善自身。

1.2人工智能研究的發展概況

未來,隨著計算機和其他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人工智能的發展也將要不斷面對越來越多的艱難挑戰。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人們對人工智能技術的期望一直都擁有著很高的熱情和期盼,但是,在客觀事實上,人工智能技術進步不但要考慮軟件、硬件技術的限制,也還要考慮人們對自身能力理解程度的制約,因此未來人工智能技術將在不斷限制的過程中不斷突破不斷成長,從而保持著逐步的發展。比如人臉識別技術,當該技術以一次問世時,人們對人工智能充滿了信心,但當大多數人親自使用時,卻發現它對人臉的識別率還是不夠高;

近年來,人臉識別技術得益于機器學習與大數據,又有了非常令人欣喜的進步,擁有足夠的多的人力模型數據,計算機對具體提供的數量足夠多的人臉模型數據進行針對性訓練,就可以達到一個極高的識別正確率。但是對一個具體的個例可以做到百分百識別,并不能就此完全肯定對人群大眾使用就都能達到同樣級別的水平,對于大量的人臉數據依然需要不斷地整理系統的統計,所以,距離完美的識別率人類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不僅是人臉識別,OCR、語音識別、機器翻譯等人工智能技術在現實的應用中都會面臨準確率的標準。也希望無論是企業還是社會群體大眾,用一份積極包容的心態,為人工智能產業的發展營造一個優良的可持續發展環境。

人工智能應用研究有許許多多的可行性。專家系統內部含有大量的某個領域的專家水平的知識與經驗,經過運用人類的知識和解決問題的途徑進行推理、匯總、判斷、解決,來處理某個領域的疑難棘手問題。人工智能系統在很多領域的應用也都在促進著人工智能的理論和技術的不斷發展。專家系統也是人工智能應用研究最活躍和最廣泛的應用領域之一,涉及社會各個方面,各種專家系統已遍布各個專業領域,取得很大的成功。人工智能在計算機領域內,得到了原來越多的重視。并在機器人等中得到了很多的實際應用。

人工智能是研究人類智能活動的可循規律,創建具有一定人類智能的電子系統,它主要是通過讓計算機去完成原本是需要人類智慧才能去解決的問題,換而言之,就是研究如何應用計算機的軟硬件來模擬人類智慧行為的基本理論、方法和技術。例如:繁重的科學工程和數學計算本來是要人腦來承擔的,但是,現今,計算機不但能高效準確的完成這種計算,而且還能夠比人腦做得更加的完美,因此,當今社會也不再把這種程度的計算看成是“需要人類智慧高強度才能完成的復雜任務”,由此可見,高強度復雜工作的定義隨著人類社會時代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而不斷變化,人工智能這門科學的具體目標也自然隨著社會科學的變化而發展。它一方面不斷地通過科學技術獲得新的進展,另一方面又勇敢的轉向更有意義、更加困難的目標。

2 人工智能的前沿

2.1智能信息檢索技術

現今社會,智能信息檢索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而人工智能在信息檢索技術中的應用,主要集中表現在網絡信息的檢索。網絡信息檢索,也即網絡信息搜索,是指互聯網用戶在網絡終端,通過特定的網絡搜索工具或是通過瀏覽的方式,查找并獲取信息的行為。運用人工智能技術,可以快速準確的在大數據的基礎之上獲得所需信息。

2.2遺傳算法

遺傳算法(Genetic Algorithm)是模擬達爾文生物進化論的自然選擇和遺傳學機理的生物進化過程的計算模型,是一種通過模擬自然進化過程進行搜索找出最優解的方法。遺傳算法是通過一類問題可能潛在的解集的其中一個集群開始的,而一個集群群則由經過基因編碼的一定數目的個體組成。每個個體實際上是染色體帶有本身特征的實體。比如,它決定了個體所要表現出的外部形狀,如單眼皮,雙眼皮的特征是由染色體中控制這一特征的某種基因組合決定的。由此可見,從一開始通過表象得到實際的基因的編碼程序為一種算法。我們通常將基因的編碼工作簡單化 ,如二進制編碼,在第一代種群產生之后,遵循適者生存,按照自然法則優勝劣汰,選擇最優的結果,并借助交叉和變異,得到一種新的集合。這種辦法會得到一種比以前更加優秀,更加適者生存的種群。

3 結束語

人工智能對人類科學來說是一門極富挑戰性的科研究,想要從事這項研究工作必須懂得計算機知識,心理學、統計學、哲學等等。人工智能是一種涵蓋了非常廣泛的知識的科學,它包含了很多不同的領域,如機器學習,計算機視覺、軟件工程、操作系統等等,總而言之,人類科學對人工智能研究的一個主要目的是使機器通過一系列的操作能夠勝任一些通常需要人類智能才能完成的復雜工作。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社會環境、不同的人對這種“復雜”程度的理解是不一樣的,每個時代的科學發展也是不同的,希望在科學不斷發展的今天,人工智能的發展也會帶來許許多多的驚喜。

參考文獻:

[1] 元慧.議當代人工智能的應用領域和發展狀況[J].福建電腦,2008(9).

[2] 劉玉然.談談人工智能在企業管理中的應用[J].價值工程,2013(9).

[3] 焦加麟,徐良賢,戴克昌.人工智能在智能教學系統中的應用[J].計算機仿真,2013(7).

[4] 周明正.人工智能在醫學專家系統中的應用[J].科技信息,2014(7).

[5] 張海燕,劉鎮清.人工智能及其在超聲無損檢測中的應用[J].無損檢測,2011(5).

[6] 馬秀榮,王化宇.簡述人工智能技術在網絡安全管理中的應用[J].呼倫貝爾學院學報,2015(7).

[7] 曾雪峰.論人工智能的研究與發展[J].現代商貿工業,2009(8).

[8] 王梓坤.論混沌與隨機.北京師范大學學報,1994,30(2):199-202.

篇6

2009年10月,清華大學中國古典文獻研究中心召開有關《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編纂會議,他也應邀參加。會后他承擔了雜家類三百五十二種提要之撰稿工作。雜家類的分量很大,專業性也很強。他不懼艱辛,迎難而上,對每一種書都細加審閱,并參考有關材料,充分吸收古今研究成果,窮搜博采,提要鉤玄,披覽萬卷,歷時三年,終于按時交稿。在此基礎上,他又反復打磨,刪繁就簡,濃縮而成《續修四庫全書雜家類提要》(以下簡稱《雜家類提要》)一書,將由商務印書館刊行單行本。

近年來,我們曾經就續修四庫提要的編纂問題反復商談,書信不斷,電話不斷,他多次給我們寄來樣稿,根據我們的要求和體例,他又反復調整,認真修改,我對其成書過程是比較清楚的。現在,朝軍同志將書稿寄來,問序于我,義不容辭。捧讀書稿,感到甚具學術內涵,確可體現我們現在所撰、為有當代學術意義之“四庫提要”。具體而言,此書大致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辨分類。我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參與《續修四庫全書》編纂,當時編委會對子部雜家類選輯就有一定難度,覺得雜家分類甚為紛雜。南宋文獻目錄學家鄭樵于《通志·校讎略》中就已提出:“古今編書,所不能分者五,一曰傳記,二曰雜家,三曰小說,四曰雜史,五曰故事。凡此五類之書,足相紊亂。”我們當時編子部雜家類,收有三百五十二種,在子部中容量較大,收書多,特別是明清,有文獻價值,但確有分類復雜問題。我過去應邀為《全宋筆記》作序,就曾提出《四庫全書》對筆記分類也有值得梳理之處。現在司馬朝軍同志在撰寫此類提要時,指出了不少分類問題。如陳鳣《簡莊疏記》詮釋經義,實為讀《十三經》札記,應入經部群經總義類。嚴元照《娛親雅言》書中考論皆關經傳,陳偉《愚慮錄》為經義筆記,似應入群經總義類。《掌中宇宙》一書分為十篇(曰仰觀篇、俯察篇、原人篇、建極篇、列職篇、崇道篇、耀武篇、表格篇、旁通篇、博物篇),篇下分部,部下分細目,細目之下又出條目,其書體例實為類書。張岱《夜航船》分二十大類一百二十五小類,為通俗類書,也應入類書類。董正功《續家訓》大旨排斥佛教,守衛儒學道統,宜入儒家類。又如唐錦《龍江夢余錄》旨在維持名教,以儒家之道衡量群言,故也宜入儒家類。蔣鳴玉《政余筆錄》究心理學,猶不失為平正,亦應入儒家類。李鎧《讀書雜述》一書,名曰“雜述”,實則甚醇正,可入儒家類。駱問禮《續羊棗集》為其《萬一樓集》中之一部分,似應入集部別集類。張大復《聞雁齋筆談》為其《梅花草堂集》中之一種,為晚明小品文,抒寫性靈,無關典故,亦非說部,應入別集類。我覺得,司馬朝軍同志的辨析,并不是對《續修四庫全書》子部雜家類的分類作全面的否定,而是促使人們對這方面的文獻整理作進一步通盤考慮,使人們意識到文獻整理與研究有機的結合。這當是本書的學術特色。

第二,別真偽。司馬朝軍同志在辨偽方面做過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工作,他在雜家類中也發現了幾種偽書。如《晝永編》一書,舊本題明宋岳撰,全書凡三百六十條,最早著錄于徐乾學《傳是樓書目》小說家類,分上下二集,不分子目,其書皆抄錄前人嘉言懿行之可為法則者,稍加點竄,掩為己有,而一一諱其出處。數百年來,其書之偽,無人道破。他細心比勘,發現此書實為偽書。他廣搜證據,考證出其中三百五十三條偽跡昭彰,從而將其徹底證偽。又如《經史雜記》,舊本題清王玉樹撰,書前目錄后有道光十年(1830)玉樹識語,稱公余讀書,每究尋經史,偶有所得,輒筆記之,后擇其有關考證者薈萃成編,題曰《經史雜記》。司馬朝軍同志細核其書,考其來源,勘定其為抄襲成書。此外,他將雜家類著作中所涉及的辨偽史料作了大量的輯錄,這樣的例子可謂不勝枚舉。去偽存真,這既是本書的一大宗旨,也成為全書的一大亮點。

第三,明是非。雜家中不乏有學問的思想家或有思想的學問家。司馬朝軍同志特別注意鉤稽他們有關人生哲學的格言警句,將諸多雜家的觀點作了拾遺補缺的工作。如《閑中古今》一書稱“保初節易,保晚節難”,“大凡不順理者,豈可得乎”,“凡百玩好,皆能害德”,“知人固不易,哲人能察之于微”,“人君尚亦謹其所好”,“天之不佑惡人”,“小人聰明才智之過人者適足以為其身之累”,皆為悟道之言。《四庫全書總目》偏重漢學,排斥宋學,對于此類觀點往往不屑一顧,甚至大加貶斥。而司馬朝軍同志漢宋兼采,注意鉤稽前賢論點,闡幽表微,其宗旨在彰善癉惡,樹之風聲。又如書中一再論及養廉反貪問題,至今仍然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這樣的例子在書中隨處可見,讀者自可從中明辨是非得失,學習古人處世之道、養生之術。

篇7

關鍵詞:行政執法;法律風險;人民銀行

中圖分類號:F830.5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2(5)-0085-05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按照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確定的目標和要求,不斷完善行政執法的制度體制機制,嚴格規范行使法律授予的執法權力,促進了中央銀行職責的高效履行。但是,由于部分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執法人員在操作上的不規范、以及個別人員素質不高等主客觀原因,基層人民銀行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仍然面臨許多法律風險。筆者在充分調研和多年關注的基礎上,對基層人民銀行行政執法存在的法律風險點進行了梳理歸納,分析了產生風險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了防范和化解風險的政策建議和對策。

一、行政執法及其法律風險的界定

對于行政執法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廣義的行政執法指行政機關執行法律(此處指廣義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法律規范),依法進行社會管理和服務的全部活動;狹義的行政執法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針對特定的行政相對人和特定事項處理行政事務,并直接影響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的行為。本文采用狹義的理解,將行政執法界定為人民銀行在履職過程中對行政相對人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調查、行政復議等具體行政行為。

對于風險,也有兩種理解,一種認為風險即為后果的不確定性;另一種理解為,一定的行為做出后產生負面結果的可能性。從指導實踐的實際效用和通常的語境來分析,筆者認為第二種理解更符合人們對風險進行研究和探討的本意。因此,筆者將基層人民銀行的行政執法法律風險界定為:由于基層人民銀行的行政執法行為而導致人民銀行遭受法律上的不利后果的可能性,比如引發的行政爭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

二、基層人民銀行行政執法法律風險的表現

通過對各類執法行為和出現的執法糾紛的分析,筆者將人民銀行執法中的法律風險大致分為四類,即制度風險、操作風險、人員風險、體制風險。

(一)制度風險

1、制度缺失。舉兩例加以說明:一是履行金融統計職責缺乏完整充分的法律依據。根據國務院關于人民銀行的“三定”方案,人民銀行負有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統一編制全國金融統計數據、報表,并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的職責。《中國人民銀行法》也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金融統計數據、報表,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但該法只有銀行業金融機構向人民銀行報送有關統計報表和資料的強制性規定,對其他金融行業以及企業和個人沒有剛性要求,從而很難保證人民銀行從證券業、保險業和其他行業及時、完整、準確獲得所需的統計資料,使得目前開展頻繁的各類專項調查活動在推進過程中遇到一些阻力和困難。

二是人民銀行對部分人民幣違法行為沒有處罰權。人民銀行雖然具有與人民幣管理相關的行政許可權、監督管理權和大部分的行政處罰權,但《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對于非法買賣流通人民幣、非法裝幀和經營流通人民幣以及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等三類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行政執法機關實施行政處罰;而這并不是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行政機關的主要業務,他們對處罰上述三類違法行為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通常都是由人民銀行主動登門邀請工商部門進行聯合執法行動,才能有所推進。這種行政許可權、監督管理權與部分行政處罰權相分離的情況使人民銀行對人民幣管理工作受到影響。還有,當金融機構出現不能滿足社會公眾合理的券別調劑要求、金融機構繳存款質量差、流通券與殘損券相互夾帶等違規現象時,人民銀行只能采取通報、限期整改的方式要求金融機構予以糾正,《人民幣管理條例》及其他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沒有對此處罰的條款,導致屢查屢犯的情況時有發生。

2、制度滯后。比如1988年制定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已經暫行了20余年,明顯滯后于經濟金融的發展。一是管理主體發生變化。該《條例》中明確了中國人民銀行是現金管理的主管機關,開戶銀行是現金管理的具體實施者,賦有對開戶單位收支、使用現金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責,但隨著金融體制改革,各開戶銀行已成為以追求最大利潤作為經營目標的金融企業,再由開戶銀行實施管理和處罰的在法理上有沖突。同時,出于自身業務發展和競爭需要,開戶銀行往往把方便的現金支付作為競爭的一種“服務手段”,缺乏進行積極管理的內在動力。二是現金使用范圍條款涵蓋面窄,該《條例》第五條規定在8種情況下使用現金,難以適應目前種類繁多的經濟往來結算需要,導致單位和個人不得不借用多種名義套取現金。三是結算起點低,該《條例》根據當時情況規定結算起點1000元,至今沒有進行調整,已不能滿足當前大額現金支付的需要。四是法律責任條款不完善、操作性不強,《條例》中“法律責任”條款對開戶銀行不履行職責應承擔的責任和應給予的罰則過于原則化,如在1999年的《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九條中,對單位或者個人超限額提取現金行為的處罰作了明確規定,但《條例》中有關超限額的處罰不明確,使處罰缺乏可操作性。五是不適應日益現代化、科技化的現金結算方式,在自動取款機提取現金游離于現金管理制度之外,形成制度上的漏洞。

1983年制定頒布的《金銀管理條例》也已經實施了26年,26年來我國黃金市場的體制已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有些條款已經過時,可以說該《條例》更多地表現為和市場發展本身背道而馳。比如,第三條規定:國家對金銀實行統一管理、統購統配的政策,而在2001 年,“統一管理、統購統配的政策”就被宣布停止。又比如,第四條規定了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審批經營(包括加工、銷售)金銀制品”, 而該審批制也已經被核準制取代(依據是中國人民銀行等三部委2001年10月31日下發的《關于規范黃金制品零售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 。黃金市場越來越多市場化,人民銀行作為黃金市場主管部門的行政管理職能也發生了轉變,但《條例》一直沒有修訂,執法部門僅僅以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來作為執法依據,位階過低,而且在內容上大大突破了上位法,成為依法行政中的一個不正常的現象。

3、部分制度規定在欠發達地區難以貫徹執行。主要是部分行政處罰額度設定過高,導致在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執行起來有一定的現實困難。

一是《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對金融機構不履行特定反洗錢義務時的罰款只規定了兩個檔次,最低起點為20萬元,對于經濟相對落后地區的中小金融機構如果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處罰,可能會直接影響到中小金融機構的正常經營。因此,在執法過程中,通常是人民銀行千方百計的為金融機構尋找理由減輕負擔,要么牽強的用其他法律依據進行較小額度的罰款,要么就是將違法事實輕描淡寫僅僅要求責令整改,使得反洗錢執法力度弱化,且帶有一定的隨意性,造成執法風險隱患。

二是《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對簽發空頭支票或者簽發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行為的罰款數額是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實踐中真正惡意透支簽發空頭支票的情況還是少數,但該《辦法》既沒有違規情節的檔次劃分,也沒有處罰金額的檔次劃分,使得很多首次、偶犯的企業,特別是票面金額大、透支金額很少的企業處罰過重。被處罰企業要求以透支金額作為罰款的計算基數導致了被處罰單位缺乏主動繳納罰款的積極性,罰沒款的入庫率受到影響。

4、部分制度之間存在沖突。例如《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部分規定與《行政許可法》和《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相沖突。首先,主體資格沖突。依照《行政許可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二十四條之規定,行政許可只能由具有行政許可權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或由行政機關依法委托給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而依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申請人并不直接向人民銀行提出開戶許可申請,而是向銀行提出,銀行經審查后報人民銀行進行核準。由于銀行屬于金融企業,且沒有法律、法規的明確授權,因而不具有實施行政許可的資格,如果申請人依據《行政許可法》對此提出置疑,人民銀行將處于被動地位。其次,程序規定沖突。(1)受理環節在“銀行”進行,人民銀行并不參與,不符合《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和《實施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使開戶申請受理環節的4個行政許可格式文書沒有使用的現實條件;(2)準予開戶和不予開戶的操作程序中經辦人員獨立操作完成開戶許可證的核發程序,不符合《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除當場準予行政許可并制發行政許可證件以外,準予行政許可或者不予行政許可應報本行行長(主任)或者主管副行長(副主任)審查批準的規定,導致對經辦人員缺乏必要的制度約束,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3)開戶許可證正、副本上均加蓋賬戶管理專用章的規定與《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依據《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九條)要求在行政許可證件上加蓋行章的規定不符;(4)由銀行向申請人送達行政許可證件不符合《行政許可法》關于由行政機關送達的規定和《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關于由人民銀行向申請人送達行政許可格式文本的規定,而且銀行是否及時送達申請人,人民銀行無法了解和控制。

5、制度操作性較差。主要是法律法規缺少配套、細化的操作規則,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容易產生偏差和隨意性。

比如,在《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因其他結算需要開立一般賬戶時應出具哪些資料、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檔案保管方式、存款人辦理臨時賬戶展期應出具哪些資料、銀行向人民銀行報告存款人變更信息應提交的哪些資料、銀行向人民銀行報送存款人開銷戶資料的時限規定等沒有配套的規范性文件來解釋辦理這些業務的具體操作要求。

又如,《國家金庫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各級國庫有權督促檢查國庫經收處和其他征收機關所收稅款是否按規定及時全部繳入國庫,發現拖延或違法不繳的,應及時查究處理。”由于細則沒有對“及時查究處理”的職責和權限做出明確規定,基層國庫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發現問題后,除了有權反映和拒絕辦理外,缺乏行之有效的處置手段。

(二)操作風險

人民銀行履行職責是由具體的執法行為來體現的,執法行為是對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和具體運用,在操作層面存在著一定的法律風險。

1、反洗錢調查的授權風險。《反洗錢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明確規定,只有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省一級派出機構才具有反洗錢行政調查權。其立法目的是防止反洗錢行政調查權的濫用。但在反洗錢業務開展初期,部分省會中心支行采取行政授權的方式,將反洗錢行政調查權下放到了地市州中心支行的情況。更有甚者,有些地市中支的同志認為,中支可以繼續授權給縣支行。按照“法無明文規定不可為”的行政法原則,即使省一級派出機構要授權到地市一級,其授權行為本身也是應該有明確的法律依據。關于授權從現行法律規定看,只有《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三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分支機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授權,維護本轄區的金融穩定,承辦有關業務。并沒有規定大區分行或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可以對地市州中心支行授權。因此,如果被調查單位據此對調查主體的合法性提出異議,被授權的調查單位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認可和支持。

2、違反執法程序帶來法律風險。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以及人民銀行的部分規章中都規定,在作出不利于行政相對人的具體行政行為時,應當明確告知行政相對人有陳述權、申辯權和要求聽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權利。但在基層人民銀行部分業務處理中執行得并不到位,比如在在貸款卡發放的行政許可、假幣的收繳(授權金融機構代為行使)和沒收(人民銀行在回籠貨幣時行使)的業務處理中通常沒有相關權利和救濟渠道的告知環節。行政相對人若依據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對人民銀行的執法行為進行質疑和責任追究,在法理上成立的。

3、執法檢查方式存在瑕疵。如基層人民銀行在檢查金融機構執行有關假幣鑒定、收繳、管理規定的時候,一些單位采取由檢查人員持假幣到商業銀行網點存儲的暗訪方式進行檢查,據此來確定商業銀行是否嚴格執行《人民幣管理條例》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并以此為依據對金融機構實施處罰。以這種方式驗證違法行為并給予行政處罰的做法并不可取,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二現場檢查操作不規范(如現場檢查通知書、現場檢查工作底稿、事實確認書等文件制作不規范,現場檢查檔案不完整)以及現場檢查取證不規范(現場檢查中未能有效固定證據,不注重取證程序和證據形式的合法性,對取得的證據材料未能妥善保管)而引發的法律風險。

4、忽視程序。在基層行的執法活動中,未能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操作,隨意減少執法環節的問題比較普遍。如在現場檢查中要求有工作底稿、取證記錄、事實確認書,但部分執法人員認為環節太繁瑣,對查出的問題只在工作底稿和事實確認書上反映,而對取證記錄這一重要環節進行了刪減,造成執法過程不嚴密。

(三)人員風險

執法行為是抽象的法律概念,最終都要落實為執法人員的具體行動,這就必然會受到執法人員個人能力素質、思想道德等主觀因素的影響,給基層人民銀行執法帶來一定法律風險。

1、部分執法人員工作能力和素質造成的風險。主要表現為對法律法規的認知能力不強,對執法依據理解不準確,或者業務能力不強,調查不深入細致,最終導致對案件事實認定不準,處罰不當,造成執法失誤。例如某中心支行在對一家企業進行空頭支票行政處罰時,將《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五條“當事人要求陳述和申辯的,在收到《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陳述和申辯的書面材料提交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理解為人民銀行作出正式處罰決定的時限,在發出《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后5天內就向當事人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導致當事人向其上級行提起了行政復議。

2、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自己的判斷,運用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比如,在對一個具體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時,對客觀事實的判斷和認定就必然帶有執法人員的主觀因素,對是否屬于“情節嚴重”的認定,就決定了罰與不罰、罰多和罰少的最終結果。在基層行的執法中,存在著相同性質、情節類似、程度相近的案件不同的處罰結果的情況,給“人情執法”、“關系執法”留有空間。

3、執法人員道德風險。由于能力素質的差異導致的執法風險是“無心之過”,個人道德風險則是“有意為之”。總體上說,人民銀行有一支過硬的執法隊伍,但也存在個別工作人員為個人利益或他人請托而隨意執法。比如因個人感情和關系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當罰的不罰,消極的不作為;對情節輕微的違法行為,從重、加重處罰,“積極”的亂作為;甚至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越位執法,給人民銀行的正常執法帶來風險隱患。雖然這種風險表現出來的案例不多,但從風險分析的角度,也應給予關注。

(四)體制風險

1、基層人民銀行與同級外匯管理機構的關系。從行政法律性質上來講,國家外匯管理局是由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具有行政法上相對獨立的主體地位。但目前的體制下,外匯局的分支機構都是與當地的人民銀行合署辦公,各級人民銀行的行政領導兼任外管局分支機構的行政領導。外匯管理中的行政執法事項比較繁雜,特別是行政許可項目數量很大,而且外匯管理有一套相對獨立的法律法規體系,規范性文件多,各項政策變動頻繁,其中蘊含的行政執法風險也不容忽視,一旦出現行政糾紛,雖然可以以外匯局的名義來應對,但當出現不利的法律后果時,尤其是出現行政賠償等實際損失時,當地人民銀行都會受到影響。因此,在分析基層人民銀行行政執法風險時,對外匯局系統的執法行為也應當給予適當的關注。

2、人民銀行與征信中心的關系。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是人總行直屬的事業法人單位,與征信管理局承擔的征信行業管理職能不同,主要任務是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人民銀行的規章,統一負責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管理,目前在全國共設立了36個征信分中心,與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征信管理處合署辦公,征信中心的文件在各分支機構通常都是以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名義向金融機構轉發。征信管理是人民銀行一項新興和發展中的業務,而且涉及到幾乎所有社會公眾和企業,目前,因為征信信息異議而產生的糾紛日益增多,雖然大多是以民事訴訟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要求人民銀行承擔連帶責任。這種風險在形式上有些類似于外匯局的行政執法風險,雖然可以以征信中心的名義來應對訴訟,但由于基層征信中心人員和經費上的不獨立,如果有賠償損失等實際的負面后果,依然要由基層人民銀行來承受。

三、防范和化解行政執法法律風險的政策建議

(一)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人民銀行行政執法法律法規體系

人民銀行應成立金融法律工作小組,負責金融法律法規體系整體規劃和法律法規規章清理工作。在金融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中,應充分發揮總行的重要功能和作用,對現行的金融法律法規進行全面的梳理,查漏補缺,及時修廢。要分清輕重緩急,抓緊落實。編制立法和修法規劃,制定時間表,將急需制定和修改完善的法律法規規章早日提上立法日程,從結構和內容上完善金融法律法規體系,增強各項制度的可行性、操作性,構建起科學合理、操作性強、協調統一、體系完整的法律法規體系,為行政執法活動提供完備的法律法規依據。

(二)加強金融執法隊伍建設,全面提升執法人員法律素養和執法能力

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加強對金融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和執法技能的教育培訓,不斷強化其法律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增強其執法能力。培訓應突出針對性、實用性,緊密結合人民銀行行政執法實踐中出現的風險點學習法律法規規章,準確把握相關條文內容和操作程序。重視以案說法,提高培訓的實際效果;培訓應高質量、高層次,以維護法律的統一性,權威性,盡量避免對法律的不準確理解,比如由總行或者分行定期組織召開行政執法交流和培訓,對從事反洗錢、現金管理、人民幣管理等各類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在制定人民銀行培訓計劃時,應該把法律知識培訓與人事部門的干部培訓、業務司局的業務培訓整合起來,發揮培訓工作的整體效益。

(三)完善人民銀行內部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強化對金融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

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人員“準入”制度,對擬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由人事部門會同法律部門進行法律考核,確保執法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具備較高的法律素養;建立健全獎懲機制,定期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考核,激勵先進,懲戒落后,并允許進行一定數額的淘汰,將不適應工作要求的人員調離行政執法工作崗位;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發揮執法監督部門的作用,由法律、監察、內審等部門定期、不定期組織對金融執法活動進行檢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嚴格依法追究違規違紀執法人員的法律責任,積極防范執法風險。

(四)充分發揮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金融法律工作部門的作用,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建立健全各級依法行政組織領導機構,為人民銀行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開展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從而確保依法行政工作有領導、有組織,有安排、有部署,有檢查、有監督;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分支機構法律工作部門的功能和作用,全面提升人民銀行依法行政工作的質量和水平,穩步、持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參考文獻

[1]焦志勇.行政執法風險的防范[J].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報,2010,(1):11-15。

[2]王連昌,王學輝.分析行政執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則[J].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1999,(1):11-15。

[3]王周戶.行政法學[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

[4]吳曉靈.中央銀行新法規手冊[J].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5。

[5]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案例編寫組.中國人民銀行執法與訴訟案件評析[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9。

The Legal Risk of PBC Branches'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and Countermeasures

XIN Yu

(Xi'an Branch PBC, Xi'an Shaanxi 710075)

篇8

關鍵詞:認知無線電;軟件無線電;智能無線電;可重構無線電;自適應無線電

1認知無線電與其他無線電

隨著無線通信技術的飛速發展,人們對頻譜資源的需求越來越大,但真正可供使用的頻譜資源卻越來越匱乏。為了解決頻譜資源不足的問題,采用機會方式頻譜接入機制的認知無線電技術得到了人們的重視。認知無線電CR(Cognitive Radio)這個概念最早是JosephMitola博士在1999年提出的,它最初的定義是“在無線電相關領域運用推理模型在能力方面達到特定水平的無線電”。經過發展,更詳細的定義為“在無線電以及通信的領域里,使用無線數字設備和其相關的網絡智能通過計算來滿足用戶的通信需要,同時依據需求來選擇適當的無線電資源,達到最佳的無線電服務水平”。無線通信發展所面臨的瓶頸之一就是頻譜資源的不足,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方面,當前普遍采用的靜態頻譜管理體制留給新系統、新業務的可用資源非常少;另一方面,據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研究表明,頻譜的使用情況是動態變化的,大部分時段和空間的頻譜利用率非常低。構建以認知無線電技術為核心的動態頻譜管理體制,可以從根本上緩解頻譜資源緊張的局面。當然,認知無線電技術不僅僅是頻譜接入這么簡單,它還包含了頻譜感知、學習和推理、信道估計與自適應傳輸、網絡跨層設計等眾多技術。

1.1c軟件無線電概念辨析

軟件定義無線電SDR(Software Defined Radio),簡稱軟件無線電,其概念是“一種新型的無線電體系結構,它通過硬件和軟件的結合使無線網絡和用戶終端具有可重配置能力”。SDR是1992年Mitola博士提出的,人們通常說認知無線電技術CR是對軟件無線電技術SDR的深化與發展。同時,雖然產生有先后,并且由同一個人提出的,CR和SDR技術還是有很大的區別。

兩者不是絕對的因果關系。軟件無線電的靈活性、可重配置結構,很利于認知無線電使用軟件無線電技術平臺,未來大部分認知無線電設備可能基于軟件無線電,但這并不表明認知無線電設備必須具備軟件或現場可編程器件,軟件無線電技術只不過是認知無線電技術的一種實現方案。認知無線電也可能使用硬件無線電平臺。

認知無線電具有感知能力和智能選擇能力。認知無線電最初是為了解決頻譜資源緊張問題,而進行動態頻譜接入的一種方法。認知無線電在感知頻譜環境的基礎上,有目的地實時改變工作參數,實現對頻譜的高效利用,為解決當前頻譜資源利用率低的問題提供了理論與技術支持。而軟件無線電目標是采用硬件功能軟件化的方法,實現硬件功能的軟件定義。軟件無線電是軟件化硬件帶來的靈活可重構;認知無線電是頻譜感知、學習、判斷、選擇所帶來的智能化。

1.2與其他無線電的關系

1.2.1自適應無線電

傳統的自適應無線電可以通過調整參數與協議,以適應預先設定的信道與環境。自適應無線電不具備學習能力和決策能力,不能適應未預先設定的信道與環境。而認知無線電能根據過去的經驗進行推理、計劃,更重要的是能夠決策未來以適應用戶需求。所以認知無線電是自適應無線電的一種進化方向,包含在自適應無線電中。

1.2.1可重構無線電

可重構無線電是可以通過軟件控制來改變硬件功能的無線電。可重構無線電可以是軟件無線電也可以是硬件無線電。更新內容可以是物理層波形,甚至是協議層。更新范圍可以是一部分,也可以是全部。如果通過遠程網絡命令來更新軟件,當能在線快速更新時,具有SDR的優勢;但當需要斷電更新時,受到的限制比較多。可重構無線電與認知無線電沒有必然關系。

1.2.3基于策略的無線電

基于策略的無線電可以在不改變內部軟件的前提下通過更新來適應新的監管政策。例如因特網路由器就是基于策略的。認知無線電可以采用基于策略無線電的技術,但是基于策略的無線電與認知無線電沒有必然關系。

1.2.4智能無線電

智能無線電是根據以前或當前情況對未來進行預測,并提前進行調整的無線電。認知無線電還包括了對以前的結果進行學習、決策和調整的功能。智能無線電實現了認知無線電的部分功能,包含在認知無線電中。

2認知無線電核心技術

認知無線電本質是一種無線電體系結構。作為通信系統的結構,我們首先關心其輸入信號。認知無線電是一種具有4種輸入的技術,即對自己的工作環境的理解、用戶對通信系統需求的理解、對應該使用哪種規范策略的理解以及對自身能力的理解。掌握了這四種輸入之后,認知無線電起作用的過程可以看作是一個“觀測、決策和行動”的循環(observe,decide,act cycle),如圖1所示。正因為是一個循環,這個過程由行動來拉動。當某種通信活動即將開始,這就確定了通信的性能需求,也就是對于通信活動的條件;為了完成這些要求,必須掌握足夠的信息指導判斷,獲得四種輸入以觀測當前狀態,掌握能夠調節的項目和可調節的范圍;決策的輸入來自觀測過程,決策也分為單邊決策和多邊決策兩種。制定決策的過程包括優化、功能支持和學習等方面。

2.1行動過程

根據預期的發射和接收性能設置通信系統發射和接收的參數。決定調節的網絡層級是在物理層還是更高層。此過程受到硬件條件和通信環境的限制。最重要的是在可靠通信的前提下避免或者減小干擾。

2.2觀測過程

觀測過程主要有4種方式:正常運行時的實時監測、借助專門硬件的檢測、對檢測內容的信號分析結果,以及從以往經驗中學習到的運行環境參數。在觀測過程中,確定外部環境頻譜占用情況的過程稱之為頻譜感知,檢測其他用戶信號的方法有能量檢測、匹配濾波和特征檢測三種。頻譜感知又分為非協作頻譜感知和協作頻譜感知兩大類,前者由單用戶節點進行;后者則需要多個用戶分享各自的感知信息。協作頻譜感知分為集中式和分布式,集中式需要一個可以收集所有節點信息的主要節點,類似于基站;而分布式的沒有主節點,各自與其鄰節點交換信息。除此之外還可通過訪問數據庫和頻譜感知網絡來獲得信息。

2.3決策過程

決策過程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配置自身相關參數,充分利用頻譜等資源,并避免干擾其他用戶;另一類是當可用資源變化時,認知無線電重新配置自身相關參數,并重新定位周圍環境資源。簡單說來就是在頻譜接入時選擇能量適中不干擾他人的通信參數;在頻譜被占用時重新觀測和配置并快速接入。

3認知無線電發展現狀

3.1與不同學科交叉

在決策中需要從多種方案和可能中進行優化,并假定優化條件輔助判斷,進而進行歸納和推理,達到學習的目的并最終指導決策;所以這部分內容與許多學科發生交叉,比如人工智能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和博弈論。人工智能技術的應用,可以在認知無線電中引入專家診斷系統,進行案例推理,使用遺傳算法或者神經網絡算法等等。當接入頻譜采用協商式頻譜共享方式時,問題核心是主/次用戶問的競爭與合作。由于博弈論廣泛應用于分析、設計高效的共享競爭策略,近幾年將博弈論應用于認知無線電領域,有不少代表性的研究工作。在四種典型的博弈論模型中,古諾模型為二級用戶爭取頻譜帶寬,伯特蘭德模型解決用戶收費,納什議價獲得所有二級用戶收益最大值,勢博弈著眼于信道質量的提升。

認知無線電技術并不能保證無線網絡傳輸數據在鏈路層的頻譜效率,只有把認知無線電設備通過中繼協作等與主要的無線系統共存使用,才能進一步提高頻譜利用率。認知無線電技術與網絡技術結合,產生認知無線電網絡CRN(cognitive Radio Networks)技術。

3.2目前的熱點方向

3.2.1認知OFDM系統

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主要是以正交頻分復用(OFDM)為核心技術。OFDM技術實際上是多載波調制的一種。具有頻譜利用率高、抗衰落能力強、適合高速數據傳輸和抗碼間干擾(ISI)能力強等特點。與認知無線電技術結合后的系統具有頻譜感知、頻譜成形、自適應和抗窄帶干擾等特點。

3.2.2認知MIMO系統

多輸人多輸出(MIMO)技術是指利用多發射、多接收天線進行空間分集的技術,它采用的是分立式多天線,能夠有效地將通信鏈路分解成為許多并行的子信道,從而大大提高容量。信息論已經證明,當不同的接收天線和不同的發射天線之間互不相關時,MIMO系統能夠很好地提高系統的抗衰落和噪聲性能,從而獲得巨大的容量。在功率帶寬受限的無線信道中,MIMO技術是實現高數據速率、提高系統容量、提高傳輸質量的空間分集技術。與認知無線電結合后,能夠提供載波頻率和復用增益的雙重靈活性。

3.2.3認知超寬帶系統

2002年2月,FCC制定的關于超寬帶UWB的法規獲得通過,定義“-10dB功率點處的相對帶寬大于20%或者射頻帶寬大于500MHz的信號”為超寬帶信號。超寬帶信號會對共享頻段的窄帶信號產生干擾,自身也會受到其他系統在某頻段的強干擾。認知超寬帶CUWB(Cognitive Ultra WideBand)系y將結合兩種技術的優點,是一種基于頻譜感知的具有自適應功率掩蔽、自適應頻譜接入能力的新型超寬帶系統。

3.3未來的熱點方向

3.3.1農村地區應用

農村地廣人稀,無線頻譜資源分布不均。但是由于人少,在頻域、時域和空域都有豐富的資源。認知無線電能帶來低成本的通信服務,是一種有效選擇方案。

3.3.2蜂窩移動網

在異構網絡中,不同頻段要運行多種無線接入網絡,終端要能夠重新分配,某些終端還要在不同的無線接人網絡上支持多個同步連接。這時的通信帶寬增大,環境變化要求終端能夠快速切換網絡來保證穩定性。未來的5G網絡中也期待認知無線電技術支持。

3.3.3軍事通信

篇9

【關鍵詞】法人法律防范

AB公司曾被騙40億人民幣,股票臨時停牌。隨即AB公司預示公告:稱由于擬對CD國債投資余額以及存貨,短期投資等事項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本年度將會出現大的虧損,將AB公司拖入“巨虧”泥潭的這家CD公司,很早就與AB公司有大規模的合作,而后幾年AB公司應收賬款卻年年創出新高。經過四年時間,AB公司應收賬款為43.5億,其中CD公司就欠40億,在CD公司的經營歷史中,每次拖欠國內各廠商的貸款,其中,不乏國內許多知名企業,由于拖欠貸款,國內許多公司都拒絕對與CD公司合作,但AB公司卻心甘情愿地與狼共舞,與一個在信用上有如此污點的企業依然驚醒大規模的合作,并且采用風險極高的先發貨后首款的營銷方式,給公司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的極大地創傷,同時,也反映出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對法律風險防范有著難以估量的作用。

與國外先進企業相比,國內規定企業在內部流程管理上難以實現各專業管理資源的共享,需要行政指令才能實現,仍帶有計劃經濟的印記,這是差別,更是差距。

中央企業是有完備的專業管理體系的應急預案,這是企業法律風險管理與專業管理體系融合的基礎。企業要做到法律風險管理及內控管理體系的有效融合,應當以法律風險源為主線,整合相關管理資源,完善法律風險管理流程,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底的法律風險管理體系。

現舉例分析法律風險管理如何與企業內部控制管理體系有效融合:

(一)經濟合同法律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管理體系的融合。

市場經濟從法律上講就是一律契約經濟,市場主體的經營活動就是簽訂合同,履行合同。合同已經成為各類市場主體實現其經營目的,維系彼此間權利義務關系的紐帶。中央企業在長期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對外技術秘密保護法律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管理體系的融合。

企業在持續的大規模的技術改造、引進、消化和創新過程中,積累了一大批專有技術,這些專有技術除少量依法取得專利以外,絕大部分是以技術秘密的形態存在于企業之中。這些技術秘密為企業創造了大量的價值。只有通過技術秘密保護的法律風險防范工作,將負責技術管理部門、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內部制度管理部門、保密管理部門及法律事務部門聯系在一起,協同配合,開展工作,才能有效防范企業技術秘密流失的法律風險。

(三)職業完全健康中法律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體系的融合。

在生產性的中央企業中,存在著大量涉及職業危害的勞動崗位,如固體廢物污染崗位、有毒有害氣體危害崗位、高溫高壓危害崗位以及放射性污染崗位等。按照《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以及《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涉及危害崗位的勞動者在勞動條件和勞動待遇上采取特殊的保護措施是企業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當前,中國勞動人事法律制度體系正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尤其是《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以來,對于中央企業而言,勞動關系管理由此體現所有制關系的身份管理與體現法律平等關系的勞動合同管理進行轉變。

綜上所述,中國企業的法律風險管理必須與內部控制管理體系的融合建立機制。

中央企業實施法律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管理體系融合的目標是:規范企業專業管理行為,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效率;促進企業依法治企和法律風險防范能力的提升。實現企業因違法經營發生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為零;增強企業競爭力和持續發展的能力。為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大力推進企業法律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管理體系融合機制建立:

1.建立健全法律風險管理組織體系,為內部控制體系的建設提供保障。

企業可按照分層管理,分類管理和集中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法律風險管理體系。

2.建立健全法律風險管理制度,為內部控制體系提供制度保障。

企業開展法律風險管理工作,應當有章可循,有規可守。由于每個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和抗風險的能力各不相同,就關于法律風險管理制度一般而言,包括法律業務管理制度和專業管理制度。

3.實行“三確認”為核心的法律風險管理模式,保障法律風險管理切實融入企業內部控制管理體系。

法律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體系融合的本質是企業按照法律風險源來調整專業管理流程,即以法律風險源為主線,整合相關管理資源。在企業觀的專業管理體系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方案的基礎上,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法律風險管理模式。

4.強化法律風險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為內部控制體系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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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是對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的總要求。因此,所有的行政執法人員都必須依法辦事。為了增強行政執法人員的責任心,提高行政執法效率,確保辦案質量,按照上級機關對建設行政執法的要求,結合本局行政違法案件查辦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負有管理職能的站、辦、室、股、處及其工作人員(包括受托單位執行人員)應當及時、主動、全面履行好各自的職責,盡可能使違法違章行為在最短時間內發現和查處。如發生自己管區內的違法違章行為沒有被發現,造成嚴重后果,負有管理職責的人員應當承擔相應責任,按照工作失職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二、行政執法人員應公正執法。如發生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應當管理的不管理,應當查處的不查處;或者是故意擴大事實,顛倒黑白,加重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人員除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外,情節嚴重的,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行政執法案件錯案追究。如發生行政處罰案件在終局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中敗訴的,或者通過與相對人協商處理予以賠償的,相關人員按下列原則承擔責任:

1、行政案件的敗訴,是由于調查證據不真實,不充分的原因造成的,由案件的調查人員承擔相應的責任。

2、行政案件的敗訴,是由于定性不準、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或法律依據不足造成的,則由法規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3、行政案件的敗訴,是由于執法程序的錯誤造成的,如果是調查取證階段造成的,由調查人員承擔相應責任;如果是處罰執行程序的錯誤,則由法規人員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