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18 10: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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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也是全面落實“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鎮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四張清單”。大力加強黨員干部作風建設,健全工作機制、狠抓責任落實、注重教育管理、強化執紀監督,不斷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各級紀委全會精神,深入學習重要講話,按照市委七屆七次全委(擴大)會議和市紀委七屆六次全會的要求,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這條主線,落實作風建設、懲治腐敗和黨內監督三大任務,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弛而不息糾正“四風”,堅定不移反對腐敗,為實現鎮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深化落實主體責任,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按照市委“主體責任落實年”的各項工作要求,認真安排部署,堅守責任擔當,肩負主體責任,繼續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績效管理,落實責任體系。嚴格執行專題報告制度,堅持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委、紀委按期報告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強化“一崗雙責”,按照鎮領導分工制定“四張清單”,與分管領導、村、站所層層簽訂責任狀。結合黨建例會,實行一季度一督查一考核,掌握責任制落實和進展情況,每半年聽取一次責任制情況專題匯報。將責任制考核和業務工作考核結合起來,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得力,職責范圍內存在問題不解決、不糾正,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各單位要按照鎮黨委的安排部署,根據自身業務的特點,結合本單位實際,將責任細化、量化,分解落實到單位領導及干部職工個人,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一)強化責任,全面落實,推進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建設

強化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全鎮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都要深刻領會中央和區州市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新要求,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嚴格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不斷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強大合力。

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各黨支部要切實加強對反腐倡廉工作的領導,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和“一崗雙責”的職責,帶頭做到“四個親自”、“十個必須”。繼續執行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帶隊檢查責任制落實情況,鎮黨委書記向市委常委會報告,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站所、村黨支部書記向鎮黨委書記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等制度。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確保分管站所和所包村范圍內不出現違紀違法問題。

(二)嚴明紀律,加強監督,推動上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

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深入開展黨的政治紀律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切實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恪守“四個服從”,落實“五個必須、五個決不允許”,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始終做到旗幟鮮明、立場堅定。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在貫徹各級黨委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新修訂的《廉政準則》《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自覺用黨章規范自己的言行,不斷加強黨性修養和黨性鍛煉,做守紀律講規矩的表率。

加強重大決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強對中央、區、州市重大決策、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違背群眾意愿和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以及不及時落實各項強農惠農政策、亂占濫用耕地的行為。嚴查領導干部插手土地出讓、工程項目、虛報冒領惠民資金、挪用專項資金等案件,以及在辦事過程中吃、拿、卡、要以及“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等行為。要加強對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等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扎實推進鎮黨委政府確定的各項重點工作任務順利完成。繼續開展人民滿意的基層站所評議評選工作和以機關、站所、村干部為對象的民主評議活動。

加強“三農”工作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嚴格執行《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規范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從政行為。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職責和工作運行機制,強化農村“三資”管理,確保各項強農惠農政策落實到位。加強鎮紀委與市紀委的協作和溝通,切實加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辦力度,確保政策落實、項目優質、資金安全、干部廉潔。

進一步提高監督檢查科學化水平。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能作用,整合力量,規范程序,確保監督檢查工作有效開展。鎮紀檢辦要加強與鎮督查室的協作配合,統籌安排監督檢查工作,繼續完善考評辦法,堅持集中檢查與日常檢查、上級檢查與自查自糾、明察暗訪、傳統檢查方式與現代科技手段相結合,暢通信訪舉報監督渠道,用好“昌廣、新廣”行風熱線,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努力提高監督檢查科學化水平。

(三)繼續把糾正“四風”作為重點,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區州“十條規定”,把各項要求和責任落實到日常工作中,要堅決糾正“四風”,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加強對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改進作風情況監督檢查的實施方案》,嚴抓嚴管,常抓常嚴,緊盯重要時間節點,緊扣群眾反映突出問題,強化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區州黨委十條規定的執紀監督。加大對“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公開力度,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嚴禁以任何借口向基層單位、服務對象和企業轉嫁公務費用,認真執行“十三個嚴禁”,深化公車管理,加大問責力度,有重點的開展抽查,堅決整治餐桌、車輪上和會所里的歪風。對不符合規定的行為、現象要責令整改、嚴肅糾正,并在年中、年底分別向鎮黨委和鎮紀委報告貫徹落實情況及檢查結果。要把中央和區州市黨委關于改進工作作風有關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政府績效管理和干部考核范圍。要暢通投訴渠道,認真受理群眾舉報。加大紀檢檢查和懲戒問責力度,嚴格執行有關紀律處分規定,采取明察暗訪、集中抽查和實地核驗等方式,及時發現和糾正違紀行為,對情節嚴重的要堅決查處,切實做到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

堅決整治黨員領導干部在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通過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促使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自覺遵守《廉政準則》、《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嚴禁違反規定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嚴禁違規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嚴禁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嚴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禮、利用婚喪喜慶劍財、涉賭涉毒。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規定,整治黨員干部在住房上的違規問題。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離職或退休后的從業行為。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適時進行抽查核驗。扎實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規范基層黨員干部從政行為,鞏固正風肅紀成果。

加強政風行風監督和績效管理。認真貫徹州、市《關于加強目標管理績效考評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修訂完善鎮目標管理績效考評實施意見,力求通過科學規范的考評機制,形成獎罰分明,權責統一,風清氣正的良好工作氛圍。嚴格落實問責制,著力整治“懶散庸拖”等不良風氣。加強對機關、站所、村組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拓寬群眾參與渠道。繼續廣泛開展群眾評議機關、站所活動。建立鎮、村兩級投訴調查處理和反饋機制,加大政風行風監督力度,嚴肅查處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行為。

(四)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強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以領導干部為重點深入開展廉潔從政教育,認真學習《論述摘編》、新修訂的《廉政準則》《紀律處分條例》以及中央、區州市紀委全會精神,重點抓好政治紀律、道德品行、崗位廉政和警示教育,促使黨員干部切實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嚴格自律。扎實開展第17個黨風廉政教育月活動。深入開展“五四三”反腐倡廉教育活動,堅持主要領導干部上廉政黨課制度和領導干部任前廉政法規測試制度,嚴禁走過場。廣泛開展廉政文化“七進”活動,把廉政文化建設納入現代文化建設總體布局,加強廉政文化陣地建設,完善廉政教育基地功能,為全面推進依法治鎮提供文化營養。

加強對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和制約。認真執行黨內監督條例,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政談話、誡勉談話、述廉評議、函詢等制度。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深入推行黨政正職“四個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財務、人事、工程項目和物資采購)和“三重一大”事項末位表態制度,推行黨政正職向市紀委全會述廉并接受評議制度。深化述廉評議和“警示提醒、誡勉督導、責令糾錯”預警制度。以財政、國土、規劃、水管、民政、勞保、農林等單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為重點,加大培樹示范點建設力度,全面推進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認真落實黨政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問責等規定,強化對大額專項資金、重大投資項目和農村集體性資產的審計。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加強農村基層民主監督、規范農村基層干部行為。扎實推進并規范“黨務、村務、財務”三公開工作,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做到公開及時,內容規范,群眾滿意。

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嚴格落實《市2013—2017年懲防體系建設五年規劃》,結合實際制定工作規劃,細化責任,嚴格考核,努力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鎮黨委要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建立健全查辦案件組織協調機制,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要堅持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嚴格按照“五類標準”管理和處置反映黨員干部的問題線索,堅持對問題線索嚴肅認真快查快結,及時給予紀律處分、組織處分或移送司法機關,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絕不手軟。完善保障措施和責任追究機制,力爭每年查辦一批鎮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自辦案件;要深入落實查辦案件“一案三報告”和案件回訪制度,不斷增強查辦案件與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監督制約及剎風整治的疊加效應,強化審查紀律就是強化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保密紀律,嚴格執行初核、立案請示報批制度。

(五)加大力度,深化治理,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繼續深入開展糾風治亂和專項治理。重點糾正教育、涉農、惠農資金等領域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突出問題。繼續糾正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鞏固“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專項治理工作成果。嚴格落實州、市管理節慶活動的有關規定。規范和拓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延伸觸角,擴大評議覆蓋面,建立分類評議機制。扎實開展以“聽民聲、知民意、解民憂、慰民心”為主題的政風行風調研。對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做到快速查處、糾正及時。

繼續深化工程建設領域內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認真總結經驗,進一步完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人大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能作用,整合資源力量,繼續抓好排查整改工作,嚴肅查處違規審批項目、調整規劃以及規避招標、虛假招標、轉包、分包等問題。嚴肅查辦在項目實施、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政府采購及執紀執法中的案件。嚴格審批程序,加強經費監管,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的行為。

(六)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進一步提高干部隊伍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

打鐵還需自身硬,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鎮紀委要始終按照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的總體要求,切實加強紀檢干部作風建設,堅決貫徹執行中央和區州市黨委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各項規定,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工作紀律、辦案紀律、財經紀律和保密紀律,爭當“四強”干部。加強能力建設,加大學習培訓力度,著力提高“五種能力”,不斷拓寬干部視野、改善知識結構。加強制度建設,嚴格執行行為準則和紀律規定,嚴格遵守“十個嚴禁”,以鐵的紀律打造一支忠誠、可靠、敢于擔當的紀檢隊伍。

鎮紀委要協助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深入開展“三嚴三實”教育活動,扎實履行執紀監督責任,協助黨委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項工作。加強與各方面的聯系和溝通,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為實現鎮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