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建設深化發展意見
時間:2022-02-24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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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全市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水平,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加快推進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城鄉建設的重要意義
(一)加快城鄉建設是統籌城鄉發展的必由之路。當前,正處于工業化加速、城鎮化提升、農業產業化拓展的重要時期。堅持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加快城鄉建設步伐,全面提升城鎮化和城鎮現代化水平,促進城鎮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城鎮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城鎮文明向農村輻射,形成城鄉一體化新格局,是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應對區域競爭、提升綜合實力的必然選擇;是統籌城鄉發展,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客觀要求;是改善城鄉發展環境,提升“三個核心指標”,加快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的重要途徑。
(二)加快城鄉建設是實現跨越發展的迫切需要。城鎮化水平是衡量經濟社會進步程度的重要標志。近年來,我市城鄉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城鎮建成區面積不斷擴大、城鎮配套功能不斷完善、城鎮人居質量不斷提高、城鎮綜合實力不斷增強,廣大群眾享受到了城鎮化發展帶來的可喜成果。但由于我市發展不足、發展不充分、發展不協調依然是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城鄉建設工作與省內發達地區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主要是城鄉規劃管理水平較低、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生態園林城市建設推進較慢、城鎮風格特色不夠突出、城鎮化發展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嚴重制約著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要在日趨激烈的區域競爭中追趕前進、超常突破、跨越發展,必須高起點、高水平、高質量地加快城鄉建設,努力開創城鄉建設工作新局面。
二、加快城鄉建設的發展思路、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三)發展思路。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城鄉建設,緊緊圍繞提升“三個核心指標”,以建設天藍地綠、山清水秀、景美民富的國家級生態園林城市為總體目標,以城鎮擴容、建設、改造、綠化、美化、亮化、凈化、村容村貌整治為重點,遵循統籌城鄉、布局合理、規劃先行、節約資源、配套建設、完善功能、因地制宜、分步實施的原則,堅持高起點規劃、高質量建設、高效能管理,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建設以城為中心,其他縣城為重點,孟定、南傘、滄源口岸為對外窗口,沿交通主軸線鄉鎮為節點的三級城鎮網絡體系,切實提高城鄉建設發展水平,努力形成產業支撐有力、基礎設施完善、服務功能健全、人居環境優美的現代城鄉體系。
(四)基本原則
──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原則。整體推進城鄉產業、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城鎮輻射帶動農村、農村吸納城鎮文明的能力,形成以城帶鄉、以工促農、城鄉互動、優勢互補、共同協調發展的格局。
──生態文明規劃城鎮原則。堅持規劃先行,以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為準則,突出環境友好和生態文明這一主線,圍繞“生態興市”、“生態立市”、“生態強市”做好規劃編制,發揮資源稟賦,促進生態改善,確保經濟、社會、自然環境的永續發展。
──園林宜居建設城鎮原則。以基礎設施建設、公用設施建設以及增加綠地面積、提高綠化檔次為重點,高標準規劃,高水平設計,高速度建設,推進整體景觀和生態環境布局的系統性、均衡性,完善城鎮功能,打造園林城市,改善人的居住質量。
──文明先進經營城鎮原則。堅持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加大市場化經營管理城市的力度,促進城鎮資金、人才、信息有效聚集和合理流動,強化土地、水、能源等重要資源的保護和高效利用,將市場經濟、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貫穿于經營城鎮的各個環節。
──整潔有序管理城鎮原則。以“整潔、有序、暢通、和諧”為目標,從城市居民住房、供水、污水和垃圾處理、公共交通、綠化美化、公共安全等方面著力,積極探索推進文明創建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建設,打造整潔優美、暢通有序、文明靚麗、適宜創業的城市管理環境。
──特色風格塑造城鎮原則。立足城鎮生態環境、民族文化等資源狀況,正確處理需要和可能、局部和整體、當前和長遠、發展和保護的關系,把保持城市原有的特色和展示城市發展前景有機結合起來,彰顯地方特色和民族文化,形成特色突出、個性鮮明、風格獨具、內涵豐富的城鄉格局,塑造城市形象。
(五)發展目標。到2012年,實現城鎮建設總投資80億元以上;8縣(區)城及孟定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完成42個鄉鎮總體規劃、300個村莊規劃的編制;城市供水普及率達95%以上;新增城鎮建成區面積5平方公里以上;城鎮綠化覆蓋率達到30%以上;全市所有縣級以上城市建成污水處理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污水處理率達80%以上,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全市城鎮化水平每年提高1.5個百分點,達到35%以上。城市道路、橋涵、地下管道、城市美化、綠化、亮化附屬設施以及城市公共交通、公園、廣場、環衛、供電、消防等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進一步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一批“三農”服務型、旅游型、工業型、商貿流通型、口岸型的小城鎮得到較好的發展,生產生活用水滿足潔凈化需求,就地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能力明顯增強;基本建立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住房保障體系,農村地震安居房建設有效推進,人居質量明顯提高。
三、強化規劃優先意識,發揮規劃引領調控作用
(六)突出規劃主導作用。全面貫徹落實《城鄉規劃法》,牢固樹立“富規劃窮建設”的理念,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規劃工作放在城鄉建設的首要位置,突出規劃在城鄉建設、管理、經營等各個環節的“龍頭”地位和引領作用。以城鄉規劃為依據,制度創新為動力,功能培育為基礎,加強管理為保證,科學制定和有效實施城鄉規劃,推進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七)加快規劃體系建設。
(八)完善規劃審批機制。按照“規劃權高度集中,建設權分級負責,管理權下放基層,經營權各級共享”的思路,建立統一、集中、高效的規劃管理體制和市、縣(區)協調配合的決策管理機制,完善市縣兩級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委員會制度。城區的規劃管理權在市級,堅持市級規劃、市區共建的原則,城規劃區內的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一律報市城規委審定;其它縣城的總體規劃、控制性詳規、綠地系統專業規劃以及縣城標志性、控制性等重點建筑設計方案須報市城規委審查備案。各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實現規劃之間在技術層面、政策層面的整合和對接,確保區域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以及各專項規劃的相互銜接一致,實現城鄉建設有序推進。大力推行信息公開制度,利用電視、報刊、網站等媒體及時向公眾提供規劃的編制、審批和實施等信息,通過座談會、聽證會、征詢意見等方式,建立公眾參與規劃編制、審批、實施和調整的長效機制,確保規劃編制、審批和實施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透明。
(九)加強規劃監督管理。城鄉規劃一經編制完成、批準實施,必須嚴格執行、實施到位。嚴格按照規劃審批建設項目、推進城鄉建設,對不執行規劃的,一經發現,堅決制止。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監督規劃編制、修編以及實施、管理工作,堅持做到沒有規劃不供地、不建設,設計方案不成熟的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加強規劃執法管理和效能監察,市人民政府對縣級政府實施督查巡查制度,對各縣(區)規劃的編制、審批、實施管理工作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巡察、監督,堅決杜絕隨意調整、肢解規劃的現象,保證城鄉規劃的有效實施,維護規劃的科學性、嚴肅性和權威性。
四、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城鄉協調發展環境
(十)加快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按照拉開城鎮框架、拓展城鎮空間、優化城鎮布局、健全城鎮功能、做美城鎮形象的要求,以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為重點,突出抓好城鎮路網、綜合管網、市政配套設施、園林景觀等工程建設,不斷提高市政基礎設施的承載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快建設一批面向社會、面向群眾的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提高運營效率,逐步構建起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社會公共服務設施配套體系,努力實現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目標。突出重點、合力抓好城中心城市建設,充分發揮中心城市在全市城鄉建設發展中的輻射帶動作用。按照政府主導、有序競爭、政策扶持、優先發展的原則,發展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等多種形式的公共交通,提高城鄉交通的整體效能。
(十一)加快城鎮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堅持政府主導和市場推進并重,深化項目前期工作,嚴格項目建設管理,加快推進城鎮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積極探索和建立城鎮污水垃圾處理投資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行管理市場化和行業發展產業化等長效管理機制。到2012年,8縣(區)城和孟定鎮全面建成城鎮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并投入運營,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基本滿足環境容量要求。
(十二)抓好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配套、統一征地、統一施工、統一管理的建設模式,加快小城鎮飲水安全、道路、供排水管網、環衛設施等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有條件的要加快建設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設施,改善基礎設施條件,提高小城鎮吸納人口、增強就業和聚集產業的能力。按照我市新農村“十四個一”的建設內容,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實施中小學危房改造、鄉村衛生室建設、農村公路通達通暢工程、人畜飲水工程、集貿市場建設等重點項目,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不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和生態環境,充分展現現代農村繁榮、文明、進步的新景象。
(十三)積極開展生態建設。各縣(區)要編制生態園林城市規劃,切實保護好自然山體、水面、濕地和森林植被,突出地方特色,創建生態園林城市,全面實施“青山、碧水、藍天、綠地”工程,認真抓好城市綠化、美化建設。把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與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結合起來,自然景觀的恢復保護與城鎮建設發展結合起來,切實保護城市自然景觀和歷史文脈,實現資源的永續利用,創造以人為本、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城市環境,打造出具有特色、風格獨具、生態良好、環境優美的生態園林城市。以村容整潔和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為目標,采取綜合創建與單項工程建設相結合的辦法,切實做好村容村貌規劃,村莊整治和環境美化工作,全面推進文明生態村建設。
(十四)著力提高人居質量。各縣(區)要根據當地居民收入水平和居住需求情況,以滿足普通居民住房為重點,制定住房建設規劃,加快建立大多數家庭購買或承租普通商品房、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以及部分高收入家庭購買或承租高檔商品住房相結合的新型住房供應體系。以建設良性生態環境為宗旨、以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為目標、以小區式開發建設為主要形式,做好城鎮規劃區范圍內的住房建設和保障工作,做到高起點規劃、高水平設計、高質量施工、高標準管理,一律停止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嚴格限制個人自建住房。著力改善民生,切實把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對象的住房供應納入保障性住房供應體系,高度重視廉租住房建設,認真落實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賃補貼政策,解決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切實抓好農村抗震安居房建設,不斷提高農村人居質量,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強化引導和監管,進一步規范物業管理市場,提高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新建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及公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的收繳應達到100%,不斷擴大物業管理覆蓋面;加強房屋租賃管理,嚴格執行房屋租賃備案制度,規范城鎮房屋租賃行為,確保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
五、切實加強綜合管理,不斷提高城鄉建設管理水平
(十五)積極開展創建活動。各縣(區)要結合實際,以創建國家級園林城市、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為契機和動力,不斷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打造各具特色的宜居城市;深入持久地開展城市文明教育,不斷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質,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供根本保證。
(十六)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按照云南省“十一五”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和“精心、精細、精品”的要求,堅持不懈地開展城市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重點整治城鎮和村莊出入口、城鄉結合部、新老城連接點、小城鎮主干道、居民社區的“臟、亂、差”現象,做到強勢推進、全面覆蓋、長效管理、不留死角,塑造城鎮文明新形象。切實加強城鎮改造和建設中的綜合管治工作,對供水、供電、通信、有線電視、消防等各類管線設施建設必須做到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
(十七)探索經營城市的有效模式。進一步優化招商引資環境,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盤活城市存量資產,積極鼓勵支持集體、企業、個人投資參與城鄉建設,拓寬投入渠道,緩解政府投資壓力。探索放開市政公用設施經營市場,積極推進垃圾清運、污水處理、公共綠地養護、環衛保潔、停車泊位等領域市場化運作,逐步把市政公用事業從政府的行政管理轉變為產業經營,從無償投入轉變為有償投入,逐步實現市政公用設施的有償使用,減輕政府負擔,降低管理成本。
(十八)著力提高城鄉管理水平。堅持以人為本,積極探索人性化管理模式,加快建立城鄉管理行政綜合執法體系,推進城鄉管理工作向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方向發展,不斷優化人的創業環境和居住環境。加大科技投入,充分運用地理信息系統、遙感、網絡、多媒體等現代技術和科技手段來管理城鄉,不斷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嚴格按照國家規范標準,設計建設各類房屋建筑,推廣應用高性能、低能耗、可再生循環利用的建筑材料,強化對建筑節能、環保工作的監管。加強對建筑業的培育和監管,支持建筑企業進行制度創新,推進建筑業技術進步,引導建筑業從粗放型的傳統行業,向管理科學、技術創新、資源節約的現代產業轉型,做強做大建筑企業,增強活力與市場競爭力。
六、筑牢產業基礎,促進城鄉建設加快發展
(十九)以新型工業化帶動城鎮化。在推進城鎮化過程中,堅持新型工業化帶動戰略,立足豐富的生物資源、礦產資源、水電資源優勢,堅定不移地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把工業化發展同城鎮化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合理布局、相互促進、共同發展,通過加快建立獨具特色的工業體系支撐城鎮發展,通過建設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鎮促進工業發展。
(二十)以農業現代化推進城鎮化。以城鎮為依托、市場為導向,按照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要求,調整優化農業結構,形成糧、畜、經濟作物構成基本合理的農業生產格局。大力培育和發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逐步實現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化,把農村富余勞動力合理有序地向城鎮轉移,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通過農業現代化整合資源、聚集人氣,促進城鎮建設和發展。
(二十一)以現代服務業提升城鎮化。現代服務業是未來經濟結構中的主體,在推進城鎮化過程中要積極擴大開放,大力招商引資,興辦商業市場,做活繁榮城鎮,進而達到輻射農村、活躍農村、帶動農村的目的。要提升餐飲、住宿和批零商業等傳統服務業,加快發展交通、通訊、科技、文化、金融、保險、旅游和中介服務等現代服務業,讓城鄉居民同享現代文明成果。
(二十二)以鮮明特色文化豐富城鎮化。樹立強烈的文化意識,切實保護好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遺存,發揚現代文化精粹,充分把握城鄉建設的總體輪廓,對城鎮功能結構、文化內涵、建筑造型、建筑色彩、建筑符號、標志系統、重點景觀等進行科學設計,把珍貴的民族文化、茶文化、邊地文化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鑄就各具特色的城鄉個性,逐步提升城鎮文化品位。
七、堅持改革創新,建立完善城鄉和諧發展的體制機制
(二十三)深化城鄉配套改革。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重點是統一城鄉居民身份,讓農村人口與城鎮居民擁有同等發展機會,讓農村人口進入城鎮居住、培訓就業、子女入學、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身份限制,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待遇。進一步改革勞動就業和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管理措施和辦法,讓農民進城就業、就醫、子女上學等方面不受限制,與城鎮居民共享社會福利事業帶來的實惠;建立統一的城鄉勞動力市場,形成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機制,完善勞動用工登記管理制度,監督用人單位與城鄉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加強勞動保障體系建設,完善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平臺,加大各項社會保險投入,給予外來人員與城鄉居民同樣的勞動保障服務。以市、縣(區)各級財政為主體,社會捐贈和社會互助為補充,多種方式籌集資金,切實加大農民和外來人員的社會保障覆蓋面。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行政區劃改革,優化調整鄉鎮行政區劃,因地制宜地擴大城鎮規模,適度集中經濟和社會管理職能,促進區域基礎設施統一布局和共建共享,增強城鎮聚集效應。
(二十四)創新投融資體制。建立財權和事權相匹配、相統一、相協調的城鄉建設財政投入體制,促進城鄉資源合理流動與優化配置,逐步加大對城鄉建設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統籌全市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的使用,保證城市維護建設稅和各種公用事業附加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城建規費足額征收,并全部用于城鎮維護建設。將城鎮土地收益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管理,重點用于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開發整理。促進公共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大基礎設施、公用事業領域向民間資本和外資開放的力度,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和外資參與能源、交通、供水、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及公共事業建設,提高城鄉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完善城鄉公共服務職能。加快以城市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為重點的融資平臺建設,切實整合城市優良資產和優勢資源,提高城市開發建設項目的融資能力,形成政府主導、政企分開、市場化運作的投資經營管理體制。深化水務體制改革,進一步理順關系國計民生的城市涉水行業的管理機制。
(二十五)合理配置土地資源。
──以公開、公平和公正為基本原則,建立國有土地使用權公開交易制度,實行土地使用權依法有償轉讓,加快土地資源向土地資本轉變。
──科學調整和修編土地利用規劃、城鎮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合理確定房地產開發用地總量和布局,以保障城鎮廉租安居住房用地為重點,規范房地產業的土地供給,適當增加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土地供應量,嚴格控制高檔商品房和別墅類建設的土地供應。新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用地原則上不得低于50畝;老城區房地產項目開發用地原則上不得低于10畝。
──實行集體建設用地的有條件交易制度,在符合城鎮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實現集體土地的合理流轉。集體土地流轉收益納入農村集體財產進行嚴格管理,專戶儲存,按規定比例專項用于農民的社會保障安排。嚴格執行征地補償標準,確保城鄉建設的新增利益合理分配,確保困難群體的基本利益得到保障。
──加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能力,加大土地整理力度,根據環境容量和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配套情況,設定投資門檻和土地利用效益標準,確定土地開發的空間布局、分區、分地塊的技術經濟指標,使土地的開發使用符合城鄉規劃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按照集約節約用地的要求,嚴禁1畝以下(含1畝)的單宗或者連片小宗地進行規劃、立項、審批和出讓;嚴禁分戶劃地自建住宅;嚴禁孤立的“拆一塊地蓋一幢高樓,拆一條線建一條街”的線式、點式開發建設;嚴禁在公路兩側紅線控制區:國道20米、省道15米、縣道10米、鄉道5米、村道3米內修建永久性構造物和設施。
(二十六)創新城市開發建設機制。積極探索“政府為主導、居民為主體、開發商為龍頭”的城市開發建設新機制。創新城鎮拆遷開發模式,除市鎮公共基礎設施及公益項目用地外,凡可以進行市場化開發經營的拆遷項目,倡導積極探索實施政府為主導、居民為主體、開發商為龍頭、市場運作、集約經營,由被拆遷人自行拆遷、自行開發、自行安置的“自拆自建”模式,由被拆遷人按照規定程序產生社團法人作為拆遷人履行拆遷人職責,確定拆遷開發具體模式,組建開發實施主體,申請房屋權屬認證工作和拆遷開發方案核準工作,組織拆遷評估確認或委托有資格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等。對被拆遷人的拆遷補償,提倡采用產權調換的方式回遷就地安置補償,特殊情況可采用貨幣補償,嚴禁劃地安置。
(二十七)建立城鎮化發展評估體系和績效反饋機制。
──建立城鎮化發展評估體系。改變單純以經濟增長率、硬件設施建設等指標評估城鎮發展質量的片面做法,建立包括人文關懷、文化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在內的全面、綜合、科學的城鎮化發展評估體系,探索建立與城鎮化發展緊密銜接的政績評價標準與機制,實現對城鎮化發展的動態指導與監控。
──建立城鎮化工作績效的考核反饋機制。通過對城鎮化發展績效的考核反饋,建立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互結合的政策制訂機制,增強政府科學決策能力,提高政策措施的實施績效。
八、提供有力保障,確保城鄉建設又好又快發展
(二十八)加強領導,為城鄉建設提供組織保障。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切實提高對城鄉建設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斷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加快城鄉建設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用改革的思路、開放的理念、創新的辦法,加快城鄉發展步伐。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抓專項、解難題、破瓶頸的要求,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設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統籌抓好城鄉建設的各項工作,發展改革、財政、國土、環保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積極主動制定加快城鄉建設的配套政策和具體措施,確保城鄉建設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效能監察,嚴肅查處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促進城鄉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二十九)加大投入,為城鄉建設提供財力保障。各級政府要加大城鄉建設公共財政的支持力度,在財政預算中明確一定比例的資金專項用于城鄉規劃和城鄉建設。年起至2012年,市政府每年安排500萬元,主要用于城規劃的編制、修編,各縣城規劃的編制和城鄉建設管理以及污水、生活垃圾設施建設及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助(具體補助辦法另行制定)。
(三十)完善政策,為城鄉建設提供土地保障。落實好國家土地政策,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購儲備和出讓制度,嚴格管理土地一級市場,科學調整和修編土地利用規劃、城鎮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加強土地計劃調控,合理調整用地結構,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資源優化配置、節約用地、集約用地的新機制。全市建設用地年度指標,除確保重點建設項目外,優先安排中心城市和中心城鎮建設,嚴格控制零星一般性項目供地。對規劃城鎮建設用地和列入年度用地計劃的,簡化用地審批手續。小城鎮建設用地的有償使用收益,主要用于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開發整理。
(三十一)強化職能,為城鄉建設提供力量保障。按照強化職能、理順關系、提高效率的原則,切實加強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機構建設,加強專業技術和管理力量,從組織上保障城鄉建設的順利進行。成立市住房保障與房地產管理局,主管全市住房保障與房地產管理工作。市、縣級建設主管部門成立城市規劃建設監察支隊、大隊,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全面履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效能監察和城建執法監察工作。市、縣級建設主管部門設立村鎮管理科室;鄉鎮設立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所,配專職助理員;每個行政村在村民中選配1名規劃協管員,有效開展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縣級成立城鄉規劃局,全面履行城鄉規劃管理職能。
各縣(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的精神,制定措施,抓好落實,切實推進全市城鄉建設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