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屠宰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3 03:15:04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生豬屠宰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生豬屠宰報告提綱
年以來,我縣生豬定點屠宰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經稽查隊全體同志共同努力,生豬定點屠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總結如下:
一、年三季度工作情況
生豬定點屠宰工作涉及面廣,且與人民群眾的生活密切相關,為規范市場,生豬定點屠宰辦公室加強市場管理,嚴格執法程序,加大執法力度,全面推進“放心肉”等各項工作的開展。第一至三季度全縣共屠宰生豬183924頭(其中匯康屠宰生豬157584頭),檢出病、死豬260頭,無害化處理260頭,檢出無害化處理占定點屠宰量的比例是1.14‰,凈化了全縣豬肉市場。總之,我們主要抓好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了各項工作制度。生豬屠宰辦公室以全國豬肉產品質量安全檢查為契機,狠抓生豬屠宰基礎工作和硬件設施建設,在全縣范圍內共建立了14家生豬定點屠宰場,為屠宰場建立了《值班制度》、《檢疫檢驗制度》、《生豬進場登記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死豬肉銷毀無害化處理制度》、《安全生產制度》等制度,配備了檢疫員、檢驗員,對各屠宰場的檢驗員進行了培訓和發證。各項管理工作均有專人負責,分工明確,細化到人。檢疫人員每天堅持24小時值班。定點屠宰場做到了有辦公室、有制度、有明細臺帳。
2、加大執法力度。稽查隊伍一般情況下保證7-8人,在公安、動檢、工商等部門的密切配合下,從生豬屠宰的源頭抓起,嚴查兩章兩證是否齊全,嚴格打擊市場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經營行為,同時,生豬屠宰辦公室組織了各種形式的培訓,加強稽查隊隊員的知識和業務學習,以保證稽查工作的正常開展。
3、鄉鎮集貿市場整改成效顯著。稽查隊配合各鄉鎮政府,重點檢查各集貿市場,對市場的豬肉產品進行檢查,逐步規范市場,通過重點整頓工作,市場上的豬肉產品證章齊全,有效保證了豬肉食品的安全。
生豬屠宰季度報告參考
建立目標責任制。對衛生差、設備簡陋的屠宰場進行治理整頓,4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場的業務和法律法規培訓工作。對整頓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場進行關停。
縣生豬定點屠宰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年以來。經稽查隊全體同志共同努力,生豬定點屠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現總結如下:
一、年三季度工作情況
且與人民群眾的生活密切相關,生豬定點屠宰工作涉及面廣。為規范市場,生豬定點屠宰辦公室加強市場管理,嚴格執法順序,加大執法力度,全面推進“放心肉”等各項工作的開展。第一至三季度全縣共屠宰生豬183924頭(其中匯康屠宰生豬157584頭)檢出病、死豬260頭,無害化處置260頭,檢出無害化處置占定點屠宰量的比例是1.14‰,凈化了全縣豬肉市場。總之,主要抓好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狠抓生豬屠宰基礎工作和硬件設施建設,1建立健全了各項工作制度。生豬屠宰辦公室以全國豬肉產品質量平安檢查為契機。全縣范圍內共建立了14家生豬定點屠宰場,為屠宰場建立了值班制度》檢疫檢驗制度》生豬進場登記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死豬肉銷毀無害化處置制度》平安生產制度》等制度,配備了檢疫員、檢驗員,對各屠宰場的檢驗員進行了培訓和發證。各項管理工作均有專人負責,分工明確,細化到人。檢疫人員每天堅持24小時值班。定點屠宰場做到有辦公室、有制度、有明細臺帳。
公安、動檢、工商等部門的密切配合下,2加大執法力度。稽查隊伍一般情況下保證7-8人。從生豬屠宰的源頭抓起,嚴查兩章兩證是否齊全,嚴格打擊市場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經營行為,同時,生豬屠宰辦公室組織了各種形式的培訓,加強稽查隊隊員的知識和業務學習,以保證稽查工作的正常開展。
淺談生豬屠宰企業監管
自2018年8月我國出現首例非洲豬瘟病例以來,全國多個省份先后發現非洲豬瘟疫情。強化生豬屠宰環節監管,確保屠宰生豬健康無疫,對于切斷非洲豬瘟傳播途徑,降低流通環節傳播風險,做好防控工作意義重大。筆者作為基層獸醫工作者,現就如何做好生豬屠宰企業監管工作,談一下自己的建議,供大家參考。
一、落實企業主體防控責任,加強屠宰檢疫
1.做好宣傳工作。堅持“誰監管、誰宣傳,誰宣傳、誰督促”的原則,宣傳非洲豬瘟疫情防控科普知識,講解當前的防控形勢和相關要求,增強生豬屠宰企業的防控意識,督促其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全面落實防控措施,切實承擔防控主體責任。2.把好屠宰環節各個關口。駐場官方獸醫要嚴格落實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和屠宰檢疫“五不得”,對生豬屠宰企業進行全面監督檢查,把好“生豬入場、待宰檢查、同步檢疫、產品出場”等關口。通過電子出證系統核查產地檢疫信息,核實生豬來源,查看證物是否相符,耳標佩戴是否齊全,嚴禁檢疫證明記載目的地為非本場的生豬入場。嚴格落實屠宰檢疫申報制度,官方獸醫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書面說明理由;受理的按照《生豬產地檢疫規程》(農牧發〔2018〕9號)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及時實施宰前檢查。按照《生豬屠宰檢疫規程》(農牧發〔2018〕9號)第六條第二款和第七條的規定處理宰前檢查結果、實施同步檢疫、做好檢出病害生豬及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認真核對入場登記、生產出庫記錄等數據的邏輯關系,確保屠宰數據的真實性。監督企業落實國家和省、市的各項規定,認真做好生產過程中相關表格的記錄、簽字確認工作,保障生豬屠宰加工業健康穩定發展。
二、督促企業強化生豬經紀人及運輸車輛管理
1.實行登記備案管理。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督促生豬屠宰企業履行運輸環節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生豬收購、運輸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管理。建立并執行生豬收購制度,對生豬經紀人、承運人、運輸車輛實行登記備案管理,做到來源可溯。2.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生豬屠宰企業應要求經紀人、承運人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明確質量安全責任、非洲豬瘟防控規定和相關知識,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收購國家禁止收購的生豬。
三、開展企業自檢,實行產品跨省調運兩“不得”
規范生豬屠宰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監督管理,規范生豬屠宰經營行為,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商務部負責全國生豬屠宰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完善屠宰行業標準體系,指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制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
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豬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會同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環境保護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合理布局、適當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眾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三條國家扶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技術創新、新產品研發,鼓勵向機械化、規模化、標準化方向發展,推廣質量控制體系認證。
第四條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對在生豬屠宰管理和屠宰技術研究、推廣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縣管理生豬屠宰建議
為全面貫徹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5號,以下簡稱《條例》)、《省實施<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辦法》和《商務部關于加強鄉鎮生豬進點屠宰管理的緊急通知》(商運發〔2007〕41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深入實施食品放心工程,確保群眾吃上"放心肉",結合我縣農村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農村生豬屠宰管理的意義
生豬產品的質量安全,是農村食品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加強農村生豬屠宰管理,提高豬肉產品質量,是確保農民食肉安全,保證農民吃上"放心肉"的重要環節。從我縣情況看,目前,農村生豬屠宰管理中還存在生豬屠宰場過多,屠宰、檢疫、肉品流通和市場管理不夠規范等現象,農村群眾的食肉安全還得不到有效保障。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生豬屠宰管理的重大現實意義,進一步建立健全各級管理制度,加強檢疫檢驗,嚴格操作規程,保證農村生豬產品質量安全,切實保障農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強農村生豬屠宰管理的主要內容
農村生豬屠宰管理主要包括屠工管理、屠宰管理、檢疫檢驗、市場銷售管理等,以實施屠工制,加強屠工管理與檢疫檢驗為核心。
(一)加強屠工的管理
生豬屠宰廠設置方案
為加強生豬屠宰管理,規范屠宰行為,實現規模化、機械化屠宰,保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5號,以下簡稱《條例》)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方案的通知》(政辦函〔〕82號)等有關規定,制定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適度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眾、確保質量”的要求,充分利用現有屠宰加工設施,構建市城區大中型屠宰企業為核心,縣級標準化屠宰廠(場)為骨干,鄉鎮定點屠宰場(點)為補充的生豬屠宰加工網絡,促進我市生豬屠宰持續、健康、穩定發展,保證“放心肉”工程順利實施。
二、設置數量及原則
設置數量:全市生豬定點屠宰場(點)控制在117個以內,其中,市城區設2個屠宰廠,縣市區控制設立115個屠宰場(點)。
設立原則:縣市城區和鄉鎮政府所在地原則上設置1個屠宰場(點),對縣市城區周邊的鄉鎮,應根據縣市城區定點屠宰場的屠宰能力、運輸條件和輻射范圍等因素綜合確定,凡距離10公里以內且交通暢通、生豬產品能輻射到的鄉鎮可不設屠宰場(點)。對在鄉鎮設置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的生豬產品僅限于供應本地市場銷售。
生豬屠宰設置工作計劃
為加強生豬屠宰管理,確保生豬產品質量安全,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省、市《生豬屠宰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貫徹落實以民為本的執政理念,在全縣大力推行生豬產品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分散經營制度,通過嚴格檢驗、加強監管,不斷提高生豬屠宰經營管理水平,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食肉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原則與標準。全縣生豬屠宰點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眾、便于檢疫和管理的原則進行設置。定點數量標準為:縣城城區1-3處;一般鄉鎮1處;偏遠(或區域較大)鄉鎮1-2處。定點場(廠)的選址,除嚴格遵循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規的各項規定外,還應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政策,配備產品無害化處理設施。
三、布局安排。依據本規劃“原則與標準”的要求,全縣共設置生豬屠宰點19處,分別為:縣城城區3處等10個鄉鎮各1處。
四、監管機制。各定點場(廠)的設置、建設和經營由縣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指導實施。縣定點辦要加強對各屠宰場(廠)的日常監管,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任務,認真做好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共同推進生豬定點屠宰工作的扎實開展。
生豬定點屠宰實踐方案
要及時相互通報,各責任單位對工作中發現的新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區政府匯報。整個活動結束后,各責任單位寫出書面演講報領導小組。
規范生豬屠宰管理秩序,為加強我區食品平安監督管理。防止重大動物疫病的發生,確保我區公共衛生平安,區政府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生豬定點屠宰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時間布置
本次專項整治從年5月27起至年10月31日止。
二、整治重點及內容
對全區范圍內的生豬定點屠宰場、生豬及其產品銷售場所、用肉單位和個人進行全面治理。依照“全面整治、突出重點、嚴格監管、標本兼治”原則。
市生豬屠宰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保證生豬產品質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河北省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豬屠宰,生豬產品銷售、加工及其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市生豬屠宰實行定點許可制度,并堅持合理布局、集中檢疫、方便群眾、有利流通和尊重少數民族習慣的原則。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生豬產品,是指生豬屠宰后未經加工的胴體、頭、蹄、尾、臟器、血液等。第五條市縣(市、區)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豬屠宰管理工作。
市縣(市、區)畜牧(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豬防疫工作。
市縣(市、區)衛生、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生豬產品衛生防疫、質量檢驗及銷售的監督管理工作。
生豬屠宰試行方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生豬屠宰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的食用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生豬屠宰以及生豬產品加工、銷售、儲存、運輸活動及其監督管理。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對生豬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
人口較少、交通不便,難以設立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農村和海島,可以設置僅限于向本地市場供應生豬產品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生豬屠宰管理工作的領導,落實相關工作責任制,并將屠宰管理和屠宰執法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精品范文
7生豬養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