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引進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3-05-04 13:12:29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科技成果引進管理辦法,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第二條登記范圍
1.闡明中醫藥理、法、方、藥及其內在聯系的,在學術上有新見解,并對中醫藥學術發展具有指導意義的基礎研究成果及應用研究成果。
2.解決中醫實踐、中藥生產、中醫藥器械等科學技術問題而取得的具有新穎性、先進性和實用價值的應用技術成果,包括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計和新品種。
3.推動決策科學化和管理現代化,對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起重大作用的軟科學研究成果。
4.中醫藥古籍研究,中醫藥的標準、計量、科技情報、科技檔案等的科學化、標準化研究所取得的科技成果。
5.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設備、技術中取得的科技成果。
6.推廣應用已有的先進科學技術成果的過程中取得的科技成果。
第三條登記材料凡申請科技成果登記的項目,須上報如下材料:
1.《科學技術成果報告表》二份(附件一)
2.《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證書》二份(附件二)
3.有關的系統技術資料(其中不能對外公開的材料須注明)一套
第四條登記程序科技成果按項目完成單位的隸屬關系逐級上報。本局直屬單位完成的科技成果經本單位科研主管部門審查簽署意見后,上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學技術司。地方所屬單位完成的科技成果按其隸屬關系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局、衛生廳(局)、醫藥管理局(總公司)審查簽署意見后,上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學技術司。
第五條成果公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學技術司負責對收到的科技成果及時審查,對符合登記條件的項目進行統一登記、編號,定期《中醫藥科技成果公報》,成果公報公布的科技成果是本系統首創查新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六條成果爭議處理凡正式公布的科技成果,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在公布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異議。如經調查核實,確屬剽竊或弄虛作假者,應在原公布的范圍內宣布撤銷并通報批評。
第七條中醫藥科技成果經鑒定后,應及時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學技術司進行登記,此為申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進步獎必備條件之一。
篇2
立足中小企 業服務區域和行業技術轉移
整合多方資源 組建企業服務中心
東北大學興科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東大企業服務中心”或“企業服務中心”)是根據遼寧省政府2004年12月頒發的《教育為振興遼寧老工業基地服務行動計劃》文件精神,由東北大學批準申報,經遼寧省教育廳、中小企業廳、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等五個政府有關機構聯合認定且統一命名,并與2005年11月正式注冊成立的法人實體。
東大企業服務中心在東北大學科技創新體系平臺建設中處于“上、中、下”游的第三層次,學校賦予該機構的主要任務就是利用東北大學的學科、人才和科技成果優勢,作為學校重要的對外服務窗口,代表學校專門從事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轉移的綜合型服務機構。企業服務中心的成立,可以滿足社會和企業技術轉移時招投標所需的資格、資質、交易票證等項要求,并能有效控制高校技術轉移過程中有可能出現的風險,同時可以享受政府部門所給予的優惠政策,因此代表了高校技術成果轉移平臺建設的未來發展方向。
2006年,東北大學科技產業集團有限公司牽頭,將東北大學釬具開發研究中心、東北大學能源環保工程中心、東北大學機電科技實業公司、東北大學冶金材料研究開發中心、東北大學有色金屬及化工工程研究中心、沈陽東金電子系統工程中心等六家校辦企業合并到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內,使得其技術轉移能力大大增強。
為進一步加強該中心服務能力,方便社會各界企業,東大企業服務中心于2006年遷至東北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大廈內,現有辦公面積達到800平米,已形成專職人員15人,兼職人員50人的服務隊伍,并通過了IS09000質量體系認定。主要職能和服務
根據政府文件要求及東北大學的相關規定,東大企業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能是:轉化和推廣東北大學產出的高新技術成果;代表學校承接和組織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技術培訓和專利技術的實施,為企業提供各類有償技術服務;為企業與高校共建實驗室、聯辦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培訓中心、科技成果推廣中心、產學研示范中心、教學實習基地、專業學位培養基地等合作項目提供信息及中介服務。
現已在開發新技術、研發新產品、四技服務、五金礦產品、機電產品、化工產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計算機軟硬件及外部設備(開發、研制、批發、零售)、企業投資管理咨詢、資產經營管理咨詢等方面展開服務。東大企業服務中心成立后的近兩年累計簽訂140余份合同,金額4700余萬元。
在科技部高新司和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的共同支持下,集成了全國100多所高校的1.02萬多項裝備制造業領域的科技成果,推薦出300多名著名專家,搭建裝備制造業創新設計服務平臺,大力開展面向裝備制造企業的技術轉移工作,已初步形成集成創新、互助創新的產學研聯合長效技術轉移機制,在積極發展自身的同時,為區域和行業的發展做出貢獻,并通過與外交流,推動和促進學校學科內容的建設,初步建立起互相影響,共同發展的可喜局面。
東大企業服務中心現已成為“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會員單位、沈陽市中小企業技術援助中心骨干成員。
自東大企業服務中心成立以來,因工作業績較為突出,多次受到遼寧省和沈陽市有關部門的表揚和獎勵,遼寧省教育廳和遼寧省中小企業廳專門撥款26萬元給予重點支持,兩廳還在東北大學聯合召開經驗交流會,請東北大學介紹相關經驗與做法,在省內高校進行推廣。可以說,東大企業服務中心既是東北大學轉移與轉化科技成果的重要實施機構,同時也是遼寧高校轉移與轉化科技成果的示范和帶頭單位。
技術轉移及服務的模式與管理方法
東大企業服務中心是東北大學整個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學校主管校長的領導下,在科技處的指導下,充分依托東北大學的學科、人才、科研機構、特別是科技成果方面的資源與優勢,充分利用遼寧省給予中心的免稅讓利政策與資金的支持,構筑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轉移的專業技術平臺,不以營利為目的,面向全國冶金行業和遼寧裝備制造業各企業的實際需求,全方位多層次開展技術轉移和技術服務,與此同時,機構還面向社會,汲取學校退休教師和社會科技人員(特別是國外相關人員)的科技成果進行國內的技術轉移。
在體制上技術服務中心為東北大學全資的法人實體,自負盈虧,獨立自主。在推進技術轉移服務方式上主要包括:
組織學校優勢資源,直接進入企業,將成熟的新工藝新技術轉移給企業,推動行業及企業的技術進步,搞好學校與企業間的技術合作,大力開展技術轉移有關工作;
堅持“走出去請進來”的方針,先后同遼寧省內的所有市級科技局、中小企業局及沈陽、鞍山、營口、本溪、朝陽、阜新等地的礦山、冶金、裝備制造重點大型特大型企業建立了產學研合作關系;
積極利用互聯網覆蓋范圍廣,信息便捷的特點,加大網站信息力度,并把服務器整合在中國中小企業網中,積極推廣和轉化科技成果,通過網站發現技術需求,并建立科技成果、專家、人才和信息數據庫,為有效開展技術轉移服務搭建技術平臺,目前網站已經擔負起對外宣傳并具備了支持技術轉移的基本能力,2008年1月至今累計訪問量已達8000余人次,電話咨詢數量達230余次,因網站促成的技術交易累計已達40余項;
積極參加國家及地方舉行的科技成果展覽會、交流交易會,產學研合作現場會、技術難題招標會等項活動,利用這些機會宣傳東北大學的科技成果,尋找合作機會,調研市場需求,有針對性地承接和組織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技術培訓和專利技術的實施,為企業提供實驗和檢測等條件。
為了加速技術服務中心的平臺建設,根據遼寧省教育廳出臺的有關文件,結合東北大學的具體情況,制定了《東北大學興科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管理辦法》、《東北大學興科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合同管理辦法》、《東北大學興科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經費管理辦法》、《東北大學興科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財務
有關規定》、《合同管理流程圖》《報帳須知》《合同項目管理責任書》、《興科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工作業績考核管理辦法(試行)》等10項與管理有關的各類文件。在該管理辦法中,對于東大企業服務中心的指導思想、經營方針、組織機構、操作規程等都有明確的規定。同時也包括合同的收費標準,科研人員及員工的激勵政策等等。
推動技術轉移,社會和經濟效益顯著
全方位、多層次推進了技術成果的轉移與轉化
加速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是東北大學“98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社會、市場對于高校提出的重大需求。多年來東北大學一直積極搭建成果轉移與轉化平臺,轉移技術的方式也從單一的項目轉移向系列轉移并拓展到共建技術中心、合辦重點研究所、國外技術與智力引進等多種領域,全方位、多層次共同推進技術成果的轉移與轉化。2006年以來共同企業聯建科技與研發機構17家,轉化了上百項專利技術和一大批科技成果;每年承擔的科研項目達到1000余項,包括“973”計劃、“863”計劃以及科技支撐計劃中的國家批準的重大課題,也包括各企業委托的“四技服務”課題。轉移與轉化這些技術成果以及提供的技術服務為企業帶來了可觀的效益,同時推動了相關行業的技術進步。
近年來東北大學及東大企業服務中心多次組織大型技術交易、技術推廣和培訓等項活動,對高校及整個技術轉移行業起到了示范帶動作用,其中包括:協助省教育廳、科技廳及市中小企業局組織召開多場有關技術轉移、成果轉化方面的論壇、講座并作經驗介紹;并聯合市中小企業局、市科技局舉辦了“中小企業技術推廣和培訓活動”,提高了企業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還積極配合市電視臺、電臺、新華社、《沈陽日報》等媒體采訪撰稿,通過對先進典型的宣傳報道,擴大了輿論影響。“服務中心”的工作得到了遼寧省以致國家的普遍重視,也收到很多表彰,先后獲得了市科技局頒發的“全國技術市場工作先進集體”和科技部頒發的“全國技術市場工作先進集體”的榮譽稱號。
經濟效益顯著,促進規模產業發展
東大企業服務中心成立后的近兩年累計簽訂140余份合同,金額4700余萬元,2007年全年共審查合同68份,合同金額2012余萬元,已簽訂并執行合同40項,其中技術咨詢29項、技術服務4項、技術開發3項、技術轉讓2項,累計交易金額1428萬元。累計吸收與轉化的科研成果有200多項,帶來直接經濟效益近十億元,其中,許多高新技術成果不僅得到轉移、轉化,而且還形成了一定規模的產業,成功的案例包括:
1,400MPa超級鋼成套生產技術項目。該項目為國家”973”重點項目,項目完成后以設備改進、變更工藝并現場指導的方式先后在寶鋼、鞍鋼、本鋼、萍鋼等多家鋼鐵企業得到推廣應用,累計生產超級鋼11.735萬噸,產生經濟效益1.694億元,形成30多個專利,獲得了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是我國繼超級鋼板材取得國際領先成果之后的又一重大突破,對于促進全國的鋼鐵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升級換代,對建設北方精品鋼材基地和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都具有重要意義。
2,流程工業綜合自動控制項目。該項目由東大自動化國家工程中心完成,為科技部科技支撐項目,現已在冶金軋鋼、發電機組、冶金選礦、回轉窯制取氧化鋁等不同行業的10多個工藝流程中得到應用,累計簽訂合同15項,獲得合同經費8000多萬元,給企業帶來的直接經濟效益6億元。
3,電渣爐成套設備設計制造技術。近兩年,東大企業服務中心組織專門機構重點開展了沈陽市“高品質鋼先進冶金工藝與裝備的子項目――電渣爐成套裝備設計與制造”,以設備成套設計與開發的方式進行技術轉移,目前已簽訂六項合同,合同金額2911萬元。預期6家應用企業年獲得經濟效益8000萬元。
4,冶金合金新材料項目。該項目已擁有24項專利,生產了復合脫硫合金粉劑、復合脫氧合金劑、超細晶粒合金鋼等系列產品,產品技術水平達到國際領先,多次獲遼寧省、沈陽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等獎項,目前已列入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其產品和技術遍及寶鋼、梅鋼、本鋼、鞍鋼、馬鋼、沙鋼、包鋼、攀鋼和福建三鋼等四十佘個大中型鋼鐵企業。現已形成以沈陽總部為管理中心、研究中心,以沈陽、上海、馬鞍山、遼陽、包頭、攀枝花為生產基地的網絡式生產和銷售體系。
在長期為地方經濟服務的過程中,東北大學充分發揮了作為地方經濟“助推器”的重要作用。為了提高國有大中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東北大學主動向省政府申請,于2001年,在全國高校中率先成立了“校企合作委員會”,其中簽約國有骨干大型企業共計38家。成立東大企業服務中心以后,東北大學的服務能力與范圍更是不斷擴展。截止到目前,累計走訪校企會成員企業150余次,企業來訪300余次;在合作框架協議下企業簽訂技術合同318項,累計合同金額達到1 126億元;學校還參與國家發改委東北老工業改造專項工作等,有效整合學校與企業的人才、技術資源和來自各渠道的科研開發經費,搭建推進產學研合作的新平臺,為加速省內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增加企業經濟效益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加大了對社會的服務力度。
未來的發展規劃
東北地區是我國重要的重工業區之一,也是國家裝備制造業的主要基地之一,在全國經濟發展中一直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東北大學地處沈陽,在科教興國、振興地方經濟事業中肩負及其重要的責任。作為轉移與轉化自身科技成果的平臺,東大企業服務中心將繼續緊密依托東北大學的學科、人才和科技成果優勢,在持續轉移與轉化東北大學技術成果的同時,還要不斷積極進取,開拓創新,在技術來源,轉移轉化的方式、方法,健全機構,人才吸引以及效益追求方面進一步加大力度,使所擔負的事業越做越好,并在遼寧地區以致全國為其他高校和單位起到示范和帶頭作用。
篇3
近年來,在研制項目增多、研制周期短和技術難度增大的情況下,按照未來高科技戰略發展要求,把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作為創新的
重點和加快發展的重要途徑。充分利用國內外一切資源,采用多種渠道引進關鍵技術、關鍵設備,開展了自主、聯合等形式的創新活動。與集團公司和其他相關企業共同投資組建了3個有限責任公司,大力發展核心技術。并抓住國家加大對重點型號、技術基礎、大型研發平臺建設以及信息化建設工程投資力度的有利時機,立足高起點,完成了多項國家重點項目保障條件建設,引進了一批先進的工藝、檢測和試驗設備,建成了高水平的實驗室,使科研保障條件得到顯著改善。符合專業化發展要求的、成體系的整體研發能力顯著提高,設計、集成、試制、試驗、檢測和評價手段不斷完善,為“十一五”的發展提供了先進的研發平臺和研制手段,增強了持續發展的動力。
按照三大總體技術和相關核心技術的發展需要,對專業研究室和科研管理機構進行了整合,強化了技術部的專業技術支撐能力,成立了以重點專業為主線,由行業內外專家組成的各部專業技術委員會,對部內承擔的所有科研項目和重大技術方案進行嚴格把關,使科研項目研制與專業技術協調發展、互為支撐。在各部內設立了二級行政指揮,負責研制任務的組織與分工,落實重大技術措施,協調解決科研項目研制過程中出現的技術質量、技術安全等問題,保證設計師系統技術決策的實現與科研任務的按期完成。并進一步規范和細化了項目研制過程中不同階段的質量控制要求,構建了適應現實任務需要的科研開發和質量保證科研體系。
為了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研制周期產業化進程,按照小核心、大協作的研制生產模式,在初樣機研制階段,就要求科研人員與生產廠家進行技術協作,在工程設計和工藝生產之間進行協調。一方面促進了設計中工藝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減少了浪費,縮短了研制周期,便于批量生產,盡快使產品轉入產業化階段。五年來,科研項目在設計定型后順利完成了產業化進程,在20多個廠、所形成了批量生產能力,帶動和促進了生產廠家的技術創新和發展,產生了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篇4
技術轉移是社會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的重要內容,是企業實現技術創新、增強核心競爭力的關鍵環節,是創新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重要途徑。科技園區技術轉移是指科學技術通過其載體在科技園區企業之間輸出、輸入的活動,這種活動是一個動態過程,其實質是技術能力的轉移,直到技術接收方完全掌握該技術,才算完成一次技術轉移。
河北省的主導產業大部分是傳統產業,通過科技園區這個平臺進行技術轉移,引進國內外的高新技術,利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河北省的傳統產業,以實現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和經濟的快速發展,則顯得尤為重要。
1河北省科技園區技術轉移現狀分析
對河北省科技園區1000家有代表性的企業進行了問卷調查,收回有效問卷970份,有效率達97%。
1.1園區企業人力資源的現狀。本科及以上學歷員工占總員工的百分比大于55%的企業占所調查企業的29.9%,介于10%~2s%的企業占到了33%;小于25%的企業占到了37.1%。這說明科技園區中有近30%的企業員工學歷水平很高,他們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員工占到了員工總數的55%以上。
1.2企業技術水平的現狀。調查發現,56.2%的企業剛成立時技術僅是國內一般水平:只有7.1%的企業技術是國內領先的;僅有2.6%的企業技術是國際領先的。經過發展,目前技術水平國內領先的企業占到了83%,國際領先的企業也由2.6%上升到了10.3%:變化最大的是技術水平國內一般的企業由56.2%下降到了5.7%,百分比減少了近10倍。74.2%的企業技術具有獨立的知識產權,72.2%的企業具有獨立的研發機構。為了企業自身的發展。為了滿足市場的需求,94.3%的企業準備更新技術。這說明科技園區的企業不僅技術水平提升很快,而且也非常重視技術的更新換代。
1.3企業技術合作現狀。有26.5%的企業與外界科學技術部門進行技術交流的頻率為每月一次:有30.9%的企業每三個月一次;24.7%的企業每半年一次;還有17.9%的企業很少與外界交流。絕大多數企業同高校以及科研院所進行技術交流,這占到了企業總數的79.4%。其中,77.3%的企業從高校引進過技術人員;66.5%的的企業從科研機構引進過技術。但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技術合作并不多,只有45.4%的企業與其他企業進行過技術合作。
2河北省科技園區技術轉移問題分析
2.1企業對技術轉移需求不足,研發資金浪費。科技園區企業對技術創新都很重視,也有94.3%的企業準備更新技術,但是調查發現79%的企業所使用的技術都是自主研發,從外部引進技術的企業僅占21%,包括委托開發、購買知識產權、從國內外引進技術,大多數企業不進行技術轉移。另外,企業的技術創新大多是市場需求拉動型的,模仿型創新較多,同行業中自主研發的技術有雷同,造成研發資金的浪費。
2.2企業問缺乏技術合作,科技成果轉化率低。科技園區有54.6%的企業沒有和其他企業進行過技術合作,企業間技術交流不多。2007年河北省科技成果登記數為2479項,但技術轉讓合同僅為259項,占科技成果登記數的10.45%。河北省在科技投八和產出方面有了長足的進步,科技成果登記數逐年遞增,但轉化率卻一直沒有大幅提高,與先進省份差距十分明顯。在科技成果轉化和轉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可供轉化的科技成果不夠成熟,能轉化成產品的科技成果比例較少,已轉人產業化、商品化的成果占成果總數的比重還比較低。
2.3技術轉移政策法規不完善,缺乏規范化。國家為了促進技術轉移,制定了《國家技術轉移行動計劃》、《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管理辦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相繼,北京率先出臺了第一都有關技術轉移行業的服務規范《北京技術轉移行業服務規范》,還出臺了《北京技術市場條例》、《北京技術經紀業執業規則》。2008年山東省也實施了首個科技服務地方標準《技術轉移服務質量規范》。然而河北省雖出臺了<河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河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河北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但還沒有關于技術轉移的專項法規,為了使技術轉移工作走向規范化,標準化,河北省有,必要制定關于技術轉移的法規政策。
3促進河北省科技園區技術轉移的對策
3.1政府營造科技園區軟硬件環境,促進技術轉移。河北省科技園區的健康發展,需要政府為其提供完備的硬件和軟件服務體系。
3.1.1硬件服務體系是指科技園區的地理位置和基礎設施建設。河北省政府應將科技園區選在環境優美,交通便利,臨近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地方。政府要為園區建設良好的基礎設施,做到“七通一平”,為企業提供優質廉價的標準廠房,提供完備的生產基礎設施,還要按照社區化的要求建立醫療衛生、休閑娛樂、生活服務等完善的社區生活配套設施。
3.1.2在軟件服務體系方面,河北省政府可在法規、金融、稅收、外貿、物價、關稅、人才等方面制定一系列優惠政策,形成寬松的政策環境,構造明顯高于其它地區的政策平臺,以吸引高科技人才、高新技術成果和高技術企業。政府部門還需建立技術市場促進中心、交易中心、技術經紀行、專利服務網絡等機構,形成技術轉移的服務網絡,利用網絡高效的信息流通速度,使科研成果盡快進入技術市場。良好的技術市場是進行技術交易的場所,是提供技術咨詢、服務的中介,借助技術市場可以大大節省交易費用,有利于河北省科技成果的應用和推廣。
3.2健全人才激勵機制,促進科技園區技術轉移。國內外著名科技園區技術轉移的成功經驗說明:技術轉移的核心是人才的轉移。人才是科技園區的“發動機”,為科技園區的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知識和技術成果支持。現代科技的進步使技術的無形化大大加劇了,無形技術主要“儲存”在技術專家和高級企業管理人才的頭腦中,它們會隨著人才的流動而轉移擴散。河北省科技園區應該創新人才激勵機制,建立吸引、鼓勵人才的用人制度、薪酬制度,建立對高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技術工人的股權與期權激勵機制,充分發揮人才的創新價值,完善引進人才制度。讓外面的人才想要進園區,讓區內的人才愿意留在園區工作。
3.3利用區位優勢,促進產學研相結合推動技術轉移。河北省與北京、天津比鄰,這使河北省科技園區的技術轉移具有良好的區位優勢,尤其是北京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林林總總,每年的技術成果產出率居全國之首。河北省應充分利用這個優勢,建立京津冀科技融通機制和開放機制,推動科技資源共享,同時充分發揮“環渤海技術轉移聯盟”的作用,搞好京津冀科技發展規劃,在全省支柱產業的技術研發上深化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合作。河北省科技園區要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術轉移機制,加強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間的知識流動,使技術在各個主體間實現轉移,主要是由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業轉移,使技術成果進入生產領域,以及技術在企業間擴散,發揮其商效益性,使高新技術產生巨大的輻射、滲透、帶動作用。大幅度提高現實生產力,實現技術轉移后的互利雙贏。
篇5
上半年,全省科技系統深入學習貫徹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精神,充分發揮在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中的核心部門作用,狠抓各項工作落實,取得了明顯進展。省科技廳在全省科技系統內開展了“三個一”活動,即組織一次“百局千人萬企”專項大調研、開展一次以“破解四不、實現四要”為主題的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討論、提出了貫徹落實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精神的大舉措。共組織1300多名科技管理干部和專家,深入到11300多家企業開展調研和服務,現場解決問題2350個,征集技術需求和發展難題5872項,并從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構建科技創新大平臺、實施“十百千萬工程”、建設科技大市場、打造浙江科技服務品牌等5個方面提出了貫徹落實省委全會精神的18條具體
舉措。
全省地方科技系統工作也亮點紛呈。杭州市、湖州市被列為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杭州市計劃5年新增100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湖州市推進浙江省科技成果轉化實驗區建設成效初顯;寧波市實施“科技領航”計劃,培育發展創新型企業梯隊,高水平規劃建設新材料科技城;溫州市提出每個縣(市、區)爭創1個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或農業高科技園區;金華市啟動“雙龍計劃”,每年設立1億元的專項資金引進創業創新領軍團隊和人才;衢州市大力推進國家高新園區創建工作,扎實開展氟硅新材料產業技術創新綜合試點;舟山市加快推進市科技創意研發園建設;麗水市建立全國生態屏障區首批利用科技促進區域經濟節能減排試點實驗區;義烏市積極創建浙江省義烏小商品科技創新服務平臺。
浙江省各地科技金融工作向縱深推進,拓寬了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推動了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杭州市深化科技金融結合,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周轉金管理辦法”、“杭州市蒲公英天使投資基金管理辦法”,風險池覆蓋了杭州地區。寧波市成立了科技金融服務中心和寧波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有限公司,積極推進天使投資機構與創新型企業的有效對接。溫州市探索啟動科技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工作,擴大專利質押融資規模,支持溫州高新區申辦新三板擴容試點。湖州市加速推進湖州銀行科技支行建設,籌建科技金融風險補償引導專項資金池。臺州市繼去年被列為“浙江省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改革創新試驗區”后,現正在積極爭創“國家級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實驗區”。
篇6
一、引言
高等學校是科技成果轉化的孵化器,①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的提高是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內容,《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提出以加強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以建設創新型國家為戰略目標,②確立了大學作為我國基礎研究以及高技術創新的主力軍的重要地位。統計顯示,“高校承擔國家科技攻關項目1/4左右,承擔國家‘863’項目1/3以上,承擔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規劃項目‘973’占1/3以上,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占全國70%以上,國家重點實驗室約63%建在大學”。顯然,高校在推進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中處于輻射源的核心地位。
然而,我國高校每年科技成果有效轉化率尚不足30%,真正實現產業化的成果不足5%,豐富的高校科研產出與低效的產業轉化能力之間的鮮明對比折射出我國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尚存在一系列阻礙性因素,有關制度不盡完善也使得科技成果轉化中存在一些弊端。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是高校科技成果得以有效轉化的基礎性保障。唯有重構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性框架,方能保障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途徑的暢通,實現高校科技成果的產業化。
二、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特點、要素與現實困境
(一)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特點
1.價值功能的多重性
高等院校不僅承擔著培養人才、傳播知識的社會職能,還是發現知識、創造知識、研究知識的重要陣地,高校科技成果的轉化將科學技術應用到新興的產業活動,是教學過程的延伸和科研活動的構成部分,為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貢獻力量;革新的生產過程反過來又可以改造專業課程或更新教學內容,形成培養模式、課程體系等的創新,為高校教育教學改革提供思路。因此,高校科技成果的轉化兼具教育價值、科技價值、經濟價值等多重功能,承擔著多元化的社會角色。
2.管理界面的多層次
高校教學、科研、技術轉移分屬不同的運行體制,人員結構和外部關系的多層次自然決定了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管理界面的復雜性。一方面,科學研究根據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開發研究不同的項目性質需要不同的管理方式和考核評價機制,不宜以單一的評價機制等同視之,需要根據項目開發的進展以及社會和市場的實際需求予以適時的調整;另一方面,科學研究的不同階段要求不同的管理模式,如前期開發階段需以事業管理模式審核、協調、引導,后期轉化階段則應以企業管理方式調研、推廣及服務。此外,科研項目參與主體的多層面亦決定了人事管理的復雜性,包括專職人員與兼職人員、技術人員和行政人員以及研究生等,各個主體參與研究及轉化的程度亦不相同。
3.成果形式的多元性
表現在不同的科研性質和科研項目科技開發的成果形式亦不相同,有些可能直接投入生產過程物化為商品,有些則需要在企業等生產平臺上進行再試驗、開發以適應市場需求,有些則以論著等精神產品形式形成理論成果用以指導實踐;同時,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效益評價亦呈多元化,高校目前多以或著作出版情況為主要衡量標準,而企業則需要以科技成果投入市場后的收益率作為評價標準,政府部門、社會團體等不同的主體因需求目標的差異對科技成果的評價亦不盡相同。
(二)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系統要素
1.科技成果轉讓和受讓方
高等學校是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轉讓方和供給方,是開展科學技術研究的集中地,是科研成果轉化為經濟增長力的基礎和源泉。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受讓方和需求方是企業,是科技成果產業化、商品化的實施基地,是科技成果轉化的最終目的實現地。高等學校科技成果的供給數量和供給質量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能力和經濟發展方向,企業對科技成果轉化的需求能力直接決定高校科技創新帶動生產力的速度和規模,因此,構建產學研一體的大學技術轉移平臺是保證高校科技成果順利轉化的基礎和必要。[1]
2.技術轉移中介方
技術轉移中介機構是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中介機構,包括中介機構、高校科技處、技術轉移機構、政府參與到科技成果服務與轉化過程的相關機構等,這些中介方是連接轉讓方和受讓方的紐帶和媒介,以其專業知識和技術經驗為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物資、人力等支持,為高校和企業雙方提供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并協調雙方關系,一方面為高校科技成果的產生、轉移提供前期調研、產權歸屬、合同審查及收益分配等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依照市場經濟發展規律引導促進科技成果的交流、交易、傳遞和擴展。
3.政府宏觀調控方
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作為科技與經濟共同作用的結果,需要政府利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制定相關的政策文件、支持計劃等對科技成果轉化的各方參與主體進行宏觀調控與導向引導,如通過稅收、財政等政策支持引導高校與企業共建產學研平臺、大學科技園等,通過人才激勵機制為高校科研人員在職稱評定、待遇、獎勵等方面制定相關優惠政策,等等。政府通過適度的宏觀調控和制度保障措施,為實現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規范化運行奠定基礎。[2]
(三)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率低,知識產權流失嚴重
根據《中國統計年鑒(2012)》數據顯示(見下表),我國高校發表科技論文和出版科技著作均呈逐年遞增趨勢,并占全國發表科技論文和出版著作總量的絕對比例,高校成為國家科學技術研究的重要基地。同時,我國高校專利申請數量和專利授權數量持續快速增長,在全國技術創新體系中承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例如,2010年在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三大獎項中,高校獲獎比例均超過總數的70%,高校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的項目達到54.5%。
但是高校快速增長的知識產權數量未能有效推動其科技成果的轉化,高校科技成果與社會生產仍存在著嚴重脫節現象,其突出問題體現為:
一是高校科技成果的轉化率較低。從高校發表理論研究成果的龐大數量來看,專利輸出比例所占甚少,且高達20%的比例集中在清華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武漢大學、華南理工大學等幾所高校。另據清華、復旦等20所高校聯合完成的“大學科技成果轉化的探索與實踐”課題研究報告顯示,我國高校每年雖有6000~8000項科技成果產生,然而能夠簽約轉化的尚不及30%,轉化后能產生經濟效益的也僅占被轉化成果的30.5%,且只有10%的研究成果能夠取得經濟效益。[3]
二是高校知識產權流失現象嚴重。由于高校和科研人員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在研究取得進展時急于或交流學術成就,導致技術內容公開,使發明創造喪失新穎性而失去獲得法律保護的可能性;[4]同時由于頻繁的人員流動和人才流失,如對調離、退休等科研人員沒有進行知識產權方面審查或簽訂有關協定,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導師的科研項目,了解到大量的技術秘密,離校后科技成果亦隨之外流等。
三、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面臨的法律困境
(一)高校知識產權保護現有法律環境分析
目前涉及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構成主要有幾部分內容:一是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中與科技成果轉化或高校知識產權保護有關的內容,如《民法通則》、《合同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科學技術進步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等;二是與科技成果轉化或者高校知識產權保護有關的法規性文件或部門規范性文件,如《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關于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的若干政策》、《國家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等;三是地方與科技成果轉化或者高校知識產權保護有關的政策與法規,如《山西省推動產學研合作實施辦法》、《上海市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若干規定》、《北京市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進行產學研合作的若干意見》等;四是各個高校內部制定的規章制度,如《清華大學保護知識產權的規定》、《浙江大學知識產權基金管理辦法》、《華僑大學專利管理辦法》、《大連理工大學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等。
總體而言,中央與地方各層級的制度規范對高校科技成果轉讓過程進行了宏觀指導和政策調控,及時調整了在高校科學技術轉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專利權、著作權等問題,部分高校在政策范疇內有針對性地制定了相應的內部規章制度,通過不同位階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文件,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體系已具雛形。[5]但是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過于概括的制度供給無法滿足現實多步驟、多層面運行中最基本的秩序需求,③保障作用甚微。
(二)高校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制度尚不健全
尚不健全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在現實適用中會引發產權糾紛、轉讓收益、分配機制等一系列法律風險,進而導致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機制運行不暢,難以發揮高校科技成果的創新效應以及應有的輻射能力。目前我國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相關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體系,尚存在諸多問題。
一是現行法律制度存在空白,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法律保障的范圍有限。目前只有《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一部專門性法規,而其他的法律如《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科學技術進步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對外貿易法》等都僅是涉及高校知識產權法律保護中的一個方面,難以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提供全面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現行法律規定可操作性差,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法律體系的功能弱化。其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科學技術進步法》等基本法律的配套制度和實施細則缺失,缺乏《科技成果定價法》等專項立法,缺乏《技術市場管理辦法》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辦法》等技術市場管理的法規;其二,雖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合同法》、《專利法》明確規定了科技成果權屬的法律依據,但缺乏對科技成果價值評估的相關規定,致使科技成果轉化所涉及的各個主體之間的利益分配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知識產權無法得到充分保護。[6]
(三)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尚不完善
1.高校科技成果產權權屬不清晰
大量科技計劃項目成果的知識產權形式上歸國家所有,事實上卻歸單位所有,權利與義務界定不清的狀況普遍存在。如有些科研項目龐大,參與其中的科研人員和行政人員人數眾多,致使研究周期偏長,科研資金來源復雜,主管機構交叉重疊,形成了復雜的產權關系,最終在形成科技成果時產權界定模糊。再如,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歸屬問題上,職務與非職務權屬界定問題尤為突出。現行法律缺乏具體細則,且法律條款仍存在難以量化、模棱兩可的因素,導致實際操作中發明人與單位對于職務發明與非職務發明、本職與兼職發明的成果歸屬問題,仍然存在一定的分歧。
2.知識產權評價體系不合理
一些高校的科研成果評價體系存在著重學術價值輕技術價值以及重論文成果輕技術轉化的問題,且將其與研究人員的職稱評定、績效考核等直接掛鉤,缺乏對自主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指標衡量體系,[7]導致科研人員缺乏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的內在動力,有的科研人員甚至將核心信息泄露給競爭對手,造成知識產權大量流失。
3.科技成果技術轉移機制不健全
當前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對接渠道不暢,如目前高校主要是通過技術轉讓、科技成果博覽會或科技對接會等與企業洽談合作,而科技成果展覽會的針對性較強,適用于一些投資少、見效快的項目,高校科技成果大多成熟性不足,需要以企業為平臺進行二次開發,導致實質性合作項目甚少,實際轉化成功率不高。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機制較為落后,缺少專業的知識產權專門管理機構和專業人員,知識產權管理的事業化色彩較重,難以與市場經濟接軌,技術轉移合同不規范、知識產權條款規定不明確的現象普遍存在,甚至有的高校教師私自簽約,致使大量科技成果和技術秘密出現糾紛甚至被對方侵占。
4.知識產權評估機制不完善
知識產權的估價是一項集合技術價值、合作機制、學校信譽等多方面因素的體系,如果沒有科學的評估依據,將會直接影響學校和科研人員的經濟利益,甚至出現經濟糾紛。目前我國的知識產權市場評估體系和知識產權評估機構尚處于發展初期階段,過分強調前期論證而忽視成果轉化等問題突出,加之高校缺乏專業的知識產權與技術轉移管理隊伍,在實踐中,技術轉讓或技術入股,或者由合同雙方自行協商,或者直接套用有形資產的評估方法,往往與實際價值相差甚大,直接影響了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成功率。
四、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知識產權制度之重構
(一) 健全高校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體系
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作為一項關系到國家、社會、高校等多主體多層面的復雜工程,需要從縱橫兩個方面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體系,既包括國家層面制定高位階的知識產權法律規范體系,亦涉及科技成果轉化中高校自行制定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各項具體規章制度;既包括引導規范科技成果轉化全過程的宏觀性、綱領性法律文件,也包括關系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知識產權類型、主體、權屬、利益分配等實施細則。
應當建立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為核心,包含科技成果登記、鑒定、推廣、管理等在內的完備的科技成果轉化法律體系。[8]例如《科技投入法》、《成果推廣法》等,明確高校科技成果的產權屬性、管理制度、轉化方式等,改變高校陳舊的、事業化的知識產權管理觀念,注重發揮知識產權對科技人員的激勵作用,明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的權責關系,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
同時,修訂并完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該規定于1999年出臺,需要根據近年頒布的《科技進步法》(2007年)、《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2008年)、《著作權法》(2010年)等規范性法律文件,并結合近年來各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經驗,進行修訂完善。在此基礎上,制定《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知識產權保護細則》,針對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所涉及的各方利益主體、權屬、轉讓及利益分配機制均做出專門規定,使高校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逐步實現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
(二)規范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運行機制
1.建立科學規范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在高校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專人負責科技成果的鑒定、評審、登記,專利的申請與維護、技術合同的管理等要合理確定高校知識產權的權利歸屬與利益分配,并建立相應的責任追究機制,保證落實到人。如明確科技成果的產權歸屬,對于外部資助的智力研究成果歸屬問題應著重審查;對于某些科研項目如需離校教師或學生參與,要提前與之簽訂一攬子協議,明確知識產權歸學校所有,防止可能出現的利益沖突或權利糾紛影響科學技術的進一步轉移應用。同時,培養和引進專業的科技產權管理人才,并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制度和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培養兼具科技、法律、金融等知識的多層次的復合型人才;國家可為技術轉移專業人才建立專門的資質準入制度和執業標準,實現該行業人才管理的專業化、規范化;有條件的高校可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學院或成立知識產權研究基地,為高校的知識產權規范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2.建立合理高效的知識產權激勵機制
其一,改革現有的高校科技成果評價體系,依據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開發研究的不同性質分別制定評估制度和評價指標體系,并將自主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作為評價體系的重要指標,科學設計權重指標,促使科研人員在第一時間積極申報知識產權或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其二,高校實行有效的科研成果激勵機制,按照《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第26、27條規定適當提高獎酬所占比例,并在高校內部知識產權保護規章制度中予以明確規定;在多個創造者之間還應當堅持公平的原則,以貢獻業績決定收益比例,以防止出現“馬太效應”。其三,政府設立專項基金加大科研經費投入,鼓勵企業出資設立各類基金,支持高校科學研究和科技成果轉化,對于校企合作的產學研項目給予政策優惠;高校還應當按照《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第28條規定,設置一部分基金專門獎勵對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做出突出貢獻的工作人員,并在工作業績和職稱評定等方面給予合理的政策傾斜。
3.整合科技成果轉移相關部門的力量
改變現行高校內知識產權管理事業化的傾向,在高校內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技術轉移管理機構,負責高校的科技成果轉化與市場運營工作;并可通過設立風險投資基金、專項基金或給予低息貸款、稅收優惠等政策支持,更好地實現科技產權的經濟效用。同時,可仿照清華大學科技成果轉化的有益實踐,④將技術轉移體系中的相關部門進行整合,形成申報、評估、確權和許可的整套技術轉移體系,將核心知識產權交由專門的技術轉移機構集中經營管理;以地區或高校聯盟建立統一的校企對接平臺,建立高校科技成果數據庫以及技術人才數據庫,建立高校科技成果展示平臺和企業需求平臺,注重社會或企業的實際技術需求,以“教育、科技、經濟一體化”發展模式為導向推進科技成果轉化進程。
4.健全知識產權評估機制
政府要建立健全科學的知識產權評估制度,合理地確定技術成果的價格,推動當事人協議的順利履行和科技成果的有效轉化。如可借鑒國外以投入、產出指標為主的技術轉移價值測度,建立科技成果轉化的經濟技術效用評價體系,其主要包含以下內容:一是對知識產權的組成要素進行規范性描述;二是對知識產權的產出效果及其對科技發展和經濟增長的作用進行動態評價和分析;三是以投入-活動-產出作為主線設計統計指標體系。[9]另一方面,要加快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的建立和規范工作,培養專業的知識產權評估人才,制定專門的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管理辦法,保證對科技成果價值評估的公平、公正與客觀、中立。
5.拓展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研究基地
國家知識產權局自2010年底至今先后與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北京大學、同濟大學、天津大學聯合建立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研究基地”,基地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戰略研究、政策論證、調查研究、高端人才培養、信息服務、企業與產業聯盟合作以及其他戰略實施工作的前沿性研究等,這一基地建設對于深入推進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目前急需加強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研究基地的建設,這需要政府、高校、社會各方力量的協作支持與共同努力,一方面政府要發揮其公共服務職能保證基地能夠順利地調配資源,為基地研究工作的開展提供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企業要配合基地開展知識產權實證研究,加強高端知識產權研究人才和科技人才的培養,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投產。
五、結語
知識產權制度作為一個社會政策的工具,其功能導向即在于維護知識權利的正義秩序和促進科技進步的效益目標。[10]高校作為我國創新體系的核心基礎,其科技成果轉化率的高低是體現國家科技創新水平以及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指標之一。如何促進和加快高校科技成果的轉化,已經成為目前國家促進科技進步、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課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作為最經濟、持久、有效的創新激勵機制,是高校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的核心要素。當前,也只有將實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貫穿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始終,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提供基礎性、持續性、穩定性的法律保障,才能形成高校科技成果規范、有序、高效轉化的良性循環,實現高校科技創新能力的內生性增長和內涵式發展。
注釋:
①《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明確提出:“國家創新體系是以政府為主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各類科技創新主體緊密聯系和有效互動的社會系統”,而現階段,中國特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重點“一是建設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二是建設科學研究與高等教育有機結合的知識創新體系,三是建設軍民結合、寓軍于民的國防科技創新體系,四是建設各具特色和優勢的區域創新體系,五是建設社會化、網絡化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由此可見高校在國家創新體系中所占據的重要地位。
②創新型國家就是把提高科技創新作為基本戰略,大幅度提高科技創新能力,以此形成競爭優勢的國家。創新型國家應具備以下四個特征:創新投入高,國家的研發投入即R&D(研究與開發)支出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科技進步貢獻率達70%以上;自主創新能力強的國家對外技術依存度指標通常在30%以下;創新產出高。
篇7
一、近三年我校科研取得的成績
近三年來,我校堅持“以人為本、助人成功”的辦學理念,以教學為中心,以科研為支撐,在項目的爭資立項、成果轉化、整章建制、規范學術活動、加強合作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使我校科研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
(一)項目的申報和立項數量穩步增長
三年來,我校共獲得各類項目立項311項,其中縱向科研項目233項(含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5項,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7項,國家民委項目29項,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項目5項,中央其他部委24項,省級項目33項,廳級項目50項),橫向項目48項。這比以往都有較大的增長。
(二)科研經費有了一定的突破
三年來,我校共獲得各類項目經費1498.*6萬元,其中縱向項目經費1031.8萬元,橫向項目經費466.666萬元。同時,學校經費投入不斷加大,特別是學校對項目1:1配套,更是省內其他高校所少見。
(三)成果的數量和質量有了一定的提高
三年來,我校共發表科研論文3*0篇,其中CSSCII和CSCDA共計權威期刊論文338篇;被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3篇;出版著作(含教材)322部,其中專著133部,編著94部,教材90部;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研獎勵190項;其中學校編輯出版的《法藏敦煌藏文文獻》和《英藏敦煌藏文文獻》出版計劃,實現了我國珍貴歷史文獻的回歸與面世,在學術界引起強烈反響,被譽為敦煌學與藏學研究的又一個里程碑。
(四)科研平臺建設初具規模
三年來,我校形成了由非實體研究機構、獨立研究機構和研究基地組成的科研平臺體系。截止目前,有1個國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點實驗室,1個中央統戰部研究基地,4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4個獨立建制的研究機構,1個省級工程中心,11個院所合一的研究機構。
(五)科研管理水平得到了進一步提升
一是在科研管理建設等方面,20*年共出臺各類科研管理文件14項,使科研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自主研發科研管理三級系統,使我校在科研管理邁向科技化更進了一步。這套科研管理三級系統在省內院校處在前例。
(六)產學研一體化有了進一步的推進
學校每兩年召開校地校企工作會議,并已形成一項制度。在科研轉化上,開發的動物血清、氧化淀粉系列產品,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而且我校建筑節能建材方面專利技術達到國際領先,市場前景廣闊。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本次調研各教學單位針對科研工作提出了許多問題,同時我們與其他兄弟院校對照,歸納如下:
1、一是領軍人物和科技創新拔尖人才還不多,缺乏有影響的學術帶頭人,學術團隊整體實力不強;
2、缺乏有穩定的研究方向,科研人員各自為陣,成果關聯性較差,特別是對服務民族地區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研究能力也有待進一步提高;
3、科研方法、科研項目申報等方面的培訓做得不夠,部分教師對科研工作存在畏難心理;
4、對科研工作的宣傳力度不夠,相當部分教職員工對學校科研的形勢及重要性缺乏清晰的認識,有的甚至將教學與科研對立起來;
5、國家級科研項目少,特別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立項少;
6、項目中后期管理滯后,項目結項率低;
7、科研質量還不高,權威期刊論文少,權威期刊論文在整個學術論文中所占比例偏低;
8、成果獲獎少,特別是省部級及以上科研獎勵少;
9、科技成果轉化水平率偏低,科技創新尤其是應用科技研發服務與重大需求對接不夠,產學研緊密結合不夠;
10、科研管理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橫向經費管理過嚴、過細不利于調動教師的積極性,科研機構、科研團隊缺乏有效管理。
二、解決問題的思路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提出了以科學發展觀推動科研管理創新,以科研管理創新促進科研工作又好又快的發展思路:
(一)堅持以人為本,抓好人才隊伍建設
1、著力加強科研隊伍建設
一是要樹立“用好現有人才,穩住關鍵人才,引進急需人才,培養未來人才,凝聚社會各屆人才”為原則,激發廣大師生員工的科研工作的熱情、想象力、創造力。
二是著力加強科研團隊、學術帶頭人、科技創新拔尖人才隊伍建設。要出臺科研團隊管理辦法,從制度上給予保障。
三是高度重視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干隊伍建設,繼續扶持我校中青年教師的科研項目,大力培養科技創新新生力量。
2、著力營造科技創新的文化環境
一是加強以“以人為本、需求導向,博采眾長、合作競爭,鼓勵創新、寬容失敗,注重積累、勇于跨越,求是求新、力戒浮躁”為主要內容的科技創新文化建設。對于現行的科研評價體系進行重新審視和思考。
二是切實加強科研道德建設。要嚴格貫徹《教育部關于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精神。要大力弘揚實事求是、求真務實、嚴謹治學的科學精神,遵守行為準則,恪守科研道德。堅決反對和糾正弄虛作假、剽竊侵權、學術霸權、功利浮躁等學術不正之風。
3.著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學校科技管理隊伍
要切實加強學校科技管理人員的培訓,使科技管理人員熟悉教育、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等方面知識;努力培養科技管理人員把握全局、開拓創新精神的力;要提高科技管理人員熱心服務的水平。
(二)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抓好體制機制創新
1、加快推進科研分級管理體制,激發基層學術單位的活力
要明確學校與二級單位在科研管理上的權責劃分。科研處要側重于全局性的科研管理制度建設與科研發展規劃制定及對二級學院的科研工作的業務指導、督促與考核工作。具體事務性工作應由二級學院承擔。對此,通過一定的措施,激發基層學術單位的活力,
2、強化科研項目的申報和立項
一是進一步加強科研項目的申報和爭取力度。要爭取多渠道、采取多措施以提高科研項目申報的成功率;要在申報領域有所突破;要在經費有所突破;力爭今年經費達到800萬元。
二是大力加強重大科研項目的競爭前培育,提高爭取和承接國家及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競爭力。緊密圍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973”計劃、“863”計劃及我省重大基礎研究和前瞻性研究目標,積極培育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預研項目。要做好目前我校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的前期工作。
三是加強對科研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教職員工對科研的重要性和地位的認識。今年準備邀請有關專家學者對項目申報有關問題進行輔導。同時加大對科研干事和主管科研的領導進行培訓力度。同時,在2010年1月召開科研表彰總結大會,并對申報有關的國家級課題進行動員、部署,下達申報任務。
3、加大對項目的中期檢查和結項、鑒定的力度
要進一步提高我校在研科研項目的結項率。去年我校的結項率為63.7%,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下一年度項目申報和立項。對此,要通過加強管理、狠抓落實,提高項目的結項率。要進一步完善科研項目的經費管理辦法,要從經費上強化項目的中后期管理。
4、積極申請和爭取組織好學校科研成果獎勵
針對成果獲獎少,應加強外聯工作,保持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的信息暢通;力爭在申請和爭取組織好學校科研成果獎勵方面有突破。要通過一定激勵措施調動教師申報成果的積極性。
5、加強科研工作平臺建設
一是加強學校研究機構建設,要根據科研及學科建設需要,多設立一些非實體研究機構。如盡快制定制定科研機構管理辦法。
二是切實加強重點研究基地(重點實驗室)建設。第一,進一步做好委部共建重點實驗室和學校現有4個國家民委重點實驗室的管理與服務工作;第二,積極組織建設校級重點實驗室和做好省級重點實驗室的申報工作;第三,配合省委統戰部,做好民族宗教研究基地的日常工作,為我校的學科建設提供支持;第四,做好甘肅省動物細胞工程技術研究中心、XX大學藏藥研發中心和蘭州高新區XX大學生物醫藥技術公共實驗平臺的管理與服務工作;第五,重點要做好蘭州粘合劑工程中心申報等前期準備工作。
三是掛靠我校的各學會、研究會等,要策劃組織好科研活動,發揮學會、研究會等的優勢,在學校科研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6、加強校地校企合作、進一步推動學校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工作
一是促進學校積極與地方政府和企業合作。今年9月份要召開我校校地校企合作會議,進一步推動我校校地校企合作。同時,要建立與市、縣政府、行業、企業建立長期、穩定、全面的科技合作的長效機制。
二是促進專家教授積極與企業家合作,主動融入以企業為主體、以應用研發為重點的技術創新活動。
三是做好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和產業園區建設。要鼓勵與地方和企業共建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和各類特色產業園區,合作承擔完成科技研發、技術改造、消化吸收引進技術項目,形成“產研分工、優勢互補、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機制。今年要做好XX大學節能建材示范園工作。
7、完善科研管理制度
一是通過制定《XX大學科研機構管理辦法》、《XX大學科研團隊管理辦法》《XX大學國際合作項目管理辦法》等三項制度,進一步創新我校科研機構平臺建設、學科團隊建設、國際合作項目管理。
二是要通過完善《XX大學科研項目學校配套經費管理辦法》《XX大學中青年科研基金項目及經費管理辦法》《XX大學學術研究成果出版基金管理辦法》等制度,進一步促進經費、校級中青年項目、學術資著等工作科學管理,要充分調動廣大教師人員做科研的積極性。
(三)堅持統籌兼顧,抓好工作的系統性和實效性
1、抓好教學與科研的統籌
第一,將科研成果向課堂、向教學內容、向實驗手段轉化,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第二,實施研究生參與或承擔科研項目的制度;第三,努力促進本科生教學參與科技研發或成果轉化工作。
2、抓好傳統優勢學科與其他應用學科的統籌
在優勢學科做大做強的基礎上,積極扶持其他應用學科研究,注重應用技術創新。特別是要做好優勢學科和其他應用學科結合,要在邊緣學科、交叉學科上發揮優勢。
3、抓好數量與質量的統籌
要力爭產出更多的高質量學術論文和高水平科技成果。要在文章的發表的級別與成果獲獎方面要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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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技成果;轉化;政府;北京;主導作用
中圖分類號:D63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21-0188-03
引言
科技技術是經濟增長的動力和源泉,但它不能自然地向生產力轉化,只有與人類社會生產過程相結合,才能形成現實的生產力,而這個重要的結合點就是科技成果轉化。然而中國科技成果轉化率低,速度慢:每年取得重大科技成果3萬項左右,平均轉化率不到20%,形成產業規模的不到5%[1],說明中國科技向現實生產力轉化能力薄弱,科技資源浪費
嚴重。
政府作為科技創新法規的制定者和成果轉化制度的主要提供者,可以營造并改善科技成果轉化的環境,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從政府的角度出發,探討阻礙科技成果轉化的因素,并提出改革思路和政策建議,對建設創新型國家有一定的理論價值及現實意義。不少學者也曾試圖將國外科技成果轉化的模式嫁接到中國,但由于國情、經濟體制和科技體制不同等原因,國外的模式未必合適中國[2],而北京市作為中國科技成果轉化率較高的地區,政府在成果轉化中取得的成功經驗,有一定代表性,對中國各級政府介入科技成果轉化有一定啟示作用。
一、政府介入科技成果轉化的必要性分析
科技成果轉化是一個包括投入、產出、轉化和推廣等環節的復雜系統工程,因此只靠市場的拉動是不夠的,還需要有政府的推動(喻金田,1998;劉溶滄,2000;李佳,2001等)。總的來說,政府介入科技成果轉化的必要性體現在以下幾
個方面:
(一)科技成果轉化中市場缺陷的存在,是政府介入科技成果轉化的理論依據
市場機制“無形的手”不能有效解決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對稱等問題,所以需要政府“有形的手”增加科技成果轉化市場的“透明度”,并對成果進行評級,保證科技成果的轉讓方與受讓方都能獲得充分的市場信息,以便作出正確的選擇。
(二)政府可以通過制度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1.降低科技成果轉化的風險,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科技成果轉化具有較高的風險和較大的外部性,政府要以財政投入、稅收優惠等政策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另外,政府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助于降低風險,如,提供成果鑒定、產品檢測等服務可降低技術風險;健全風險投資制度可降低資金風險;政府對科技成果轉化產品采購可降低市場風險等[2]。
2.降低交易費用,減少科技成果轉化的成本。科技成果轉化需要科技成果、資金、勞動等多種投入,牽涉到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中介等眾多機構,包含一系列復雜的分工、合作等交易活動,政府可以通過建立信息交流平臺、公共中試平臺等,促進成果的供求雙方溝通和合作,降低交易成本,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三)政府是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的重要紐帶
中國大量的科研機構獨立于企業之外,形成了科技與經濟相分離的局面,而政府能引導高校、科研機構與企業建立良好聯系,促進這些機構的科技成果積極向企業過渡,轉化為產品;還可以支持企業建立自身的科研機構,成為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主體。
二、中國科技成果轉化存在的問題分析――基
于政府視角
(一)現行法律法規對科技成果產生的引導作用有限
中國雖有一些鼓勵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法規,但配套政策不夠,沒有真正起到引導科技成果轉化的作用。首先,缺少對授權專利成果轉化的資助辦法;其次,中國對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保護不到位,科技成果投資者和生產者的收益權得不到有效保護,從而嚴重挫傷了他(它)們的創新積極性和投資熱情;最后,對實施轉化科技成果的研發人員很少有專門的獎勵措施,如解決戶籍方面或職稱評定方面等。
(二)政府對科技成果轉化投入力度不夠,風險投資機構也尚未發揮應有的作用
中國研究開發∶中試∶成果商品化三者資金投入比例僅為1∶1∶10,而發達國家一般為1∶10∶100[3],正是由于科技投入尤其是成果轉化資金短缺,大多數高校或科研院所沒有能力組織中試,科技成果以不成熟的狀態面市。而在中國成功轉化的科技成果中,轉化資金來源于風險投資的僅占2.3%,這是因為中國風險投資機構資金引入渠道過窄、投資規模小、運作效率較低,所以尚不能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起到彌補資金不足的作用。
(三)沒有建立起產學研一體化創新體系
政府對促進產學研合作方面的主導作用不明確,缺少專門的產學研合作服務平臺,致使大量科技成果游離于企業之外,力量分散、低水平重復等問題長期得不到根本解決;同時中國科技中介機構的服務信息傳遞不夠及時和準確,導致高校、科技機構與企業的科技成果供需信息交流不暢,造成高校科技成果過剩與企業成果短缺并存的局面。
(四)推廣及轉化平臺――中介服務體系建設滯后
一方面,在中國從事創業服務、科技評估、技術產權交易和風險投資等業務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太少,且現有的科技中介機構市場運作能力差,主動服務的意識薄弱,相關工作人員業務拓展能力不強,導致高校與企業以及科技中介缺乏合理的分工與配合,影響創新體系的整體效率。另一方面,中國的科技中介機構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科技成果轉化信息平臺,成果信息分散,更新不及時,給科技成果的供給方登記成果和需求方尋找項目都帶來不便。
三、北京市成果轉化主要做法與經驗
北京市政府積極介入科技成果轉化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專利授權數量、新產品產值率和科技成果轉化率一直位于全國前列,其主要做法和經驗如下:
(一)政策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以《北京市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干規定》為基礎,為科技成果轉化從申報、認定、中試、轉讓以及企業生產和進入市場提供資金支持和政策引導,覆蓋了科技成果轉化的全過程,支持內容考慮到科技成果轉化的各個方面,包括要素分配、資金扶持、人才激勵和創業孵化等。另外,配套法規也比較齊全,如《北京孵化基地優惠政策》、《北京市關于進一步促進大學科技園發展的若干意見》、《北京市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進行產學研合作的若干意見》等,在推動北京科技成果轉化中起到重要作用。
(二)以技術市場為主要渠道,以科技中介服務體系為支撐
北京市用稅收優惠鼓勵技術轉讓,使技術市場成為科技成果擴散和轉化的重要渠道和發展模式。2007年北京市技術市場合同成交額達到882.56億元,占全國技術合同成交額的1/3以上。另外北京市以科技系統和中關村園區為主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如科技成果評估機構、技術市場、科技企業孵化器、新技術推廣機構、生產力促進中心以及科技咨詢機構等已初具規模,成為北京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成果轉化中不可缺少的中堅力量。
(三)科技成果轉化的保障體系逐步完善
北京市逐步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的保障體系,在政策上、體制上和機制上給予科技成果轉化極大的支持[4],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
首先,政策保障:北京市政府已制定和的政策、法規、制度、管理辦法等40余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在北京市人民政府一系列政策的推動下,北京市的區縣都非常重視科技成果的轉化工作,紛紛制定區、縣級扶持政策。其次,資金保障: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加大科技投入并設立技術創新資金,同時發揮風險投資機構和擔保機構的作用,支持高新技術成果化和產學研聯合實施項目。最后,體制保障:北京市政府批準成立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管理委員會,統一協調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四)充分利用北京大量的科研機構、科技人才、科研成果和信息網絡,注重產學研合作,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一是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牽頭定期組織高校專家、科研骨干深入企業解答技術難題,同時也組織企業家走進高校,了解高校最新的科研成果;二是“產學共建”,即企業與大學共建科研開發中心,如企業與高校共建技術中心或綜合實驗室、引導企業與高校共建大學科技園,以及鼓勵高校科技人員到企業兼職等。三是對重大產學研項目政府列入計劃給予支持,如設立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專項資金。
四、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的政策建議
(一)優化科技成果市場化的宏觀環境,并制定重點扶持的產業政策
北京的產業布局和支撐產業發展的企業種類齊全,產業內部互補性很強,從而在科技成果轉化的源頭上打開了局面。政府應該借鑒北京的經驗,首先,改善科技成果轉化環境,制定稅收減免等扶持政策。其次,針對當地的產業布局和特點,通過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計劃支持重點產業,通過科技服務業發展計劃、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等營造產業創新環境,并從多方位、多層次進行配套,達到加速該產業整體發展的目的。
(二)為科技成果轉化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務中心
北京市建立科技成果轉化的“一站式”公共服務中心(包括項目申報、項目鑒定、資金申請等),通過政府各個相關主管部門定期到中心進行聯合現場辦公,及時為企業排憂解難,解決企業和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實際問題。企業通過 “一站式”公共服務中心,能及時獲取政府的相關政策和信息,對科技成果申報以及審批流程有清晰的了解,并對整個創業和科技成果申請的運行主線有明確的認識,有效的指導中小型企業科技成果轉化。
(三)促進產學研合作,讓成果走出“象牙塔”
為了鼓勵科技人員參與產學研合作,必須打破研究成果“出論文―發表或拿獎―鎖進抽屜”的傳統老路。首先,將研究成果能否轉化為實際生產力納入高校或科研院所的考核范圍;其次,鼓勵高校教師與企業、科研院所合作,承接企業研發項目,為企業提供技術支持;最后,拓展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功能,推進資源整合,集企業技術攻關項目需求、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成果供給、技術成果交易等功能于一體的產學研公共服務平臺。
(四)大力發展技術成果交易市場
技術成果交易市場是成果供求雙方進行溝通的主要場所[5]。借鑒北京市技術市場建設的經驗,政府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首先,依靠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平臺,聯合專業的科技成果評估機構、科技企業孵化器、新技術推廣機構、生產力促進中心以及科技咨詢機構等,建設規范的、綜合性強的技術成果交易市場。其次,通過優惠政策鼓勵技術轉讓,發展中介機構,加強技術交易與服務人員的培訓,使技術成果交易市場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持續健康的發展。再次,加大對技術成果交易市場的宣傳與投入,激發技術交易市場的活力。
(五)加強孵化器和中介體系的建設
科技孵化器是企業科技成果小試和中試的主要場所,政府要提供資金扶持和政策引導。首先,對孵化器內的企業給予稅費和租金等減免,吸引更多企業進入孵化器內進行科技成果轉化。其次,對孵化器的具體功能、操作流程和管理規范進行官方界定,使科技孵化器為企業提供場地、融資、法律,人才和市場等全方位的支持;另外,在規范孵化器入駐企業管理的同時引進風險投資等中介服務機構,使孵化器真正成為企業進行科技成果轉化的平臺。
針對中國目前的科技中介服務水平不高,管理比較混亂等情況,政府應加強對中介機構進行正規化、專業化規范和管理,提高科技中介的整體服務水平;還可以建立各種服務、信息交流平臺,如資源共享平臺和信息互通平臺等。總之政府要引導中介,使科技中介機構和企業的合作進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六)建立和完善風險投資制度
首先,政府應采取稅收優惠、資金擔保、財政補貼等措施引導資金流向;其次,規范和改善風險投資的生存與發展環境,實現中國風險投資主體多元化、風險分散化的良性循環,以支持重大成果和重大引進技術產業化[6];再次,定期組織專家為風險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最后,建立相關風險投資機構檔案庫,對其資料進行定期更新,并定期向市場進行公布,做到正規化和細化整個風險投資市場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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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oles of Government in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Experience from Beijing
YUE Hu1, 2, XU Liang2, LIU Yin2, WANG Rui-qi2
(1.School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angzhou510520,China;
2.School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management, Chong qing University, Chongqing400040,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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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標:組織實施科技項目40項以上,推廣科技成果20項以上;培育高新技術企業2家,在主導行業中新建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家,專利申請量增長15%以上;提升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實施千戶科技示范戶工程,搞好農業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示范、推廣工作,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全年向社會提供科技信息200條以上,向農民印發科技實用手冊5000冊以上,送科技電影下鄉100場次,全年組織科技下鄉和科技講座25場次。
一、支撐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
1、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傳統產業高端化。
立足現有產業基礎,以傳統產業工藝改造、產品研發、技術引進、設備更新為重點,以鋼鐵冶金、裝備制造、電線電纜、印刷包裝、地毯加工、煤化工等行業的骨干企業為主體,抓好一批具有較高技術含量和較強帶動作用的科技成果轉化及產品研發項目,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先進適用技術和信息技術改造傳統工業步伐。一是調整技術結構,提高工藝水平。圍繞鋼鐵冶金、煤化工等支柱產業,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提升企業主體設備大型化、現代化水平。推廣鋼鐵冶金業高效冶煉、高精度軋制技術和余壓余熱利用、水循環利用等先進技術和工藝,支持開發玻璃深加工、玻璃器具制造等下游產業先進技術,研究引進焦化行業環境治理、廢棄物再利用等節能降耗技術,優化資源配置,改進生產工藝,提升裝備水平,促進傳統產業上檔升級。二是調整產品結構,提高產品質量。以“調結構、轉方式、提效益”為目標,加強新產品、新技術開發。重點支持基尼起重機制造、遷水泵業污水渣漿泵、光鍍金屬制品公司鍍鋅結構件、彥博鍍鋅彩涂板、冀東線纜有限公司環保型變頻器專用電纜、正元國際印刷包裝有限公司異形紙質包裝制品自動化成型裝備研制等新產品、新技術開發項目。同時,以企業為主導,切實加快高新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應用和再創新,促進主導產業優化升級。三是推廣應用信息技術,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以大中型企業為主體,在鋼鐵材料生產與深加工、機械制造、化工與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領域,重點推廣計算機輔助設計、計算機輔助制造等技術在加工制造業的應用,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推動高新技術及產品的自主創新,提高工業生產的技術水平,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
2、大力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企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一是加大高新技術產品及其產業的培育力度。依托傳統產業優勢發展高新技術,注重在傳統支柱產業中培育高新技術產業。立足我市實際,圍繞煤化工、新材料、生物工程、機電一體化等領域,選擇一批具有市場潛力的高新技術項目給予優先支持,培育開發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構筑產品優勢和產業優勢。二是加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力度。精心組織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的宣傳、培訓力度,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加強指導,做好申報工作,力爭廣安機械有限公司、市金沙工貿有限公司2家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三是積極組織省級創新型企業創建工作。圍繞創新智城建設,鼓勵支持企業積極開展省級創新型企業創建活動,按照創新型企業標準,幫助具備一定基礎的企業申報省級創新型企業,不斷提高企業的創新意識和創新水平。
3、積極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新興產業規模化。一是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核心技術和產品的研發。圍繞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求,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玻璃制造等領域,重點抓好英諾特診斷試劑、威克水性漆、海特阻燃輕質墻板、耀華太陽能電池基板玻璃、威豪鋁鎂合金等創新成果轉化項目的實施,幫助企業解決技術難題,研發戰略性產品和裝備,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二是加速高新科技成果轉化。充分發揮科技部門與高校院所聯系密切的優勢,加大對高新技術成果及產業化項目引進、轉化力度,使更多的高新技術成果、高科技項目落戶、在轉化,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二、加強創新基礎平臺建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1、強化科技創新研發平臺建設。一是按照“抓好新建、管好已建、培育拔尖”的原則,加大對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培育、提升力度。制定出臺我市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辦法,強化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建設與管理。年內新建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家,培育市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2家,積極幫助海鉞耐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力爭早日通過專家論證,步入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行列。二是立足產業發展需求,積極推進創新要素向企業集中,依托大企業、大集團,建設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和碩士工作站。
2、加強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管理。一是借鑒外地經驗,積極探索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的科學管理模式。學習考察發達地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先進管理經驗,加強與京津冀大學和大學科技園的接洽與聯系,探索委托、聯合管理等科學管理模式,提升孵化功能。二是加大招商力度,使更多科技項目入駐孵化。首先,加大宣傳力度,做好中心形象策劃,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途徑,對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的基本情況、主要功能及優惠政策進行廣泛宣傳,提高大家對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在培育中小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重要意義的認識,提高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的影響力,為招商工作做好鋪墊。其次,采取多種形式進行招商。通過上門招商、網絡招商、委托外地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招商等多種形式,加大招商力度,加強與一些大學科技園和、秦皇島等創業中心的聯系,積極爭取北京太陽能發展公司、北京拓荒電子研究所等企業入駐孵化,力爭使入孵企業數量和質量在年內實現新突破。三是完善管理辦法,實現規范管理。結合我市實際,按照國家、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的認定辦法,加強環境能力建設,研究制定我市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的管理辦法,明確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入駐條件、孵化內容、孵化目標、畢業標準等內容,進一步優化各項服務流程和操作程序,通過加強內部規范管理,提高專業化服務能力。四是強化人員素質,提高服務水平。通過采取學習和培訓等方式,學習先進的經驗與做法,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及業務水平,建設一支具備良好職業道德、較強服務意識的高素質服務團隊,使他們能夠熟悉科技研發、懂得投融資業務、有企業管理知識,真正能夠為入孵企業做好人才培訓、項目申報、專利申請、高企認證等服務工作,幫助在孵企業解決創立和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促進入孵企業的快速成長。
三、推進農業科技創新,促進現代農業大發展。
1、實施農作物新品種、新技術引進與示范工程。進一步深化與國內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大農作物、果樹新品種的引進和推廣力度,在農業節本增效、農業生物技術、農產品精深加工技術等方面引進推廣現代農業科技成果,提高我市農產品附加值和市場競爭力,帶動全市高端農產品生產。實施千戶科技示范戶工程,引進、示范農作物新品種、新技術,重點推廣玉米、花生等新品種15個。根據各鎮鄉農業產業實際,建設糧食豐產科技工程示范基地。開發健康農產品生產技術和優質、高產、高效種植綜合技術,大力推廣生物農藥、新型有機無機復合肥、微生物制劑及可降解農膜等新技術10項,為我市糧食持續豐產保駕護航。
2、實施農業特色產業科技示范工程。根據我市農業區域化建設實際,重點支持發展安梨產業、雜糧產業、規模養殖、富硒產業、旅游農業等五大產業。依托露豐飲品有限公司、旗鳳飲料有限公司等企業,改善安梨酒、安梨醋、純安梨汁的品質,加大研發力度,培育安梨深加工拳頭產品;在大崔莊、建昌營、太平莊等鎮鄉建設優質安梨標準化生產基地,研究開發1-2個安梨新品種,完善標準化生產技術體系,不斷發展壯大我市安梨產業。發揮我市“瑞陽”、“佳禾”、“樂丫”等品牌優勢,加強農產品深加工技術研究與示范,開發出3-5個名優農產品品牌,建設綠色雜糧加工基地。依托趙店子鎮興農特種富硒農產品種植專業合作社,不斷開發富硒農產品品種,研究制定玉米富硒栽培技術標準,加大富硒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規模。配合我市綠道工程建設,建設3-5個旅游農業科技示范基地,重點提升白洋峪景區現代生態旅游農業帶和瑞陽生態大觀園的建設水平,實現加工業、餐飲業、旅游業緊密結合,形成產供銷一體化的農業發展新模式。
3、實施畜牧規模清潔養殖科技示范工程。重點支持規模清潔養殖園區建設,示范、推廣種草養畜、無公害標準化飼養等綠色生態養殖技術,支持建設大中型沼氣池建設,促進養殖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實現養殖業清潔生產。
4、繼續實施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工程。進一步完善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探索科技服務農民的長效運行機制,努力提高科技服務能力。完善各級農村科技傳播站服務設施,實現農村科技信息化服務系統與省市農業信息服務平臺對接。建立三級農業科技傳播機構、村級科技特派員管理與考核機制,切實發揮三級農業科技傳播機構的科技傳播與輻射作用和村級科技特派員的傳、幫、帶作用。
5、實施農業園區科技示范工程。圍繞我市實施現代科技示范園區、設施農業園區、綠色農業園區、特色果品園區、葡萄園區等5個特色高效生態農業園區建設工程,重點支持隆興農業科技園、瑞陽生態大觀園、上莊鄉設施農業園區、楊各莊鎮設施農業園區等園區建設,對園區內設施果菜周年生產、精品設施農業、生態養殖及綜合利用等重點項目進行跟蹤指導服務。
6、實施新農村建設科技示范工程。探索農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模式,發展生態庭院經濟,實現田園環保、家園清潔、村莊亮麗目標。引進示范先進適用技術,推進新農村建設。進一步完善徐流口村科技先導型新農村建設試點和山葉口村新農村建設,完善市級新農村試點建設。
四、大力發展民生科技,提高人民群眾幸福指數。
1、扎實推進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全面落實《市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規劃》,在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全面推進綠色增長、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等方面深入實踐。加大環境治理、清潔生產、工業廢棄物排放、植被恢復等關鍵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大力發展節能、節水、節材等先進技術,推進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引導企業向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低碳經濟方向發展。
2、加強礦區生態恢復與環境治理。深入實施“燕山采礦跡地綠色產業生態重建技術開發與示范”、“尾礦墾區生態觀光農業綜合技術集成與示范”等項目,引進篩選抗旱、耐寒、耐貧瘠及具有固沙功能的抗逆性植物,加快生態修復,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3、加強人口健康領域的科技創新。堅持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重點開展常見病、多發病、傳染類疾病及新藥臨床、候選藥物的研究,積極開發以醫治心腦血管疾病為主的腦心康系列中藥新藥和天然藥物,加快特色藥的研制,開發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特色原料藥,提高疾病防治水平。
4、加強防震減災工作。堅持做好地震監測預報、防震減災宣傳以及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及執法等工作。以大地震紀念日為載體,開展多形式的防震減災宣傳,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加強“三網一員”建設,建立“三網齊全,人員到位,責任明確,信息暢通”的鎮(鄉)防震減災工作體系。搞好全市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審批及執法,建設應急避難場所1處、地震安全示范社區2-3處,全面提升我市整體防震抗震水平。
五、深化科技交流與合作,促進產學研緊密結合。
1、走出去,做好“追新”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圍繞項目建設年活動,在做好項目需求征集工作的基礎上,組織有關人員走訪中科院北京國家技術轉移中心、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京津冀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機構,建立友好合作關系,廣泛搜集一批與我市產業發展相適應的最新科研成果,對這些項目進行認真的分析和篩選,把一批科技含量高、創新性強、示范帶動作用大、有利于延伸產業鏈條的項目通過印發項目信息手冊、召開項目信息會等形式向社會。同時,積極參加項目信息會、各類重大招商、大型專業博覽會以及新技術、新產品展示會等活動,搜集最新科技成果。
2、請進來,依靠京津智力提升我市科技支撐能力。圍繞提升科技對工業、農業、社發領域的支撐能力,加大對京津智力引進力度。根據我市的實際需求,邀請高校、科研院所專家來我市就科研機構、企業創新現狀、生態修復等內容進行調研,組織專家來我市開展服務活動,幫助我們制定規劃、謀劃項目、研發產品、攻克技術難題等。
3、搞對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在4月份科技對接活動中,邀請高校、科研院所專家來我市進行項目,組織各鎮鄉、規模以上企業及有投資意愿的人士與專家進行科技項目對接洽談,力爭引進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爭取一些項目達成合作意向,促進我市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4、強服務,搞好“追新”項目服務工作。對有意向或對接成功的科技項目,積極做好服務工作,幫助雙方解決項目、成果引進過程中的實際問題,加快項目落地建設。
5、建機制,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探索建立產學研長效合作機制,積極鼓勵和支持企業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不僅要推進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在項目上的“點對點”合作,還要大力推進他們共建產學研示范基地、研發平臺,支持他們簽訂全面合作協議,使雙方在科技研發、成果轉化、人才培養等方面建立“優勢互補+需求導向”的合作機制,年內爭取促成6-8家企業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簽訂全面合作協議。
六、實施知識產權強縣工程,強化知識產權宣傳與保護。
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工程為契機,繼續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強化知識產權宣傳、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加強知識產權宣傳,以“4.26”世界知識產權日等活動為載體,開展多種形式的知識產權宣傳培訓,營造“崇尚科技、勇于創新”的氛圍。加大對企業專利工作的指導和服務,爭取年內新培育省級知識產權優勢試點企業2-3家。落實好專利申請資助和補貼政策,鼓勵企業及個人申報,提升專利申請數量和質量,確保專利申請量以15%增幅增長。加大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和打擊各種侵權行為,切實保護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
七、扎實開展科學技術普及,提高全民科學素質。
深入開展送科學技術下鄉、送科技電影下鄉和科技大培訓活動,強化科技服務,努力提高農民的科技素質和致富能力。利用科技櫥窗及電視臺“科技星火”欄目和《時訊》等宣傳媒介,加大科普宣傳,努力提高全民科學素質。
八、加強自身素質建設,提升服務科學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1、加強理論學習,強化創新意識。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系統學習理論政策和現代科技業務知識,樹立創新發展的理念,增強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切實加強調查研究,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推動科技工作的深入開展。
篇10
[關鍵詞] 高校 科技中介 發展
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科技中介機構是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促成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以及企業之間共同進行技術創新的重要力量[1]。在知識創新系統中,企業是知識的需求者,高校和科研院所是知識的供給者,高校科技中介機構作為連接二者的橋梁和紐帶,是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有效途徑之一。
1 科技中介機構是福建省高校發揮自身優勢,服務海西建設事業的重要途徑
1.1 通過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發揮福建省高校自身的科技資源優勢
“十五”以來福建省高校科技競爭力有了較大提高,科研經費不斷增長,科研水平不斷提高,高校承擔的國家級科研項目數占全省的比例達80%以上。高校已成為科技創新平臺的主要依托者,截至2009年底,福建省擁有國家重點實驗室2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2個、國家工程實驗室1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個、國家工程研究中心1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35個、省部級工程研究中心27個、省產學研研發基地15個,已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規模的科技創新平臺群。高校已成為福建省科技創新成果的主要提供者,福建省2009年科技進步獎一、二等獎40%以上為高校所獲得,全省高校獲福建省第八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331項,占全省的89%。這些優秀的科技資源和科技成果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技術轉移和轉化,將造成很大的浪費,通過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可以促進高校科技成果以多種形式向社會轉移,實現高校科技成果的成功轉化。
1.2 海西產業的技術進步需要高校科技中介機構來實現技術轉移
技術轉移是滿足企業技術需求的主要途徑,美國、日本、德國等發達國家均建立了比較完善的技術轉移中心(TTC)、技術轉讓辦公室(TTC)、"科技市場"等中介機構,這些中介機構大多是依托高校建立的,對本國的經濟發展、企業技術進步、產業結構調整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美國一項關于技術轉移的研究發現,通過技術轉移,企業的平均收益為55%,而通過技術創新,企業的平均收益僅為22%[2]。
福建省企業的技術開發能力普遍較弱,絕大多數企業缺乏技術創新的能力,技術轉移,特別是來自高校的技術轉移是滿足企業技術需求的重要途徑。
1.3 通過科技中介機構實現福建省高校服務海西經濟建設的社會職能
高校的三個基本職能是:人才培養、科學研究與社會服務。以福建省高校為依托建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是促進高效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行使社會服務職能的重要途徑。當前高等學校建立科技中介機構,用以整合和組織高校科技資源,開發和擴散行業共性技術,參與職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促進高校技術轉移,加強科技、教育與經濟的聯系,是完善高等學校為社會服務功能的必然要求和有力措施,也是高校社會服務職能實體化、具體化的一種體現[3]。高校科技中介機構可以成為政府推動產學研工作的重要助手和抓手,成為產學研與金融、資本要素緊密結合的重要紐帶。
2 福建省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的現狀
目前,依托福建省高校建設的科技中介機構主要有以下幾個類別:技術轉移中心、大學科技園、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學研研發基地、產業產學研戰略聯盟等。這幾類科技中介機構的功能定位各有不同,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也不相同,從不同的方面和途徑服務于企業多樣性和層次性的需求。
2.1 福建省高校技術轉移中心
福建省高校科技成果轉移中心成立于2009年8月28日,由福建省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負責日常管理,各共建高校在本校設立分中心,重點開展本校技術轉移工作。
2.2 大學科技園
目前我省建有廈門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和福州地區國家大學科技園。這兩個大學科技園分別以廈門大學和福州地區各大學為依托,將大學的綜合智力資源優勢與其他社會優勢資源相組合,為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產學研結合提供支撐的平臺和服務。
2.3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目前依托我省高校建設的有國家傳染病診斷試劑與疫苗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環境光催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兩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化肥催化劑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一個國家工程研究中心,6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17個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這些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根據國家、區域的產業發展的需求,研究開發產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急需的關鍵共性技術;以市場為導向,把握技術發展趨勢,開展具有重要市場價值的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系統集成;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技術轉移和擴散,持續不斷地為規模化生產提供成熟的先進技術、工藝及其技術產品和裝備;通過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和開展國際合作交流,促進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提供工程技術驗證和咨詢服務;為行業培養工程技術研究與管理的高層次人才[4]。
2.4 產學研研發基地
目前依托我省高校建設的產學研研發基地有15個,基本涵蓋了海西建設的各個關鍵行業領域。產學研研發基地的任務是:為產業集群和區域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主要針對產業集群和區域產業中重大技術、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核心技術開展技術攻關、技術轉移和產業化實施;研究開發具有市場前景和競爭力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裝備;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技術轉移和擴散,為中小企業提供成熟的先進材料、技術、工藝及其技術產品和裝備;開展調研和研討,提出行業共性和關鍵技術,向主管部門申報屬于行業共性和關鍵技術的科技開發和產業化項目,組織協調國內外專家開展科技攻關;負責收集國內外相關行業的最新科研成果,直接推介或通過基地創新平臺的消化吸收和技術集成后推介給企業,為企業的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服務;開展產業發展戰略研討,為行業提供發展戰略報告,成為行業主管部門的參謀和連接產業和科技的橋梁;為行業企業培養工程技術和管理人才[5]。
2.5 產業產學研戰略聯盟
2008年、2009年,在福建省教育廳的牽頭組織下,相關企業和省內外高校、及政府部門、相關機構共同成立了環保、電機、改性塑料、集成電路產業產學研戰略聯盟。產業產學研戰略聯盟力圖將高校優勢科技資源系統地注入福建省支柱產業、新興產業的發展中,實現產學研合作由短期合作、松散合作、單項合作向長期合作、緊密合作、系統合作的轉變。
3 福建省高校科技中介機構存在的問題及發展對策
福建省高校已形成初具規模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致力于服務我省科技創新。但總體上看,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的整體發展水平,遠不能滿足海西科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與其他沿海省市相比也處于落后位置。
根據我省的具體情況,推動我省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的健康發展,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3.1 提高認識,明確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的重要作用
“十一五”是我省科技事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對高校科技工作特別是高校技術轉移、科技成果轉化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應提高對建立高校科技中介體系的重要性的認識。高校科技中介機構提供的服務是高校科研工作的延伸,是為社會服務的重要途徑。高校應充分利用在人才、技術和信息等方面的科技資源優勢,發揮科技中介機構在促進技術轉移和高新技術產業化方面的紐帶作用,將技術轉移、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工作作為今后一個時期高等學校科技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營造促進高校技術轉移的良好氛圍[6]。
3.2 加強政府對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的政策引導和扶持
為使高校科技中介機構提供的服務符合海西經濟戰略的需求,政府應從海西科技經濟的戰略高度和長遠目標出發,支持、鼓勵和引導高校科技中介服務的發展。盡快出臺有關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的組織制度、行業規范和服務標準、法律地位、責任等,明確政府通過項目委托、經費支持等途徑培育扶植高校科技中介機構,引導和推動它們開展有效服務的責任和辦法。
3.3 加快高校科技中介人才隊伍建設
鼓勵高校專業技術人員開展科技中介活動,積極引導省內高校中的專業技術人員專、兼職從事科技中介工作,加快建立一支結構合理、學科門類較全的科技中介人才隊伍。組織開展高校科技中介人才培訓工作,建立培訓基地,制定培訓計劃,培育一支科技中介人才隊伍,為技術供需雙方牽線搭橋,促進產學研結合[7]。
3.4 建立現代化的高校科技中介網絡服務體系
充分運用信息化、網絡化手段統籌規劃全省高校科技中介服務信息支撐體系,建成覆蓋全省高校的網絡系統,通過這個全省高校科技中介服務網,實現不同信息資源的整合與對接,將互聯網的優勢與科技中介的性質特征有效銜接,為省內高校和企業提供服務,促進科技中介市場的發育。
3.5 加強閩臺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的合作與交流
臺灣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相對發展比較成熟,已經積累了一些較好的經驗,通過學習借鑒,可提高我省高校科技中介機構的社會化服務水平。應加強閩臺高校科技中介機構與臺灣科技中介機構進行合作交流,通過海峽兩岸科技中介服務論壇等方式,為海峽兩岸科技中介機構搭建交流與溝通的平臺,促進兩岸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合作。
參考文獻:
[1] 趙沁平,加強高等學校國家技術轉移中心建設[J].
[2] 趙沁平.加強技術轉移,推動產業結構調整[J].中國高校科技與產業化,2003,(1):13-15.
[3] 劉洪民,楊艷東.高校科技中介機構在技術轉移中的作用及發展思路[J].研究與發展管理, 2007,19(5).
[4] 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07,(52).
[5] 福建省行業技術開發基地暫行管理辦法,福建省經貿委,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