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
時間:2022-07-09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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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并且號召“全國各族人民萬眾一心、銳意進取,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斗”。這一論斷,深刻反映了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本質和社會主義建設規律的科學認識,達到了新的高度和新的境界。
“社會和諧”,是人類對未來理想社會的美好追求。早在150多年前馬克思主義誕生時,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就直接提到“社會和諧”的概念。他們一方面高度評價資本主義文明帶來高速發展的歷史性進步,另一方面對資本主義帶來的社會不和諧進行了深刻的揭露和猛烈的批評。馬克思和恩格斯還通過揭示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規律,闡明了代替資本主義社會的未來社會是充滿和諧的美好的社會。馬克思曾經把共產主義定義為“人和自然界之間、人與人之間矛盾的真正解決”,恩格斯把共產主義稱為“人類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類本身的和解”。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和諧社會的最高境界是“自由人的聯合體”,“在那里,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可見,“社會和諧”是科學社會主義的題中應有之義,“社會和諧”的理念和目標,是科學社會主義的本質規定,是社會主義文明發展的更高境界和奮斗目標。
從重視社會和諧到明確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反映了我黨對社會主義本質的新認識新發展。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進程中,鄧小平科學地回答和揭示了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在鄧小平理論指導下,我們黨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踐中,敏銳而又深刻地把握和認識“社會和諧”與“和諧社會”的重大課題。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要求:“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并且體現“社會更加和諧”的特征。十六大以來,提出了“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的重要執政任務,要求“把和諧社會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并且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科學內涵、基本特征、奮斗目標等重大問題作出具體概括和具體規定。
此后,包括上海在內,全國各地都在積極探索構建和諧社會的抓手、載體和具體路徑。比如,上海的一些街道社區,近年來圍繞和諧社區建設,探索黨的基層社會工作和政府社會管理的新體制、新途徑,不斷化解社會矛盾、著力解決民生問題,營造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和諧環境。一系列新認識新實踐,正在使社會主義固有的本質規定在我國得到具體實施和充分體現。我們黨關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理論和新實踐,極大地豐富和發展了關于社會主義本質的理論,深化了社會主義本質屬性的內涵。
十六屆六中全會還強調指出,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并且強調要堅持“走共同富裕道路”。這實際上是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以及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追求出發,對和諧社會建設提出的根本原則和要求。我們黨領導全體人民努力構建共建共享共富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說到底是要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不斷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構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價值體系的核心內容,規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和發展趨向,是建設社會主義社會必須遵循的基本價值理念、原則和目標。
總之,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屬性的高度,追求社會和諧、構建和諧社會,有利于我們更加卓有成效地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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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會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