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年檢情況小結

時間:2022-06-24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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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年檢情況小結

我縣2010年礦山企業年檢工作在市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關于做好2010年全市礦山年檢工作的通知》(漢市國土資發〔2010〕3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認真組織安排。在各采礦權人的積極配合下,本次年度檢查工作已全面結束,現將年檢工作開展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年檢工作基本情況

目前,我縣各類持證礦山企業共42家,其中省級發證企業8戶,市級發證企業24戶,縣級發證10戶。按市局文件通知要求,省級發證的8戶企業由市局負責年檢,我局統一收集資料,并如實填報了初審意見。因我縣原礦山督查員已退養,被列為礦產督察員督察的縣左溪將軍石石膏礦、縣余家山銅鎳礦兩戶企業,都無法簽署礦產督察員意見。市局委托我縣年檢的礦山企業共24戶,均已按時報送了年檢資料,簽署了實地檢查意見。縣級發證的礦山企業共10戶、應檢10戶、實檢10戶。抽查率達80%以上,合格率達100%。

年檢參檢企業均有“三率”考核指標,結合開發利用方案固體礦產統計年報表,礦產資源儲量檢測工作,礦山企業做到了依法開采,依法納稅,積極配合年檢工作。但是由于全縣大多數企業技術力量薄弱,加之又是非金屬礦居多,多數礦產品未深加工,僅銷售原礦,“三率”考核工作難以有效開展。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礦山年檢工作是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對礦山企業依法采礦、依法納稅、合理開發利用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等重要指標的考核。我局按照“早動員、早部署、早完成”的指導思想認真開展工作,將年檢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相結合,有力地促進了年檢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高度重視、統一安排部署年檢工作。

接到市局《關于做好2010年全市礦山年檢工作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視,及時組織礦管股全體人員、執法大隊、石材、石膏計量站及基層國土所負責人召開會議,認真學習文件,明確年檢工作任務和時間要求,會后,向各采礦權人下發了縣國土資源局《關于開展2010年度礦山年檢工作的通知》,對年檢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二)改進工作方法,狠抓年檢工作的落實。

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長為組長,礦管股全體人員、整規成員單位、執法監察大隊、國土所、石膏、石材計量站相關人員組成的年度檢查工作組,負責對全縣礦山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并由具體檢查人員填寫了實地檢查情況表,各部門負責人簽署年檢初審意見。

今年,我縣還將礦山企業年檢工作與整頓和規范礦山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相結合,按市局的要求,做到了書面審查和實地抽查相結合,使年檢工作真正落到了實處,杜絕了“走過場”的現象,鞏固了2009年我縣北部花崗巖磁鐵粉整治工作成果。

對所有礦山企業,審查資源通過“一聽”、“二看”、“三查”的方式進行,即聽取礦山企業的匯報,看礦山企業的各種資料,實地抽查是否按開采設計方案開采,礦山企業對其動用、消耗、損失的資源儲量是否建立檔案和臺帳,審查資料與抽查相結合,先審查資料再抽查企業,對露天開采的花崗石礦區,深入實地,檢查各企業是否按規定的作業面開采,有無越界開采行為,督促到期的企業及時辦理采礦權延續登記,進行了儲量評審備案的企業,督促其盡快進行采礦權價款評估、備案、繳納工作;特別對井下開采企業,一律要求有資質的地勘單位測制最新的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對個別弄虛作假提供資料的企業,給予了嚴肅批評,并責令限期改正,退回重做,推遲年檢。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本次年檢,各采礦權人依法辦礦、守法經營的意識大大增強,多數采礦權人能夠很好地執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合理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但是,也有少數企業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對年檢工作重視不夠,未能按時提交年檢資料,影響了年檢工作進度。二是礦山企業規模小,技術力量薄弱,各企業主要以賣原礦為主,精深加工企業較少,導致礦產資源整體效益低下。三是部分企業受利益驅動,開采不規范、不科學,只注重生產,不注重治理,從而容易造成人為地質災害。四是我縣瓦道子石膏整合礦區,因存在安全隱患,縣安監局于2010年4月30日下達了停產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均處于停產整改階段。

四、下一步打算: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今后需要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進一步加強對《礦產資源法》的宣傳,提高采礦權人履行法定義務的自覺性。

2、加大礦山日常監管力度,消除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開采行為。

3、繼續完善礦山企業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加強礦區環境治理方案工作的落實。

4、繼續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引導企業進行資源整合,進一步規范全縣礦山開采秩序,促進礦業健康發展,進一步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和保護資源,為我縣經濟建設服好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