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方案

時間:2022-03-30 0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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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方案

1總則

1.1目的

為規范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響應程序,明確各相關職能部門的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職責,建立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職責明確、資源共享、平戰結合、反應靈敏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機制,提高危險化學品危害預防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減少化學危害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要求,堅持在區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妥善、高效、快速地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的原則。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市民防條例》、《市災害事故應急處置總體預案》、《市城市減災規劃》、《市災害事故處置應急手冊》、《市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及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4基本情況

1.4.1基本概況

區是地區化工企業密集地區之一。全區管轄內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處置過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有60多種。其特點是品種多,數量大,分布面廣。經認定的本市重點化學危險品為21種,本區就有11種(液氯、液氨、甲醇、苯、硫酸二甲酯、甲苯、丙烯腈、甲醛、苯乙烯、二硫化碳、二異氰酸甲苯酯),其日總量580噸;液化石油氣、汽油、原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其日總量3350噸。

1.4.2重點目標單位

全區現有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處置等危險化學品企業達178家。其中化工單位86家,液化氣儲存站4家,分發站39家,油庫1家,加油站48家。根據年對企業化學事故危險度的調查和按照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性質、數量、設備狀況以及可能的危害等因素進行的評估,列入本區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13家。其中市級目標單位3家,區級目標單位5家,廠級目標單位5家,主要分布在周浦、瓦屑、鹽倉等地區。

1.4.3小型化工企業

特點為:生產不穩定,人員流動性大;安全管理相對薄弱;生產設施陳舊;技術力量不足;安全意識不強,防范措施較差;在生產過程中容易產生危險化學品跑、冒、滴、漏,導致事故發生,造成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

1.4.4趨勢

正處于開發建設的關鍵時期,洋山深水港的建成,將促進成化學危險品儲運量成倍的增加。化學事故的可能發生率也會上升,加大了對化學事故救援工作的壓力。也需要提高處置化學危險品事故的應急能力。

1.5適用范圍

本區區域內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中發生事故災難應對工作:

1、造成一般或有可能引發較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事故。

2、超出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應急處置能力,或者形成跨區縣、跨多個生產單位的事故災難。

3、區委、區政府、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災難。

2組織機構和職責

2.1組織機構

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領導機構、協調指揮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及社會力量組成。

領導機構為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協調指揮機構為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和區政府相關部門(單位)的應急指揮機構。

應急救援隊伍及社會力量,主要包括公安消防部隊、民防化救隊、危險化學品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志愿者以及駐滬警備區、武警總隊等。

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應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指揮機構。

2.2主要職責

2.2.1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責: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應急指揮由局領導擔任,區各相關部門為組成成員。統一領導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組織專家、專業救援隊伍參與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并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事故情況;當好參謀,及時向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預案》的編制、修訂、完善,檢查和督促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措施與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承擔區府、區安委會交辦的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2.2.2有關部門職責:

本區有關部門除國家法律、法規賦予應急救援職能以外,依據《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分別承擔下列工作:

(1)區公安分局:制定和實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事故現場火災撲滅,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積極組織搶險搜救,受威脅受傷害人員,為現場指揮部提供事故危險區域控制范圍;負責危害區域的洗消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負責危險區域人員撤離和事故現場警戒;組織可能危及區域內人員安全撤離,對人員疏散區域秩序治安管理。

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化學品爆炸、火災等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區民防辦公室: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物品的性質及對人員危害程度,為現場指揮部提供相關數據。同時組織力量協助公安部門控制危害,排除險情。

承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的調查處理。

(3)區衛生局:制定和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醫療救護應急預案。負責受傷人員治療與預防,設置現場臨時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調配,指導定點醫院儲備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4)區環境保護局:制定和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預案。負責對有毒化學品事故現場進行應急監測,跟蹤監測危險化學品事故污染、毒害區域程度范圍,為現場指揮部提供疏散危險區域人員與控制環境危害區域范圍數據。負責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造成對其它區域人員和環境影響范圍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負責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毒害的消除。

負責一般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

(5)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制定和實施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包括運輸工具的槽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提供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生產、儲存、運輸特種設備事故氣體、液體泄漏應急堵漏、險情排除技術措施,參與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

負責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包括運輸工具的槽罐)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相關工作。

(6)區建交委:負責人員客運疏散、撤離和搶險救援重要物資運輸。指定參加救援的客、貨運輸單位,監督搶險救援車輛的保養,落實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其他有關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參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區氣象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及周圍區域應急氣象服務,為指揮部提供事故現場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密切監視氣象變化,參與組織事故現場周圍人員疏散、撤離方向。

(8)區國資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供應和儲備保障。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器材和重要物資的調配。

(9)區電信分局:負責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援臨時通訊指揮系統,提供臨時通訊設施設備,保障搶險救援臨時指揮系統通訊暢通和信息反饋。

(10)區通訊、供水、供電等公用設施各相關管理部門: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實施被損壞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恢復,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3事故分類和預警行動

3.1事故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包括泄漏、火災、爆炸、環境污染和人員中毒等,除了可以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外,因事故次生的環境污染往往會引起更嚴重、更廣泛的潛在威脅,危及人民健康與生態環境,影響社會穩定。根據本區特點,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主要包括: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

2水路危險貨物運輸和裝卸事故;

3地面和地下公共場所危險化學品泄漏傷害事故;

4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與倉儲單位的泄漏與火災爆炸事故;

5危險化學品管道裝置泄漏與燃爆事故;

6其他危險化學品危害事故。

3.2預警行動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短時間能夠擴大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救援單位在難以控制災害局面的狀態下,啟動《預案》聯動區域政府指揮,協調多個職能部門和專業救援隊伍(單位),參與搶險救災行動。

1、單位預案啟動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向應急聯動中心報警,并啟動單位事故《預案》組織自救。

2、鎮(園區)級預案啟動

鎮(園區)政府應急救援組織指揮機構,接單位或應急聯動中心報警,通知有關部門和救援單位預警,當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報告應急聯動中心,及時啟動鎮(園區)級預案,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3、區級專項《預案》啟動

當鎮政府(園區)啟動預案后,應急聯動中心通知區有關部門和救援單位預警,當鎮(園區)請求區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支援或不能控制事態發展造成一般人員傷亡時,啟動區級專項《預案》,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快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援工作。指揮部領導視搶險救援實力估計,請求區應急辦商洽駐軍、武警部隊支援。

4、請求市安監管局啟動《預案》

當發生重大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事故,在全力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請求市安監管局啟動市級《預案》并向區應急辦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搶險救援等進展情況。

4區域隔離防備

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危害范圍分為2個控制區域:

4.1緊急隔離區域

緊急隔離區是危險化學品發生擴散、噴射、燃燒、爆炸的直接危害區域,非專業救援人員不準入內。專業救援隊伍進入該區必須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包括自給式呼吸器。隔離半徑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毒性和理化特性而定,可參考公安部消防局、國家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推薦的北美應急指南中的隔離距離。

4.2安全防備區域

安全防備區是指正常人在30-60分鐘內接觸擴散的有毒蒸氣不會喪失自我防備能力,可以采取向下風向撤離或室內躲避的方法加以防備,避免中毒。安全防備區域的劃定可以參照公安部消防局、國家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推薦的北美應急指南中的下風向防護距離。

4.3爆炸半徑

4.4泄漏處置對策方法

5行動步驟

當區應急聯動中心通知發生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注事態發展,根據事態進展的程度,啟動《預案》,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參與、指導、協助鎮(園區)現場指揮部開展救援工作并及時上報區府,通報其他有關部門、救援機構和專家,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

5.1公共場所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

(1)區公安部門負責。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查明危險化學品事故泄漏源,會通有關部門和專業救援單位,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2)根據事故發展狀態,會同有關部門疏散和轉移群眾,處置尚未泄漏的危險化學品。

(3)搜尋查找事故原因,控制有關嫌疑人員。

(4)洗消清除殘余的危險化學品毒害物,確保公共安全。

5.2道路交通引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1)區公安部門負責。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根據化學特點和性質,會同城市交通等部門開展搶救工作。

(2)在壓力容器和無壓力容器運輸事故發生后,應采取有效措施,切斷危險化學品氣體泄漏和液體泄漏源,排除險情并設立警戒區域,提供安全疏散人員距離和信息。

(3)迅速查清危險化學品運輸介質事故原因,提供相關的信息資料和防護措施。

5.3水上運輸與裝卸引發的危險貨物事故

(1)區航管所負責。發生水上運輸等危險貨物事故,應全力組織搶險搜救疏散遇險、搜尋下游落水人員,協助醫護救助傷者;保護事故現場。

(2)圍堵控制水域化學品污染和毒害范圍擴大并處置其他意外事故(如溢油等)。救援固定事故船舶,調度救援船只,維護水域秩序,引導封鎖過往船舶。

(3)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打撈方案,清理航道障礙,清除危險化學品毒害物,恢復水上交通,確保航道安全。

(4)港口管理局負責危險貨物碼頭事故的應急指揮與處置工作。

5.4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

(1)公安消防部門負責。根據不同類型危險化學品事故火災,統一由公安消防部門指揮,正確選擇撲救路線,撲救方法,控制火勢蔓延,防止事態擴大。

(2)組織力量營救被圍困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受威脅群眾。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搶救貴重物資,盡力圍堵并消除有爆炸、有毒氣體泄漏和液體泄漏的罐體,保證周邊地區人員安全。

(3)與醫療救護等部門密切配合,做好傷員救助、火災現場保護、事故調查等相關工作。搶險救災結束后,限期清除危險化學品毒害物和有害物,確保公共安全。

5.5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事故

(1)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發生事故應組織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搶險。

(2)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事故發生后,應采取有效措施,切斷危險化學品氣體泄漏和液體泄漏源,排除險情并設立警戒區域,提供安全疏散人員距離和信息。

(3)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應視不同情況,及時調集調動專用設備設施到場進行搶險并限期清除危險化學品毒害物和有害物。

5.6危險化學品急性中毒事故

(1)區衛生部門負責。發生危險化學品急性中毒事故,應根據危險化學品中毒癥狀及特點,迅速組織醫護急救人員開展搶救工作。

(2)迅速查清危險化學品介質中毒原因,采取相應醫救措施,限時清除危險化學品毒害物和有害物,防止事態擴大。

5.7重大水體污染事故

(1)由環保局負責,劃出危險化學品安全區域,隔離疏散群眾。

(2)根據危險化學品不同介質的性質,確定安全警戒范圍。組織對人員、重要物資的安全疏散。

(3)組織專家分析事故原因,進行危險化學品物質辨識、泄漏量的估算等綜合分析,確定發展趨勢,提出救助方式和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和安全疏散提供支撐。

6新聞報道

6.1提供信息

發生一般事故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向區政府新聞辦提供及時準確、權威的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6.2信息

區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媒體活動實施管理、協調和指導,并迅速擬定新聞報道方案,確定內容向媒體和市民。

7現場救援專業隊伍的建立及職責

7.1隊伍建立及職責

1、環境控制隊伍:區環保局負責負責組建,與區衛生監督所、區環境監測中心承擔迅速測定事故對人員危害范圍、確定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負責對自然環境即時跟蹤,污染區域范圍,事故造成環境影響的評估、修復方案工作。

2、搶險救援隊伍:區公安消防部門負責組建,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配備專用工具設備,組成由公安消防、企業專業搶險及相關專家組成隊伍。承擔控制危險源、營救受害人員、撲滅火災和洗消等任務。

3、醫療救助隊伍:區衛生局負責組建,根據事故現場中毒和受傷人員狀況,承擔開設現場臨時救護所,傷員急救和轉移醫治傷員隊伍,將受傷人員按輕重緩急,開展救助治療工作。

4、疏散轉移隊伍:區公安分局負責組建,與建交委、事故單位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人員,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群眾進行防護指導,承擔運送疏散人員及救援物資,轉運危險化學品等工作。

5、交通治安隊伍:區公安分局負責組建,與區衛生局、區環保局一起,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劃分出重度、中度、輕度、影響區的危害范圍,在保障自身安全條件下,承擔區域的安全警戒,嚴禁非救援人員進入危險區。同時,維護現場周圍地區的治安秩序,保障救援交通順暢,實施交通管制工作。

6、通信指揮隊伍: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建,承擔臨時設置現場指揮機構的通信、通訊設施設備,保障應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暢通。

7、專家咨詢隊伍:區安全生產監督局負責組建,與有關部門和單位承擔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提供危險化學品處置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咨詢服務,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參考。

8附則

8.1本應預案編制、解釋為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8.2本預案涉及救援部門,負責相關預案編制和實施。

8.3本預案每兩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8.4本預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