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會計范文10篇

時間:2024-04-20 09: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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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會計

生物資產會計規則考慮

2006年2月,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5號(CAS5),對生物資產的會計核算作出規范,但由于生物資產本身的特殊性和企業相關業務的發展變化,該準則仍有值得進一步探討和改進之處。

一、生物資產的界定及其會計特征

在我國的會計規范中,如何定義生物資產?《辭海》對生物的解釋是“自然界中具有生命的物體。包括植物、動物和微生物三大類。”結合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資產的定義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的《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農業》(IAS41)關于生物資產的定義,可以知道,生物資產是指涉及農業活動并符合一般資產概念要求的動物或植物,而不包括微生物。但在實踐中,生物資產及其會計核算具有以下特征:

(一)生物資產類型的多樣性

比照IAS41的生物資產的概念和舉例,其范圍甚廣,包括綿羊、人工林場中的林木、農作物、奶牛、豬、灌木、葡萄樹、果樹等,但這只是有限的列舉,實踐中的生物資產遠不止這些,還可以包括微生物,這就要求我們在制定相關會計規范時,充分考慮不同類型生物資產的特點而不局限于某個行業或某一類資產,要研究各種生物資產的共性,提出原則性的處理辦法和意見。

(二)生物資產業務的復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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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會計信息資產評估

摘要:近年來,資產評估事業在我國取得了很大的發展,資產評估在社會生活中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大。但是,無論資產評估發展到哪個階段,資產評估結論的形成都離不開會計信息的支持。能否科學合理地運用會計信息,直接影響到資產評估結果的質量。本文就會計信息如何在資產評估中科學合理地應用進行了探討,以期使得會計信息更好地服務于資產評估行業的發展。

關鍵詞:資產評估;會計信息

一、資產評估與會計信息

資產評估是指特定目的下,注冊資產評估師和相關機構、人員,在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資產評估準則的指導下,運用科學的方法,嚴格實施相關程序,對評估對象在評估基準日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最終形成專業評估意見的一系列行為和過程。會計信息是企業管理人員及其他報告使用者進行決策的重要依據之一。能夠系統、全面地連續反應和監督企業的經營狀況。

二、資產評估結論的形成依賴于會計信息

一直以來,會計信息都是資產評估的重要依據。企業并非靜止不動,相反,它有著鮮活的生命,有著過往、現狀和未來。而對于企業的整個發展過程,會計信息無疑是最好的記錄。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企業資產的價值也不可能脫離企業而存在,不可能游離于企業之外,必然受到企業這個大環境,大背景的影響,也受到整個行業的影響。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難免要用到企業的會計信息。沒有會計提供的信息資料的支持,資產評估就如同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具體而言,無論評估人員選用何種評估方法來進行資產評估,都將離不開會計信息。現就資產評估的基本方法-成本法、市場法和收益法,分別進行說明。(一)成本法。有重置核算法、物價指數法、功能價值類比法和統計分析法。基本思路都是在賬面歷史成本的基礎上對時間、技術變革等引起的差異進行合理的修正。比如,重置核算法下,需要將資產的實時狀況、價格的變動、經濟環境變化及技術的變革等對資產歷史成本的綜合影響進行量化,然后在賬面歷史成本的基礎上進行修正。再比如,采用物價指數法進行重置成本的測算時,就需要在資產歷史成本的基礎上,通過價格變動指數,將其調整為評估基準日時的重置成本。統計分析法下也需要用到資產的歷史成本。這些都需要會計提供的信息資料。(二)市場法。市場法下,需要參考企業的市盈率或者是企業的市凈率來進行計算,這也需要以會計信息作為依據。同時,諸如資產評估目標公司的盈利情況和凈資產狀況等都是在會計信息的基礎上進行的。(三)收益法。運用收益法進行評估時,需要合理地確定預期收益額、未來收益期、折現率這三個基本參數。這些都需要建立在對財務會計信息資料進行分析的基礎上。公司過往的業績雖然不完全等同于將來,但至少與將來存在著某種千絲萬縷的聯系。因此,在進行評估時,必然要立足于企業的經營現狀,分析過往業績而后去推導未來。具體而言:為了確定未來收益期并對企業在未來各個期間的預期收益額進行預測,我們需要:1.收集、驗證評估對象的有關財務資料或經營情況的信息,并通過歷史數據的比較分析,預測未來的發展趨勢;2.收集、分析類似資產在市場交易中的有關經濟信息,根據市場情況預測評估對象的潛在收益;3.收集評估對象的稅收、物價等有關數據資料,并結合前兩步收集的資料確定現金流量模型,計算未來期間的凈收益;此外,為了選擇合適的折現率,我們需要充分考慮到企業的資產負債率等財務信息。由此看來,在運用收益法的情況下,資產評估就不可避免地要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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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減值會計分析論文

摘要:2001年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制度》暫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圍內執行,新制度及頒布的新準則全面接受資產減值觀念。本文試對資產減值會計的產生、發展,對市場經濟的作用,對傳統會計理論的沖擊,以及會計人員應如何正確計提減值,使會計信息具備可靠性進行論述。

在2001年頒布的《企業會計制度》中,我國全面接受資產減值觀念,它是這次會計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們有必要重新認識資產減值會計的產生、發展及其基本作用,從而更好地利用它為會計報表信息使用者服務。

在1993年會計制度改革時,我國的會計制度中第一次明確地接受資產減值的觀念,允許所有企業針對應收賬款這一流動資產項目計提減值一壞賬準備,但政府對計提幅度給予了較嚴格的限制。這是我國資產減值會計的發端。那么,當時為什么會接受資產減值這一觀念呢?這與當時的時代背景和實際情況有著深刻的聯系。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商品經濟發展日益深入,到20世紀90年代初,企業間出現大量“三角債”,企業會計報表中應收賬款的余額越來越大,而且部分企業甚至包括部分國有企業因經營不善已破產或事實上到了難以維繼的程度,企業會計報表中列示的長期掛賬的應收賬款的可收回性受到質疑,其余額也就不再真實,這些已嚴重影響到企業日常生產經營。1993年,黨的十四大提出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生產經營風險加大,經營困難、破產倒閉日益頻繁,使得企業的應收賬款實際上總有一部分收不回來。根據謹慎原則,所以接受了資產減值觀念。隨著市場經濟逐步發展,企業投資主體多元化,會計報表提供的信息成為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而我們卻發現企業會計報表報告的資產項目的賬面價值與其實際價值不符的現象日益嚴重,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投資者決策判斷,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擴大計提資產減值的范圍與幅度,消除資產項目的賬面價值與其實際價值不符的現象。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使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資產更符合資產要素的定義,體現了客觀性的原則,能真實、準確地反映企業會計期末資產的價值,降低會計報表信息使用者的決策風險。我國于1997年和2001年在適用于股份公司尤其是針對上市公司的會計規范中,分別將計提減值的范圍由1項資產擴大到4項資產(分別是應收賬款、存貨、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又由4項資產擴大到8項資產(分別是應收賬款、存貨、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委托貸款、無形資產),至此計提減值的范圍已覆蓋會計報表中主要資產項目。資產減值計提幅度也從由政府嚴格限制逐步過渡到由企業根據相關標準自行判斷,滿足了企業自身發展和會計報表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從上述歷史背景的回顧可以看出,資產減值會計的產生與發展是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與蓬勃發展而產生和發展的。本文認為,市場經濟為資產減值會計提供了產生與發展的環境,獨立、自主經營的企業為資產減值會計提供了執行主體,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分離為資產減值會計提供了實施的可能。從會計理論方面,關于資產這一會計要素的界定為資產減值會計提供了理論依據。在新《企業會計制度》中,資產定義是:“資產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在每一會計期期末,用該項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為該項資產估價,發現預期經濟利益小于資產賬面凈值,即可通過計提資產減值反映這一現象。所以,資產減值會計是為滿足會計報表信息使用者準確了解企業資產實際價值服務的,它是以“決策有用論”這一會計目標為導向,而不是以“受托責任論”為導向的。

下面以新《企業會計制度》中關于固定資產項目的規定為例來作一說明。按“受托責任論”這一會計目標的要求,會計報表提供的信息應說明受托責任的完成情況。要求了解的會計信息應盡可能地精確與客觀。從會計計量屬性來看,固定資產項目運用歷史成本計量才最客觀、最精確。因此,它傾向于要求采用歷史成本反映固定資產的相關信息。而“決策有用論”這一會計目標是以滿足會計報表信息使用者決策的會計信息需求為宗旨,要求提供對決策有用的會計信息,只要某個項目的價格或價值變動能夠可靠地予以計量,且對決策具有相關性,就應當確認有關價值的變化。對決策最有用的會計信息就是固定資產的實際價值。因此,它更傾向于要求會計報表能反映固定資產的實際價值。所以通過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實現這些要求。

新《企業會計制度》關于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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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資產會計與稅務對比探究

生物資產,顧名思義就是有生命的資產,這也是生物資產與其他資產最本質的區別。財政部2004年曾頒布《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但2006年前的若干具體會計準則并無這方面內容。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系單獨制訂了《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以下簡稱“生物資產準則”),這既是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要求(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2001年《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農業》,以下簡稱“國際會計準則”),也是為了更準確地反映生物資產的相關會計信息。今年開始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首次就生物資產的稅務處理作了明確。以下筆者就生物資產的會計與稅務處理作一分析。

一、生物資產分類及會計核算

(一)生物資產分類

“國際會計準則”和《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中生物資產均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兩種,我國“生物資產準則”則將其劃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三種。消耗性生物資產是企業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將來收獲為農產品的生物資產,通常一次性消耗并終止其服務能力或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能力,類似于流動資產中的存貨,在資產負債表中也是并入“存貨”項目反映;生產性生物資產是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資產,與固定資產一樣都屬于勞動手段,但在資產負債表上須單獨列報;公益性生物資產主要是以防護、保護環境為主要目的,如防風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養林。在《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提供的一般企業資產負債表格式中,并沒有“公益性生物資產”項目,對于有公益性生物資產的企業,應增設“公益性生物資產”項目,列在“生產性生物資產”項目之后。

需要注意的是:1、生物資產分類主要是根據其用途及價值轉移方式確定的,但有些生物資產開始并不能確定其未來用途,對此,“生物資產準則”與《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均規定,此時先將其作為消耗性生物資產核算和管理,待用途確定后再作轉換處理。2、即使開始能夠確定用途并按用途進行了分類,如果以后用途改變則仍應根據實際情況作轉換處理:如果是消耗性生物資產與生產性生物資產之間互相轉換,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跌價或減值準備;如果是消耗性生物資產或生產性生物資產轉換為公益性生物資產,根據2007年2月份“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應當考慮消耗性生物資產或生產性生物資產是否發生減值,如發生減值應首先計提跌價或減值準備,并以計提跌價或減值準備后的賬面價值作為公益性生物資產的入賬價值;如果是公益性生物資產轉化為消耗性生物資產或生產性生物資產,因公益性生物資產不計提減值準備,因此應按其賬面余額作為轉化后有關生物資產的入賬價值。

(二)生物資產的初始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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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固定資產減值會計影響

摘要現代財務會計的目標是“決策有用”,建立在歷史成本計量基礎上的會計信息其決策有用性正日益受到人們質疑;同時,企業面臨經濟環境充滿不確定性,企業規避風險的內在動力和投資者追求會計信息決策有用的外部力量催生了資產減值會計的產生與廣泛運用。企業要合理使用固定資產減值會計必須擁有優秀的會計師、建立完善的企業治理結構、依托成熟的資本市場。

關鍵詞固定資產減值目標條件可收回金額影響

2001年度,財政部頒布實施的《企業會計制度》首次將減值會計應用到固定資產的期末計量。為配合企業會計制度的具體實施,2002年財政部又了《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對固定資產減值會計作了詳細的規定,要求企業在期末對固定資產進行檢查,發現固定資產發生諸如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或經濟性貶值等有形或無形損耗時,應當計算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以確定固定資產是否發生減值。固定資產減值會計的運用,對我國傳統會計觀念造成很大沖擊,它將引發許多新會計問題。

一、資產減值會計的理論依據與目標

(一)資產減值會計的理論依據

現代財務會計的目標是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信息,建立在歷史成本計量基礎上的會計信息,其決策有用性正日益受到會計信息需求者的質疑。因此,近年,無論是美國的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還是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都在努力圍繞會計目標重新構建財務會計理論框架,修訂會計要素的概念、確認與計量的標準,這些舉措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將資產定義為預期的未來經濟利益。因為從一個盈利企業來看,其持有資產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未來的經濟利益,我國《企業會計制度》也順應了國際潮流,采納了這個最能體現資產本質特征的定義。該定義的采用,為資產減值會計在實務上推廣使用打下了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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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反映企業凈資產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實例及引出的新問題;損失的涵義;損失的分類及確認;損失的計量新問題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企業資產的損失既包括直接損失,又包括間接損失、對損失的不同理解因而也就產生了不同的觀點、兩定義雖然表述不同,其含義大致是相同的、損失是由外部和偶發性的事項所引起的、損失和費用同樣均會減少凈資產,但兩者是有區別的、損失的分類標準并不是唯一的、確認損失的標準和確認期間費用的標準相似、目前會計上確認的損失為直接損失,對于間接損失是不予確認的、資產可變現價值和賬面凈值的差異、未來的預期盈利等。具體請詳見。

企業資產的損失既包括直接損失,又包括間接損失,間接損失通常有兩種情況摘要:一是損失前資產可變現價值和賬面凈值差額;二是預期的盈利。因間接損失確實影響到了企業的凈資產,故而有必要對間接損失的確認、計量新問題進行會計反映。

一、實例及引出的新問題

已提完折舊尚未報廢(還可使用)的固定資產遭受意外損害(比如火災、水災、地震等),從會計角度看是件很平常的事情,對盈利不會產生影響;但從其他有關方面的角度看則是完全不同的。其中會計人員認為:既然該項資產已提完折舊,該項資產的資本性支出已攤入有關成本費用,賬面凈值僅是殘值,對當期和以后各期盈利沒有影響,因此基本上是沒有損失的。其他有關方面則認為摘要:可以為企業創造財富的資產卻遭到了意外損害,喪失了資產的可變現價值和在未來創造的經濟利益,因此是有損失的。這種情況尤其是在固定資產的經濟壽命和自然壽命相差較大時更為明顯。上述新問題雖不完全是個會計新問題,但和會計關系十分密切,如何能夠從會計理論上對此做出合理解釋,或是對會計理論有何影響?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探索的新問題。

二、損失的涵義

上述新問題首先涉及到的是對損失的理解新問題。對損失的不同理解因而也就產生了不同的觀點。損失在《會計理論》(湯云為、錢逢勝著)中定義為摘要:“損失是某一個體除出于費用或派給業主款以外出于邊緣或偶發性交易以及出于一切其它交易和其它事項和情況的權益(凈資產)之減少。”上述定義也是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對損失的定義。而在《立信英漢財會大詞典》(陳今池編)中則定義為摘要:“損失是指一項支出的發生或資產的耗用,并未提供相應的營業收入;或指企業在一定時期的營業費用超過營業收入;或指一項資產遭受未能預料的損壞或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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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減值會計狀況及策略

一、前言

2006年,國家財政部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的做法,單獨制定并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專門的準則規范體系使資產減值準備會計更趨規范,可操作性更強。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有些企業只是將資產減值作為利潤操縱的工具,資產的會計信息質量并沒有得到顯著提高。我國企業普遍存在資產價值不實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與可靠性。

二、當前資產減值會計的現狀

第一,資產減值準備的確認與計量難度大。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關鍵是確定資產預期的未來經濟利益,然而,要合理確認各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有較大的難度。一是我國目前資產信息、價格市場機制尚不健全,使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缺乏依據。二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入賬后,由于技術更新、市價下跌等原因,會發生價值貶值,對其確認和計量遠遠超出會計人員的專業能力,需多個部門協同認定,甚至需要企業外部的專業評估機構才能認定,不僅難度大,而且時間往往滯后于會計信息披露時間。第二,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標準的多重性。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資產減值準備如何計提、計提比例是多少,完全由企業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判斷,這對會計人員的判斷分析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給企業管理當局粉飾財務報表和經營成果提供了可能,因而計提是否真實合理不易確定。第三,可變現凈值、可收回金額計算的復雜性。存貨的可變現凈值、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等資料是企業確認和計量資產減值準備的基礎。其中可變現凈值、可收回金額在一定程度上依賴于會計人員的主觀判斷,存在較大的主觀性,其結果會因人而異。可收回金額中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確定需要預計未來一定期間現金流入量和貼現率,而貼現率是一個十分不穩定的因素,導致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彈性過大,使計提不僅缺乏衡量標準,而且缺乏制約手段。第四,目前計提減值準備的賬務處理主要反映在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在資產負債表中,按其賬面價值扣除減值準備后的凈額來反映有關資產,在利潤表中,則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時確認的損失并沒有得到足夠明晰的反映。可見,新準則對有關資產減值的信息披露方面的規定,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相比過于簡單,其差距較大。如有些上市公司雖然按照新準則的要求對資產減值進行了披露,但其內容十分簡單,起不到實質性的作用,難以達到充分披露的要求。

三、相關改進措施

第一,建立完善的企業績效考評體系。企業運用各種手段進行會計報表粉飾的內在動因主要來自于外界對其經營業績的考評要求。為此,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企業績效考評體系,把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的考核結合起來,改變以往只重視結果(如利潤),而不重視考察結果的程序和過程的做法。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緩解目前利潤操縱的問題,有助于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第二,加快相關具體準則的制定。現有關于資產減值準備的規定缺乏系統性,在實務中已暴露出了很多問題。在資產減值準備的確認和計量上,新準則的制定未充分考慮實務的可操作性,針對目前我國價格市場不完善和會計人員水平不高的現狀,只有加強其操作性才能降低利潤操縱的可能性,從而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第三,進一步健全和發展信息市場和價格市場。由于我國的信息市場和價格市場尚不完善,無論是企業、中介服務機構還是證券管理機構都很難獲得公司各種投資、存貨當前合理的市場價格,導致計提工作不僅缺乏衡量標準,而且缺乏制約手段。因此,只有完善信息價格市場和資產評估體系,企業各項資產的公允價值和市價才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反映,讓企業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有章可循,體現會計核算的公允性和客觀性。第四,加強中介機構的審計作用。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可以說是防止企業會計造假的最后一道防線,但由于審計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于職業經驗和專業判斷,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會涉及到很多主觀判斷,以一種主觀上的判斷去判斷另一種主觀上的判斷是否合法公允,因其標準難以客觀固定,必然增加審計風險。因此注冊會計師應當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評價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對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是否合理、披露是否充分。一旦缺乏客觀數據或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注冊會計師就應當考慮其對審計報告的影響。第五,加強減值準備信息披露。我國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對資產減值信息的披露顯得過于簡單,年報雖然披露了計提資產減值情況,但對計算可收回金額的確定標準、當期資產減值沖回金額、當期直接確認為損益的資產減值損失均未充分披露,致使會計信息使用者未能充分理解資產減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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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土地資產會計信息問題

【摘要】文章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背景,以企業為視角,主要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運用會計學、經濟學等相關知識和理論,遵循會計學理論研究思路,對企業土地資產確認、會計信息披露等會計問題進行研究,指出要從現行財務報告內容進行改進和建立土地資產的非財務信息報告兩方面對土地資產信息進行充分披露。

【關鍵詞】土地資產;確認;披露

自1987年深圳市人民政府以協議方式將一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中國航空進出口公司深圳工貿中心以來,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在全國推行。不過這種有償使用制度主要針對增量土地而言,國有企業原來取得的存量土地絕大部分依然為劃撥使用權,土地價值無法體現。國企改制中對土地處置的力度和量度都很有限。即使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或完成改制、通過土地使用權處置獲得土地產權的原國有企業,對土地資產的利用都僅僅處于一種粗放狀態,即仍然只將土地作為生產經營場所。由于土地資產有別于其他一般資產的特性,土地資產的管理經營也有不同于其他資產管理的特點,作為企業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土地資產的管理在現階段還沒有普遍地被企業經營管理者所重視和把握。這是有必要深入研究企業土地資產會計問題的客觀原因。由于土地取得方式不同,現階段將土地資產列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投資性房地產等不同的處理方式在各個企業都有,土地資產確認缺乏統一的、規范的制度規定,造成會計處理混亂,無法反映土地資產的真實價值和相關處置信息。而在土地資產信息披露方面,現行財務報表對土地資產會計信息的披露存在不足。首先是不能反映土地資產的真實價值。現行準則規定,那些通過交易取得的土地資產才能在財務會計報告中進行確認和披露,且采用歷史成本計量屬性,可作為表現企業未來超額獲利能力的土地資產,卻無法用現值來計量。其次是不能充分披露土地資產的信息內容。在現行的財務會計報告中不披露企業擁有的土地資產的詳細項目;另外,由于統一使用貨幣計量,使得許多與無形資產有關的、對決策者有重要參考價值的、難以用貨幣計量的重要信息,不能反映在財務會計報告中。因此,土地資產信息披露問題的研究,對企業和投資者有重要意義。由于土地資產的特殊性以及企業土地資產的經營管理現狀,本文對企業土地資產會計問題進行分析研究,以適應我國目前的發展狀況,解決我國企業中的現實問題,有利于企業全面、完整地管理、核算其全部資產,為完善我國市場經濟發展服務。

一、研究成果綜述

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土地制度與西方國家存在差異,因此國內對土地資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對土地資產的特性和權屬性質的討論上;此外,由于土地資產對企業價值的體現發揮了重要作用,企業管理者對土地資產的重視程度有所提高,因此對土地資產的財務管理及投資決策方面的研究也日益增多。

其一,關于土地資源的特性和土地價格決定的特殊性。土地資源既有自然屬性,也有經濟屬性。土地資源的生產性是它的自然屬性,土地資源的使用價值是它的經濟屬性。不能認為土地沒有經濟屬性,或者認為土地的自然屬性是“資源”,經濟屬性是“資產”(葉艷妹,1996)。土地價格既包括由于對土地資源的壟斷所形成的價格,也包括勞動創造價值的貨幣表現的價格,它是自然資源的價格和勞動創造價值的貨幣表現價格的統一(張振華,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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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資產證券化模式初探

1.關于金融資產的終止確認,根據會計規范的演進,大體有三種模式:風險與報酬模式、金融成份分析模式和后續涉入模式。風險與報酬模式通過分析某要素未來報酬及所蘊含的風險由誰承擔,顯示權利之所在,從而判斷一個實體通過某項交易是否獲得或放棄了一項資產,從而決定應否確認。金融成份分析模式承認以合約形式存在的金融資產具有可分割性,各組成部分在理論上都可以作為獨立的項目進行確認,在分析金融資產轉讓中以資產的控制權來決定其歸屬。后續涉入模式同樣認為金融資產是一系列合約權利的集合,因而是可分離的,但是,如果出讓人對已轉讓資產存在后續涉入,則只有無條件轉讓的部分符合終止確認的標準,而將存在后續涉入的部分作為負債核算。

我國對于資產的終止確認始終沒有明確的提法,只是在《企業會計準則———收入》、《企業會計制度》以及《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中對收入的確認做出了相關的規定,實際上是以對“風險與報酬”的分析為基礎的。由于我國資產證券化業務還處于起步階段,業務結構還并不復雜,資產上的控制權和與其對應的風險、報酬發生分離或者基礎資產上的風險與報酬被分解為若干性質的風險和報酬的情況還不多見,所以這些規定的不足還沒有完全凸現出來。

在目前我國資產證券化會計還沒有起步的情形下,建立關于金融資產轉讓的專門會計規范是當務之急。有了直接相關的規范,發生資產證券化業務時,我們再不用從那些間接、籠統的規范中揣測是應用“風險與報酬模式”還是其他。

再者,建立規范的同時,需要借鑒國際準則演進的經驗。雖然風險和報酬的分析是判斷金融資產應否終止確認的基礎,但是從國際會計準則的演進及分析,不難看出,以控制權是否轉移來判斷資產應否繼續確認,比單純看風險、報酬的歸屬更加科學。而且針對復雜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對后續涉入等情形進行更加詳細的規范,不僅豐富了控制權的含義,增強了它的可操作性,同時也有利于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健康發展。所以,要承認我國現在確認和終止確認模式的落后,在新的規范中與國際上最先進的成果鏈接。

此外,后續涉入模式在理論上的優勢,需要到實踐中證實。具體到不同國家、不同的業務處理,一種理論也會衍生出不同的結果。因此,建立了以先進理論為基礎的規范,還要關注我國資產證券化業務的走向,根據情況適時調整。

2.關于SPE的合并,FASB給出了一個合格特殊目的實體(QSPE)的概念,如果一個SPE符合QSPE的標準,不應被納入發起人及其附屬機構的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IASB強調的則是視控制權決定應否合并。在第12號解釋公告(SIC12)———《特殊目的企業的合并》中就指出:“如果公司與特殊目的實體之間關系的實質表明特殊目的實體是由公司控制的,則公司應合并特殊目的實體。”解釋公告中還談到“對另一實體擁有控制權需要具備指導或支配其決策活動的能力,無論這種權力是否確實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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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證券化會計

l提供按揭貸款的機構(比如說商業銀行)將按揭貸款“賣”給按揭公司,這個所謂的賣的過程是真賣還是非賣(即是否為真實出售)?如果是真賣,那么就應確認資產出售損益,否則就會使問題變得復雜。比如說,是部分真賣還是根本就是形式上的“賣”。不同的情形,對應著不同的會計處理。

l按揭公司再將按揭貸款轉讓給特殊目的實體,這個過程也會出現一個真賣還是非真賣的問題,只不過此時的買家不再是按揭公司,而是特殊目的實體。就我國的現實情況而言,要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似乎只有選擇信托方式,即特殊目的實體最可能表現為一個信托賬戶或信托計劃。既然是這樣,接下來的問題便是,信托賬戶作為一個特殊的會計主體,它又該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呢?進一步講,特殊目的實體(信托)作為一個獨立的會計實體,是否應納入按揭公司合并會計報表范圍呢?

l特殊目的實體受讓按揭貸款后,需要將其“證券化”。只有這樣,才能最終將按揭貸款“賣”出去。此時,買家成了廣大的投資者。正如前述,在我國現實情況下,特殊目的實體最可能表現為特殊目的信托。因此,投資者最后買到的將是一份一份的信托受益憑證。當投資者買入信托憑證時,將現金資產支付給特殊目的信托,而特殊目的信托又將收到的現金支付給按揭公司,按揭公司又將其轉付給按揭貸款提供者。如此一個循環下來,按揭貸款提供者便將信貸資產“變現”了。實務當中,這個過程實際上是同步完成的。對于特殊目的信托而言,倒是沒有什么很特殊的會計問題。恰恰是信托受益憑證持有人,遇到該如何對受益憑證所附著的收益權進行核算的問題。

l如果我國采用特殊目的信托方式進行資產證券化,那么還會牽涉到信托投資公司該如何核算的問題。試想一下,信托公司在信托計劃設立、信托資產管理、信托資產收益分配等方面都承擔著重要的任務。在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全過程中,信托投資公司也有一個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問題。

盡管上述問題解決起來都不容易,但將其理清便可算是走出了一大步。本文認為,解決上述問題可以有以下思路:

第一,關于資產真實出售標準問題。如果只是一般意義上的資產出售,即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出門之后不能再找回賣家,那么事情就變得很簡單,也用不著去討論了。問題是資產證券化是一種結構化創新工具,交易結構的設計往往比較復雜。否則美國安然公司怎么能把人“繞”糊涂了呢?在資產證券化結構日趨復雜的今天,要擬定出一套合理的會計規范,不能為復雜的結構所繞住,而應該抓住其中風險和報酬是如何分配的這個關鍵。如果與所轉讓的資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沒有從賣家轉移到買家,那么無論將結構設計的多么復雜,也不能確認資產是“真”的賣出了。至于如何來判斷資產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轉移出去了,則必須從資產買賣合同的條款以及資產證券化方案中的信用增級方式等,來加以分析和判斷。會計標準不可能定到使市場中的每項交易都能非常方便的“對號入座”,但在基本原則之下盡可能詳細以便于操作,則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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