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28 0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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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事局、編辦: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精神,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和《*省政務公開規定》以及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的意見》、人事部《關于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現就全省人事編制部門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人事編制部門推行政務公開的重大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政務公開工作高度重視。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要推行政務公開。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要堅持和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國務院頒發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把行政決策、行政管理和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的意見》強調指出,要把政務公開作為各級政府施政的一項基本制度。
人事編制部門直接面對社會,服務群眾,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落實黨和政府人事編制工作方針政策的重要職能部門。人事編制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高度,充分認識推行政務公開的重大意義,堅持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在已取得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增添措施,切實推進各項工作。
二、人事編制部門推行政務公開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全省人事編制部門政務公開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和人事部辦公廳關于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精神,以保障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規范辦事程序,加強監督,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人事編制管理體制,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強有力的人事人才和機構編制保障。
要堅持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逐步建立內容完善、形式多樣、程序規范、機制健全的政務公開制度,使政務公開成為各級人事編制部門施政的一項基本制度。要通過推行政務公開,進一步轉變職能,改進工作作風,提高人事編制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更加有效地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三、人事編制部門推行政務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向社會公開的重點事項。根據人事編制部門的職能職責,對人民群眾普遍關心、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都應如實向社會公開。
1.涉及人事編制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行政執法責任落實情況、行政復議事項及結果等;
2.有關人才規劃和人才開發事項、全省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計劃、工資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政策、程序;
3.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和專家管理、留學人員管理與服務、博士后管理、專家培養選拔、專家服務等方面的政策、程序或結果;
4.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職稱改革、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程序或結果;
5.公務員職位管理、考試錄用、考核、職務升降、任免、輪崗交流、競爭上崗、回避、紀律、獎勵、懲戒、申訴控告、辭職辭退等方面的政策、程序或結果;
6.人才流動、人才市場建設、聘用人員合同鑒證、內調干部安置、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人事爭議仲裁和行政復議等方面的政策、程序或結果;
7.涉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方面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8.公務員培訓工作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等方面的政策、程序或結果;
9.聘請外國專家和派員出國(境)培訓等方面的政策、程序或結果;
10.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安置程序等;
11.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事業單位管理等方面需要公開的政策、程序或結果等。
凡列入政務公開的項目,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照“政策依據、審批條件、申報材料、辦事程序、時限要求、結果反饋”等進行公開,其中涉及收費的項目,要公開收費依據和標準。同時,還要向社會公開各級人事編制部門內設機構的職能職責和人員組成情況、各類人事人才和機構編制工作政策法規、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辦事程序、咨詢和投訴方式等。
(二)在單位內部公開的主要事項。各級人事編制部門內部事權、財權、人事權的運行情況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應面向本單位職工公開。事權公開主要包括本級人事編制部門的重大決策事項、決策依據、決策程序和運行過程;財權公開主要包括本級人事編制部門財政預決算情況和內部財務收支情況,招待費、差旅費的開支使用情況,大額資金分配使用管理情況,重要物資采購和項目招投標情況等;人事權公開主要包括干部選拔任用、輪崗交流、干部考核和獎懲、公務員錄用等工作運行的依據、程序和結果,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以及其他應當在單位內部公開的重要事項。
全省各級人事編制部門要結合實際,編制本單位的政務公開目錄,區分情況向社會或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要及時主動地向社會公開應當讓公眾廣泛知曉和參與的事項。對于不能公開或者暫時不宜公開的事項,承辦單位應書面說明理由,報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政務公開的內容,要真實、全面、可靠。重大事項向社會或者在一定范圍公布后,要通過適當方式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反映,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改進,并再次公布整改結果。
四、人事編制部門推行政務公開的形式
在政務公開的形式上,要注意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做到因地制宜、注重實效,規范有序、節約成本,方便群眾、利于監督。根據公開的內容和特點,采取適當形式進行公開,做到經常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全省各級人事編制部門政務公開的形式主要包括:
(一)運用電子網絡載體公開。能在網上公開的要及時在網上公開,探索通過網絡與公眾進行雙向信息交流的途徑;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人事編制部門應建立政府門戶網站,充分利用人事編制信息技術手段,逐步擴大網上人事編制服務項目和范圍。
(二)設置政務公開欄公開。在辦公場所或方便群眾觀瞻的地點設置固定的政務公開欄、職責公告牌、電子觸摸屏等進行公開。
(三)推行“一站式服務”。堅持亮牌上崗制度;有許可和服務職能的內部單位,應通過進駐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實行窗口辦公,或在機關內部實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
(四)利用新聞媒體公開。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進行公開,通過召開新聞會或新聞通氣會等,適時向媒體最新政策和工作動態。
(五)通過會議、文件和自辦刊物公開。適時邀請有關部門、人事編制工作監督員和一定數量的群眾代表,通過下發文件、交流刊物、社會公示、聽證和專家咨詢論證等形式,公開人事編制重大決策的過程和結果。
(六)向相關當事人公開。對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依申請公開事項或信訪事項,要在規定時限內依照規定程序向申請人或來信來訪當事人進行答復,或作信息反饋。
(七)接受社會監督評議。通過設立舉報箱、廳(局)長信箱、征求意見簿,向社會公布人事監督電話和“12310”編制工作監督舉報電話,落實專人受理投訴,接受社會監督。
五、人事編制部門推行政務公開的有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各級人事編制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形成在黨組統一領導下,由本單位推行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內部有關處(科、股、室)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要把政務公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各項人事編制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要加強隊伍建設,深入開展調研,加強政務公開的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嚴格審查把關。要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審查制度,把能否公開、怎樣公開、在什么范圍公開作為審查內容。通過預先審查,嚴格政務公開程序,準確把握政務公開的內容、范圍、形式、時限等,嚴格限制不公開的范圍。
(三)強化考核評議。要把政務公開工作內容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自身建設目標體系進行考核,制定考核辦法,定期檢查考評。要將政務公開列入部門行風評議的范圍,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團體以及新聞媒體的監督,通過聘請特邀監督員、發放問卷、召開座談會、走訪等方式,廣泛聽取意見,自覺接受評議監督。
(四)落實責任追究。要進一步明確政務公開工作各個環節的要求和責任。對工作不力、搞形式主義的,要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對弄虛作假、侵犯群眾民主權利、損害群眾合法利益、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