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健局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25 09: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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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在京召開電視電話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孫春蘭在會上強調:要深入貫徹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對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點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實,完善常態化防控機制,實現“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準管控、有效救治”,艱巨防止疫情反彈,統籌疫情防控和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恢復。根據中央、省、州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關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堅定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立場,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貫徹預防為主的衛生健康方針,組織動員各方面的力量,強化底線思維、風險意識、問題導向,抓緊補短板、強弱項、堵漏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科學、規范、統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防控工作,堅決防止疫情輸入和擴散,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快推進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恢復。
二、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體系.縣疫情應急指揮部進一步細化針對發現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和保護易感人群等環節的防控措施。要壓實“四方責任”,夯實社區防控陣地,營造群防群控、專群結合的防控格局。針對秋冬季疫情防控特點,開展社會動員、發動全民參與,堅持依法、科學、精準防控,在全縣范圍內實施公共衛生應對舉措,通過超常規的社會隔離和靈活、人性化的社會管控措施,構建聯防聯控、群防群控防控體系,通過非藥物手段有效阻斷病毒傳播鏈條。各鄉鎮、各單位按照“指令清晰、系統有序、條塊暢達、執行有力”的要求完善應急指揮機制,認真研判疫情防控風險,研究制定各轄區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強化監測預警、風險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心理干預等方面的工作職能。加快組建公共衛生專家隊伍,構建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決策服務平臺,為指揮機構決策提供參謀意見。
(二)完善監測預警機制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以確診患者、疑似患者、發熱患者、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等“四類人員”為重點,實行“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和“應收盡收、應治盡治、應檢盡檢、應隔盡隔”的防治方針,最大限度降低傳染率。縣人民醫院作為定點醫療機構和哨點醫院,要切實做好疫情監測工作。縣疾控中心要根據國家公布相關疫情信息,及時做好疫情預警監測工作,調整疫情防控措施。縣中藏醫院、縣婦幼保健院和各鄉鎮衛生院要規范發熱門診設置,在第一時間做好病人預檢分診工作。所有醫療衛生單位一旦發現疑似患者必須在2小時內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監測系統上報相關信息,縣疾控中心在12小時內完成核酸檢測,24小時完成精準流調溯源工作。
(三)加強中高風險人群管理
1.加強入境人員管控。各鄉鎮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形勢,按照“屬地屬事屬人”原則和“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要求,將責任落實到位,持續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繼續實施網格化管理,切實發揮鄉鎮、村(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作用,通過村(社區)摸排、企事業單位調查、廠礦工地核查、入(返)縣人員主動報備、就診患者排查、群眾主動發現等措施,全面摸清轄區內人員情況,強化管理,形成閉環防控,確保不漏一人。健全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準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態化防控機制,重點做好中高風險等重點地區入(返)縣人員排查、醫學觀察、核酸檢測、信息登記等各項工作。
2.加強外地中高風險地區來小重點人員排查。一是對外地通報的來小/在小密切接觸者進行排查管控;二是對外地通報的中高風險地區的來小人員,組織衛健、公安、交通、文旅局、四管理局等部門開展排查管控。
3.規范人員有序流動。對低風險地區人員,要核實入(返)縣重點人員健康碼信息,在測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動。對入境人員和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包括外地來小人員),在健康碼互認、核酸檢測結果互認的基礎上,積極落實分類有序流動或隔離觀察政策,杜絕其他不合理的人員流動限制措施。
(四)做好應對準備
各鄉鎮、各部門要以常態化疫情防控為基線參考,做好應對處置準備。
1.定點醫院準備。按照省應對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印發的《省病毒感染肺炎密切接觸者集中醫學觀察場所設置和衛生管理要求》及省衛健委關于印發《省入境人員集中隔離場所設置和衛生管理指南(第二版)》的通知要求實行肺炎定點收治醫院分級啟動機制。同時,按照收治呼吸道傳染病患者的要求對定點醫院和后備醫院的總體布局、門急診(含發熱門診)、留觀室、收治病區等進行升級改造。落實疫情期間非肺炎救治定點醫院,保持正常醫療秩序不受干擾。
2.隔離病區準備。縣人民醫院、婦幼保健院、和中藏醫院,按照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控要求落實病房“三區兩通道”改造,做好第一方案隔離病區儲備(四姑娘山鎮衛生院6間、美興鎮衛生院7間、縣委黨校39間的隔離病房)及第二方案隔離病區備用(同心賓館)工作,一旦疫情升級,做到“即開即用,無縫銜接”。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制定工作預案,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統籌組織衛健、消防、公安、應急等工作力量,確保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及時啟用。
3.核檢測機構準備。為有效應對即將到來的秋冬季疫情防控嚴峻形勢,提高核酸檢測能力,為精準防控提供依據,縣疾控中心要加快推進核酸檢測實驗室建設工作(預計10月中旬建成核酸檢測實驗室),對尚未取得核酸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人員繼續開展核酸檢測業務工作培訓,持續提升核酸檢測能力,增強試劑盒供應能力,縮短檢測周期,確保檢測質量,實現“應檢盡檢”“即收即檢”。
4.醫療物資準備。因我縣屬于無病例地區,為有效應對疫情,指揮部進行一次全縣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桌面推演工作,身臨其境預演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門、各鄉鎮要隨時補充應急物資儲備及培訓工作,提升應急處置水平。
5.深入推進愛國衛生工作。廣泛宣傳發動,進一步強化個人是健康的第一責任人理念,讓掃碼測溫、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成為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強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強化農貿市場管理。
6.強化流感等秋冬季傳染病防治。提高流感疫苗、b型嗜血桿菌疫苗(Hib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水痘疫苗和腮腺炎疫苗等非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減少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傳染病發病。將老年人、兒童、醫務人員等重點人群作為優先接種對象,減少常見呼吸道傳染病發病,避免造成醫療擠兌。
7.機關企事業單位疫情防控準備。各單位、各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置流程,就近與醫療衛生機構建立聯系,做好疫情防控、防護物資儲備、留觀室設置、宣傳教育等工作,嚴格做到“五有”:即有防護指南、防控管理有制度和責任人、防護物資設備有儲備、醫護力量有支持、留觀室和轉運有安排。
8.生產、生活運行保障準備。各鄉鎮、各行業主管部門結合實際做好醫療及防護、居民生活、國計民生、城市運轉等各類“停不得”企業生產運行保障工作,儲備必要的實物物資,特別要做好產能、原輔材料的儲備,確保供應鏈暢通,做好人員、資金、煤電油氣運等保障;及時啟動能源供需形勢監測,加強運行調度,按照保重點區域、保重要用戶、保基本民生的原則,全力做好能源安全供應保障。
三、有效應對風險等級調整
(一)應急監測和風險預警
1.應急監測。疫情發生后,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監測。對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暴露場所和單位的可疑商品、食品、物品、環境及相關生產和交易環節開展風險監測。對確診病例及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暴露人群、疑似病例及其他潛在風險人員開展主動追蹤管理和核酸、抗體擴大檢測。如感染來源不明及疫情有擴散趨勢時,及時啟動中、高風險區域內全員核酸檢測。組織開展入戶主動排查,發現有發熱、呼吸道癥狀或腹瀉等消化道癥狀者,及時送定點醫療機構排查和診。
2.風險評估。充分發揮傳染病直報網絡作用,主動分析疫情時空聚集性風險和與既往疫情及其他地區疫情的關聯性。詳細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摸清感染者感染來源和傳播風險的活動軌跡。綜合利用傳染病直報網絡、現場調查和應急監測的數據,動態評估疫情態勢和傳播風險。
3.風險預警。根據省衛健委公布的疫情風險等級,結合風險評估結果,精準劃定和動態調整中高風險區的防控區域及疫點疫區,及時預警重點地區、重點人群和重點對象,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并果斷處置,有效遏制疫情傳播和擴散。
(二)高風險地區防控措施
1.擴大防控區域范圍。防控區域從有疫情的社區(行政村)擴大到街道(鄉鎮)。將疫點的防控范圍擴大到社區(行政村)劃為疫區進行管控。
2.人員流動管理。疫區實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員進出。高風險地區人員堅持“非必要不出區”,確需離開屬地的,須持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社區管理。有疫情的街道(鄉鎮)所有小區實施管控施,禁止非必要人員和車輛進出。
4.學校和托幼機構管理。有疫情的街道(鄉鎮)轄區內學校、托幼機構全面停課停學,實行在線教學。如疫情進一步發展,經評估可進一步采取關閉高風險區所有學校和托幼機構的措施。
5.企事業單位管理。疫情波及的一類和二類企業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可不停工停產,三類和四類企業停工停產。如疫情進一步發展,經評估可進一步采取關停高風險區所轄所有企業的措施。
6.特殊機構防控。有疫情街道(鄉鎮)內看守所、敬老院人員一律不得進出,取消所有探視。
7.公共場所管理。有疫情街道(鄉鎮)的餐飲服務單位停止堂食;暫停開放影劇院、棋牌室、網吧、酒吧、KTV、培訓機構、室內游泳館(池)等密閉場所或利用地下空間等通風條件較差的體育場館或體育場館部分區域;圖書館、博物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及公園景區限流50%,實行分時段預約限流、遠端疏導等防控措施。如疫情進一步發展,經評估可進一步采取關停高風險區所轄所有公共場所的措施。
8.醫療機構管理。定點醫院擴充隔離病床、ICU;集中隔離醫院要做好隔離病區和病床的儲備;當病例超過當地醫療資源儲備的10%,提請上級支援。
9.隔離場所管理。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啟動一定規模的隔離點。
10.公共交通管理。有疫情街道(鄉鎮)內公共交通停止運營,限制私家車、出租車等出行;其他區域公共交通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控制乘坐率不超過50%。如疫情進一步發展,經評估,可進一步采取高風險區所轄所有公共交通停運的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政主要負責人直接指揮疫情防控的工作機制,主動謀劃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時協調、解決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壓實四方責任,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見效。
(二)加強溝通協作。縣應對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各工作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常態化長效防控機制,密切協作,履職盡責,持續抓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各鄉鎮、各部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社會防控組、疫情監測管控救治組要堅持24小時應急值班值守,確保應急突發疫情快速協調處置。
(三)強化責任落實。各鄉鎮、各部門要針對肺炎疫情防控的組織領導、方案制定、人員培訓、物資儲備、經費保障等開展自查自糾,發現問題立行立改。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將適時對各鄉鎮、各部門疫情防控準備工作開展暗訪督查,對管控不嚴、作風不實、失職失貴,導致疫情反彈、造成不良影響的,一律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