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監局安全整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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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監局安全整頓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省局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認真組織食品安全大檢查,有針對性地開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深刻總結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的經驗教訓,全面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深入排查隱患漏洞,監督企業建立落實質量安全控制體系,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落實食品生產加工者、各級政府和質監部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健全風險監測、快速反應和工作協調機制,解決影響食品安全監管有效性的機制性、制度性問題,切實加強監管保障能力建設,提高食品生產加工業的質量衛生水平,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廣大群眾的健康安全。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開展宣傳培訓工作。開展食品安全大宣傳活動,讓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人心。對生產者、監管人員全面開展培訓工作。

(二)健全企業質量檔案。開展食品生產企業(含小作坊)再一次普查工作,并建全食品生產者全面的紙質和電子檔案。

(三)開展食品安全大檢查(四查、四建、四落實)。一查生產企業,督促企業建立全過程質量安全制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二點產品,建立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落實風險防范措施。三點地區和行業,建立重點區域治理整頓機制,推動地方政府落實領導責任。四查自身監管工作和執法工作,建立協調有序、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落實相應的監管責任。

(四)開展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頓(三個規范)。規范整治潛在的食品企業質量安全隱患;規范整治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物質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規范食品小作坊加工行為。

(五)開展重點產品整頓(八類產品)。開展白酒、飲料、茶葉、調味品、飲用水、肉制品、乳制品、糧食加工品、糕點等八類重點產品專項整頓。

(六)開展重點區域整頓。開展具有區域性集中生產特點而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食品治理整頓,建立區域性食品質量安全整頓督查督辦和通報機制。

(七)開展食品企業標準清理工作。開展企業產品執行標準大清理,督促企業建立標準化生產加工程序,鼓勵開展質量體系相關認證。

(八)加強基層和自身建設。加強市縣級質監局食品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食品監管人員培訓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工作步驟·

(一)組織部署階段(2009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市局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正元為組長,分管副局長張雪梅為副組長,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局食品處,主要負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及各項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落實。各縣區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和工作機構,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各實施方案于5月20日前報市局備案。

2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利用《食品安全法》實施之際以及“質量安全宣傳月”,通過電視臺、電臺、報紙等多種形式,強勢宣傳食品安全專項整頓工作,實施大動員,讓全市質監系統干部職工、讓全部食品生產者、讓所有消費者充分認識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頓的重大意義,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者樹立做好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信心和決心,讓廣大人民群眾支持食品安全整頓工作。

3、狠抓培訓,夯實基礎。市局組織縣級質監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分管領導、食品監管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實施細則(辦法)和省政府出臺的小作坊具體監管措施的培訓,市局組織、各縣區局配合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檢驗人員的教育、培訓,對未參加市局教育培訓的食品生產者,各市州局組織培訓,將教育培訓率達到100%,保證食品安全整頓后階段工作有效實施。具體要求如下:

1、5月份市局完成對食品生產獲證企業的集中宣貫工作;

2、各縣區局在6月1日前完成轄區內生產單位的宣貫;

3、省政府出臺小作坊監管規定后,市局立即開展全系統食品監管人員培訓,各縣區局隨后開展小作坊宣貫。

(二)整頓實施階段(2009年7月1至2010年10月30日)。

1、開展普查建檔工作(2009年7月1日至8月30日)。

各縣級質監局對轄區內的食品生產者進行全面普查,核實各項注冊登記資料的真實性,掌握食品生產者的數量和質量安全狀況,建立完善食品生產者質量紙質和電子檔案(見附件3),完善省、市、縣三級對食品生產者基本情況共享信息平臺,將食品生產者分為食品企業(獲得“QS”認證)和小作坊(簽訂承諾書)兩類監管,于8月20前匯總報市局(匯總表格式見附件4、5),市局進行核實并適時安排抽查,要求做到全覆蓋(小作坊包括已簽訂承諾書的小作坊、監管對象和未列入監管目錄的)、無遺漏。各縣區局在普查建檔的基礎上編制本轄區食品生產工業現狀調研報告,于8月30日前報市局。

2、開展食品企業標準清理工作(2009年7月1日至8月15日)。

各縣區質監局要會同衛生、農業等部門盡快清理企業備案標準,加強標準執行情況的檢查,嚴格要求企業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企業生產的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標準應當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在本企業內部適用。未經備案的,企業不得據此組織生產。同時,幫助企業建立標準化生產加工程序,鼓勵和引導食品企業積極采用良好生產規范(GMP)、良好衛生規范(GHP)、良好農業規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點技術(HACCP)等先進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組織三次食品安全大檢查和專項整治(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1)第一次食品安全大檢查和規范食品小作坊加工行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

對轄區內的食品生產者進行全面排查,分類進行監管檢查。對獲證企業要對照《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審查通則》,一是檢查企業生產環境條件、設備設施、質量管理等是否符合食品生產企業必備生產條件要求;二是檢查食品生產企業生產過程質量控制情況,通過檢查食品生產企業進貨臺賬、原輔材料供方評價登記表、食品添加劑進貨臺賬、原材料進廠檢驗記錄、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關鍵點控制記錄、包裝材料使用記錄、消毒劑、清洗劑使用記錄、質量管理考核記錄、檢驗記錄臺帳、成品出廠檢驗報告、銷售臺賬、不安全產品召回記錄、問題食品處理記錄、計量器具檢定、使用臺賬、生產設備管理臺賬、主要負責人員、工程技術人員臺帳等。根據食品生產者情況,有針對性的進行監管:對規模以上及有一定的技術開發能力的企業,主要存在濫用添加物的可能,要加強生產過程的監管和添加劑的備案管理;對小企業,無技術開發能力,主要是環境條件不易保持,要強調取證后的監管。通過檢查,發現問題,監督企業整改,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全過程質量安全控制制度,并按照質量安全控制制度組織生產,使企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使企業無惡意生產假冒偽劣產品行為,保障食品安全。

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要開展食品小作坊整治。市局根據省政府按《食品安全法》制定的小作坊具體管理辦法,按照省局《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的實施細則》要求和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會同有關監管部門,落實職責內監管食品小作坊的有關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規范化、制度化和常態化的管理制度。各縣區質監局要積極提出工作建議和舉措,配合市局制定相關規范和制度,在日常監管和檢查中加以認真落實。

(2)第二次食品安全大檢查和規范整治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物質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根據第一次食品安全大檢查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重點區域和重點產品檢查,縣級質監局要把具有區域性集中生產特點而質量安全隱患較大的食品加工區作為重點地區,建立區域性食品質量安全整頓督查督辦和通報機制,防止出現區域性質量安全問題。以白酒、飲料、茶葉、調味品、飲用水、肉制品、乳制品、糧食加工品、糕點等八類高風險產品為重點,加大生產環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力度,嚴格食品添加劑備案管理,檢查食品添加劑進貨臺賬和使用記錄臺帳,著力整頓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防止出現行業性質量安全問題。

(3)第三次食品安全大檢查和規范整治潛在的食品企業質量安全隱患(2010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查漏補缺,鞏固前兩次食品安全大檢查和整治成果。以獲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為重點,對其進貨臺賬、生產過程配料記錄、產品檢驗記錄等進行檢查,不能持續保持生產許可必備條件要求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達不到法定要求的,如實向社會公布;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產許可證,并建議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無食品生產許可證、制假制劣等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對屢整屢犯、違法嚴重的企業,要列入“黑名單”。

(三)鞏固提高階段(2010年12月1日前)。縣區質監局總結整頓工作情況報市局,由市局匯總上報市政府、省局。

各縣區級質監局要在整頓工作基礎上,從健全制度和完善機制上著手,鞏固和深化整頓活動成效,建立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建立和完善食品生產環節高風險項目風險監測制度、風險預警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建立協調有序、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健全和完善分工合理、職責明確、運轉協調、保障有力的監管工作機制,形成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大檢查和專項整治活動是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是全市質檢部門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務,是促進企業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建設,提高企業責任主體意識,保證產品質量,解決當前食品安全問題的重大舉措。各縣區質監局必須全力以赴,精心組織,周密安排,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任務、責任和考核要求,確保本轄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無死角,企業法律意識、社會責任意識、主體責任意識有顯著提高,食品質量有較大提高,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依靠政府,加強配合。各縣區質監局要將整頓工作向當地政府匯報,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扎實開展工作,要緊緊依靠當地方政府,爭取政府在政策上、經費上給予支持。同時,要加強與相關部門信息溝通,做到工作協調有序,形成多環節的監管合力,切實履行好職能范圍內責任,對不屬于職責范圍的,要在當地方政府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工作。

(三)加強督查,嚴格責任。各縣區質監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大檢查和專項整治方案,細化職責分工,明確責任人員。應及時報告工作開展情況,提出改進工作建議。市局將加強對縣區質監局工作的督查,掌握工作進展和實際效果,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稽查分局要加強對重點區域、重要案件的督查督辦。

(四)集中資源,保障有力。積極調配資源,保障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人員、設備、資金得到有效落實。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市局相關處室要制定專門宣傳方案,及時組織采訪報道,圍繞食品生產者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政府落實總負責責任和部門落實分工監管責任,大力宣傳好的典型,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