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性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8 17: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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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用力的相對性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著矛盾、對立和統一,并且是在矛盾的運動中發展、前進。聲樂也是如此,要唱出一個好的聲音,是全身肌肉力量有機配合,協調一致的運動、震動的結果,是全身各種肌肉力量對立統一的產物。

聲音的好壞,取決于身體如何用力。我們知道,歌唱如果不用力是發不出聲音的,但如果用力不得法,也發不出好聽的聲音來。因此,關鍵在于如何用力。用力得法唱起歌來聲音就自然、悅耳、動聽,而且省力。因此,在歌唱訓練中,不但要研究聲音共鳴等問題,而且還必須研究歌唱發音中如何用力和用氣等。

歌唱發音所用的力,就是通常所說的“支持”,它是由力的作用而產生的。如果把“支持”認為是氣的作用,這就把力和氣的關系弄顛倒了。實際上,不是氣決定力,而是力決定氣。也就是說,氣息的控制完全是由力來實現的。

歌唱發音所用的力基本上有兩種形式:推動力和對抗力。推動力是發音的原動力,它的方向是自下而上的。由于各有關肌肉的收縮而產生力,又通過這種力把肺里的氣排出而產生氣流。氣的流動產生推動力,與聲帶摩擦產生聲音。因此,如果沒有力,就不能產生氣流,而沒有氣流也就不能發音。推動力是最基本的發音原動力,是自然的用力形式。

嗓音是兩個力,兩個能連續相撞而產生的力。一個是壓縮空氣的力或能,一個是不斷與前者對抗的肌肉的張力或抵抗力。

在歌唱學習中,是以一個基本的物理原理為基礎的,嗓音不能服從于推力。當一個人和另外一個人講話時,這個原則總是遭到破壞。因為,直接同另外一個人講話會產生一種想法,就是聲音應該直接對著那個人。如果這兩個人彼此距離很遠,為了把聲音送得更遠,他會把聲音更有力地推送。換句話說,就是喊。喊叫是毫無音樂性的,而用正確的方法唱出最響的或最弱的聲音來,是有音樂性的。兩者的根本區別在于:前者是跟對方說話時或多或少地強行增加力量推出聲音來的一種產物,后者是一種不影響自然發聲的技術的產物,能使歌唱者不用推力,就可以向四周發出聲音。由于共鳴的作用,可以使歌唱者能用較小的作用力,發出較大的音量。由于有關組織肌肉對氣息控制的作用,也可以使歌唱者有可能用較大的控制力,而把聲音控制在最弱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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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相對性原則分析論文

【摘要】

債的相對性原則作為債法基本原則,是債權法與物權法之根本區別之所在。隨著結構日益復雜化,確立了侵害債權制度,突破了債的相對性原則,但它適用范圍極其有限,不足以動搖債的相對性原則的基礎地位。

一、債的相對性原則是債法的基本準則

債的相對性是指債的關系只產生于雙方之間,因而權利義務的效力也只發生于債的雙方之間,該權利義務不會對第三人產生任何實質性,羅馬法上將債比喻為當事人之間的“法鎖”,它有兩層涵義:第一,債一旦設立,即對當事人雙方產生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破壞;第二,只有被該鎖鏈接的雙方才受債的約束,即“契約是當事人之間的”對第三人不發生直接的權利義務關系。[1]商品社會是一個充分自由的社會,每個人都有行動自由,且僅受其自愿做出允諾的合同約束。如果任意突破合同相對性原則,對第三人課以合同上的義務與責任將導致交易不安全、不公正和低效率。正因為債的相對性原則最充分地弘揚了人的個性解放,因而成為保證個人自由最基礎性法律規范之一,直至現在仍然是債法中的一個基礎準則。

隨著社會,人與人關系日益復雜化,第三人通過損害債務人利益進而有意或無意地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為維護債權人利益,我國法律作了相應規定,但有關涉及第三人義務的規定并未動搖債的相對性原則。論述如下:

1、債務人以其一般財產為債權人提供一般擔保,法律為防止債務人財產不當減少而危及債權人利益而賦予債權人撤銷權和代位權,但這并未損害債的相對性原則。首先,撤銷權和代位權為保全債權而存在,其產生并無債權人與第三人之間契約上的原因;其次,行使代位權的債權人僅得以本人名義請求第三人向債務人履行約定,以保全債務人財產進而獲得自己的債權實現的可能,第三人履行的依然是他與原債務人的約定,債權人不得繞過債務人直接要求第三人向自己請償;再次,債務人當然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但他與第三人的交易,有損債權人利益時,侵權人可行使撤銷權使之無效,顯然債權人所為僅限于合同雙方,第三人并未對原債權人承擔什么合同上的義務,債權人也并未因此而獲得任何合同上的現實利益,他獲得的僅是債權得以實現的可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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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真實相對性轉換進分析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引言;物與像的概念界定;旅游中物與像的真實性模型分析;結語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物和像可以看成是由許多的物點和像點構成的集合、旅游并不總是能夠讓旅游者找到旅游客體的真實性、物與像是光學成像過程中的基本概念,也是討論物與像的真實性模型的基礎、學成像過程中的物可以是一個實際存在的物、旅游真實性的理論研究、客觀主義的真實性、建構主義的真實性、后現代主義的超真實、基于旅游者視角下的旅游真實性、物與像的真實性模型分析、構建真實性模型框架、真實性模型的相對性及其轉換等,具體請詳見。

提要旅游真實性問題日益為許多旅游學者所關注。本文認為可借助物與像的光學原理,從旅游者視角出發來研究旅游真實性問題。因此,本文通過構建物與像的真實性模型框架,對其相對性及轉換進行了探索性的討論和分析。

一、引言

光學中,人們經常面對物與像這兩個基本物理概念。物和像可以看成是由許多的物點和像點構成的集合,對于一定的光學器件,物點和像點是一一對應的。由物體發出的入射光束射到光學器件上(如平面鏡或透鏡),經過反射或折射形成出射光束,出射光束形成像點。真實性是旅游者渴望得到、并積極追求的一種經歷,這種經歷被認為是反映真實的、不摻假的目的地的日常生活,或者能夠讓旅游者接觸這種生活。隨著旅游業的發展,出于對市場需求的適應以及某些因素的影響,使得旅游者總在努力尋找真實性卻經常失敗,原因歸根于旅游并不總是能夠讓旅游者找到旅游客體的真實性,形成真實的旅游主體認知。為此,本文借助了物與像的光學原理,從旅游者視角構建了物與像的真實性模型框架,并對其進行了探索性的討論。文中分析了旅游者在尋找真實的旅游經歷時,如何將真實作為一種感覺,借助于旅游活動形成真實的旅游主體認知,使旅游主體凝視的客體具有更強的真實感,進而實現旅游者真實的自我。

二、物與像的概念界定

物與像是光學成像過程中的基本概念,也是討論物與像的真實性模型的基礎,其概念界定應首先通過光線和光束來進行。光線是表示光傳播途徑的有向幾何線,它是光傳播的方向,也是光能量的傳播方向。光束是具有一定關系的光線的集合,即光波波陣面的法線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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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中用力的相對性綜述

摘要:歌唱是身體肌肉運動震動的產物。聲音的好壞取決于身體如何用力,向什么地方用力和用力點的準確與否。肌肉的活動規律一般是一緊一松,這種松緊的交替運動,可以使肌肉有更大的活動強度和更長的活動持久性。在一般情況下,力量同音量是成正比的,用力越大,音量就越大。但在歌唱發音的技巧中,這種成正比的規律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

關鍵詞:歌唱用力相對性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著矛盾、對立和統一,并且是在矛盾的運動中發展、前進。聲樂也是如此,要唱出一個好的聲音,是全身肌肉力量有機配合,協調一致的運動、震動的結果,是全身各種肌肉力量對立統一的產物。

聲音的好壞,取決于身體如何用力。我們知道,歌唱如果不用力是發不出聲音的,但如果用力不得法,也發不出好聽的聲音來。因此,關鍵在于如何用力。用力得法唱起歌來聲音就自然、悅耳、動聽,而且省力。因此,在歌唱訓練中,不但要研究聲音共鳴等問題,而且還必須研究歌唱發音中如何用力和用氣等。

歌唱發音所用的力,就是通常所說的“支持”,它是由力的作用而產生的。如果把“支持”認為是氣的作用,這就把力和氣的關系弄顛倒了。實際上,不是氣決定力,而是力決定氣。也就是說,氣息的控制完全是由力來實現的。

歌唱發音所用的力基本上有兩種形式:推動力和對抗力。推動力是發音的原動力,它的方向是自下而上的。由于各有關肌肉的收縮而產生力,又通過這種力把肺里的氣排出而產生氣流。氣的流動產生推動力,與聲帶摩擦產生聲音。因此,如果沒有力,就不能產生氣流,而沒有氣流也就不能發音。推動力是最基本的發音原動力,是自然的用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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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真實相對性轉換解析

旅游真實性問題日益為許多旅游學者所關注。本文認為可借助物與像的光學原理,從旅游者視角出發來研究旅游真實性問題。因此,本文通過構建物與像的真實性模型框架,對其相對性及轉換進行了探索性的討論和分析。

一、引言

光學中,人們經常面對物與像這兩個基本物理概念。物和像可以看成是由許多的物點和像點構成的集合,對于一定的光學器件,物點和像點是一一對應的。由物體發出的入射光束射到光學器件上(如平面鏡或透鏡),經過反射或折射形成出射光束,出射光束形成像點。真實性是旅游者渴望得到、并積極追求的一種經歷,這種經歷被認為是反映真實的、不摻假的目的地的日常生活,或者能夠讓旅游者接觸這種生活。隨著旅游業的發展,出于對市場需求的適應以及某些因素的影響,使得旅游者總在努力尋找真實性卻經常失敗,原因歸根于旅游并不總是能夠讓旅游者找到旅游客體的真實性,形成真實的旅游主體認知。為此,本文借助了物與像的光學原理,從旅游者視角構建了物與像的真實性模型框架,并對其進行了探索性的討論。文中分析了旅游者在尋找真實的旅游經歷時,如何將真實作為一種感覺,借助于旅游活動形成真實的旅游主體認知,使旅游主體凝視的客體具有更強的真實感,進而實現旅游者真實的自我。

二、物與像的概念界定

物與像是光學成像過程中的基本概念,也是討論物與像的真實性模型的基礎,其概念界定應首先通過光線和光束來進行。光線是表示光傳播途徑的有向幾何線,它是光傳播的方向,也是光能量的傳播方向。光束是具有一定關系的光線的集合,即光波波陣面的法線的集合。

成像過程是由物發出的光束,射向成像系統,經成像系統出射,相交而形成像,即通過光束在成像系統前后形態的轉變而實現的。物是入射光束的交匯點。其中,發散的入射光束的頂點,稱實物;匯聚的入射光束的頂點,稱虛物。光學成像過程中的物可以是一個實際存在的物,也可以是前一個系統出射光束的交匯點,即光束的交匯點,可以是實物,也可以是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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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相對性原理分析論文

假如這里脫離了任何天體的引力,飛船在靠慣性飛行。那么飛船里的人和一切物體都處于‘失重’狀態,可以飄在空中,從手里松開的任何東西也不會往下落。如果飛船又開動了火箭,以一定的加速度向前飛行,那么飛船里的人又感到有了‘重量’,原來在空中漂浮的東西又紛紛加速下落。如果飛船的加速度等于g=9.8米/秒2,那么這些現象就跟飛船停在地面時發生的一樣。假定飛船里的乘客完cuan聽不到飛船的火箭工作的聲音,他又看不到飛船外的任何物體,他就無法區分飛船是靜止在地面或是在沒有任何引力的空間做加速飛行。

以上說的現象,其實也是物體受力在做加速運動的現象與物體處于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受到慣性力的現象(或者說參照系受到力看到不受力的物體做加速運動的現象)。

兩種現象是等效的。我們無法確定物體是受力在做加速運動或受到慣性力加速運動(或者說參照系受到力看到物體做加速運動).我們無法用物體的加速運動(實驗)現象確定參照系的運動狀態。(因為這種現象在加速系中與在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系中是一樣的。在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系中是物體受到力;在加速系中是物體受到慣性力)我認為其他實驗是一樣的。

我們不能用實驗證明一個物體是做加速運動或是物體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我們無法確定一個物體是在做變速運動或是在做勻速直線運動或靜止。(廣義相對性原理)

我們無法區分物體是在慣性系中受到了力,還是在非慣性系中受到慣性力,因為加速現象在非慣性系中與慣性系中是一樣的。就是說我們無法區分物體是在慣性系中或非慣性系中。在參照系里,物體不受外力時,物體具有保持原來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的性質。例如:

根據等效原理,引力場可以用非慣性來消除,例如在引力場中自由降落的參考系中就消除了引力,在這個自由落體系中,慣性定律很好地成立,一個不受外力作用的物體將保持其原有運動狀態,這一參考系實在是很好的慣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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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歌唱中用力的相對性

摘要:歌唱是身體肌肉運動震動的產物。聲音的好壞取決于身體如何用力,向什么地方用力和用力點的準確與否。肌肉的活動規律一般是一緊一松,這種松緊的交替運動,可以使肌肉有更大的活動強度和更長的活動持久性。在一般情況下,力量同音量是成正比的,用力越大,音量就越大。但在歌唱發音的技巧中,這種成正比的規律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

關鍵詞:歌唱用力相對性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著矛盾、對立和統一,并且是在矛盾的運動中發展、前進。聲樂也是如此,要唱出一個好的聲音,是全身肌肉力量有機配合,協調一致的運動、震動的結果,是全身各種肌肉力量對立統一的產物。

聲音的好壞,取決于身體如何用力。我們知道,歌唱如果不用力是發不出聲音的,但如果用力不得法,也發不出好聽的聲音來。因此,關鍵在于如何用力。用力得法唱起歌來聲音就自然、悅耳、動聽,而且省力。因此,在歌唱訓練中,不但要研究聲音共鳴等問題,而且還必須研究歌唱發音中如何用力和用氣等。

歌唱發音所用的力,就是通常所說的“支持”,它是由力的作用而產生的。如果把“支持”認為是氣的作用,這就把力和氣的關系弄顛倒了。實際上,不是氣決定力,而是力決定氣。也就是說,氣息的控制完全是由力來實現的。

歌唱發音所用的力基本上有兩種形式:推動力和對抗力。推動力是發音的原動力,它的方向是自下而上的。由于各有關肌肉的收縮而產生力,又通過這種力把肺里的氣排出而產生氣流。氣的流動產生推動力,與聲帶摩擦產生聲音。因此,如果沒有力,就不能產生氣流,而沒有氣流也就不能發音。推動力是最基本的發音原動力,是自然的用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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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唱歌用力相對性思考

摘要:歌唱是身體肌肉運動震動的產物。聲音的好壞取決于身體如何用力,向什么地方用力和用力點的準確與否。肌肉的活動規律一般是一緊一松,這種松緊的交替運動,可以使肌肉有更大的活動強度和更長的活動持久性。在一般情況下,力量同音量是成正比的,用力越大,音量就越大。但在歌唱發音的技巧中,這種成正比的規律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

關鍵詞:歌唱用力相對性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著矛盾、對立和統一,并且是在矛盾的運動中發展、前進。聲樂也是如此,要唱出一個好的聲音,是全身肌肉力量有機配合,協調一致的運動、震動的結果,是全身各種肌肉力量對立統一的產物。

聲音的好壞,取決于身體如何用力。我們知道,歌唱如果不用力是發不出聲音的,但如果用力不得法,也發不出好聽的聲音來。因此,關鍵在于如何用力。用力得法唱起歌來聲音就自然、悅耳、動聽,而且省力。因此,在歌唱訓練中,不但要研究聲音共鳴等問題,而且還必須研究歌唱發音中如何用力和用氣等。

歌唱發音所用的力,就是通常所說的“支持”,它是由力的作用而產生的。如果把“支持”認為是氣的作用,這就把力和氣的關系弄顛倒了。實際上,不是氣決定力,而是力決定氣。也就是說,氣息的控制完全是由力來實現的。

歌唱發音所用的力基本上有兩種形式:推動力和對抗力。推動力是發音的原動力,它的方向是自下而上的。由于各有關肌肉的收縮而產生力,又通過這種力把肺里的氣排出而產生氣流。氣的流動產生推動力,與聲帶摩擦產生聲音。因此,如果沒有力,就不能產生氣流,而沒有氣流也就不能發音。推動力是最基本的發音原動力,是自然的用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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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倫理相對主義局限論文

摘要:倫理相對主義是西方倫理思想史上非常重要的致思取向。它既有理論方面的多重局限,又有實踐方面的局限。倫理相對主義為我們當代的倫理思考和道德建設提供了諸多有益的啟示和借鑒。

關鍵詞:西方倫理相對主義;局限;啟示

相對主義是西方倫理學研究中非常重要的致思取向。西方倫理相對主義的形成十分復雜,既有物質層面的深層原因,也有理論思維方面的原因。既與西方文明肇始于古希臘的民族融合與文化融合密切地聯系在一起,也與西方文化中源遠流長的理性精神、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思潮密不可分。

一、什么是倫理相對主義

倫理相對主義的概念并未在學術界得到嚴格、準確的界定,不同學者對這一概念的運用都較為寬泛,往往各有側重。倫理相對主義(ethicalrelativism)又可稱為道德相對主義(moralrelativism)。一般而言,倫理相對主義主張道德規范、道德原則以及道德體系的現實運用總是不確定的、有限的、缺乏普遍性的,不存在普遍有效的和必不可少的道德價值;道德只是相對于特定的社會、民族或文化才是確定的和有效的。

倫理相對主義是對人們在實踐中或理論上所面臨的問題的探討或回答,倫理相對主義闡述問題的方式(探問或表述問題的方式)通常有兩種:一種是本體論的方式,一種是認識論的方式。本體論的問題闡述是:“道德或倫理是客觀的、普遍的、絕對的還是主觀的、特殊的、相對的?”認識論的問題闡述是:“我們是否能夠當下認識或把握客觀存在的道德或倫理?”、“我們能否建構普遍適用的道德體系或倫理學體系?”本體論的問題闡述側重于道德或倫理本身的性質或屬性,認識論的問題闡述側重于主體的能動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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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權中親屬權的法律界定論文

摘要:在梳理親屬權與身份權關系基礎上,筆者認為親屬權屬于身份權中一種。目前大部分學者將身份權不加分析的看作絕對權。這種觀點忽視了對親屬權具體內容的研究。通過對親屬權具體內容的分析,筆者認為親屬權具有雙重屬性,即絕對性和相對性。

關鍵詞:親屬權;身份權;絕對權;相對權

在民主和法治思想日益深入民心的當今社會,以人為本的思想成為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人權越來越受到重視,以至于在2004年修改憲法時候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憲法。在法學界人格權法的研究也備受青睞,有些學者指出在將來制定的民法典中要把人格權法獨立成編。但是作為人身權另一重要內容的身份權制度的研究相對冷清。身份權的性質大部分學者認為屬于絕對權,筆者認為這于身份權的研究欠缺,特別是身份權具體內容的研

究欠缺不無關系。

一、親屬權屬于身份權中一種

在民法學理上人身關系被劃分為人格關系和身份關系,但《民法通則》第五章第四節規定的人身權制度并沒有明確指出身份權這一概念。目前對于身份權的界定學者們主要有三種學說。第一種觀點認為,身份權亦稱親屬權,為由身份關系所生之權利,廣義的包括親屬法上及繼承法上之權利。第二種觀點認為,身份權是自然人基于其身份而享有的權利,依其客體,可劃分為配偶權、親權、親屬權和監護權。依此觀點,法人沒有身份權。第三種觀點認為,法律上所謂身份權,是以特定身份關系上的自然人為客體的權利,其內容為作為客體的自然人人身的支配。筆者認為三種觀點各有不足。第一種觀點將身份權等同于親屬權,并認為繼承權屬于身份權是不恰當的。身份權除包括親屬法上的身份權外,還包括親屬法外的身份權,比如榮譽權。從前稱親屬權為身份權,但是現在已再沒有從前法律中的各種“身份”(如貴族、商人、家長等)。而父母子女間、配偶間、其他親屬間的關系也與以前的身份關系大不相同。繼承權跟身份有關,然而,繼承權由期待權轉化為既得權并非由身份所決定,而是由被繼承人的意思或法律擬制的意思所決定,所以,繼承權不應歸入身份權。基于此,《法國民法典》將繼承規定于取得財產的方法一編中,《德國民法典》則將繼承單獨成編,以與親屬相分離。第二種觀點將親屬權與身份權相等同,并且將法人的身份權排除在外。法人也可以基于身份利益享有身份權,比如榮譽權、專利權。第三種觀點將自然人視為身份權客體,忽視了現代社會身份權主體的平等性。筆者認為,身份權是親屬權的上位概念,身份權包括親屬法上的身份權(即配偶權、親權、親屬權、監護權)和親屬法外的榮譽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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