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接待工作制度

時間:2022-09-29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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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接待工作制度

為保持和發揚艱苦奮斗、勤儉建國的優良傳統,加強廉政建設,熱情做好接待工作,現結合實際情況,就我局接待工作制定如下規定。

一、接待工作應遵循熱情、禮貌、節儉、適度的原則,達到有利于工作,有利于為經濟建設服務的目的。

二、凡外來人員到我局聯系工作確需安排就餐的,一律由局辦公室統一安排。各科、室對口接待就餐的,必須先填寫《接待就餐通知單》,部門負責人簽字,報分管局長批準,由局辦公室統一安排就餐。特殊情況因來不及填寫《接待就餐通知單》的,可先安排就餐,事后予以補填通知單,并報分管局長批準。

三、本局內部開會,不安排就餐。特殊情況需要就餐的,經批準后安排。

四、安排外來人員就餐,原則上實行職務對等接待的原則;接待陪同人數不得超過來客人數,堅決杜絕來客少陪客多的不良現象。

五、接待就餐費報銷,由經辦人、證明人署名后,經辦公室審核用餐簽字單和票據,報局長批準后方可報銷。

六、正常的業務工作和會議不安排香煙招待。召開的座談會、茶話會及接待需要香煙,應本著文明節儉的精神,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后領取。

七、接待標準。部、省級領導按市局有關規定執行;市、縣領導用餐標準每人50元以內;縣直單位、鄉鎮負責人用餐標準每人40元以內;確需按排工作餐的,按10元/人接待。

八、嚴禁用公款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大吃大喝,揮霍浪費,超標準接待。

關于車輛管理暫行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車輛使用與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和服務質量。確保行車安全,按照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參照有關單位的做法,特制定本規定:

一、用車范圍

1、局領導的工作用車;

2、局有關工作事務(含職工因病)用車;

3、接待、會議用車。

二、用車辦法

1、車輛管理權限歸辦公室,負責日常車輛管理和車輛調度。

2、局領導用車。局領導用車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局領導原則上不直接把車輛派給其他人員使用。

3、有關事務用車,機關科室需要用車,堅持以工作效率和節約經費的原則辦理。

4、會議、接待用車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三、用車的申請和派遣

1、機關科室需用車應提前一天向辦公室申請用車,用車部門不得直接向駕駛員要車,駕駛員接辦公室通知后方可出車。

2、需要用車的單位和個人,填寫用車申請表,辦公室主任提出意見,由分管局長審批。

3、因工作需要,辦公室可隨時抽調各二級機構配車單位的車輛,各配車單位要服從車輛調配使用。

4、駕駛員要按派車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要遵守局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出車時,人要在辦公室待命,以便隨時執行任務。

2、駕駛員要服從調度,做到安全正點,準確及時,服務態度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文明行車,不酒后開車,帶故障開車,不違章開車,杜絕各種交通事故和違紀行為。

3、愛護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提高車輛的安全率、出車率、節油率。

4、公務用車出差回來和沒有出車任務的車輛,都要定位停放車庫,私自將車輛停放在車庫外面,造成車輛失竊、損壞等意外事故的,司機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5、除上班時間外,其余時間(含節假日)使用車輛,司機必經出示經辦公室同意或局領導批準的派車通知書才能出車,(特殊情況可電話通知,并補辦手續)。嚴禁司機私自用車或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一經發現,除承擔一切用車費用外,第1次發現的給予警告處分,3次以上者作開除處分;因司機私自用車出現交通事故的,該司機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分。

五、其他

1、車輛維修、加油、保險。按照縣有關文件規定,由局辦公室統一辦理。如車輛有問題要及時報辦公室,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到定點維修廠進行檢修。維修費用由辦公室派員與司機前往核定;公務出車用的油物料,由局財務室按里程核定無誤后,報主管財務的領導簽批方能報銷。

2、駕駛員補助獎勵。全年無事故,年度安全獎200元。

3、確因特殊情況,個人因私或職工家屬因病需要借用單位車輛的,必須向領導請示批準后,報辦公室安排。用車的油料、過橋等費用自理,單位適當收取一定的用車費。用車個人憑財務收據向辦公室申領派車單,用車費繳納標準為:縣內,30元/次.半天,60元/次.一天;蕪湖市,60元/次.半天,100元/次.一天;南京市160元/次.一天;合肥市260元/次.一天;上海市500元/次.一天。其他地方,按照相近原則,確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