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人才培養工程意見
時間:2022-10-10 0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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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提出的科學發展觀和科學人才觀,進一步提升我市各類人才的創新創業創優能力,為我市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發展培養高層次人才,結合我市人才隊伍建設的現狀和要求,特制定**市“133人才培養工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兩個率先”和富民強市總目標,堅持競爭擇優、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緊缺優先的原則,遵循市場經濟運行和人才成長的規律,培養造就一支適應我市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并以此促進全市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構筑人才高地,推進自主創新,建設創新型城市,為實現“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二、培養目標
**市“133人才培養工程”(簡稱“133工程”)的目標分三個層次:即到2010年,培養10名在省內外具有一定影響的優秀企業家和各領域高級專家;培養30名在常州市具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家和各領域專家;培養300名本市行業學科帶頭人和高技能人才。
三、選拔范圍和條件
(一)選拔范圍
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所有領域中選拔。按《**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規定》和《**市“雙十雙百”人才引進工程實施意見》引進的人才也列入選拔范圍。
(二)選拔條件
1.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2)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立志為**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作貢獻;
(3)較為熟悉本行業的技術信息和發展趨勢,富有開拓創新精神;
(4)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對第一、第二層次培養對象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2.其他條件:符合基本條件,并具備下列各類人才相應的選拔條件之一者,可提名為“133工程”培養對象人選:
(1)各領域專家:一般應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在所從事的領域成績突出。
其中省內外具有一定影響的高級專家:①省“333”人才工程培養期內的人員;②近兩年來,在省級(以上)有影響的學術刊物上至少發表過2篇專業論文或出版過1部專著。
常州市具有一定影響的專家:①常州“831”人才工程培養期內的人員;②近兩年來,獲得常州市科技進步四等獎或**市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的項目主要完成人員。
(2)優秀企業家:企業用于研究開發的經費(R&D)達到年度總銷售收入的2%以上,其中工業企業年銷售收入、納稅在全市工業企業排名前50位,農業企業年銷售收入、納稅在全市農業企業排名前20位。
(3)學科帶頭人:一般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①近兩年,在本系統人才培養工程培養期內的人員或后備梯隊人員;②重要領域、關鍵崗位或重點科研課題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并作出較大貢獻者;③能代表我市某行業或學科的水平,在同行業中具有一定優勢,并得到廣泛認可。
(4)高技能人才:①近兩年,在工農業生產第一線、服務業及其他產業中推廣、應用新成果、新技術、新工藝,產生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高技能人才(含農村實用人才);②在參加常州市級(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技能大賽中,獲得優異成績者;或參加**市級技能競賽獲前2名的人員。
四、選拔程序
選拔工作由市委人才辦(設在市委組織部)具體負責,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辦法,并按以下程序進行:
1.各相關單位,根據選拔原則和條件,擇優推薦本單位候選人,如實填寫《**市“133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推薦表》,并提供證明材料,報市委人才辦初審;
2.市委人才辦將會同有關單位,按照專業(行業)分類,組織專家評審,形成意見后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3.初步確定的人選經過考察、評議、公示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正式發文公布。
五、培養措施
1.加強學習。舉辦政治理論培訓班,提高政治素養。定期組織開展業務技能培訓;擇優選送到國內重點院校、科研院所學習進修,或攻讀碩士、博士學位;有計劃地選派培養對象出國培訓、考察或參加高層次學術技術交流活動,加快知識更新,提高綜合素質。
2.加強鍛煉。各行業主管部門,所在單位要安排培養對象主持或承擔技術攻關、新品研發和成果推廣等;積極吸收培養人員參與各類規劃、計劃和重大項目的調研、論證和組織管理工作;在列入國家、省、市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的申報、立項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積極搭建培養對象施展才華的舞臺。
3.加強考核。第一、第二層次培養對象由市委人才辦和所在單位聯合組織年度考核;第三層次培養對象由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負責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按照個人小結、單位考核、綜合評審和組織審定等程序進行。建立“133工程”培養對象考績檔案,各單位要將“133工程”培養對象的考核、獎懲情況,業務進修、項目完成情況和所取得的實績情況及時報市委人才辦存檔。
六、管理辦法
1.歸口管理。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市委人才辦負責具體實施“133工程”培養對象的管理工作,其中第一、第二層次培養對象,主要由市委人才辦牽頭各主管部門共同管理,第三層次培養對象主要由主管部門及所在單位負責管理。
2.動態管理。“133工程”培養對象的選拔調整工作每3年進行一次,在不斷選拔和對原有人員年度考核的基礎上,采取公開選拔、競爭擇優、明確重點、滾動發展的形式,對培養對象進行適當調整,并保持常數。凡確定為“133工程”培養對象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發文公布。
3.建立工作聯系點制度。市委、市政府領導及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要分別聯系1-2名培養對象,相關部門要加強與聯系點的聯絡,傾聽聯系對象及聯系點領導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溝通情況,盡力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為他們安心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
4.建立激勵機制。對在經濟建設、科技進步、社會發展中作出貢獻的“133工程”培養對象給予表彰獎勵,并在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和申報上級各類人才培養工程培養人選、項目資助等方面優先推薦。市委人才辦將利用“133工程”培養基金,對培養對象所承擔的項目(課題等)擇優予以資助,對培養對象攻讀碩士研究生(以上)高學歷、學位也予以資助。各鎮、開發區,各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也要積極籌措資金,對培養人員實行配套資助。對在選拔、引進、培養、管理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也給予獎勵。
享受省、常州或本市各類人才專項經費資助的人員,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133工程”經費資助。
七、組織領導
1.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133工程”培養對象的選拔、培養、管理工作進行決策、指導和協調,具體日常工作由市委人才辦承擔。建立“133工程”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切實履行宏觀管理、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的職責。
2.各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領導要把“133工程”培養對象的培養工作納入任期目標,根據培養對象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培養目標和計劃,抓好措施落實,形成齊抓共管、統分結合、目標一致、各具特色的人才培養工作機制和工作格局。要重視各類人才隊伍的梯隊建設,加強對后備人才的培養工作,結合我市各項科技規劃、重大建設項目的實施,對他們重點加以培養,促進成才。
3.加大宣傳力度。對選拔、引進、培養、管理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個人和在實際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培養人員,報刊、電臺、電視臺等,要及時掌握第一手資料,加大宣傳報道力度,擴大社會影響,積極營造有利于緊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成長的輿論環境,促進形成全社會支持他們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
今年的“133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自發文之日起啟動,請各相關單位,對照文件精神,認真做好排隊摸底工作,積極推薦。推薦材料一式兩份,請于11月10日前上報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聯系電話:282****。
本意見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