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意見
時間:2022-11-11 10:19:00
導語: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鎮鄉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
為了提高農業抗風險能力,從根本上保護農業、提高農民收入、穩定農村社會,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府發〔20*〕4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籌資機制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投保人災后恢復生產和保險機構可持續經營為目標,按照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原則積極穩妥的推行試點工作。
(二)基本原則。
堅持主愿、市場運作、共同負擔、穩步推進的基本原則;堅持低保障、廣覆蓋,有限風險與責任分擔相結合的保險經營原則。
(三)籌資機制。
保費由中央、省、市、縣財政和參保對象共同籌集,同時,建立縣人民政府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籌資分擔機制,專戶管理,專帳核算,強化超賠風險控制。
二、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
(一)保險試點品種。
保險試點品種為水稻、玉米和生豬。各鎮鄉同時開展3種品種試點工作。
(二)保險保障程度。原則上以補償承保對象的物化成本為主,以保障農民災后恢復生產為出發點。種植業保險以大災如旱災、洪水(政府性蓄、泄洪除外)、風災、內澇、雹災、冰凍等為主要保險責任,實行低保額的初始成本保險。生豬保險以然災害和疫病造成生豬死亡為保險責任,實行低保障。
(三)參保對象及方式。參保對象主要是農業龍頭企業、種養大戶和各類農業專業合作組織。重點選擇經濟條件相對較好、干部和農民投保積極性較高、產業化程度較高的村組實施。加大引導力度,鼓勵農業龍頭企業建基地或與農戶緊密聯貫的生產基地實行統一投保,鼓勵各類農業專業合作組織為其成員統一投保,鼓勵以村、組為單位聯戶投保。要求各鎮鄉水稻、玉米保險分別要達到種植面積的40%,生豬承保面要達到出欄數的20%。
(四)保險機構。
采取政府與保險經營機構聯辦的合作方式。保險經營機構對政策性農業保險實行"單獨建賬、獨立核算"。試點階段我縣在省確定的保險機構中選擇一家公司開展農業保險試點承辦工作,今年確定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公司支公司承辦試點工作。政策性農業保險條款、費率由省統一確定。
由于目前政策性農業保險采取的是政府與保險機構聯辦的合作方式,因此,要求全縣各級財政撥款機關事業單位、農業龍頭企業的車輛險、綜合財產險等在集中采購的基礎上,優先考慮由承辦政策性農業險的保險機構承保,以險養險,以促進我縣政策性農業保險可持續的健康發展。
(五)保費補貼。
1、財政補貼資金的籌集。對試點品種的保費補貼,除中央、省、市、縣財政承擔外,也可以動員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出資補貼,以使龍頭企業與農戶建立更緊密的利益聯系??h財政安排的保費補貼等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2、財政補貼資金的管理。保費補貼資金實行財政支付。為承擔今后巨災可能帶來的政府超賠責任(超賠責任是指保險賠付超過實際保費收入的部分而產生的賠付責任),縣財政保費補貼資金實行按年度預算安排。當年如有結余,不抵減下年度預算,作為保險超賠和巨災準備金。財政部門按保費補貼年度計劃,提前向保險經營機構撥付保費補貼資金,年終據實結算。
(六)風險管理。
在試點階段,實行試點范圍內農業保險風險責任在當年全縣保費3倍內封頂,并承擔在此封頂線以內保險賠付責任的方案;政策性農業保險賠款在當年政策性農業保險費的2倍以內,由保險經營機構承擔全部賠付責任;政策性農業保險賠款在當年政策性農業保險2-3倍的部分,由保險經營機構與政府按1:1的比例分擔。政府承擔的超賠責任由省與縣財政按規定分擔。
(七)理賠支付。
保險經營機構必須按規定及時向農戶支付政策性農業保險賠款。賠付分兩次進行:損失發生后,先向農戶支付核定損失的50%的預付賠款;在保險年度末統計全年全縣總賠款后,再進行個案清算。全縣全年總賠款在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的3倍以內,則按核定的賠款扣除預付賠款后全額支付;若全年總賠款超過了全縣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的3倍,則個案賠款為核定賠款額乘封頂系數(全縣政策性農業保險總保費×3/全縣總賠款),再扣減預付賠款后的額度。在操作中,要在保單中注明"全縣全年總賠款在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3倍以內核定損失全額賠付,超3倍以上按年終核定比例賠付"的理賠責任,并要求參保農戶簽字,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同時,要做好細致的宣傳解釋工作,確保農民充分了解參保信息。
(八)配套措施。
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要與農村信貸相結合,把是否參保作為享受信貸支持、各類政策性扶持的重要前提條件。對參保者在財政扶持、貸款等方面實行優惠、優先。利用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專業合作組織、農業龍頭企業與農戶之間的聯動機制,帶動廣大農戶團體參保。要與農技服務相結合,發揮基層農技隊伍滲透到農村的網絡優勢和技術優勢,協同代辦理賠定損和防災防損預防工作。有條件的可依托鎮鄉建立專門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核損理賠專家小組,由保險經營企業和農技人員、協會代表等組成,共同做好責任界定、現場查勘和定損工作,并建立必要的利益分享和責任約束機制。
在加強引導和愿的前提下,各鄉鎮要從促進農業保險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保險經營機構拓展相關業務。要積極支持保險經營機構通過購買再保險分散保險風險。要加強對試點動作及項目的監管,合理控制管理運作成本。要建立農業保險項目的風險評價預警和運行監控體系。
三、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構建組織體系。
為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具體承擔試點方案制訂、日常聯絡和協調等工作??h農業局、縣畜牧局、縣農辦、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等部門負責農民參保的宣傳發動工作,協調指導理賠糾紛的技術鑒定等??h財政局負責農險補助和超賠責任的資金籌集、撥付和監督管理等工作。同時,縣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專家理賠組,公開、公正、公平地處理好理賠工作。各鄉鎮要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技術服務小組,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
(二)工作要求。
各鎮鄉和部門要把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作為我縣推進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采取多種方式和途徑宣傳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的意義,向基層和農民群眾講清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重要意義,增強參保意識。要認真仔細地做好保險條款的說明,確保農民充分了解參保與賠付的條件和程序;要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切實把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縣政府要與各鄉鎮簽訂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責任書,保證試點工作人員到位、責任到位;要建立部門和鄉鎮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對工作成效好的鄉鎮和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