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設配套費征收管理通知

時間:2022-10-31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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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設配套費征收管理通知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各部門,縣屬各廠礦、中學:

城市建設配套費(以下簡稱配套費)是城市建設的重要資金來源。為進一步規范配套費減免行為,強化配套費的征收管理,保證重點工程建設資金需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實現應收盡收。根據重慶市建委、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建設配套費征收管理的通知》(渝建發〔2005〕19號)要求,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縣配套費征管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危舊房改造項目”政策

(一)從**年1月1日起不再執行原危舊房改造減免政策。

(二)為減少城鎮拆遷安置矛盾,維護社會穩定,近期應適度控制危舊房改造規模,結合方式創新,分時段有序實施舊城改造。

二、取消“農轉非安置房”減免政策

按照住宅市場化的發展要求,結合當前住房供應結構由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三部分組成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國發〔2003〕18號)精神,從**年1月1日起將“農轉非安置房”納入經濟適用房管理,執行經濟適用房優惠政策。

三、嚴格控制經濟適用房建設范圍,適度控制經濟適用房建設規模

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嚴格控制經濟適用房建設范圍。按照逐年遞減原則,逐步將我縣經濟適用房建設量控制在商品房開發總量的一定比例以內。

四、嚴格掌握特殊政策性減免

(一)規范各類會議紀要,不得擅自擴大減免政策范圍。

(二)各街鎮鄉及有關部門不得擅自開口子。城市建設配套費的減免按現行規定報縣政府審批。

(三)城市建設配套費收入屬預算內財政性資金,按照國務院和財政部規定,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采取“先征后返”或“即征即返”方式控制特殊政策減免。

五、嚴格界定教育類項目的減免區域范圍,調整緩繳政策

教育類各項減免政策范圍僅限于產權主體為學校的自用地建房,對配套費中用于教育基礎設施配套建設部分不予緩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