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市場整頓整體方案

時間:2022-07-10 0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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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市場整頓整體方案

為了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有效解決市場中介組織侵害群眾和企業利益問題,促進市場中介組織規范發展,根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清理、整頓、規范、發展”的工作原則,深入開展市場中介組織工商登記與監管工作專項治理。把好中介組織市場準入關,全面規范市場中介組織經營行為,堅決制止和糾正市場中介組織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解決市場中介組織侵害企業和群眾利益的問題,建立完善市場中介組織自律機制,促進市場中介組織規范化、法制化發展,有效維護健康、公平、有序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二、工作范圍和工作重點

(一)工作范圍

本次專項治理的市場中介組織是指運用專業知識或者專門技能,按照一定的業務規則或程序為委托人提供有償服務并承擔相應責任的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主要包括: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貨運、報關、企業事務、商標、廣告等類中介組織;房地產交易、因私出入境、外派勞務、出國留學、職業、人才、文化、體育、科技、典當、拍賣、擔保、會展服務、產權交易等經紀類中介組織;工程造價咨詢、工程監理、會計、稅務、資產評估、房地產評估、商品及技術檢測、環境檢測評估等鑒證類中介組織。

(二)工作重點

重點對工商登記與監管的市場中介組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機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房地產交易經紀機構等四類中介組織的侵害消費者權益、欺詐、商業賄賂、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治理。

三、治理措施

(一)嚴把市場準入關

一是依法認真審查中介組織設立登記的申請材料。對于法律規定應當提交前置審批許可的,必須要求其提交前置審批許可證件,堅持先證后照。市場中介組織的前置審批許可的有效期限應當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后特別標注。在核定經營范圍時,嚴格按照前置審批項目和國務院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對于外商投資申請設立中介組織的,國家有特別規定的按照特別規定執行。根據行業主管部門對中介組織的調查摸底和資質(資格)許可證件的清理情況,對已注冊登記且有問題的中介組織進行重新審查。二是上收審批權限。在專項治理工作期間,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機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房地產交易經紀機構等三類中介組織的設立登記,由登記機關受理,企業注冊登記部門負責人審查后,報分管局領導核準。(責任部門:注冊局,各工商所)

(二)嚴把年度檢驗關

結合每年的企業年度年檢工作,進一步嚴格審查中介組織的主體資格和經營情況。對于具有前置經營項目的中介組織,必須在年檢時提交前置許可證件復印件,對于前置許可證件過期或已經失效的,應當要求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拒不辦理的依法予以處罰。(責任部門:注冊局,各工商所)

(三)加大日常監管力度

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對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中介組織違法行為線索要及時向相關部門轉交;各單位要充分利用日常巡查、群眾舉報、12315消保維權網絡、其他部門抄告等多種渠道,有效擴大案源,及時發現線索;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發動社會力量,提高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現機率。(責任部門:注冊局、公平交易局、市場科、合同科、商標廣告科、消保科、消保委,各工商所)

將中介組織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強日常巡查。在專項治理期間,適當提高對中介組織的巡查頻率,加大巡查力度。各工商所在2012年2月底以前,對轄區內的所有中介組織進行實地勘察,摸清底數,全面掌握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并建立轄區《中介組織臺帳》。2012年12月底前,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機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房地產交易經紀機構等三類中介組織每兩個月巡查一次,對其他中介組織每季度巡查一次。要做好巡查記錄,落實痕跡化監管。巡查中發現中介組織存在侵害企業和群眾利益問題,屬于工商部門職責范圍的,及時立案查處;不屬于工商部門職責范圍的,及時抄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查處。(責任部門:各工商所)

(四)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重點查處一批市場中介組織侵害企業和群眾利益的案件,切實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重點查處中介組織無照經營,不正當競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進行虛假宣傳,承擔資產評估、驗資、審計或者驗證的機構提供虛假材料,以及經紀人未按規定進行備案明示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法情節嚴重的中介組織,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清除出中介市場。(責任部門:公平交易局、市場科,各工商所)

(五)加快信用體系建設

推行經紀人網上備案系統,逐步建立健全市場中介組織和執業人員的資質等級、執業質量、執業誠信等基礎信用檔案;加強中介組織信用監管,各單位及時提供有關中介組織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適時在網上進行公示;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形成良好的信用環境。(責任部門:注冊局、公平交易局、市場科、合同科、商標廣告科、消保科、消保委,各工商所)

(六)建立良性發展機制

加強對中介組織的行政指導,在日常工作中及時發現糾正中介組織輕微違法行為,幫助其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樹立誠信經營意識,提高中介組織執業人員的法律水平和業務能力。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和引導教育作用,大力支持行業協會開展工作,協助其做好會員的發展和規范工作。建立健全中介組織長效監管機制,加強制度研究和法制建設,研究制定綜合性的市場中介組織管理辦法,使之達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的要求,促進市場中介組織規范化、法治化發展。(責任部門:注冊局、公平交易局、法制科、市場科、合同科、商標廣告科、消保科,各工商所)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2年1月至2012年2月)

做好專項治理的動員部署工作。根據全市專項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下發《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方案》,明確各單位的任務分工。各單位要根據市局統一部署,制定具體工作措施,落實工作部署。各工商所要加強對中介組織的宣傳教育,通過召開專題會議、發放宣傳單、通告、電話通知等形式,讓中介組織了解本次專項治理的意義目的和具體要求,指導做好自查自糾和自我規范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2年3月)

各單位組織做好專項治理前的調查摸底和自查自糾工作。對企業事務、商標、廣告三類中介組織的戶數、類型等基本情況開展全面的調查摸底,填寫市場中介組織基本情況統計表(附件1),按照相關的行業標準和規范,組織以上三類中介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填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登記表(附件2)。

市場中介組織基本情況統計表和自查自糾工作總結應于2012年3月25日前報市場科郵箱。

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4月至2012年7月)

按照市局的統一部署,立足職能,突出重點,點面結合,從市場準入、年檢把關、市場巡查、案件查處、信用監管等方面入手,全面開展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嚴格規范市場中介組織主體資格,嚴厲查處打擊一批嚴重損害群眾、企業利益的中介組織,有效凈化中介市場秩序。

(四)建章立制階段(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

建立健全中介組織長效監管機制。健全中介組織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誠信激勵、失信懲戒的信用環境;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建立中介組織自律機制;積極運用行政指導手段,鞏固專項治理工作成效;加強中介組織法制體系建設,將中介組織管理納入規范化、法治化軌道。

(五)檢查總結階段(2012年10月至2012年11月)

對市場中介組織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的檢查、總結、通報,對工作認真負責、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對治理中好的做法與經驗進行總結推廣。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工作整改沒有到位的,再用1至2個月時間責令進一步整改,并加強督查、督辦,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全面完成,達到預期目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完善機構

工商部門作為行政執法機關,承擔工商登記與監管的市場中介組織的具體治理工作,任務繁重,責任重大。因此,要切實加強領導,各單位應合理安排,周密部署,建立有力高效的工作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確保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積極協調,爭取支持

各單位應主動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共同研究、溝通專項治理工作,推動工作深入開展,同時立足工商職能,積極配合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互通情況,共享信息,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專項治理。

(三)輿論造勢,形成氛圍

積極協調新聞媒體,充分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輿論媒介和機關宣傳欄、公告欄等宣傳陣地,采取發放宣傳單、張貼宣傳標語、專項治理通告、新聞報道、專題節目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各界特別是各類中介組織廣泛宣傳,讓公眾了解、知悉專項治理工作的有關情況,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營造氛圍,優化執法環境。辦公室要做好專項治理工作的宣傳報道。

(四)強化督查,務求實效

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與指導。監察部門要把專項整治工作納入績效考評跟蹤考核;財裝部門要做好專項治理的經費保障;法制科要加強案件核審、行政復議和執法檢查,規范執法行為;其他各業務科室都要立足職能,支持配合專項治理工作。

(五)加強溝通,及時總結

各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專項治理工作,對于查辦的大案、要案或者疑難案件,要及時向市局請示、報告,對于專項治理中好的做法與經驗,認真總結并上報市局,編發治理工作簡報,反映工作動態。在專項治理期間實行季報告制度,市局相關部門和各工商所每季度末向市局市場科報送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在集中整治階段,每月初報送上月整治情況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