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中加強企業黨的工作的若干意見

時間:2022-11-30 1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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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中加強企業黨的工作的若干意見

各區、縣委,市委各分管部,市政府有關局(公司)黨委(黨組),市各有關單位黨(工)委:

現將我部制定的《關于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中加強企業黨的工作的若干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什么問題、建議請及時告知我們。

抄送:市委辦公廳,市紀委,市委宣傳部,市體改委,市經委,市總工會,團市委

關于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中加強企業黨的工作的若干意見

為了保證和促進我市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現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和中央、省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加強和改進試點企業黨組織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積極推進試點企業黨的工作。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對國有企業進行公司制改組,是一項艱巨復雜的任務。要搞好這一改革,真正把國有企業辦好,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有政治上、組織上的可靠保證,必須牢牢掌握黨對企業在政治上的領導權,充分發揮我們黨的政治優勢,企業黨的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黨的十四屆三中、四中全會決定,都明確重申實行公司制的企業,要堅持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這是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出發,在試點工作中必須堅持的一個基本原則。參與試點或與試點工作有關的部門,都應正確認識并處理好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關系,在設計現代企業制度試點的整體方案和實施過程中,必須把加強和改進企業黨的建設放到重要位置。

試點企業黨組織要把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作為自己的政治責任,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證和促進試點工作順利進行。要積極主動地做好試點準備工作,參與改革方案的研究和決策,并認真制定好加強和改進公司黨組織工作的實施意見。在試點中要以改革精神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把繼承與創新結合起來,積極探索現代企業制度下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形式和途徑。

二、公司黨組織的設置和隸屬關系

試點企業進行公司制改組時,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同步建立起公司黨組織,并根據公司組織結構變化以及黨員分布狀況,及時調整公司內部基層黨組織設置,選配好黨務工作人員,建立健全與公司運行機制相適應的黨組織工作體系。

公司組建初期,如選舉條件不成熟,黨組織領導成員可先由上級黨組織指派,待條件成熟后,再按黨章規定選舉產生。

要從有利于開展黨的工作出發,根據不同情況,確定公司黨組織的隸屬關系。試點企業改組為公司后,黨組織原由地方黨委領導的,其隸屬關系原則上保持不變。原由主管部門黨組織領導的,一般改由其控股機構黨組織領導;在控股機構未明確前,由市委授權的黨組織領導。公司與控股機構或控股部門跨地區設立的,其黨組織原則上隸屬所在地黨組織領導;遇有特殊情況,由公司所在地黨組織與公司控股機構或控股部門黨組織協商解決。

三、公司黨組織的職責。

公司黨組織是公司的政治核心,其主要職責是:(1)宣傳、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公司的貫徹執行;(2)參與公司重大問題決策,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3)加強黨組織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4)抓好公司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干部管理工作;(5)領導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建設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6)支持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依法行使職權;(7)領導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協調公司內部各方面的關系。

四、公司黨的建設指導思想和目標。

公司黨的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四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企業的改革和生產經營,切實加強黨的建設,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企業的貫徹落實,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增強活力,提高效益,推進企業兩個文明建設。

按照這個指導思想,公司黨的建設的目標是:(1)建設一個能堅持走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團結協調,改革創新,作風端正,能開創新局面的堅強的黨政領導班子;(2)造就一支富有戰斗力的朝氣蓬勃的黨員、干部和職工隊伍,共產黨員能夠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干部能夠發揮骨干帶頭作用,職工群眾能夠成為“四有”新人;(3)建立和健全一個黨的建設工作同深化企業改革、促進企業發展有機結合、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運行機制;(4)完善一套保證黨組織有效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制度,使企業黨組織的各項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這四個方面的目標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是當前對國有企業改制后黨建工作的基本要求。

五、公司領導班子的管理

公司領導班子的管理,應遵循黨的干部路線,堅持黨管干部和德才兼備原則,嚴格按程序依法管理,逐步建立起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企業領導人員的管理辦法。

改制的公司特別是國有獨資公司的法人代表和領導成員人選的確定要規范。原則上董事長不得兼任總經理,已經兼任的要積極創造條件分開。董事會成員一般不與經理班子成員重合過多。監事人成員要包括有關方面專家,切實履行職責。

擬擔任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的董事、監事人選,按管理權限,由市委或市委授權的部門提名、推薦;其他代表國有資產方出任董事和監事的人選,按管理權限,由干部管理部門提名,董事會、監事會依法產生后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國家控股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中,黨員董事、監事應占多數。

公司經理人選,按管理權限,由市委或市委授權的部門推薦,董事會聘任;副經理由經理或公司黨委推薦,報上級黨委同意后,由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要按照有利于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的要求,選配好公司黨委領導班子。在堅持任職條件的前提下,優化班子的整體結構,使黨委成員中行政領導干部的人數達二分之一以上,主要成員一般應具備從事黨務工作和經濟工作雙重素質。尤其要注重選拔黨性強、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懂經營管理、有開拓創新精神、廉潔勤政的黨員擔任書記。

根據公司實際需要和領導成員的素質條件,黨委成員與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可交叉任職。黨委主要負責人應依法進入董事會。書記和董事長一般可由一人擔任。書記與董事長分設的,書記兼任副董事長,工作需要并具備條件的也可兼任公司經理。公司不得采取書記、董事長、經理三個職務“一肩挑”的做法。公司黨委應配備一名以主要精力抓黨的工作的副書記。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進入黨委,黨委成員進入董事會、監事會,均應分別按照黨章、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嚴格履行程序。

六、黨組織參與公司重大問題決策。

公司黨委要積極參與公司重大問題的決策,支持董事會依法行使職權。

公司黨委參與決策的重大問題包括:企業發展規劃,投資決策,經營方針與經營計劃,合資、聯營項目,重大技術改造,機構設置調整,重大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資金使用,中層以上領導干部的任免與獎懲、分配方案,職工隊伍的教育管理,收入分配方案、勞動保護、職工福利等和所有需提交公司股東會、董事會和職代會審議決定的重要事項。凡是涉及到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指示在企業的貫徹,涉及到企業發展、改革、穩定的大事,黨委都應積極參與決策。

應根據企業特點,逐步規范黨委參與決策的方法和途徑。董事會決定重大問題,事先應征求黨委意見,黨委應召開黨委會或黨委擴大會討論研究,提出意見或建議,如有必要,可采取適當形式,廣泛聽取公司有關部門、黨員和職工的意見。黨員董事要把黨委的意圖體現到股東會、董事會的決策中去。對于某些涉及公司全局的重大問題或原則問題,黨委應當提出自己的主張,形成集體的決議,并把有關意見正式通知董事會。要建立并落實經理定期向黨委報告工作制度,黨委應掌握公司生產經營情況,調查研究,及時主動地向經理提出意見或建議。黨委要善于發揮監事會、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等組織對公司行為的監督作用。

公司的重要人事任免,屬于公司黨委參與決策的重大問題。黨委在人事管理中,既要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又要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特點,其主要責任:(1)從組織上保證黨的干部路線和方針政策在公司的貫徹執行,把好干部任免的程序關;(2)承擔公司干部工作統一管理職能,會同有關方面,抓好公司內管理人員的培養、教育、考察、監督、推薦以及日常管理工作。(3)討論決定公司黨群部門負責人的任免。對擬聘任或解聘的公司副經理和中層管理人員進行考察,提出意見和建議,然后由公司經理聘任或解聘。(4)協助上級黨組織對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組成人選和公司董事會擬聘任或解聘的經理進行考察,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公司黨組織工作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應按照有利于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促進公司改革和生產經營,精干、高效、協調的原則,設置公司黨組織工作機構、配備黨務工作人員。

大型公司黨委應分設組織、宣傳、紀檢等工作部門。中小型公司黨組織工作機構可以分設;也可將個別業務相近的行政業務部門與黨的工作部門合署辦公,內部實行分工。還可以設立一個統一的黨的工作部門,內部實行分工。

公司黨組織應配備精干的專職黨務工作人員,具體人數由公司黨委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方案,由董事會確認,納入公司管理人員編制。專職黨務工作人員的比例,一般不少于職工總數的1%。專職黨務工作人員的待遇應與同級行政管理人員相同。

要重視黨務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加強政治理論和專業知識培訓,提高他們做好本職工作和參與經濟工作的能力。公司黨務工作人員與行政管理人員要適時進行換崗交流,并逐步形成制度。

八、公司黨組織的工作方法和活動方式。

公司黨組織要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緊緊圍繞生產經營這個中心,積極主動地開展黨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

黨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在工作方法上,應通過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發揮黨組織集體領導的作用來體現;通過規范和發揮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中黨員的作用來體現;通過加強黨的自身建設,發揮黨支部、黨小組和黨員在各基層單位或崗位上的作用來體現;通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強企業文化建設,調動和發揮職工積極性來體現;通過加強對工會、共青團、科協等群眾組織的領導和指導其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來體現。黨的活動要緊密結合公司發展、生產經營和黨員的思想實際來開展,并不斷加以創新;要把思想教育同加強管理結合起來,把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黨組織的活動方式要適應公司特點,做到統分結合,靈活多樣,講求實效。一般情況下,宜組織小型活動,但必要的集中、統一活動,應予以保證,公司每年至少應召開一次全體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

黨組織活動經費,從留用的黨費和企業管理費中解決,開支本著必需、節約的原則,但應予以保證。其中,從企業管理費列支部分,列入公司財務年度預算計劃,日常開支由黨組織負責人審批。

九、切實加強對試點企業黨的工作的領導。

加強對試點企業黨的工作的領導,是搞好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的重要組織保證。各級黨組織和有關部門都要把抓好試點企業黨的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做好宏觀和政策指導,對公司黨組織的設置、領導班子選配、黨的工作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等問題,應及時提出指導性意見。要重視抓好公司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幫助理順公司黨委與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的關系。要把握正確的政策和輿論導向,注意總結推廣試點企業好的經驗,為公司黨建工作創造良好的氛圍。對試點企業黨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要采取措施,及時幫助解決,支持公司黨組織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促進試點企業不斷提高黨建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