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設施治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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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依法保護電力設施,消除電力隱患,確保電力生產和建設正常進行,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國務院《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強我市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隱患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重視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隱患整治工作,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建立健全電力設施保護和隱患整治的組織領導機構。各級政府要分別成立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和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及時研究解決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供電公司要定期將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隱患整治情況,向電力設施保護領導小組和電力隱患整治領導小組報告,向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通報。重大隱患要及時報告,并研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加以整改。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危害發電設施、變電設施和電力線路設施及其有關輔助設施的行為,不得從事危害電力設施建設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修建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物品。
三、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規劃、國土、建設等有關部門不得批準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筑物的建設用地和報建申請。特殊情況,確需建設的,應征求電力管理部門和電力設施權屬單位的意見。
四、在依法劃定的電力線路保護區內,除有協議規定的依照協議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種植危及電力線路安全的樹、竹子或高桿植物,否則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可無償修剪、砍伐。在電力線路保護區外,如有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超高樹木、竹子或高桿植物(街道和人行道樹木),需要修剪或砍伐的,由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向當地林業、園林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當地林業、園林主管部門應在法定工作日內給予答復。經當地林業、園林主管部門批準后,在電力設施權屬單位的指導下,由林權人(單位)進行修剪或砍伐,電力設施權屬單位依照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予以補償。如出現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致使樹、竹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緊急情況,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可先行處置,然后按規定報告當地林業、園林主管部門,并依法補辦相關手續。
五、根據城市綠化規劃,需在已建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樹木的,綠化建設部門應會同電力管理部門與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協商種植低矮樹種,簽訂相關協議,并由綠化建設或管理部門負責修剪,以保持樹木和架空電力線路導線之間的距離符合安全規定。
六、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要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肅查處無照經營廢舊金屬、電力設施器材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章收購電力設施器材的單位,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對特大安全事故隱患整治工作的要求,明確電力安全隱患整治目標,落實隱患整治任務。全市電力隱患整治工作要從*4年起在3年內完成,其中:*4年完成30%,*5年完成40%,*6年全部完成。各縣、市、區及各鄉鎮要層層簽定電力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目標責任書,層層分解任務,確保隱患整治年度目標和總體任務的完成。
八、各級發改委(經貿委)作為電力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公安機關負責做好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轄區內電力管理及電力隱患整治工作,在項目審查時嚴格把關,從源頭上杜絕安全隱患。
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電力隱患整治工作的綜合指導、重要事項協調、計劃進度安排和督察,承擔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司法機關要嚴厲打擊盜竊、破壞電力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快對重要案件的偵理,嚴懲破壞電力設施的不法分子。同時對電力設施權屬單位依法開展的清障工作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對清障過程中阻撓或者妨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要予以制止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六十八條和國務院《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規定,未經批準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在電力設施周圍作業,或者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燒窯、燒荒、拋錨、拖錨、炸魚、挖砂作業或在桿、塔附近取土,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由各級發改委(經貿委)責令停止作業、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十二、各電信企業應對攀附電力桿塔、穿越電力線路等不符合安全規程要求的各類通訊線路進行整改,并限期完成,確保通訊線與電力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各電信企業在進行新的通訊線路架設時,需要攀附電力桿塔、穿越電力線路的,應會同電力設施權屬單位進行現場勘察,經電力設施權屬單位簽字認可后方可施工,否則電力設施權屬單位有權無償清除。對于未經電力設施權屬單位同意,擅自在電力線路下架設通訊線路引發電力線路跳閘事故的,應按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并依法追究責任。
十三、交通部門在審批道路建設項目時,要綜合考慮穿越電力設施和占用電力設施保護區等因素,避免產生新的安全隱患。對已建、在建公路與電力線路存在的安全隱患,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妥善予以處理。
篇2
【關鍵詞】專用汽車;設計使用;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
專用汽車行業的發展為人類帶來了方便,其不但促進了社會與經濟的共同發展,同時還解決了一些環保問題,如散裝水泥運輸車,在實現散裝水泥的封閉性運輸的同時,還有效的減少了袋裝水泥在運輸時所產生的粉塵類環境污染,同時也使森林砍伐大大的減少了;專業的垃圾車則實現了對垃圾的封閉性運輸,減少了傳統運輸方式中所產生的二次污染。但是專用汽車同樣也造成了一些新的問題,從這些方面來看,專用汽車行業的環保水平將會對該行業以及全人類的可持續發展產生直接影響,如何將環保理念融入到該行業中,對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1 建立起專用汽車設計的環保理念
專用汽車的設計者在進行產品開發的過程中將會對車輛的生命周期做適當的評價,并會在最大程度上消除對制造、使用和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的潛在因素,同時對產品的再生性、可回收性與不可回收性對環境造成的各種影響進行全面的考慮。
1.1 專用汽車的生產企業應建立起相關的標準
專用汽車的生產企業應該按照國家的相關標準來制定自身的達標計劃,對車輛的環保指標要從設計的源頭開始就進行控制。對專用汽車的排放量與噪聲等相關標準,國家早有規定,但是在設計的選材與制造方面的環保標準卻并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所以,專業汽車的生產企業需要考慮的重點是,建立起一個完善的禁止用材標準,讓專用汽車的設計人員可以有所遵循。
1.2 專用汽車在設計時應優先選用環保的零部件
(1)在發動機的選擇上,必須是已經達到了先進的排放標準。我國目前的發動機制造技術同國際先進的制造技術相比仍存在一定的距離,但是已經有部分產品能夠達到歐Ⅲ或歐Ⅳ的標準了。
(2)在發動機的選擇上,還要保證其所采用的是最先進的技術。如選擇使用稀燃技術、符合渦流控制技術、進氣系統改造技術等的發動機。
(3)選用已經確定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的汽車相關部件,并將其收入到專用汽車的設計與開發系統中。
1.3 專用汽車的設計人員要樹立起環保意識
傳統的專用汽車設計與開發的中心是人的需要,而產品在制造和使用過程中將會對資源造成的污染、能源上的消耗以及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是不被列入考慮范圍的。只有將這種設計意識改變,樹立起新的設計理念,才能使專用汽車的設計與該行業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相適應。
如柳州的運力汽車公司,其在進行專用汽車的開發時,不但注重開發對環境有改善與保護作用的后莊壓縮垃圾車與散裝水泥車,同時還對可能破壞環境的危險液體運輸車加以重視,最大限度地采用國際上在該方面最先進的技術。
2 制造過程中環保理念的應用
專用汽車制造業之所以發展的如此迅速,主要是因其關系著國民經濟特別是制造業方面的各個領域,如鋼鐵、石油、電子、化工等。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專用汽車在采購和配套方面的要求,就成為了其他行業發展的動力。而本文所指的專用汽車制造過程便不只是其本身的加工與裝配,同時還包括其配套產品的生產。
2.1 專用汽車的制造
專用汽車在制造上有四大工藝,分別是沖壓、焊接、裝配與涂裝。這些工藝在進行過程中一般都會產生因加熱而出現的燃料排放污染,因非環保溶劑的使用而造成的空氣污染等,我們應采取以下措施來進行控制。
(1)選用清潔燃料或電熱手段作鍛鑄等工藝的熱源,是對環保十分有利的對策。
(2)要盡量選擇對人體、土地與環境有害的物質來做工藝介質,這也是環保的重要措施之一。如可將傳統的對環境污染嚴重的化工酸洗除油、除銹法,改為對環境污染小的噴丸法。
(3)在涂裝材料的選擇上,雖然仍以揮發性強的溶劑型為主流,但因其會產生對人有副作用的物質,所以我們要盡量選用揮發性不強,對人體副作用小的新型水性涂料。
專用汽車的生產制造企業對技術的改造,將是改變傳統非環保工藝的重要手段,只有提高企業在技術改造與創新方面的能力,才能讓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
2.2 專用汽車零部件的制造
專用汽車的生產制造企業所使用的零部件,有超過20%都是從外部采購的,所以僅對企業自身的生產過程進行控制,其環保指數是無法達到要求的,這就需要專用汽車零部件的制造商一同參與到環保行動中來。
零部件制造業要積極的使用對環保有利的加工工藝,選擇對環保有利的加工材料,并盡可能多的為專用汽車提供新的材料與技術信息,同專用汽車的生產制造企業一同發展。不管是專用汽車的整車制造,還是其零部件的制造,在其過程中減少噪音、電輻射、振動與化學介質等損害,都是減輕環境污染的重要舉措。
3 環保理念在專用汽車使用中的體現
專用汽車在交付并進行使用后,其環境保護的問題大部分仍是 由其本身來決定的,生產制造企業樣擔當主要的責任。
第一,針對汽車的噪聲問題,國家早就有明確的規定,專用汽車的生產廠家應該嚴格的按照要求來進行制造與控制。
第二,關于專用汽車材料的回收與再利用等問題,其關鍵就在于汽車的生產制造廠家可以積極的采用有效措施,在各種材料的選用上,要降低其采購的成本,要使用對環境保護有利的新材料,例如納米復合材料與水性涂料等。
專用汽車在達到其使用年后,是必須要報廢的,專用汽車的循環再利用是對其發展的戰略要求,要想實現這一目標,就需要從材料為切入點進行進一步的改革與創新。
4 公眾與政府在專用汽車環保中的作用
在專用汽車環境保護政策的控制上,我國已經確立了環境保護這一基本國策,只有堅持可持續發展這一理念,才能確保國民經濟的平衡發展,這不但是和諧社會建設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對專用汽車的生產制造企業所提出的更高要求。
我國政府在這一方面除了要建立起健全的環境保護法以外,同時還要對其實施監督與控制,所以國家在進行新車輛的審查時,相繼進行由國家發改委所組織的公告審查、由國家認監委所組織的“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審查等,同時各類汽車還需要經過每年由國家有關部門所組織的產品一致性審查,保證出廠的新車產品可以一直滿足標準的要求。
公眾不但使消費者,同時也是專用汽車相關環保政策與有效措施的直接受益者。如上文所述,汽車的排放對空氣的污染是非常嚴重的,同時車輛的排放又能夠經由對各種新技術的實施來實現其控制或減少的目標。據相關統計顯示,如果我國的500萬輛各種專用汽車,每年都按照行駛了50000千米來計算,只要減少0.625g/km的氮氧化物或微粒的排放,就可以直接產生經濟效益達59.60億。這是一個非常驚人的數字,我們從中不難看出,專用汽車的環境保護政策,對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所具有的貢獻。
5 總結
專用汽車的環境保護問題同空氣污染、臭氧層破壞、土地沙漠化等環境問題一樣,都已經成為人們關注的重點問題。生存在同一個地球上的我們,保護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而提高專用汽車的環境保護水平,則是使其能夠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而且這對于環境的改善和保護來說,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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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非小細胞肺癌;放療后復發;立體造型放射治療
[中圖分類號]R73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721(2010)01(b)-028-02
近年來,世界各國肺癌的發病率和死亡率均持續上升,在人口密度較高的工業城市尤為顯著,肺癌已為所有癌癥中死亡率最高的病種。肺癌的治療方法早期以手術治療為主。到了中晚期后,肺癌患者受病情及其他因素影響,可以通過化療、放療、中醫藥等綜合治療,以達到最佳治療效果。現在放療技術越發精確,治療效果受到臨床推崇。本文通過2004年7月~2008年12月本科采用立體適型放射療法治療54例非小細胞肺癌常規放射治療后局部復發的患者,就其療效和放射反應總結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臨床資料
2004年7月-2008年12月本科收治的常規放射治療后局部復發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54例,男34例、女20例;年齡46~81歲,中位年齡61歲;KPS≥50分,均為中心型肺癌且經病理組織學或細胞學檢查證實;其中鱗癌42例、腺癌12例:初次放療至立體適型放射治療的中位間隔時間為13個月(4~37個月),初次放療的中位劑量為60 Cy(44-70 cy)。
1.2 方法
放射治療采用3D-CRT,患者取雙手抱頭仰臥位,捆扎腹帶,負壓成型墊固定,在立體定位架下于皮下埋金屬球作為標記點,以減少擺位誤差,建立體外坐標系,平靜呼吸時螺旋CT對床和患者胸部以層厚5mm連續掃描,將CT圖像傳至TPS工作站建立三維模型。計劃靶區(PTV)是在治療靶區(GTV)周圍外放1.5~2.0 cm,以PTV幾何中心為設野等中心,設5~7個非共面照射野,應用三維治療計劃系統計算等劑量曲線,設野影像系統進行驗證,使90%的等劑量曲線包括靶區;應用6Mev-X線直線加速器照射,劑量為4.5~6.0 Gy/次,隔日1次,總劑量為50~65 Gy,中位劑量為60 Gy。患者完成放射治療后進行隨訪,治療后1個月隨訪1次、每隔3個月隨訪1次,內容包括CT或MRI、X線、B超檢查及臨床癥狀和體征觀察,失訪者按死亡計算。
1.3 評價標準
根據治療前后胸部CT或MRI檢查結果評價腫瘤退縮情況,按WHO腫瘤療效報告標準評價;放射反應按RTOG早期放射反應評價標準。
2 結果
2.1 臨床療效
近期療效:CR為18.5%(10/54)、PR為70.4%(38/54)、SD為7.4%(4/54)、PI)為3.7%(2/54),總有效率為88.9%;1年生存率為63.0%(34/54)、2年生存率為25.93%(14/54)。
2.2 放射反應
①放射性肺炎或肺纖維化:放療期間出現放射性肺炎或肺纖維化20例,表現為干咳、胸悶、呼吸困難等癥狀,并有影像學資料證實:其中I~Ⅱ級急性放射性肺炎發射率為25.93%(14/54)、I~Ⅱ級急性放射性肺纖維化發生率為11.11%(6/54)。②放射性食管炎:放療期間發生放射性食管炎8例,表現為咽痛、進食困難、燒灼感等癥狀,I~Ⅱ級放射性食道炎發生率為14.81%(8/54)。③骨髓抑制:放療期間發生骨髓抑制2例,有血常規檢測為證,I~Ⅱ級骨髓抑制發生率為3.7%(2/54)。
3 討論
篇4
省環保局污控處:為切實加強環境安全監督管理,嚴防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根據*環發[××××]×××號**省環保局《關于轉發國家環保總局開展環境安全大檢查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緊急通知》)精神,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全市各級政府、環保部門的共同努力,全市環境安全大檢查工作已基本結束,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關于開展環境安全大檢查的情況報告
省環保局污控處:
為切實加強環境安全監督管理,嚴防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根據*環發[××××]×××號**省環保局《關于轉發國家環保總局開展環境安全大檢查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緊急通知》)精神,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全市各級政府、環保部門的共同努力,全市環境安全大檢查工作已基本結束,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按照《緊急通知》的要求,市環保局領導高度重視,及時向全市××縣區環保部門下發了《開展環境安全大檢查的緊急通知》(*環發[××××]×××號),要求各縣區環保部門一定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結合“清理整頓不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和《**省環保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環保總局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督管理,嚴防發生污染事故的緊急通知》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環保總局兩個《緊急通知》精神,以***水污染事件為前車之鑒,高度重視開展環境安全大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對轄區內可能引發環境污染事故隱患企業的環境安全監管力度,嚴防發生環境污染重特大事故,確保全市環境安全。
(二)確定重點,抓好落實。在這次環境安全大檢查工作中,全市××縣區環保部門按照要求,集中力量,組織工作組加大對居民集中區、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河等主要河流沿岸可能引發環境污染事故隱患企業的重點清理檢查,確定了檢點和內容。截止到××月××日,全市共出動環境安全大檢查工作人員×××人(次),檢查各類企業××家,檢查城鎮集中式水源保護區××處。清理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小煉鐵廠×個,停產治理企業××家(其中:造紙行業×家;鉛鋅洗選礦行業×家;化工行業×家),檢查危險廢物堆放場所×處。
(三)制定預案,落實制度。一是檢查落實了全市××縣區環保部門《突發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對企業的環境管理制度和環境應急預案、應急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幫助和指導對環境安全構成威脅的隱患企業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建立了全市環境污染事故應急信息報送和制度,制定了企業與縣區級環保部門、縣區級環保部門與市級環保部門互通信息制度,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企業環保意識不強,環保經費投入不夠,缺乏環境污染應急處理能力和應有的環境污染應急裝備。在這次檢查工作中,少數企業對自身的檢查工作認識上還存在偏差,落實整改措施的力度不強,對污染治理設施的經費投入不足,存在僥幸心理,對企業環境污染設施治理,情愿接受處罰也不投入經費加強治理。
(二)部分企業生產工藝落后,污染治理設施過于老化,長期處于帶病生產狀態,安全隱患較大,特別是礦石采選行業,基本上都建在主要河流沿岸,污染治理設施防滲漏處理工藝不徹底,污水滲漏嚴重,長期下去,有可能對河流沿岸及下游群眾的生產生活用水帶來嚴重污染,有可能引發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三)個別縣環保部門客觀上由于人少事多,交通工具不便,對排查環境污染事故隱患工作還存在一定的漏洞,在查找問題上還不夠徹底,上報工作情況不及時。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進一步提高企業業主和相關部門人員的環保意識,增強嚴防發生環境污染事故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下大力整治存在環境污染隱患的企業,落實環保規章制度,改善生產設備和環保治理設施,確保環境安全。
二是對不具備生產條件,環保設施不完善,污染比較嚴重的企業,環保部門要嚴格環境執法,毫不遷就,該處理的要堅決處理,特別是對***河等幾條主要河流沿岸的礦石采選行業、化工行業的違法排污問題要徹底根治,下大力抓好污染源頭的治理工作,確保河流沿岸及下游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篇5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按照控制增量、減排存量、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全社會參與的工作要求,并按照自治區環保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執行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和“十大鐵律”的相關規定,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清潔能源,健全節能環保各項政策,落實節能減排指標體系、考核體系、監測體系,開展全民節能減排行動,扎實做好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確保全面完成污染物減排約束性指標,推動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2009年減排計劃目標
1、化學需氧量減排目標:在2008年的基礎上消減2620噸。
2、二氧化硫減排目標:排放總量在2008年的基礎上消減526.67噸。
3、計劃減排項目及減排量。
(1)COD計劃減排項目:2009年全縣共計劃實施COD減排項目2個,計劃消減COD2620噸。其中企業工業廢水治理COD項目1個,共消減COD2200噸;城市污水處理廠工程項目1個,共消減COD420噸。
(2)SO2計劃減排項目:2009年全縣共實施SO2減排項目3個,計劃消減SO2526.67噸。其中工業企業SO2治理減排項目1個,共消減SO230.72噸;燃煤供熱鍋爐流化床改造項目2個,共消減SO2495.95噸。
三、2009年減排工作措施
(一)實施治理減排項目工程。2009年重點推進污染減排項目工程,著力抓好煙氣脫硫、建設污水處理等重點行業工程。同時要加大其它重點領域的減排工作,擴大減排工程領域。
1、大力推進污水處理廠污染減排工作。*縣污水處理廠即將投入試運行,可消減COD420噸。
2、實施企業工程減排工作。
(1)COD減排工程。寧夏美潔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堿回收工程2009年可減排COD2200噸。
(2)SO2減排工程。
?潔寧活性炭有限公司煤改氣工程2009年實現減排SO230.72噸。
?*縣東區供熱站循環流化床鍋爐改造項目可于2009年11月投入運行,可實現減排SO270.85噸。
?*縣中區供熱站循環流化床鍋爐改造項目于2009年11月投入運行,可實現減排SO2425.1噸。
(二)做好管理減排工作。
1、嚴格項目審批,及時控制新增量。新建項目必須首先申請總量指標,不允許突破總量控制指標;加強“三同時”驗收,將總量控制作為環保驗收的基本要求,對未按期履行“三同時”制度的建設項目,責令停產整改。
2、嚴格執法,進一步提高環境監測能力。進一步完善重點污染源企業污染物在線檢測設施,對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實時監控,督促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從而落實污染物減排。采取常規監測和突擊監測相結合,加強對重點企業和減排項目污染物排放情況的檢測,有效督促企業全面實現達標排放。
3、加大環境監察力度。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環境監察部門切實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認真組織開展環保專項檢查等多種形式的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嚴厲查處并有效打擊企業違法排污行為。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進行限期治理、掛牌督辦,督促企業做到穩定達標排放,從而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1)要保證對重點污染源企業每半月監察不少于一次,對普通污染源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時督促企業實施減排工程,并按月書面上報減排工程進展情況。
(2)要抓住重點,在監察涉及減排項目的企業時,在日常《現場環境監察單》中要記錄減排工程項目資金投入、項目實施進度和完成時間、運行情況、消減量,切實督促企業保證污染減排治理工程按期投入運行。并將監察記錄資料每月上報市環保局環境監督管理處。同時,對2009年新建減排工程要及時收集減排工程環評報告、環評批復、工程試運行申請、試運行批復、驗收意見等資料定期上報市環保局環境監督管理處。
(3)要嚴格環境執法,加快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和能力,并對淘汰關閉的企業定期巡查,嚴防死灰復燃。
(4)對正常生產企業擅自停運或閑置環保設施的予以高限處罰。擅自停運脫硫設施的,全額追繳二氧化硫排污費。擅自停運堿回收設施的,處以應繳納排污費數額的3倍罰款,并責令停產整治;凡是超標排放污染物的,處以高限罰款并責令停產整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要求或治理后仍不達標的,責令其關閉、停業或轉產。
篇6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縣城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為目標,按照“冬病夏治”的治污思路,堅持“輿論引導,政策激勵,治理為主、拆除為輔”的原則,因地制宜,注重實效,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對全縣的鍋爐及茶浴爐污染實施強制性整治,使縣城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為縣城居民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
二、縣城環境質量現狀
(一)空氣質量現狀:由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3項綜合污染指數一直居高不下,形成城區低空面源污染。
(二)燃煤鍋爐、茶浴爐污染現狀:隨著縣城建成區范圍的逐年擴大,城鎮居民人口、城市基礎設施和居民住宅建設步伐不斷加快,未實行集中供熱區域的生活用燃煤鍋爐及茶浴爐數量不斷增加,現已達140多臺。在城市環境綜合整治過程中,部分單位雖然對原有鍋爐進行了治理,取得了一些效果,但由于受燃料結構限制、未安裝除塵設施、各自為政分散供熱、環保設施不運行或運行不正常等多種原因的影響,縣城空氣質量仍呈惡化趨勢,嚴重影響和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三、治理范圍與要求
(一)治理范圍
1、縣城區域內所有燃煤鍋爐、茶浴爐均屬此次專項整治范圍。共涉及110個單位105臺鍋爐,40臺茶浴爐(具體名單附后)。
2、已安裝除塵設備但設備老化、除塵效率低下的也屬于此次整治范圍。
(三)具體要求
1、縣城區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所有燃煤采暖鍋爐,全部入網集中供熱,并拆除現有燃煤鍋爐。
2、不在縣城區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供熱能力1.4MW(含1.4MW)以下的燃煤鍋爐,限期改用氣、電、型煤等清潔燃料,拆除現有燃煤鍋爐。
3、不在縣城區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供熱能力1.4MW以上的燃煤鍋爐,限期完善脫硫除塵設施,做到污染物達標排放。
4、城區內現有茶浴燃煤鍋爐限期改用氣、電、型煤等清潔燃料,拆除現有茶浴燃煤鍋爐。
5、新購買的鍋爐必須符合環保要求,安裝鍋爐必須履行環保審批手續,否則不得安裝使用。
6、各住宅小區要整合資源,實施聯片供熱,打破單位部門之間的界限,統一管理,減少鍋爐煙囪的數量,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
7、縣城區現有的餐飲業和單位食堂大灶,禁止使用原煤,改用油、氣、型煤等清潔燃料,3個灶口以上的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
四、時間安排
全縣鍋爐煙塵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從2月1日開始,到10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月1日——2月28日)摸底排查階段。主要任務是對全縣建成區范圍內的燃煤小鍋爐進行集中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在此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拿出有效的治理措施。
第二階段:(3月1日——8月31日)清查治理階段。主要任務是全縣所有鍋爐產權單位和業主,對所擁有的燃煤鍋爐實施全面清查治理,并嚴格按照縣政府的要求,安裝有效的消煙除塵設施和脫硫設施,取締小茶浴爐。
第三階段:(9月1日——10月31日)監測驗收階段。主要任務是對全縣的鍋爐進行全面監測驗收,對監測不達標或根本沒有采取措施治理的鍋爐將責令限期治理,對逾期未能完成治理任務的,予以關閉。
五、組織領導及工作職責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決定成立*縣鍋爐煙塵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縣委常委、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
*縣環保局局長
成員:*縣環保局副局長
*縣環保局副局長
*縣公安局副局長
*縣安監局副局長
*縣質監局副局長
*縣工商局副局長
*縣供電支公司副經理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牛啟忠兼任。
(二)工作職責
縣環保局負責制訂城區鍋爐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依法查處未經環保審批、無治理設施、超標排放的燃煤鍋爐,開展對鍋爐整治工作的技術指導和已整治鍋爐的監測驗收。
縣公安局負責集中整治鍋爐煙塵污染專項行動,維護現場整治秩序。
縣安監局負責對鍋爐安全生產的督促檢查。
縣質監局負責對無制造許可證經營的鍋爐予以取締,對無上崗操作證的鍋爐限期整改,開展對鍋爐整治工作的節能技術指導和已整治鍋爐的安全驗收。
縣工商局負責對無照經營的鍋爐予以取締,對限期未完成鍋爐治理任務的企業吊銷工商營業執照。
電力部門負責對縣政府下達停業整頓和關閉通知的單位及業主實施強制性斷電。
六、治理方法與步驟
(一)各單位要制定鍋爐污染治理方案,并報環保部門備案。各單位家屬區的鍋爐由本單位負責治理,若干個單位合作建設的住宅樓,由合作單位共同籌資并委托一個主要單位完成治理任務。任何單位不得以物業管理或居民自治等理由,拒絕治理鍋爐污染。
(二)各單位的鍋爐污染治理工作,由各鍋爐產權擁有單位按本方案的具體要求負責實施。環保部門、質監部門要對產品進行審查,避免安裝偽劣產品設施從事鍋爐污染治理,影響治污效果和造成損失。
(三)各單位治污結束后,要以書面形式申請環保部門進行監測驗收。同時以書面形式委托縣環境監測站進行服務性監測。環境監測站依照國家標準進行科學布點、采樣、測定和化驗分析,并向委托單位和整治工作領導組提出監測報告,領導組依據監測報告組織環保、質檢、勞動等部門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
(四)凡通過監測達標驗收的單位,憑驗收報告向財政、環保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政府將拿出部分治理資金用于補助治理單位。各鍋爐治理單位憑驗收報告申請補助資金。
(五)對拒不執行政府要求進行鍋爐污染治理的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處以高限罰款,直至關閉。
七、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鍋爐煙塵污染專項整治是有效改善縣城空氣質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級各部門要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周密計劃,認真落實,確保鍋爐污染治理順利完成。
(二)加大宣傳力度,搞好輿論監督。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做好鍋爐污染治理的宣傳報道工作。治污期間,新聞單位及時對各單位污染治理進行全方位的報道,利用輿論監督公開曝光一批整治工作開展不力的部門和單位。
(三)狠抓責任落實,確保任務完成。各鍋爐產權單位的負責人是本次專項整治的第一責任人。各相關責任單位必須結合實際注重實效,及早制定治理方案,對鍋爐進行安裝、更新,改用有效的除塵脫硫設施,并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此項任務如期完成。
(四)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監督管理。縣政府將組織監察、環保等部門組成專門執法檢查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鍋爐污染治理進行定期不定期組織督促檢查,實行半月一檢查,一月一通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拒絕按縣政府要求安裝消煙除塵脫硫設施的單位和業主,要依法給予處罰并堅決予以查封,對相關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并按照縣委《領導干部環境保護工作實績考核暫行辦法》進行考核,考核的結果作為各級領導提拔任用和獎懲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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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出的建設“生態文明”要求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可持續發展理念,通過開展噴水織機廢水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改善重點流域、區域水質,全面提升全市環境質量,實現經濟、社會、環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和“抓大不放小、治理全覆蓋”的原則,對噴水織機企業進行專項集中整治,做到“集中一批,整治一批,關閉一批”,即將一批噴水織機企業集中到相對固定的工業區;對一批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噴水織機企業進行整治,驗收合格后允許繼續生產;對一批無證無照、整治不到位、小而分散的家庭作坊式的噴水織機企業進行關閉。通過整治,進一步規范對噴織企業的管理,確保所有噴織企業廢水全面達標排放。
三、整治內容和措施
(一)整治步驟。本次專項整治,用二個半月的時間。整治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1.宣傳發動階段。市政府成立噴水織機廢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措施,召開整治工作現場會。各鎮(區)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深入宣傳發動,部署落實專項整治各項工作。
2.組織實施階段。各鎮(區)按市政府整治要求,組織開展噴水織機企業的治理工作。環保局進一步加大執法監察,并協同做好整治工作,督促各鎮(區)整治措施的落實。
3.聯合執法階段。由各鎮(區)組織力量進行聯合執法,對整治不到位的企業實施斷水、停電等強制性停產措施。對拒不執行停產的噴織企業,由各鎮(區)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組成聯合執法組,對其實行強制性關閉。
4.檢查考核階段。市噴水織機廢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考核組,對各鎮(區)噴水織機廢水整治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考核成績與督查情況匯總后,對各鎮(區)進行綜合評分,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實施獎勵。
(二)工作措施
1.對證照齊全的噴織企業,各鎮(區)和環保部門要加強監管,使其生產廢水通過接管或以聯建、自建治污設施的方式進行有效處理,并確保達標排放。對證照不全、較大規模的噴織企業,如符合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全市噴水織機管理的意見》(政辦〔〕78號)申領證照要求的,要督促抓緊辦理相關手續,在整治期滿未辦理有關證照的或生產廢水不達標排放的,一律實施強制性停產整治或關閉。對證照不齊、規模較小而又分散的噴織企業,各鎮(區)要加強引導和歸并,使其相對集中,并督促辦理相關證照,在整治期滿后尚未辦理有關證照或生產廢水未達標排放的,一律實施強制性停產整治或關閉。
2.噴水織機相對集中的區域,由各鎮(區)組織,采取分區域集中治污辦法,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實施接管集中處理。已有治理設施的區域,重點要建設、維護好管網,杜絕廢水跑、冒、滴、漏現象發生。
3.分散在各村、接管難度較大、上規模的企業,必須做到證照齊全,并以自建、聯建治污設施的方式,強化中水回用,實現零排放。
4.分散在各地、規模較小、難于接管的企業,能進行集中并申領有關證照的,由各鎮(區)組織,統一搬遷到噴水織機集中區域,不得自建治污設施。
5.各企業自建的治污設施,已經無法使用的,必須立即報廢,并通過接管方式進行集中處理;能正常運轉的設施,改建成零排放設施。
6.接管企業必須做到清污分流,并建設調節池等必要設施。
四、加強檢查考核
整治結束后,市政府將組織監察、環保等相關部門,并邀請市人大、政協有關領導參加,按噴水織機數量的多少,分二個層次,分組對各鎮(區)噴織企業廢水整治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定一、二、三等獎各一名,經噴水織機廢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予以獎勵。
各鎮(區)按噴水織機數量多少分為二個考核層次,濟開發區為第一層次,評出一、二、三等獎各1名,分別予以8萬、5萬、3萬元獎勵;松陵、同里、七都、震澤鎮和經濟開發區為第二層次,評出一、二、三等獎各1名,分別予以3萬、2萬、1萬元獎勵(具體考核評分細則詳見附表)。
五、建立噴水織機廢水治理長效管理制度
1.成立長效管理機構。各鎮(區)成立噴水織機水污染防治監督管理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環保助理任副組長,鎮(區)工商、公安、供電、城管等相關部門為成員,負責本區域噴水織機水污染治理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2.規范治污設施管理。各地可以成立水處理公司的形式,對集中式噴水織機廢水治理設施進行統一管理,或委托有資質的水處理公司管理。因污水處理設施治理不達標或混排、偷排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水處理公司負責;對自建、聯建污水處理設施等噴織污水不接入管網的企業,因混排、偷排或超標排放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企業負責,從而形成企業、水處理公司、環保部門相互監督的工作格局。
3.嚴格設施項目審批驗收。為騰出環境容量,加快紡織企業的技術改造,將使用低檔噴水織機的投資項目列入限制類,鼓勵噴氣織機企業發展。繼續執行政辦〔〕78號文件的規定,在全市范圍內暫停審批國產單噴平梭普通噴水織機項目,新登記注冊的紡織企業必須提供市發改委、外經局的批準文件。這次噴水織機集中整治結束后,環保部門要以鎮(區)為單位,對每套廢水治理設施和每個噴織企業進行驗收,對符合要求的給予審批,切實解決無證無照的問題。
4.加大監管執法力度。賦予各鎮(區)環保行政處罰建議權,各鎮(區)環保專職工作人員可以直接取證、提出處罰建議,報請市環保部門實施行政處罰。各鎮(區)要加強環保執法,組建一支穩定的環保執法隊伍,加強對現有噴水織造企業的監管,發現無營業執照經營的要及時上報工商部門;發現無環保許可證、擅自增加織機擴大規模、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要及時上報環保部門。工商、環保部門要會同所在鎮(區)相關部門,嚴處。對發現的違法排污企業或噴織廢水處理設施,一年內凡查實一次,即進行警告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凡發現二次的,實施強制性停產整治三個月;凡發現三次的,一律進行強制性關閉。對實行停產整治或關閉的噴織企業,供電部門要配合采取停電措施。
5.認真落實部門職責。工商部門對未經環保許可的項目不予工商登記,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對超范圍經營的企業,責令改正并實施行政處罰。企業申請供水供電須出示營業執照,無營業執照的,供水、供電部門不予接水接電。公安、國土、建設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大執法力度,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對抗法或造成嚴重環境污染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切實加強對噴織廢水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
1.成立組織領導機構。噴織廢水整治實行屬地負責原則,各鎮(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對整治工作負總責。各鎮(區)要成立噴織廢水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設立整治辦公室,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整治責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大噴水織機企業的清理整治力度。各相關責任部門要按照職責要求,加強指導、督促,協同做好整治工作。
篇8
一、基本情況
隨著畜禽養殖業的迅猛發展,全市畜禽養殖量呈逐年高速增長的趨勢。據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調查,豬出欄量、奶牛存欄量、肉牛出欄量、蛋雞存欄量和肉雞出欄量2010年分別為3.91萬頭、0.52萬頭、0.74萬頭、106.91萬羽和25.05萬羽,年分別為3.94萬頭、0.54萬頭、0.77萬頭、107.81萬羽和25.12萬羽,增長率分別為0.77%、3.85%、4.05%、0.84%和0.28%。年畜禽養殖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為2433.32噸和210.45噸,分別占全市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的11.64%和11.92%。同時,堆放的畜禽養殖糞便、尿液經發酵產生的由氨氣、硫化氫、硫醇類、酮類、胺類、醛類和吲哚類等組成的惡臭氣體和寄生的細菌,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的危害。
目前,畜禽養殖污染已經成為影響我市農村環境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實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已刻不容緩。“十二五”期間,國家已將畜禽養殖業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削減作為主要污染物減排約束性指標。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不僅是我市“十二五”期間改善農村環境質量的重要任務,也是我市“十二五”期間順利完成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減排任務的主要途徑。
二、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運用經濟、法律、科技和行政手段,對全市畜禽養殖業進行科學、規范管理,在促進畜禽養殖增收的同時,有效控制畜禽養殖污染,切實改善農村環境質量,實現經濟和生態、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三、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原則。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各縣區政府組織對轄區內畜禽養殖污染實施治理,并對環境質量負責。
(二)誰污染、誰治理原則。畜禽養殖業主是污染治理主體,承擔治理責任,要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強化污染治理力度,實現達標排放或綜合利用。
四、工作目標
到年,全市畜禽養殖業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別控制在2100噸和200噸以內。
合理規劃和布局規模化養殖場(小區),實施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和產業化經營。加大養殖廢棄物的沼氣化和肥料化處理,建設有機肥生產利用工程或沼氣化綜合治理工程,實現畜禽養殖業廢棄物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處理。
五、工作任務
(一)嚴格總量控制,提高環境準入門檻。進行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的養殖區域劃分,科學規劃和布局規模化養殖場(小區),實施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和產業化經營,合理確定養殖規模。把排污總量和污染削減作為畜禽養殖發展的前提條件,提高環境準入門檻,禁養區內不得新建任何形式的畜禽養殖項目(散養戶、養殖專業戶和規模化養殖場、小區,下同);限養區內養殖規模要嚴格控制在環境容量許可的范圍內,從源頭控制和減少污染物排放;適養區內倡導發展規模化養殖場(小區),實施畜禽養殖廢棄物集中處置,提高處置效率,控制和減少污染物排放。
(二)規范污染治理,控制污染物排放。規模化養殖場(小區)要嚴格按照《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497-)的要求進行治理。大力推廣和鼓勵沼氣化和肥料化處理,建成有機肥生產利用工程或“雨污分流+干清糞+沼氣池+固廢、廢水配套貯存設施+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的沼氣化綜合治理工程,保證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切實提高設施運行效率,推進畜禽養殖業廢棄物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處理。
(三)強化監督管理,嚴厲查處違法行為。采取聯合檢查、專項督辦和日常性監督等多種檢查方式,切實加大畜禽養殖監督管理力度。依法關閉或限期搬遷禁養區內所有畜禽養殖項目。進一步加大現場監察頻次,督促已建成未辦理環評審批的規模化養殖場(小區)在年月日前辦理環評及審批文件,年月日前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建成治污設施并正常運行;年以后新建的規模化養殖場(小區)認真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從事養殖。對發現有不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或偷排、漏排、擅自停運污染治理設施等違法行為的,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處罰;對多次督促不承擔治理任務和屢查屢犯、違法排污的,依法予以關閉。
六、職責分工
環保部門:負責規模化養殖場(小區)相關環保手續的辦理,對其開展污染治理實施監督管理,對畜禽養殖污染實施監測和減排核查、核算,及時畜禽養殖污染減排核查結果,積極申報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項目。配合畜牧部門做好畜禽養殖區域的劃分。
畜牧部門:負責畜禽養殖區域(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的劃分,畜禽養殖業發展的政策引導和技術指導,編制畜禽養殖發展規劃,合理規劃和布局規模化養殖場(小區),嚴禁對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項目和限養區、適養區內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規模化養殖場(小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配合環保部門督促規模化養殖場(小區)開展污染治理、定期提供減排核查核算所需的畜禽養殖統計數據。
農業部門:負責統籌安排國家和省上農村沼氣建設的政府補助資金,優先安排畜禽養殖沼氣建設項目,沼氣建設的政策引導和技術指導,建立健全沼氣生產的服務和管理網絡。積極申報和支持農村戶用沼氣、小型沼氣(養殖小區和聯戶沼氣)和大中型沼氣工程項目。
發改部門:負責按照國家政策和畜禽養殖區域劃分方案,嚴禁對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項目和限養區、適養區內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規模化養殖場(小區)辦理立項手續;積極支持具備條件的畜禽養殖專業戶和規模化養殖場(小區)申報聯戶沼氣和大中型沼氣工程項目。
國土部門:負責按照國家政策和畜禽養殖區域劃分方案,嚴禁對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項目和限養區、適養區內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規模化養殖場(小區)辦理用地手續。
財政部門:負責在年度資金預算中,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發揮減排效益的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程。配合農業、發改和環保部門,申報沼氣建設和污染治理項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和市環保局、市畜牧局領導任副組長,市區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在市環保局下設辦公室,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專題研究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各縣區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盡快將目標任務細化分解,責任到人,并負責抓好落實。
(二)齊抓共管,聯合作戰。切實做好組織發動工作,各部門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既各負其責,又互相配合,形成齊心協力、齊抓共管的整體合力。一方面,堅持高標準、快節奏,把每項工作做實做好,確保全方位無縫隙覆蓋,不留死角和盲區,確保農村環境短期內實現明顯改觀。另一方面,必須著眼長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一整套畜禽養殖污染聯防聯控的長效機制,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和人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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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內容
(一)集中整治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城鎮生活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條例》,對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對本轄區內的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開展調查工作,堅決取締在生活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所有排污口,清除區內所有違規的碼頭、垃圾堆放場、畜禽養殖場和休閑度假區,嚴禁船只滯留,嚴格控制網箱養殖活動;對在生活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超標排放的企業,一律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由縣政府責令停業或者關閉。禁止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準保護區內采沙;禁止在生活飲用水地下水源二級保護區外的主要補給區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不得設置垃圾、糞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廢棄物集中堆放場或轉運站。
繼續開展環境安全大檢查,對全縣已制定環境污染應急預案的重點污染企業,進一步論證、完善應急預案。縣環保局要制定全縣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督促重點污染企業制定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檢查化工企業應對事故狀態下防范環境污染措施的實施情況,督促企業完善和提高防范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對存在影響飲用水源安全隱患的排污企業進行集中整治,重點整治淮河、渦河沿岸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企業存在的環境安全隱患。凡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要在今年7月底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并督促落實。對直接導致飲用水源地水質超標的排污企業,必須停產整治;對嚴重威脅環境安全的,依法責令限期治理或轉產、搬遷;對確實無法達到環境安全要求的,要依法關閉。
(二)集中整治開發區、工業園區和建設項目的環境違法問題。以縣經濟開發區為重點,對1998年《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建設項目存在環境違法行為予以糾正和規范。
1.建設項目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擅自開工建設的;
2.建設項目未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所規定的評價等級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
3.建設項目沒有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對策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的;
4.建設項目雖經環保部門審批,但未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程序的規定,在試生產前向負責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試生產報告的;
5.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后,未在規定期限內向負責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的;
6.建成投產企業不能做到穩定達標排放,以及存在其他環境違法行為的。
各鄉鎮、縣經濟開發區要在今年5月份全縣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排查的基礎上,對轄區內的企業和建設項目環保情況進行全面清查核對,摸清企業和項目底數,對企業和建設項目的達標排放、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三同時”執行情況、試生產和項目竣工驗收情況,逐項進行排查,及時填報《企業及建設項目環保情況登記表》,提出初步整治意見,縣環保局核查,提出指導性意見,形成整治方案。
對未履行試生產報批手續已投入試生產的項目,按照相關環保法律法規要求限期補辦環保手續,完善相關程序;對未經批準的在建項目一律停止建設,限期補辦環保審批手續;對“三同時”設施因工藝需要合理調整和改變的,經設計部門和環保部門認可后,補辦變更手續;對擬開工建設項目,必須完備環保審批手續后,方可予以開工建設;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企業和項目一律予以關停取締;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和審批不符合規定的,要按照相關要求予以糾正;對不能達標排放以及存在其他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區別情況分類施治,問題突出的實行限期治理和停產整治。
(三)集中整治重點水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繼續以工業企業水污染防治為重點,加大執法力度,依法處理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對嚴重污染的企業責令限期治理和停產整治。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集中整治階段(6月15日至10月31日)
集中力量對飲用水源地企業違法排污問題,企業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和集中排污問題,建設項目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公開查處一批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
(二)自查總結階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認真開展專項行動的自查工作,總結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與不足,研究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于11月15日前將總結報送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環保局)。
三、工作職責
環保部門負責專項行動具體組織實施,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督辦重點案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制定和宣傳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及產品,提倡和鼓勵企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監察部門負責配合環保部門,糾正企業違法排污、危害群眾健康的行為,查處環保部門移送的環境違法違規案件,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環保法制宣傳與教育活動,對群眾維護環境權益的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水利部門負責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加強水功能區管理;根據江河湖庫水量和水質情況,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
建設部門負責集中式供水設施、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管理,負責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管理,加強水環境的綜合整治。
工商部門負責注銷、吊銷被依法關閉企業營業執照,取締無照經營企業。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管職能,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協調配合,堅持和完善聯席會議、聯合執法、案件移送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努力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公眾廣泛參與的專項行動工作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督查。圍繞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確定一批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由縣政府牽頭掛牌督辦。凡掛牌督辦的案件,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備案。明確掛牌督辦案件的目標責任、解決時限、責任單位、督辦部門、督辦程序及獎懲措施,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
(二)加強水質監測。對重點排污口和重點排污企業實行加密監測,每周不少于1次。環保部門每季度公布一次飲用水源監測結果。
篇10
【關鍵詞】環境治理工程 驗收監測 問題 對策
對于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結果來說,其既反映了實施治理的技術單位與被治理企業共同簽定的經濟合同實施的難易程度,又對企業后期環境管理提供了必要的科學依據[1]。本文著重就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存在問題及相應改進對策進行了分析。
1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現狀問題
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報告既是環境監測站環保行政管理的依據,又是企業自身環境管理的科學依據,并且還是治理項目經濟合同的兌現依據[2]。然而,在實際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過程中存在著諸多問題,具體表現有:
(1)在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結論方面缺乏真實性、客觀性和可靠性。由于在監測技術設計方面先天不足,并且企業運行成本過高以及相關企業環境管理機構與制度配套落實不到位等,導致現有的環境治理工程在實際運行過程中不能滿足治理要求,而環境治理工程驗收報告中則均以“合格”為最終結論,進而使得未達到要求的環境治理工程能夠通過驗收。并且,驗收單位與治理施工單位間存在著兌現合同,致使環境監測造假行為日益嚴重,最終無法有效控制。
(2)在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報告中過多的重視設施處理效率和污染物排放的達標率,而缺乏對工程評價內容的真實反映,例如排污總量監測、排污成本控制以及排污現場運行記錄等。一方面,環境治理企業通過延長污染物停留時間、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加大藥劑用量等,改變驗收監測過程中的工況,進而維護自身利益不受影響;另一方面,污染物處理設備缺乏有效維護與管理,例如部分企業廢氣處理設備、電鍍廢水處理設備等腐蝕嚴重,而無法滿足污染處理能力;此外,部分廢水處理設施在停電、過冬后失效而停用現象較為頻繁,這就要求驗收監測在冬季為宜。
(3)在對排污收費標準制定過程中單純的以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結論為依據不夠科學。大多數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在最優條件下的排放情況進行驗收,驗收監測排放合格只能認為是處理設施可以達到的水平,其意義與常規管理的隨機周期樣監督監測本身存在差異。因此,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報告不能作為排污收費的表征依據,排污收費還是應依據企業排污申報和監測部門的監督監測報告等。
2優化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對策
針對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存在的問題,可通過采取以下幾方面措施進行優化,具體為[3]:
(1)在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過程中,嚴格落實環境監測相關規范與標準,同時適當提高監測頻率,以確保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質量。目前,國內針對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相關法律法規以《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為主,并配套了一系列相關規定。基于此,應充分結合環境治理工程實際情況,在嚴格按照各種監測規范執行的基礎上,通過適當增加監測頻率,保證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質量。
(2)環境監測站待環境治理工程正常運行后,與提供治理技術單位和治污企業相互協調,積極配合,對治理工程作出全面、準確、公正、客觀的評價。一方面,應針對污染物處理設備進行定期檢查與維護,確保設備性能滿足污染物處理要求;另一方面,應通過引進先進的污染物處理技術,實現對處理工藝方法的優化,提升污染物處理質量與效率;此外,加強環境治理工程管理,逐步提高環保部門的服務意識,及時為企業排憂解難。
(3)對于環境治理工程運行實用價值來說,環境治理工程建設與運行費用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于環境治理工程建設費用的核算較為容易,但是其運行費用核算,如管理人員費用、設備的折舊費、水電費及藥品試劑耗量費用等,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基于此,企業在環境治理工程核算中,應以治理單位核算為重要依據,企業根據驗收監測報告配套相應的治理運行費用。
(4)對于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報告來說,其結論應堅持客觀、公正性,不應只報喜不報憂。環境監測站和環保企業應充分認識到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的重要性,根據不同情況要在監測報告中給予明確結論。環保企業應根據監測報告結論,通過優化污染處理技術工藝或者更換污染處理設備等,按照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報告進行相應的整治。
(5)環境監測站在完成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基礎上,應制定出相應治理設施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以幫助企業完善環境治理對策。首先,在企業內部加強管理層對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的重視度,并配套相應的管理費用;其次,通過加強日常培訓,提高企業員工環境治理業務素質,完善環境治理設置,進而確保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管理質量與水平。
(6)在環境管理中,以污染源監督檢測和驗收監測兩方面為主,二者相互關聯,相互影響。對于驗收監測來說,其作為污染源監督檢測的一個重要組成。驗收監測應與污染源監督監測結合起來,驗收監測結果可以作為一定時間內排污收費的依據,應充分開發應用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成果。驗收監測報告的工程評價和監測結論可在企業建立日常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和自測制度的基礎上,作為企業環境管理的目標和依據。
3結語
總而言之,盡管我國在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工作中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顯著效果,但是在整體上驗收監測仍存在著一系列問題,并且對于我國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具有一定危害性。基于此,應加強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工作改進與優化,通過增強環境監測站、提供環境治理技術單位與治污企業間工作協調性,在環境保護工作者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推進環境治理工程驗收監測工作有序開展。
參考文獻:
[1] 馬國強.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環境污染與防治,1998年12月,第20卷,第6期: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