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局廉政建設調查匯報

時間:2022-06-07 0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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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局廉政建設調查匯報

為深入了解全縣農村反腐倡廉工作情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近日,縣紀委抽調專人深入全縣9個鄉鎮、街道和縣經濟開發區,采取召開座談會、入村走訪、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對全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期間,共召開座談會11次,進入56個村進行了走訪,發放調查問卷700余份。

一、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基本情況

近年來,縣委牢牢把握“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是推進農村發展和諧穩定的第一保障”的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關于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以構建農村懲防體系為著力點,大力開展農村基層反腐倡廉教育,不斷完善農村基層黨員干部行為規范,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各鄉鎮黨委、紀委堅持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重要工作任務,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不斷強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提供了堅強保障。廣大農村基層黨員、干部辛勤工作,廉潔奉公,勤政為民,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在發放的700多份調查問卷中,認為“目前我縣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隊伍總體狀況好和較好”的占97.5%,“全縣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隊伍廉潔辦事、公正辦事情況好和較好”的占94.8%。從召開座談會和進村隨機走訪情況看,群眾普遍反映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

(一)基層紀檢組織建設日益完善。各鄉鎮(街道)將基層紀檢組織建設擺上重要位置,在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制度完善等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在干部隊伍配備上,各鄉鎮(街道)紀(工)委均配備了4-6人的干部隊伍,配齊了1名專職紀委副書記和1名專職紀檢干事,其中,專職紀檢干事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占到87.6%,平均年齡27.9歲,知識結構和年齡結構進一步優化。在制度建設上,各鄉鎮(街道)均成立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了信訪、辦案、監督等紀檢工作制度,并全部實現了制度上墻,進一步明確了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序,推進了紀檢組織規范化建設。

(二)農村黨員干部清廉務實。各鄉鎮(街道)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積極選用“雙高雙強”的村干部,農村干部年齡結構、文化層次逐漸優化,村班子戰斗力逐漸加強。各鄉鎮(街道)結合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示范村創建,大力強化農村干部廉潔自律意識。樂安街道組織經管站等負責人分別同村黨支部書記、村“兩委”成員、村報賬員進行“集中談心”;李鵲鎮依托農村文化社團和莊戶劇團,舉辦書畫展、演講比賽活動;大碼頭鎮實行“農村干部述職述廉日”等,使農村黨員干部為民廉潔辦事的意識進一步增強。同時,各鄉鎮(街道)將村干部工資和村級正常運轉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實行專款專用,保證村干部工資不低于本村農民人均純收入。由鄉鎮(街道)和個人按照8:2的比例,每年為在職村“兩委”成員繳納不少于1000元的養老保險金,進一步激發了農村干部廉潔辦事、公正辦事的熱情。

(三)村級民主管理扎實有效。一是民主措施不斷創新。各鄉鎮(街道)探索建立了一系列強化村級民主管理的新舉措,推行村級重大事項“雙向決策”法,推行村級重大事項“四權”決策制度,推行議事會決策、理事會執行、監事會監督的“三位一體”村級管理模式,創新實行“村級事務程序化管理法”等等,有效解決了村級事務管理中的權責不明等突出問題。二是村務財務公開成效明顯。各鄉鎮(街道)按照規定,將每月8日定為村務、財務公開日,對財務實行“零公開”,確保公開及時、明白。通過實行鄉鎮經管站張貼、村級合同公開等延伸制度,避免了村干部逃避公開的現象。調查結果顯示,認為村務、財務完全公開的達到96%,98%的群眾對村務和村財務情況“熟悉”或“比較熟悉”。三是村級監督組織覆蓋全面。除按規定在各村黨支部成員中明確1人為紀檢委員外,各鄉鎮(街道)結合實際在各村設立了廉政監督員等村級監督人員,設立了廉政監督臺、村務監督崗等村級監督組織。四是群眾民主意識增強。由于宣傳力度和村務、財務公開力度的加大,群眾對村務的關注程度明顯提高。各村黨支部書記及走訪村民反映,村務公開日經常有群眾在村務公開欄前駐足觀看,有的群眾甚至書面記錄后回家認真研究。

(四)村級財務管理不斷加強。各鄉鎮(街道)把加強財務監管擺到村級工作重要位置來抓,均結合實際制定了規范和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意見,嚴格執行“村財民理鄉(鎮)管”、財務公開和責任追究制度。其中,我縣自1998年實行農村財務“雙代管”制度來,全縣絕大多數村的財務均由鄉鎮經管站代為管理,再加上財務公開制度落實逐步到位,成效日益明顯,除陳舊賬目外,因村級財務不明引發的群眾信訪問題明顯下降。各鄉鎮也普遍建立了村民理財小組等財務監督組織。各鄉鎮(街道)結合自身實際,創新設立了“一會四組”監督體系,或者探索實行村干部離任審計制度,形成了對農村干部的有效監督,杜絕了村干部經濟犯罪。農村中小工程招投標制度執行比較到位,成效明顯,1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農村中小工程全部由鄉鎮組織進行公開招投標。對1萬元以下的農村中小工程,各鄉鎮也出臺了相關招投標制度,群眾滿意率較高,調查滿意率達到99.6%。

(五)支農惠農政策落實成效明顯。各鄉鎮(街道)嚴格執行“五到戶”、“六不準”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各級支農惠農政策,對涉農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嚴格執行公示公開制度,組織紀委、財政、經管等單位進行跟蹤審計,對群眾有異議的進行核查,查有問題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從調查問卷統計情況看,全縣支農惠農政策執行情況良好,涉農資金發放到位,群眾滿意率100%。

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認識到,隨著改革的深入和工業化、城鎮化的推進,農村的社會結構、生產方式、組織形式和利益關系正在發生深刻變化,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面臨許多新情況,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基層紀檢干部隊伍仍需加強。一是鄉鎮(街道)基層紀檢干部全部為兼職,鄉鎮工作繁瑣復雜,紀檢干部很難把精力全部投入紀檢工作中,個別紀檢干部甚至是主要精力在其他工作,只有小部分時間用于紀檢工作,導致部分紀檢任務落實不夠到位。二是鄉鎮(街道)基層紀檢干部特別是鄉鎮(街道)紀委委員、紀檢干事等很多是“半路出家”,紀檢工作所需要的財會、法律知識較為匱乏,參加紀檢業務培訓的機會也比較少,其素質難以適應反腐倡廉工作需要。三是鄉鎮(街道)基層紀檢干部很多是本地人,或者在同一鄉鎮(街道)長期工作,在查辦違紀案件過程中極易受到人際關系網的束縛,容易產生怕得罪人、應付了事的現象。四是有的村黨支部班子沒有明確規定哪一名村黨支部委員擔任紀檢委員,致使村級紀檢工作沒有實質性地開展。

(二)農村黨員干部管理難度增加。一是激勵難度增加。雖然我縣對村干部實行了一系列激勵制度,但是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部分村干部認為當干部影響自家收入,每年一萬余元的工資收入已經起不到足夠的經濟激勵作用。再加上村級民主管理、財務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個別私心較大的村干部沒有了權力尋租的空間,工作積極性下降。二是教育難度增加。按照“能人”標準選用的村干部,自家普遍擁有較大規模的農業或副業生產,隨著人員流動性的增強,村干部外出謀取其它收入的情況也逐漸增多,教育時間無法保證,導致教育的連續性不強,效果不好。同時,村級訂閱的黨報黨刊,在村干部中的利用率普遍較低,上級精神和要求難以及時傳達,上級黨委、政府編印的專題材料,由于經費和發行等原因,往往只能到達鄉鎮(街道)一級,村干部難以利用學習。即使組織村干部集中學習,又因為各級學習材料理論性較強、針對農村干部的學習材料偏少、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等原因,村干部也難以結合實際進行運用,影響教育效果。三是監督難度加大。除村民議事會、村民理財小組等全縣統一設立的監督組織外,各鄉鎮(街道)自行設立的村級監督人員和監督組織名目很多,職責權限互相交叉,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村級監督組織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影響了作用的發揮。例如,各鄉鎮(街道)在村級設立的村級監督人員就有廉政監督員、紀檢信息員、村級紀檢委員、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村級紀檢監督員等6種,村級監督組織則有村務監督臺、廉政建設監督小組、廉政監督崗、村級監督調處委員會等4種。

(三)村級財務管理存在不足。一是村級財務報賬慢。實行村財鄉(鎮)代管后,各村財務支出經村支部書記、村民理財小組審核簽字后,普遍還需管區書記、經管站長、鄉鎮分管領導甚至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審核簽字方可報賬。一方面由于鄉鎮審核人員大都承擔其他大量工作,很難保證及時進行審核確認,另一方面有的行政村與鄉鎮政府駐地間距離較遠,農村交通不便,導致村級財務支出因無法完成層層審核簽字手續而遲遲不能撥付,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村級工作效率。二是個別制度執行難度大。按照財務管理規定,財務支出行為必須以正規稅務發票為依據,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由于農村經濟的特點,村集體部分小額費用,如村委辦公用紙、筆、衛生用具等,很難取得正規單據,導致賬面管理出現困難。三是村級財務人員素質不高。村級財務人員更換頻繁,經驗積累不夠,集中培訓又難以開展。個別人員素質不夠高,村財務交接不徹底、收入上繳不及時、非生產性支出過大等現象仍有發生。四是村級債務化解進展緩慢。特別是農村稅費改革后,村級債權債務被鎖定,許多經濟基礎薄弱的村,以前遺留的債務無法化解。個別村片面理解新農村建設,舉債辦工程的現象仍有發生,進入舊債未還、新債又添的不良循環。

(四)農民負擔出現向企業轉嫁情況。隨著各級對農民負擔檢查力度的加大,以及對違法違紀人員的嚴肅處理,加重農民負擔的行為極少存在,但出現向村內企業(包括入駐企業和村民自辦企業)轉嫁的現象。突出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書刊報刊征訂費用。按照有關規定,村級報刊征訂費用一年不得超過800元,但由于印刷品價格不斷上漲、村級文化建設需要等原因,有些村實際超出了這一限制,眾多刊物的征訂任務又往往納入了各種考核中,導致村干部將部分企業不需要的刊物向企業進行攤派。二是村級招待費用。村級“零招待”實行以來,村級招待費用大幅減少。但由于風俗習慣、工作需要等原因,村干部不得不對集資修建工程的本村在外人員、所雇用的施工人員等進行必要的招待,從而出現村級實際招待費用向企業轉嫁的現象。

三、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建議

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是一項長期任務。必須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著力加大教育、監督、改革、制度創新力度,不斷增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效性,為農村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堅強保障。

(一)突出強化鄉鎮黨委、紀委的兩種意識。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縣委是關鍵,鄉鎮是基礎。鄉鎮黨委和紀委是否能夠切實發揮領導作用和組織協調作用,直接關系到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成效。要在強化鄉鎮黨委和紀委的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上狠下功夫,鄉鎮黨委要切實負起全面領導責任,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從本地實際出發,加強調查研究,明確工作任務,確定工作重點,采取有力措施,著力抓好落實。鄉(鎮)黨政主要領導要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每年年底要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建立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調機構,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向村級延伸,制定相關的配套規定,形成部門齊動、鄉村聯動的工作模式。鄉鎮紀委要積極協助鄉鎮黨委和政府研究制定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部署和實施方案,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協調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要加強對基層紀檢組織建設有關規定落實情況的督查,強化專職紀檢干事配備,建立完善基層紀檢干部培訓制度,定期組織開展紀檢干部專業培訓。探索建立鄉鎮專職紀檢干事上掛學習制度,組織鄉鎮紀檢干事輪流到上級紀委機關不同科室掛職學習鍛煉,提高業務綜合水平。努力提高鄉鎮紀檢干部政治待遇,對工作成績突出、作風正派、素質過硬的基層紀檢干部,及時考察,予以提拔和重用。

(二)突出構建農村基層廉政教育一個載體。教育在農村黨風廉政建設中起著基礎性的作用,利用有效的教育手段和載體營造良好的勤廉氛圍是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手段。下一步,按照省、市紀委工作部署和全省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示范村創建工作經驗交流會的要求,繼續深入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示范村活動。要認真總結工作經驗,將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示范村創建工作作為加強農村黨風廉政教育的重要載體,納入責任制整體目標,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充分發揮相關涉農部門的職能作用,明確分工,層層落實。要結合實際提出創建工作總體目標要求,創新工作思路,細化創建措施,樹立長期意識和目標,著力建立長效機制,每年在每個鄉鎮選取2-3個村,區別不同情況,加強分類指導,堅持不懈的開展創建工作。加強對示范村的日常管理,嚴格標準,嚴格審查,實施動態管理,注重質量,務求實效。建議定期召開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示范村現場會,加強交流,互相借鑒,推廣先進,推動創建工作深入開展,并以此為載體,將農村干部培訓工作和農村干部廉政教育分別納入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干部接受各個層次的學習教育。創新農村干部教育模式,探索建立符合農村干部特點和農村實際的教育模式,在全縣農村基層營造濃厚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氛圍。

(三)突出健全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八項制度。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是保障。形成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權的長效機制是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根本目標。要把制度建設貫穿于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各個方面,圍繞關鍵性、深層次的問題,對那些經過實踐檢驗的好做法、好經驗,適時轉化為制度成果。一是健全鄉村干部廉潔從政規范。結合農村基層干部的思想工作實際,根據鄉鎮干部、基層站所工作人員、村“兩委”工作崗位的不同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行為規范。二是健全村級重要事項民主決策制度。切實做到重要事項由村級黨組織提議、村“兩委”聯席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或會議決議,決議要公告,結果要公示。三是健全農村基層干部勤政廉政承諾制度。將任期目標分解到年度、季度,向農民群眾公開承諾落實農村政策、村務黨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辦事程序、廉潔自律、為群眾排憂解難、改善民生等事項,并加強對踐諾情況的監督檢查。四是健全述職述廉報告和民主評議制度。組織鄉(鎮)、村干部,結合年度考核,向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或代表會議報告履職情況和廉政建設情況,接受民主評議和監督。五是健全勤廉目標考核獎懲制度。堅持組織評定、黨員評議、群眾評價相結合,加強對村干部年度和任期勤廉目標的考核,將考核結果與其政治待遇、經濟報酬、年度獎勵掛鉤,表彰先進,鞭策后進。六是健全失職瀆職問責制度。對農村基層干部在決策、管理、履職、言行、作風等方面出現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采取適當方式進行問責。七是健全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深化村財鄉(鎮)管和農村會計委托服務制度,加強“三資”管理。對“三資”管理混亂的鄉鎮、村,及時進行集中清理和規范。八是健全中小工程招投標制度。對農村公共建筑、小型水利工程、橋涵路渠建設等,嚴格執行農村中小工程招投標制度。對集體資產處置,實行公開競價制度。

(四)突出打造服務、監督和民主管理三個平臺。切實為農民群眾便利,保障他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有利于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化解基層矛盾,維護農村和諧穩定。一是要突出服務職能,打造便民服務平臺。在現有便民設施的基礎上,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縣鄉村三級配套聯動的便民服務網絡,加強鄉鎮便民服務中心、村級便民服務室建設,將與農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計劃生育、優撫救濟、司法調解、農業科技咨詢、合作醫療、宅基地審批等事項全部納入便民服務體系,為農民群眾提供全方面服務。制定服務標準,嚴格服務程序,提高服務質量,切實解決農民群眾辦事難的問題。二是整合監督資源,打造民主監督平臺。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做法,在各鄉鎮按一定比例選取條件較為成熟的村,試點建立村民監督委員會,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逐步探索建立起符合我縣實際的村務監督辦法。待時機成熟后,結合村“兩委”換屆,在全縣進行推廣。三是堅持民主管理,打造“兩務”公開平臺。認真貫徹執行《省村務公開條例》和中央《關于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扎實做好農村村務和黨務公開工作。拓寬公開范圍,只要是能公開的村務、黨務,除涉及國家秘密外,都要采取適當形式,全面、真實、及時、規范地進行公開。要創新公開形式,把公開欄、村民會議或代表會議、黨員大會、明白紙等傳統公開形式和局域網等現代公開形式結合起來,做到靈活多樣、扎實有效。要加強公開后續工作,對群眾質疑的事項,要安排專人進行解釋,發現問題的及時予以糾正。

(五)突出查辦四類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案件。查處農村黨員干部違紀案件是縣鄉紀委案件查辦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突出查辦四類案件,充分發揮案件查辦工作的治本作用。一是突出查辦基層黨員干部經濟違紀案件。嚴肅處理以權謀私,索賄受賄、侵占、挪用集體財物,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揮霍浪費集體資金等違紀行為。二是突出查辦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結合上級各項惠民政策的落實,對采用虛報、瞞報等方式套取上級糧食直補、農村低保等惠農資金的行為、制作銷售假冒偽劣農資產品的行為、非法行醫和散布虛假違法醫藥廣告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三是突出查辦“三性”案件。注重開辟新的辦案領域,高度重視前沿性、苗頭性、代表性等“三性”案件的查處,加大對違反糧食直補政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土地管理法規以及單位私設“小金庫”等案件的查處力度,著力查處在村“兩委”換屆選舉過程中拉票賄選、暴力擾亂選舉等違法違紀行為。四是突出查辦失職瀆職及責任追究案件。結合黨委政府實施的重大舉措、階段性重點工作和各項規章制度的運行等方面,對安全工作防范不力、出現安全事故的相關責任人,被計劃生育工作“一票否決”單位的主要責任人,對突發事件處置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有關人員,違反糧食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惠農政策的以及其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特別是問題發生背后的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