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保護制度范文

時間:2024-02-07 18: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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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保護制度

篇1

環境保護部2日公布的《全國生態保護“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加快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到2020年基本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

1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提出要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統保護的思路,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形成生態保護紅線全國“一張圖”。

對此,環保部這份綱要提出,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原則,各省(區、市)在科學評估的基礎上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并落地到水流、森林、山嶺、草原、濕地、灘涂、海洋、荒漠、冰川等生態空間。

根據綱要,2019年底前,京津冀區域、長江經濟帶沿線各省(區、市)劃定生態保護紅線;2019年底前,各省(區、市)全面劃定生態保護紅線;2020年底前,各省(區、市)完成勘界定標。在各省(區、市)生態保護紅線的基礎上,環保部會同相關部門匯總形成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向國務院報告,并向社會公開。

綱要還提出,推動建立和完善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措施。推動將生態保護紅線作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基礎。各地組織開展現狀調查,建立生態保護紅線臺賬系統,識別受損生態系統類型和分布。定期組織開展生態保護紅線評價,及時掌握全國、重點區域、縣域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狀況及動態變化。推動建立和完善生態保護紅線補償機制。

拓展閱讀:綠色建筑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意義1.深入認識綠色建筑及其價值體系構成。

1.1 綠色建筑的概念與特征。

作為一個新興概念,綠色建筑也是一個動態的、發展的概念。雖然到目前為止國內外都還沒有統一的看法與共識。但是,在提倡綠色環保的社會大背景下來理解綠色建筑的概念,顧名思義,就是具有綠色環保功能的建筑或建筑群。但它又不僅僅局限于一個綠色生活區,一個示范建筑體,它的內涵十分之大。就其概念而言,它是一個很多專業的集成化合作,是建筑全生命周期中建筑環境的性能、資源的消耗以及對環境的影響的平衡與配合。以此為前提建設的建筑體系必須兼備可節約資源、資源與能源能夠循環再生和利用、減少對氣候污染的特征,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證了人們生活健康的指數和勞動效率。

1.2 綠色建筑價值體系構成分析。

“綠色”是綠色建筑體系的基本衡量標準,具體到社會與技術層面來看來可分為節地、節能、節水,節材、空間環境質量、全生命周期的運營管理和綜合性能六個方面。因此,綠色建筑的前提設計必須改變傳統的設計理念和方法,以減少各種資源、能源消耗和廢棄物處理為操作本線,從對建筑空間內環境、全壽命周期投資和對自然環境的影響等綜合方面考慮,進而做出合理的設計布局。延伸技術處理方面,則要求其建筑材料必須是環保節能型的,外層可作為能源收集、轉換的界面,并防止能源流失,同時結構上還要有調節氣候,確保室內氣氣候穩定的能力。

基于生態系統良性循環原則的綠色建筑體系,把“綠色的生命“這個意義富于建筑,其包含的能源觀、設計觀、技術觀讓建筑具有了健康和再生的機理,使建筑與人、建筑與生態系統聯系起來,形成一個智能高效的、不污染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生存的環境,從而使建筑擺脫對現有資源的過分依賴和消耗,在一定程度上確保能源使用的自給自足,突出了綠色建筑體系的價值意義。

2.推動與發展綠色建筑的重要性。

首先,發展綠色建筑是解決能源緊張的必須。能源是建筑發展的生命,建筑業是能源消耗的主要體系,許多高消能、高投入、低效率的建筑使得能源問題日益嚴竣。或許有人會說,我國地大物博,自然能源豐富,但死水怕瓢盛,再豐富的資源不加以合理規劃利用,不走節能、再生、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人類終將面臨能源枯竭,生態環境重度污染的困鏡。事實上,我國的人均占有自然資源量相對于世界平均量是處在非常低的水平。面對嚴竣的時代替他人考試驗,綠色建筑體系的價值賦予了其歷史使命,是當前社會條件下,解決這一重大問題的必須途徑。其次,是解決氣候污染的重要措施。時下,氣候異常是全球面臨的一大挑戰,氣候問題被提上日程。客觀現實讓人們認識到,建筑業的發展不僅造成能源緊張,也成為制造自然氣候污染的重要元兇。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源頭之一是大量的建筑,它對氣候環境產生著非常大的影響。而基本上所有的建筑都需要使用人工照明和機械空調,這也是建筑對氣候環境污染的一大原因。據統計,50 %的全球能量消耗都是建筑的建造和使用過程造成的。氣候污染,全球氣溫不斷上升,嚴重威脅著人類的生存與發展。

綠色建筑以低能消耗、低溫室氣體排放為特點,切合節能減排主題,對解決氣候變化起到了重要作用,是解決氣候問題一大重要創舉。因此,要想保護生態環境,實現能源可持續發展,維護人類生態平衡以及和諧共進,就必須大力推動綠色建筑的發展。這種在倡導低碳環保,遵循自然生態原則的前提下的建設發展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它將關系到人類更加長遠的未來。

3.綠色建筑發展現狀與建議。

3.1 綠色建筑發展現狀。

我國綠色建筑發展得到了很大的發展與推崇,建設面積突破了預期目標,各地相繼推出一批示范性項目。綠色建筑的政策制度、評價制度、創新技術研究進一步完善,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立足長遠,我們不能只看到成績,發展的過程中所暴露的問題更有待于我們解決。由于起步晚,我國綠色建筑理念和技術實踐與發達國家還有很大差距,各地發展水平不均,建筑總體規模比較小,特別是經濟不發達地區,綠色建筑理念應運與技術實踐的研究相對落后、緩慢,形勢尤為不樂觀。雖然“絕色”理念已成為共識,但現實中,綠色建筑的發展仍面臨著很多困難。

3.2 我國綠色建筑發展合理建議。

篇2

科研創新,助力草原可持續發展

當前,我國天然草原90%以上發生退化,草原生產和生態功能嚴重下降,草原生物多樣性減少,牧草資源亟待保護和開發利用,但草畜矛盾突出制約其可持續發展。經過認真準備和申報,侯向陽等人于2013年成功獲得國家重點基礎研究計劃(973)項目的資助,項目名稱是“天然草原生產力的調控機制和途徑”,這是全唯一一個973項目,標志著基礎研究能力大幅提升。項目瞄準過度放牧下草原生產力衰減的關鍵機制和草原生產力提高的調控機制與途徑兩個科學問題開展研究,目標是揭示過度放牧下草原生產力衰減機制,形成適度放牧、土壤保育和植物調節提高草原生產力的綜合調控的理論和技術體系,為實現天然草原生產力提高 30%~40%,恢復速度加快30%~50%提供理論基礎和技術支撐。已經在草地土壤關鍵要素對放牧的綜合響應、草原植物對放牧的矮小化響應、放牧導致植物矮小化的“脅迫記憶”、放牧造成植物矮小化的生理和分子生物學證據以及草原生產力下降的養分供給非平衡理論等方面取得顯著進展。2015年順利通過國家科技部組織的項目中期評估。

據了解,樣帶研究是進行全球氣候變化及人為驅動因素梯度分析的最有效途徑。利用歐亞大陸東緣草原連片分布,南北向土壤和植被類型等相對一致,溫度呈梯度分布,草地利用和管理方式存在空間差異的特征,侯向陽研究員率先提出跨越中、俄、蒙的歐亞溫帶草原東緣生態樣帶(簡稱EEST),聯合國內相關科研教學單位及俄羅斯和蒙古國的合作單位,開展從中國長城到俄羅斯貝加爾湖的溫度和放牧管理對典型草原生態系統影響的研究。收集整理中、俄、蒙近30年氣象、經濟、植被、土壤、昆蟲資源等信息,建立樣帶綜合數據庫;建立蒙古國溫都爾汗野外觀測站,填補了我國草原科學研究在境外無定位監測的空白……,取得一系列研究成果。已發表學術論文45篇,出版專著4部,獲得專利3項,軟件著作權1項,向有關部門提出6項政策建議,并通過俄羅斯之聲報道中俄科學家共同治理草原退化的工作和進展,取得較大社會影響。

另外,侯向陽所長還系統開展了我國北方草原氣候變化及適應性管理研究,圍繞生態環境脆弱、經濟社會相對落后的北方草原區應對和適應氣候變化問題,從區域、縣域和牧戶等層次入手開展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突出進展,并60余篇,出版著作3部。

牧戶作為草原畜牧生產的最基本單元,是牧區草畜平衡的主要調控者。牧戶草畜平衡行為是影響草原生態補獎機制政策失靈的關鍵因素。針對我國政府在草原地區實施一系列工程和政策措施,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天然草原仍然持續超載和退化,草原生態補獎機制政策實施體現政策失靈的問題,侯向陽團隊在內蒙古不同草原類型區及新疆山地草原開展牧戶家庭屬性和草畜平衡決策行為調研。研究發現,分步減畜更容易被牧戶接受,同時牧戶之間的自發合作也更能實現牧戶生產實踐的調整,此種有效合作對優化牧戶生產管理方式、推動畜牧業生產起到了積極作用。據此,提出以分步式、合作式和示范引導式為特征的牧戶適應性減畜策略和草原生態補償長效機制。

針對我國西北干旱半干旱的農牧交錯帶面臨的食物供給和生態保障難以兼顧的兩難困境問題,侯向陽所長研究提出應盡快確立以旱作節水栽培草地建設為主的西北綠色草牧業發展戰略。在“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過程中,西北地區大力發展旱作節水農業正在引起重視,但旱作種草的優勢和潛力還沒有引起充分重視。在糧改飼的基礎上,立足于高效旱作,種植多年生耐旱牧草或飼料作物,充分提高天然降水利用率,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地下水資源的依賴,這是解決我國旱區優質飼草不足、并兼顧生態保護的有效發展路徑。

矢志不渝,為綠色大草原保駕護航

除了在科學引領草原生態保護和治理創新的基礎上平衡發展,侯向陽所長勤于思考,勤于筆耕,多年來科研心得付諸筆端,先后發表學術論文200篇,其中SCI論文40余篇,出版專著15部,獲得國家級和省部級科技獎勵8項。其主編的《中國草原科學》和《蒙古高原草原科學》,系統總結了我國草原科學及蒙古高原草原研究成果,為我國和其他國家從事草原科學研究人員提供了極好的參考資料。

篇3

關鍵詞:能值分析;農業生態系統保護;評價;策略

中圖分類號:F327;X32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0439-8114(2014)10-2457-03

Agro-ecosystem Conservation Strategy in Sichuan Based on Energy Analysis

SHU Liu1,WANG Bo1,ZHOU Shun2

(1.Sichuan Engineering Technical College,Deyang618000,Sichuan,China;2.Chengdu Industry College, Chengdu611730,China)

Abstract: The agricultural ecosystem values were systematically analyzed. On this basis,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agriculture in Sichuan was established based on the energy analysis system. The protection of Sichuan agricultural ecosystem was put forward. It is suggested that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put be increased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investment in energy value release. Moreover, output structure should be adjusted so as to achieve the goal of protecting Sichuan agricultural ecosystem.

Key words:energy analysis; agricultural eco-system protection ;evaluation; strategy

能值是由美國生態學家Odum提出的新的科學概念和度量標準,是將一種流動中或被儲存的能量中所包含的能量數量化,產品和勞務的生產、形成過程的投入就是一種十分重要的能值。能值理論是基于系統生態學觀點提出的能量價值理論,從根本上定義了自然資源擁有的真正能量和價值。由于各種資源和產品的形成都需要太陽能量,因此以太陽能為基準能夠衡量各種能量。

隨著全球環境的惡化與資源矛盾的日益凸顯,農業生態系統能量的研究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關注。農業生態系統的能值分析主要是研究農業生態系統的能量值,在此基礎上進行分析,從而獲得反映生態與經濟能量值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實現對系統的結構功能和生態效益的雙重評價。但由于不同性質的能量不能直接相加,為農業生態系統的能量值分析帶來了一定的困難。農業生態系統不同于簡單的自然資源能值分析,其不僅要求輸入太陽能、風能等自然資源,同時也要求在這一過程中輸入勞務、機械、化肥等非自然屬性能量,對農業生態系統的調控管理就是通過上述投入的管理來實現的。

1農業生態系統中的能值應用

總體來看,能值分析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環境資源能值評估。能值分析能夠提供評估環境價值的新方法和新手段。傳統的經濟分析方法更加關注貨幣的作用而忽略環境和生態的因素,由于市場的不完備性和環境外部性,GDP和GNP也不能真正體現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實際水平。但能值分析能夠同時衡量人和環境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可以更好衡量某一地區財富標準的是創造經濟財富的太陽能值。根據Ulgiati等[1]對海洋生態系統的能值評價,15年鯨魚的平均能值的貨幣值高達2.6億美元,可見從生態能值的角度講,越稀有的物質形成需要越多的能值投入,因此對應越高的價值。此外,Ulgiati等[2]還指出,生態經濟系統能值評估。生態系統內部的各個子系統及其與外部資源、經濟及環境之間都存在錯綜復雜的物質關系、貨幣關系以及信息關系。如何在分析系統中將經濟、生態和社會三大效益結合起來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目前仍然是生態研究中的重要問題。原有的投入產出分析等經濟學分析框架以及能量分析等生態學框架容易將各種利益分離討論,無法完整反映系統的內部機理和動態過程,能值分析則是在對復合生態系統進行綜合分析的基礎上所創造的定量分析方式。第三,國際交流能值評估。自然資源自身所含有的能值要遠遠高于購買該產品所付出的的貨幣價值,因此,從能值角度來看,當一國大量出口自然資源產品時,國家受到了巨大的財產傷害。因為原始產品的能值比較高,而出口產品的價值通常僅僅是對為取得該產品而付出的勞務價值的補償。

2四川農業生態系統指標及能值分析體系的構建

2.1研究方法和數據來源

根據Brown等[3]的理論建立能值轉化基本模型,太陽能值M=B×T。其中,T為太陽能值轉化率,B為可用能量。在此基礎上根據計算結果建立能量體系和能值系統,并根據一系列衍生指標對四川地區生態農業系統進行評價。所有數據均來源于要《四川統計年鑒2012》和《中國農業全書》(四川卷)。

2.2四川生態系統能值指標體系的建立

四川省位于中國西部,是西南、西北和中部地區的重要結合部分,是承接華南、華中以及西南、西北的重要交匯點。四川位于東經97°21′~108°31′,北緯26°03′~34°19′,其土地面積為48.6萬km2。從投入產出兩方面建立評價體系,對四川農業生態系統的投入和產出進行分別評價。其中,對投入的評價主要考慮3個方面:環境能值投入,包括太陽能、風能、雨勢能、雨化學能、地球旋轉能和土壤損失;不可更新輔助能值投入,包括化肥、農藥、機械和能源等后期非自然投入;可更新輔助能值投入,包括有機肥、農膜、種子和人力。對產出評價主要按照行業分為種植業、畜牧業、林業和漁業4類[4-6]。選取2012年四川省相關年度數據,綜合上述指標對四川農業生態系統的總能值進行綜合評價。

在指標計算方法上,按照能量(J)概念對各類投入產出要素進行能值列示,然后以太陽能為基準對其他投入產出要素能值進行轉化,其中太陽能轉化率(T)為1,其余按照能量關系給予相應的轉化系數。宏觀價值=該投入或產出的太陽能值×四川省2012年農業總產值/總能值。根據上述方式,計算出四川農業生態系統投入產出能值指標如表1、表2和表3所示。

3基于能值體系的四川農業生態系統評價

從四川農業生態投入情況來看,不可更新輔助能值所占比例較高,約達50%,這主要由于四川省自身的自然環境和地形特征所決定的。四川省屬于盆地,太陽輻射密度較低,積溫低于同緯度其他地區。同時,盆地丘陵地形也決定了四川地區農業難以進行大規模農機投入,因此,在不可更新輔助投入中更多的是化肥等。此外,從太陽能值角度分析,四川地區農業生產中環境能值投入與可更新能值投入比重基本一致,各占約23%,這一環境所占比例與傳統經濟學中認為的環境因素對產出的貢獻率在10%~20%的經驗數據差異不大。但從宏觀價值角度來看,產值分類中環境投入與不可更新輔助投入所占比例則為41%和32%。四川農業生態系統中環境投入與不可更新輔助投入所占比例較高的特征說明,四川地區農業產值仍然較大地依賴其自然環境,四川地區農業生產對自然資源和環境投入進行了較好的經濟補償。

從四川農業生態產出情況來看,種植業仍然是四川地區農業的主要形態,產出能值所占比例超過50%,其次是畜牧業,約占37%。種植業與畜牧業在產出能值中所占比例的高企對投入特征進行了有力解釋,在4項考察的子行業中,種植業與畜牧業均不僅要求自然資源投入也要求后續不可更新資源的投入。

4四川農業生態系統保護策略

通過對四川地區農業生態系統的能值分析,能夠從生態學與經濟學的雙重角度了解農業生態體系的整體和各部分的投入產出情況、運行經濟效率以及環境負荷程度[7]。應該根據上述能值分析體系中指出的四川農業生態體系特征,對四川地區農業生態系統進行有效的調整和完善的保護,因此提出如下保護策略。

1)要增加科技輔助能值投入,優化系統能值的投入結構,從而實現產出效率的優化。由于四川地區盆地地形環境復雜,適宜居住和生產的農業用地相對較少,造成農業剩余勞動力較多,加之工業輔助能值投入能力偏低,從而制約了人力能值效用的發揮。同時,低人力效率也導致了對環境開發的低效率和浪費。四川省地形溝壑縱橫,海拔高差較大,太陽輻射密度較低,水土熱的配合存在一定問題,加之農業生產經營方式粗放,能值與產出效率均較低。因此,要積極轉移農業剩余勞動力,通過提高科技含量方式提高輔助能值投入的效率。

2)要積極調整系統能值產出結構,提高系統產出效率[8]。種植業和畜牧業是四川省農業產出的主要方向,其中種植業所占比例超過50%,成為引領四川省農業經濟的主要動力,畜牧業雖然近些年得到了一定發展,但其所占比例遠遠未能超過種植業,林業與漁業所占比例較低且發展水平不高的特征表現更加明顯。考慮到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畜牧產品的消費需求會不斷上漲,應該繼續加強畜牧業的能值投入。此外,四川盆地地區林地資源豐富,林業發展仍有較大空間,發展林業一方面能夠進一步調整四川地區農業的發展結構,另一方面也是以農業帶動當地生態保護工作的重要方針。四川地區應當以現有林地為基礎,進一步擴大林地面積,這樣不僅能夠改善農業生態系統的能值產出,同時也能夠實現防風固沙、遏制水土流失和涵養水源的保護作用。提高環境資源質量對實現四川農業生態系統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進而才能真正實現經濟與環境能值的雙重提升。

3)加強環境資源保護,扭轉當前四川生態環境不可持續的狀態。從能值分析的結果可以看出,四川農業生態系統雖然整體上較為健康,但仍然存在不可持續的因素,不可更新輔助投入所占比例過高,農藥與化肥的使用對自然資源中的水、土壤均形成惡性和難以逆轉的破壞,未來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嚴重、水資源不足以及耕地退化等不利的生態結果[9,10]。因此,應該從根本上加強環境資源保護,逐步減少不可更新輔助投入中化肥與農藥的投入,依靠科技投入的同時,還要樹立全民生態保護意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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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BROWN M T,ODUM H T,JORGENSEN S E. Energy hierarchy and transformity in the universe[J]. Ecological Modelling,2004,178(1):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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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張雪萍,郭艷清,高梅香,等.黑龍江省西部沙地生態經濟系統能值分析――以泰來縣為例[J].經濟地理,2005,25(9):65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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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 草原生態保護 承包經營 補償 監督

[中圖分類號] S812.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4)05-0070-01

一、引言

在我國草原生態保護建設中,還有許多方法和政策需要修訂,需要加強草原生態保護的理論研究,以最少的投入獲取最多成果,超額完成草原生態保護建設目標,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二、草原生態保護現狀

草原既是生態資源,同時也是經濟資源,草原生態系統是生態系統中的重要屏障,保護草原生態環境對于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具有重要意義。然而,在長達幾千年的草原生態資源開發中,由于各種歷史、現實和人為原因,草原退化、沙化趨勢逐漸加劇,草原生態系統的生態屏障功能日益弱化,開始出現越來越多的沙塵暴等生態災害。據統計,我國的草原退化面積以每年2000萬畝的速度擴展。50年前,草原退化率為15%左右,到今天,草原退化率高達60%左右。20世紀60年代,內蒙古草原退化率為18%,到80年代,退化率上升至40%,到今天,草原退化率高達75%,出現大量沙漠、沙地。

隨著可持續發展觀的提出和自然環境的惡化,草原牧區的生態經濟惡性循環凸顯出來,草原生態保護建設受到越來越高的重視,并被提上政府的議事日程。21世紀初,我國先后展開了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退牧還草工程、草原生態移民工程等,拉開了草原生態保護建設的序幕。從2011年開始,我國建立了內蒙古、新疆、、青海等8個草原牧區,全面開展草原生態保護補貼補償獎勵工作,政府每年投入100多億元人民幣到草原禁牧補助、草畜平衡獎勵、牧戶生產性補助上。內蒙古的草原生態保護建設取得突出成果,十二五期間的草原建設規模達8200萬畝,比九五期間增加將近4600萬畝;在十一五期間,其草原建設達5億畝,隨著草原生態保護建設的開展,草原禁牧面積逐漸擴大,草原生態建設取得突出成就。當然,在取得突出成就的過程中,也引發了一些矛盾,如:生態補償力度不足,導致牧民增收與生態保護之間的矛盾,牧民為了達到一定的收入水平,往往會違反政府相關規定,仍然維持其原有的放牧規模。再比如說,在草原生態移民工程中,由于政府的補償較少,牧民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其必須靠打工來維持基本生活,而他們長期在牧區長大,沒有其他勞動技能,只能從事體力勞動行業,工作不穩定,收入不高,導致許多牧民在移出來后又返回去。

三、加強草原生態保護建設,保護草原生態環境

1.完善草原牧區的補貼補償和獎勵制度

補貼補償和獎勵制度的不完善導致草原生態保護建設無法順利進行,出現諸多問題。對此,政府必須看到該制度本身存在的問題以及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多方位分析制度,從牧民的角度思考問題,完善草原牧區的補貼補償和獎勵制度,研究制定一套完善的生態、經濟、技術標準,對草場進行分類,然后明確每個草場的休牧標準、草原生態恢復標準、草原生態環境治理方法等。如:對于生存環境極度惡劣、草場嚴重退化的草原,實行禁牧封育,嚴禁盲目擴大放牧面積現象,并通過承包草場、獎勵、補貼補償等保障牧民的基本收入,加大補貼力度,建立休牧補貼制度,實行現金補償或飼料補償,給予禁牧、休牧模范戶一定的獎勵,激發牧民的積極性,促進草原生態保護建設的順利進行。在內蒙古草原上,礦產資源豐富,分布著諸多礦井,而礦山企業在享受礦產資源帶來豐富經濟利潤的同時造成嚴重的草原環境破壞,要當地的牧民承受礦產資源開發帶來的不良環境后果,為此,必須堅持“誰破壞、誰保護”,完善補償渠道、方式、標準和體系,讓礦山企業給予牧民一定的補償,將補償費用與礦山企業的收益掛鉤,完善生態補償制度。

2.加快草原承包經營權私法化進程

《草原法》明確規定,個人對草原的使用是通過承包實現的,而這一權利可以實現流轉,但個體的承包經營權流轉有非常嚴格的規定。實行草原承包經營權的私法化有利于發揮草原的經濟和生態價值,承包者對自己承包的草原精打細算,既不造成承包草原的荒蕪,也不會造成超載放牧,其在獲取一定經濟效益的同時主動保護該草場,從而實現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的統一,有利于草原生態保護。同時,草原承包經營權的私法化使草原的生態價值與轉包人的利益統一起來,有利于增強轉包人的草原生態保護主動性,承包人沒有按照合同履行權利和義務時,轉包人可以隨時收回草原使用權。

3.防止不合理圍欄建設

為保護草場,實行圍欄封育、自然修復是合理的,但不是任何草場都能實行圍欄封育措施的,也不是任何草場都需要實行造林種草措施。比如說,在干旱、土質沙化的草場中,進行不合理的造林種草很可能帶來更嚴重的草原生態環境破壞。應根據草場退化程度、草場資源利用方式、草場類型確定圍欄的數量,不是所有牧民都實現圍欄封育就是最好的,應嚴禁圍欄的濫建、亂建,實行適當的圍欄封育,設立專門的草場管理員,專門負責圍欄封育和人工封育管理。

4.建立健全的草原監督管理體系

加大草原監督管理體系建設的同時加大監督隊伍、經費、設施建設,加大監督力度,培養一支高素質的監督隊伍,建立一支業務強、專業知識豐富的專業執法隊伍,強化部門之間的協作,明確各個監督部門的職責、權限,集合他們的優勢,提高草場監督的透明度和實效性。

四、結束語

隨著草原生態保護力度的加強,政府、社會、個人等還要看到草原生態保護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法律體系,加強制度建設,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實事求是的原則下開展草原生態保護建設,努力實現草原生態建設與經濟建設的和諧統一。

參考文獻

[1]宋麗弘.物權法視閾下的草原生態保護問題[J].中國草地學報,2013,35(2):3-7.

篇5

關鍵詞:公益林;生態保護;生態環境建設

中圖分類號: S727.9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6.22.058

公主嶺全市林業經營總面積近5萬公頃,森林覆蓋率達到9.5%,全市主要林種為公益林和用材林,其中公益林占絕對比重,但許多公益林都呈現出了老化趨勢。為了進一步加強公益林管護,公主嶺市依據《吉林省重點公益林管護辦法(試行)》,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國家重點公益林保護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本文結合公主嶺市實際情況,簡要探討了提升公益林生態保護功能,完善地區生態環境建設的相關問題。

1公益林對地區生態環境建設的作用

公益林指的是能夠提供公益性及社會性產品和服務的森林、林地,其有著生態保護功能,這種功能有著復雜性和動態性的特點,能夠實現生態補償效果,對于完善地區生態環境建設有積極的意義。

1.1有利于恢復生態多樣性

公益林的生態保護不僅僅是對林木資源的保護,也是對林下土壤、微生物及動植物的保護,這種生態保護有著層次化和立體化的特點,在整個公益林內,生物呈空間上的垂直分布,有利于恢復食物鏈的豐富性,同時能夠更好的發揮公益林的生態補償功能[1]。公益林中生物種類眾多,例如高大喬木、灌木、草本類植物、菌類及各種動物,這種生物的多樣性有著動態性和可持續性特征,能夠不斷恢復生態系統的調節功能,對于保持水土、徑流降低等方面作用明顯,有利于構建良性區域小環境。

1.2有利于資源儲藏和節約

公益林的生態保護是對林區內所有資源的保護,以此來恢復資源原生態特點,保證自然界食物鏈不受人為干擾,從而達到平衡。在此過程中,人類活動減少,降低了資源消耗。排除人為活動后,公益林內以自然界的新陳代謝為主,在長期自然界新陳代謝過程中,一些不適合環境條件的物種逐漸被淘汰,優勢物種被保存,這對于公益林內的自然資源儲藏有著積極的意義。

1.3有利于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公益林的生態保護功能是對生態環境及資源的保護,從而減少林區資源在市場流動,市場上資源的減少會體現在資源市場價格上,從而在貨幣上體現出生態價值,這就需要生態文明建設有著相配套的制度,以制度來引導和制約資源的生態價值,因此,公益林有利于間接推動生態文明制度建設[2]。

1.4有利于提升全民森林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在公益林生態補償機制實施的背景下,廣大群眾都意識到,生態補償制度對于改善生態環境、促進人類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有著積極的意義,群眾對森林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得到了提升,從而自發投入到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等生態環境建設活動中。

2提升公益林生態保護功能的對策

積極提升公益林生態保護功能對于完善公主嶺市地區的生態環境有著積極的意義,結合公主嶺市公益林管理和維護實際情況,應從公益林管理和維護等方面著手。

做好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的管理,提升資金使用效率,做到專款專用,杜絕資金挪用和節流的情況,做好提升公益林生態保護功能的經濟基礎;以公主嶺市各公益林區管護難易程度來合理的設置重點管護人員面積,一般來說以2200畝~3000畝為宜,對于集體所有的重點公益林來說,應當以國有林場標準來確定人均管護面積,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管護標準[3];公主嶺市林業局應以《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規定的同一合同樣本與國營林場、村集體等承擔公益林管護任務的經濟組織簽訂公益林管理和維護責任合同,保證公益林管理和維護工作的落實,從而提升公益林的生態保護功能;做好公益林管護人員的管理,按照管護面積標準聘用管護人員,監管人員加強日常考核和檢查,制定管護責任合同;做好公益林造林、補植、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資源監測等方面的工作,保證公益林正常生長,避免受到破壞,以此來充分發揮其生態保護功能;積極完善相關制度,例如《巡護制度》、《公益林管理辦法》等,保證公益林管理和維護的有制可依[4]。此外還應當積極加強公益林保護及公益林重要性的宣傳,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此來提升群眾對公益林保護的意識,避免人為活動影響公益林生態保護功能的發揮。

3結語

綜上所述,公益林對于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有著重要的意義,公主嶺市有著眾多公益林,但許多公益林出現了老化趨勢,需要加強管理和維護。本文簡要分析了公益林對生態環境建設的重要作用,以公主嶺市為例,探討了提升公益林生態保護功能的對策,旨在充分發揮公益林對公主嶺市地區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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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四類主體功能區的生態保護區,特別是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的生態保護區,其主要功能是推進生態建設,修復和保護生態。在生態保護區內,經濟發展受到限制,居民收入增加和生活水平提高受到制約,這就需要政府管理體制創新,解決生態保護區內經濟發展與生態建設的矛盾,促進主體功能區建設。

生態保護區的現實難題

1.“要溫飽還是要環保”的兩難抉擇

四類功能區的生態保護區,特別是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的生態保護區,大多處于經濟欠發達地區,地方政府一方面要保護環境,另一方面要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問題,面臨著“要溫飽還是要環保”的兩難困境。這些地區群眾致富自然要利用本地資源優勢,但“限制與禁止開發”使得“靠山吃山”和“靠水吃水”的居民失去了發展的基礎。

2.以GDP為政績指標,忽略環境保護

以GDP作為考核地方領導的指標,處于生態保護區內的地方政府必然追求GDP,紛紛設立開發區,競相提供優惠條件,招商引資。在環保方面,地方政府往往對于引進的企業放寬環保要求,從而導致引資門檻降低,一批產業層次低、高消耗、高污染的項目在經濟欠發達的生態保護區落戶。

3.生態補償主體單一

中央政府是補償主體。從目前我國生態補償的財政轉移支付方式看,縱向轉移支付占絕對主導地位,即以中央對地方的財政轉移支付為主,缺乏橫向轉移補償機制。我國生態服務的提供者大多集中在西部,而生態服務的受益者大多集中在東中部,生態服務提供者和受益者在地理范圍上的不對應,導致西部生態服務提供者無法得到合理補償,形成“少數人負擔,多數人受益”,“上游地區負擔,下游地區受益”,“貧困地區負擔,富裕地區受益”的不合理局面。區域之間、流域上下游之間、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橫向轉移支付微乎其微。

4.生態補償管理部門多且效率低下

生態補償體制部門色彩強烈,補償管理部門多元化。生態保護管理分別涉及林業、農業、水利、國土、環保等部門,這些部門主導著生態保護政策的制定和執行,生態補償實際上成為以“部門主導”的補償。以部門為主導的生態補償,責任主體不明確,缺乏明確的分工,管理職責交叉,在監督管理、整治項目、資金投入上難以形成合力,資金使用不到位,生態保護效率低,造成生態保護與受益脫節的“三多三少”現象:一是部門補償多,生態保護區農牧民得到補償少;二是物資、資金補償多,扶持生態保護區產業、生產方式轉換補償少,輸血多,造血功能弱;三是直接向生態建設補償多,支持經濟發展、扶貧補償少。

建立多種機制

1.實施分類政績考核機制

根據主體功能區定位,中央政府對不同功能區確定有差別的政績指標體系。對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實行生態保護和修復優先的績效評價,主要評價水質、水土流失、森林覆蓋率生物多樣性等生態環保指標等,少考核或不考核GDP指標。對優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要建立以市場價值為導向的國土資源評估、考核管理系統,改變GDP崇拜的單一指標的績效考核辦法,形成以國土資源利用率為核心的、經濟與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

2.建立生態補償長效機制

建立生態補償長效機制,讓生態保護區居民分享全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培育生態保護區的造血功能,在實現生態環境保護的同時,構建和諧社會。

1建立健全生態保護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在財政轉移支付項目中增加給生態保護區的補償科目,用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生態功能區的建設補償、對西部生態退化嚴重區域恢復補償等。

2國家對生態保護省份實行政策傾斜,增加對生態保護省份環境治理和保護的專項財政撥款,以及財政貼息和稅收優惠等政策支持。對因保護生態環境而造成的財政減收,應作為計算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一個重要因素。

3逐步構建以政府財政為主導,社會捐助、市場運作為輔助的生態保護補償基金。

4開征生態保護稅,保證生態補償資金有長期穩定的來源。開征新的統一的生態環境保護稅,建立以保護環境為目的的專門稅種,同時,完善現行保護環境的稅收支出政策。征收“碳稅”,通過轉移支付將碳稅轉移給生態保護區。

3.將財政轉移支付橫向補償縱向化

建立地方政府間的橫向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根據“提供者收費,受益者付費”的原則,明確四類功能區的定位、保護的責任和補償的義務。讓生態受益的優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政府向提供生態保護的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政府進行財政轉移支付,以橫向財政轉移改變四大功能區之間既得利益格局,實現區際公共服務基本均等化,縮小四大功能之間經濟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

在建立橫向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初期,需要橫向補償縱向化。就現在行政管理體制而言,財政資金橫向轉移補償機制實際操作起來非常復雜。由于每個功能區都可能涵蓋多個同一級別的政府,每個同一級別的政府又下轄多個層級的政府,因此,政府之間的財政資金橫向轉移將形成一個極為復雜的網絡,政府行政級別越低,網絡越復雜。這樣導致轉移支付標準、數量都難以確定。

橫向補償縱向化,是在中央確定橫向補償標準后,將優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向限制和禁止開發區的補償資金統一上繳給中央政府,由中央財政通過縱向轉移支付將橫向生態補償資金撥付給限制和禁止開發區政府。

調整行政規劃

1.以生態保護區為中心設置新的市

現在生態保護區大都由多個縣市政府共管,在徹落實中央環保政策、制定和執行地方環保政策的過程中,市縣政府之間、各縣政府之間協調工作量大、協調工作困難。

以生態保護區為中心設新的市,將生態保護區內原分屬不同地市縣劃歸新設立的市。由新設立的市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和公共服務職能,可以有效地改變政出多門、交叉、扯皮、行政效率低下等現象,縮小同層級和不同層級政府之間制定、執行環保政策的差異,減少不同屬地政府之間執行環保政策的摩擦,有利于生態保護區統一執行中央政府和省政府環保政策,顯著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的行政管理效率和環保資金使用效率。

2.改變行政區劃和行政管理體制,撤市改局

對地廣人稀的生態保護區,撤市改局由新設立的“局”統籌生態保護區的生態保護、自然資源保護、旅游資源開發利用和提供公共服務等職能。

“局”的資金來源是中央的縱向轉移支付、橫向轉移縱向化的轉移支付和省級財政直接撥款,有穩定的財政資金支持其履行職能,從源頭上清除了以優惠政策招商引資導致的環境污染,也消除了產業層次低、高消耗、高污染的項目在生態保護區落戶的現象,徹底改變生態保護區面臨的“要溫飽與環保”兩難選擇和追求財政增收的壓力。

篇7

關鍵詞:文化生態;保護;尺度

中圖分類號:F590.31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20539(2012)04000107

20世紀90年代,文化生態理論引入我國并逐漸引起我國學術界和政府部門的重視,也成為近年來國內的研究熱點,自此在理論指導下的文化生態保護也被提上了政府工作日程。2004年4月8日,文化部、財政部聯合發出的《關于實施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的通知》指出:“在民族民間文化形態保存較完整、并具有特殊價值、特色鮮明的民族聚集村落和特定區域,分級建立文化生態保護區”。2005年,《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提出了“對文化遺產豐富且傳統文化生態保持較完整的區域,要有計劃地進行動態的整體性保護。”《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計劃在“十一五”期間確立10個文化生態保護區。截至2011年8月,全國已建立11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而如何建設好實驗區并將建設經驗推廣到全國,是當前文化生態保護理論需要加緊研究的課題。本文擬就我國文化生態保護的研究尺度及其進展作一梳理。

一、文化生態的基本內涵

美國文化人類學家斯圖爾德指出,生態學理念被引入社會科學中研究人類社會及生產活動與自然環境之間的互動關系,文化生態學就是主要研究文化適應環境的過程和由這種適應性所導致的文化習俗之間的相互適應性的學科[1]。墨菲則指出:“文化生態理論的實質是指文化與環境(包括技術、資源和勞動)之間存在一種動態的富有創造力的關系。”[2]作為人文地理學的重要內容,文化生態主要研究文化系統的組成、功能、結構、空間特性和時間動態,以及系統要素之間與系統內部發生的各種過程及其相互作用的機制[3]。美國地理學家蘇爾開創了人文地理研究的“文化生態學派”,提出既要重視研究人類文化塑造地球表面的過程,即文化景觀的創造和變化過程,也要重視氣候、土壤、河流、植被、動物與人類活動的密切關系,并提出“環境響應”(environmental response)理論,即一個特定的人群在特定環境中的行為模式,其產生不依賴于自然條件的刺激,而是來自于后天獲得的文化。這實際上是在一個特定的時間里,一個特定文化對生存環境的響應[4]。

文化生態理論的提出來自文化人類學、人文地理學等多個學科,對于早期的研究,批評者認為,文化生態學未能充分考慮到人對環境的影響,研究通常在“小型地區”進行,其研究結果可能不適用于較大地區,不僅需要研究過去,而且應該研究變遷[5]。經過半個世紀的發展,西方文化生態研究的理論及其應用有了較大拓展,影響也相應擴大,而我國國內尚處于初創階段,基本理論研究和構建顯得薄弱,應用研究卻走在前面[6]。

文化生態是一個復雜的系統,適宜的研究尺度是明確文化生態保護研究范疇的基礎。尺度是在研究某一物體或現象時所采用的空間或時間單位,又可指某一現象或過程在空間和時間上所涉及的范圍和發生的頻率[7]。根據文化生態現象的時空表現和演變過程,筆者認為,文化生態保護研究尺度可以分為宏觀、中觀、微觀三個尺度。二、宏觀研究尺度:

文化多樣性研究在宏觀層面,研究者強調文化生態的系統性,把文化本身看作一個生態系統或者存在狀態,從文化哲學的高度研究人類文化多樣性、文化變遷等內容。

第一,生態系統論。方李莉把文化比作動態的生命體,各種文化聚集在一起,形成各種不同的文化群落、文化圈、甚至類似生物鏈的文化鏈,并聯成一張動態的生命之網,其對人類文化整體而言具有結構。她認為,現代性造成了文化生態的失衡,解決文化生態失衡需要提高文化自覺[8]。文化生態是一個復雜的生態系統[9,10],具有生態性[11,12],是生態建設的主要組成部分[13]。

第二,生存狀態或精神狀態論。研究者認為,文化生態是人在融合了生態智慧的自我構建和社會構建過程中所展現出來的生存狀態。它不僅著眼人與自然的和諧,還關注人與社會的和諧、人與人的和諧[14],倡導“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15];它是由社會環境決定的人民大眾的心理狀態,其核心為社會公理[16]或者是區域性的精神生態[17]。作為文化人類學的延伸,它體現在對人類(民族)文化“差異性”的強調,以人的審美理想體現著人們的靈魂和民族的心聲[18]。

從宏觀上來講,保護文化生態就是保護民族文化生態環境[19]。它涉及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整個民族文化的文化生態保護;二是某個民族的某類文化或特定文化事項賴以生存的條件的保護。保護民族文化生態,應注意做好“保護和建構民族文化的傳承機制、建立和完善傳統文化的適應機制、建立本土文化與外來文化的交流機制、文化生態建設與自然生態建設相結合、加強對文化發展規律的研究”等方面工作[20]。三、中觀研究尺度:

區域文化生態研究把文化生態作為區域文化與自然環境之間的互動關系加以研究,既豐富了理論研究的內涵,也給文化生態保護實踐工作提供了指導。對特定區域空間文化生態及其保護的研究成為當前學術界關注的熱點課題之一,特別是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已經成為政府文化事業建設與發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區域文化生態

斯圖爾德文化生態學的目的,就是揭示使不同區域各具特點的特殊文化特征和模式的起源,并非要得出能夠應用于任何文化-環境區域的普遍原則。對區域文化生態調查可分三個步驟:首先,必須分析物質文化與自然資源之間的關系,其次分析運用某種特定技術來開發某一地區時涉及的行為模式,三是確定開發環境過程中所需要的行為模式對文化的其他方面的影響[21]。可見,區域文化生態研究的關鍵是與生產手段相關聯的行為模式及其影響。司馬云杰也認為,區域文化生態研究的重點是人類文化行為,研究環境適應的不同區域的文化特征[22]。

文化地理學認為,任何文化都帶有該文化形成地域的地理環境的印痕[23]。現代文化生態學立足區域,探討區域文化群落與其地理環境的發生、發展及其內在規律[24]。江金波以此為理論框架探討了粵東北客家民性及其生態成因與文化生態空間格局的優化[25]。角媛梅認為,哈尼梯田文化生態系統就是以梯田稻作為中心的哈尼族生活與環境相協調的人地系統,其由森林生態子系統、哈尼族村寨文化子系統和梯田生態子系統所構成,在空間上形成了特殊的林-寨-田的結構[26]。

(二)外因對區域文化生態保護的影響

旅游對區域文化生態保護的影響是目前討論最多的話題之一。旅游與文化生態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商業旅游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文化生態[27]。張中波以麗江古城為例認為,旅游開發導致古城文化生態失衡:古城本土居民的大量外遷、旅游開發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商業氛圍的加重和文化氛圍減弱等[28]。李文兵認為,在旅游背景下,經營者、管理者、游客是古村落文化生態演變的三個切入點,文化生態演變路徑為社區旅游參與-物質文化變遷-制度變遷、村民旅游感知-精神文化變遷-制度變遷。文化生態演變趨勢為:(1)物質文化演變表現為古村落村民居住空間轉換,古村落經濟結構轉換,(2)精神文化演變趨勢表現為宗族文化,(3)風水文化的相關儀式以及傳統民俗得到部分或全部恢復,(4)制度文化演變表現為建立在現代法制基礎上的制度文化保障功能得到加強,民主氛圍增加[29]。四川白馬地區旅游開發實踐表明,大眾旅游開發模式會給自然和文化生態相對脆弱的民族地區帶來較大沖擊[30]。

對于文化生態的旅游開發模式,有學者提出原生文化生態開發模式、次生文化生態開發模式、再生文化生態開發模式[31,32]。王維艷等認為,瀘沽湖摩梭本族人口表現出低速抑或負增長趨勢,“計生”、外出打工、旅游經營制度及過度旅游開發等文化生態因子正在對摩梭母系文化的存續構成潛在威脅[33]。

劉壯討論了地震對當地自然環境的破壞所導致的羌族生活、生產方式、民眾的文化心理等文化生態各方面的影響[34]。苑煥喬認為,城市化所致的人口大幅下降、傳統意識淡漠,使得京西靈水村“秋粥節”文化環境急劇惡化[35]。

(三)文化生態保護區研究

文化生態保護區是在文化生態理論指導下的文化生態實踐。它的建設,是根據同一性質的區域文化特點,選定傳統文化保存相對完整、在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及觀念形態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在價值觀和民間信仰以及諸多文化具體表現形式方面具有突出特點的人群聚落空間予以特別的關注,使這一特定地區的傳統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護和健康傳承[36],這是生態博物館的拓展或另類[37]。應在多層面整體推進:在環境層面,著力于對建筑和生態環境的修復、整治;在經濟層面,注重對其經濟活力的培育,積極營造有特色的文化活動和商業氛圍;在社會層面,通過促進社區居民的參與,借旅游、文化等產業的發展幫助解決城鎮或村落衰退帶來的種種內在問題[38]。文化生態的保護,不是簡單劃定數片“生態文化保護區”就可以一勞永逸的,而是在對抗“現代性”的當代生活世界中逐步形成文化自覺,需要在無形的制度建設和有形的技術支撐下實現廣泛的居民參與[39]。要把文化生態保護與自然生態保護結合起來[40]。然而,在文化生態區保護過程中,文化主體存在若干問題:傳統生活不復存在、民族文化迷失、文化傳承人的危機、留守人口比例失衡,因此應加強民族文化主體保護[41]。

(四)民族文化生態研究

在文化人類學視角下研究文化生態,其主要目標和任務就是揭示出各民族、各地區的文化形態與自然環境的關聯[42]。楊建華等將西南文化生態圈內的諸多文化群落分別劃入到相應的亞文化生態圈、文化生態叢、文化生態簇所構成的文化生態層級體系之中[43]。學者們提出了若干保護方略,如“文化生態園”模式[44]、民族文化生態經濟模式[45]、民族文化生態村模式、生態博物館模式等。以文化生態村和生態博物館的方式保護鄉土聚落和文化遺產的做法,在國內越來越多。但生態博物館不只是一群建筑,而是一個社區,它所保護和傳播的不僅是文化遺產,還包括自然遺產和生態環境、原住民的文化啟蒙和教育引導。尹紹亭認為,民族文化生態村是全面保護和傳承優秀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由當地民眾自覺參與的、自主經營、管理的中國鄉村建設的一種新模式[46]。有學者提出了民族文化生態村的兩個成功模式:一個依托景區的發展模式(貴州仙人洞村),一個是原生態文化村寨的發展模式(云南南堿傣寨),可根據不同類型的村寨特點建設民族文化生態村[47]。民族文化生態村的社會資本、經濟資本、文化資本三種資本之間的良性循環需要兩個重要條件:良好的社區參與、良好的民族傳統文化保護和發展方案[48]。四、微觀研究尺度:

文化生態因子研究對具體文化因子的生態環境現狀及其變遷予以研究,從整體上探討文化生態保護與開發。各種民俗、民間工藝、傳統音樂、口頭傳說等都是文化生態保護的研究對象。民間藝術的文化生態研究浩瀚了傳統民間文化的價值觀念、生活方式、造物觀念、造物與環境的關系、信仰觀念、技術因素、民間社會組織結構形式,以及文化的時空發展等內容[49]。潘魯生等倡議把“民間工藝文化生態保護計劃”納入全民教育領域,建立民間藝人檔案,建立指定的民間文化生態保護區域,設立文化旅游的景點,建立民藝資料館所,設立民藝研究機構,在有條件的都市科研院所設立民藝作坊,吸引民眾參與,體驗民間生產、生活方式[50]。河洛大鼓作為一種曲藝形式,其發生、發展、衰敗的每個環節都反映著河洛文化的生態狀況,因此應從河洛文化生態系統的各要素考察尋求保護策略[51]。挑擔、砍柴、走紙寮作為閩西傳統時期的主要勞動生產方式,以及與這些勞動相關的自然環境、社會歷史文化因素,共同構成了閩西客家山歌傳承的文化生態[52]。客家“好歌”文化生態變遷:形式由集體性的山間勞動變成娛樂休閑;內容由愛情生活變為現代化發展;方式由即興演唱發展到專業化創作;以及多媒體技術運用、團體組織表演等。客家山歌表現形式豐富,并融入文藝創作、民族旅游,但這種變遷喪失了固有的獨特韻味[53]。學校教育、自我教育以及生活模式教育三個方面,為云南傳統音樂文化保護與傳承創造了良好的土壤[54]。有研究認為,傳統音樂舞蹈藝術,對其保護主要有三種觀點:(1)對于瀕危的、難以推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只能用“博物館式”方式保護;(2)對有生命力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積極借助市場力量保護,走市場化道路;(3)對于有些口頭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要據其形態特征決定特殊的保護方法,即活態傳承[55]。

對于微觀文化生態的保護和利用,有人提出合理旅游開發[56]、“師徒父子”傳承[57]的方式,還有一些針對某項文化事項的具體研究,如對“唱新聞”的內容與形式加以發展和創新[58]、對上黨梆子要保護好戲曲小生態的活態特征[59]、洮岷地區“花兒”的文化空間保護[60]、非文字生活世界發掘[61]、女書及女書文化的原生態環境保護等[62]。

五、文化生態保護研究簡評

(一)文化生態保護研究應以宏觀尺度為指導,立足于中觀和微觀尺度

文化生態保護是一種理念,也是一種方法,然而操作性不強,特別是宏觀研究尺度。因此,需要在現實的空間內和可控的條件下,通過可操作的技術手段,開展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的綜合性研究。審視文化生態研究的三個尺度,筆者認為,應該以宏觀尺度為指導,以中觀和微觀尺度為基本立足點。其原因如下:一是遵從斯圖爾德文化生態原始內涵,二是研究尺度的可操作性。文化生態保護對象是生態環境與文化之間的互動關系,文化是特定時間和空間環境相互作用的過程和結果,所以文化生態保護必須在特定區域范圍內開展。文化生態保護主體是社區居民,只有文化凝聚力較強的社區居民才能真正參與區域文化生態保護。三是現實需要。無論是自然遺產保護、文化遺產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還是從整體出發的文化生態保護,都是我國文化發展戰略之一。因此,從中觀和微觀的角度開展具體研究是我國文化生態保護的現實需要。

(二)文化生態保護原則

文化生態保護強調三個原則:(1)整體性:文化生態保護整體性首先是文化與生態環境的整體性,即并不單純保護文化的符號、語言、規范等,而是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全面保護文化及其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這既涉及自然環境,也包括經濟環境、政治環境、社會環境等。其次是物質文化與非物質文化的整體性,即互相依存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和與之相關的物質文化遺產。(2)針對性:區域文化生態差異性明顯,環境和文化生存之間的互動帶有鮮明的地域性,必須開展有針對性的研究和保護。首先應針對不同類型文化生態開展類型化研究和保護。如歷史文化名城、名村、特色文化村寨、以自然景觀為核心的特色村寨等。其次,針對具體文化因子開展個別化研究和保護。區域物質文化和非物質文化形式多樣,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不可移動文物、可移動文物、歷史文化街區和村鎮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口頭傳說和表述、語言、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等以及與上述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因此,應采取富有針對性的研究理論和方法以及保護方略。(3)參與性:文化生態保護的主體是生產、生活于特定環境中的社區居民,也是保證文化活態生存、可持續利用與發展的基礎。應加強對文化主體的文化自覺、參與意愿、參與路徑等內容的研究。

(三)文化生態可持續利用

一是應采取分層次的開發模式,即按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類型分層次開發:對音樂、舞蹈、戲曲等表演類遺產應優先開發;對工藝、美術類等生產性遺產重點開發;進行產業化開發,對儀式、節事、習俗類制度性遺產控制開發。

二是應對文化生態保護區進行功能分區。旅游開發可能會給文化生態保護帶來消極影響,如過度性開發、商業化污染、社區參與不足、居民遷移、文化涵化等,筆者認為,可以采取功能分區的方式,把文化生態保護區分為“前臺”和“后臺”,“前臺”就是供旅游者觀賞游玩的旅游規劃區,“后臺”就是遠離旅游者的規劃控制區,目的是保護文化生態原真性的傳承,嚴格控制開發。

(四)多學科綜合性研究

文化生態保護是一個綜合性研究領域,匯集文化人類學、人文地理學、生態學、文化哲學、社會學、藝術學、民族學、旅游學、民俗學、建筑學、規劃學、歷史學、文學、傳播學、博物館學、教育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多學科,各學科研究尺度和向度各有不同(參見圖1)。圖1文化生態保護研究學科分布圖

因此,研究方法也應呈現多學科特點。文化生態傳統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文化人類學的田野工作法、民族志法等,隨著相關學科的介入,抽樣調查、跟蹤調查等社會科學研究方法也應得到廣泛的應用。除此之外,還應當借鑒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開展深入研究,如GIS、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系統數據庫等。

概言之,文化生態系統涵蓋宏觀、中觀、微觀三個層面,文化生態研究融合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人文科學的相關理論和方法,這對文化生態保護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運用多學科研究手段和方法,又要使理論與實踐形成良性互動,為文化生態的整體保護提供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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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 生態整治 法律 問題

一、我國生態整治恢復的立法現狀及存在的法律問題

我國生態整治恢復方面存在的法律問題

我國在環境整治方面的立法已經建立,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時代的變遷,一些法律沒有得到及時的完善,這些生態保護立法仍存在不少缺陷,和我國當前生態保護和經濟的發展不協調,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體系不健全

(1)法律領域存在真空

我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立法已經很多,但是在生態整治方面還存在一些空白,存在著真空,很多情況仍然是無法可依,如生態效益的補償、生態整治恢復的法律保障。出現問題只能是臨時出臺一些文件,沒有形成一個長效機制,對于我國生態整治來說非常不利。

(2)基本法律側重于防止污染

由于歷史的原因很多法律不能適應當前的情況,例如現行《環境保護法》頒布于1989 年,那個年代的環境意識和現在的情況不能很好的結合,那個時期主要注重環境污染的防治和治理,對于環境的保護治理方面來說意識淡薄,雖然也有一些規定,但是僅僅只限于形式,例如,《環境保護法》第19 條規定,“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必須采取措施保護生態環境”,這種粗線條原則性規定,缺乏具體的規則指引,被執行的很少。

2.對生態恢復缺乏足夠的重視

生態環境問題是涉及很多領域,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但是現行的法律缺少對生態環境問題和生態保護的重視,這和當前重視生態保護極其不符,同時,我們也應該注重民法、刑法、經濟法等相關法律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作用,從各自的角度對生態保護做出相應的規定。有些法律法規體現了生態保護的意識,但是不夠具體,針對性不強,仍然需要作出相應的細則。如新《刑法》對盜伐林木罪的處刑規定明顯缺乏對生態保護的重視。新《刑法》對盜伐林木罪的最高處刑,由原《刑法》按盜竊罪可判“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降為可判“7 年以上有期徒刑”。這種規定顯然給人們一種盜木比起其他的刑事犯法輕一些,給人們一個誤導信息,對于立法我們要深思熟慮,不能顧此失彼。同時,在其他法律中也存在這樣類似的問題,在此不再一一道來。

二、完善我國生態整治恢復法律體系的建議與對策

1.加強法律意識,預防為主

法律的制定的目的不是在懲罰,而是側重預防,同樣,環境保護相應的法律制定也同樣是預防為主。宣傳法律,讓普通老百姓能夠了解相應的法律法規,首先知法才能懂法、守法。守法,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環境保護法,只有懂法的了這些法律法規才能更好地守法。通過各種手段,加強環境保護知識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環境意識尤其是環境法律意識。使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都能認識到保護環境事關中華民族的生存和發展,了解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掌握依法保護環境的武器。環境問題是破壞容易治理難,有些環境甚至是如果破壞了就永久不能恢復了,產生不可估量的嚴重后果,所以加強環境保護意識,加大宣傳力度,防止危害環境的后果產生。

2.專家參與立法,提高立法質量

法律的建立都是一項比較大的系統工程,各個法律立的建立都需要相應的專家學者的參與,精通相關業務,在環境立法這個領域,由于需要相關的生態專業知識,不僅僅需要法律專家,更需要邀請一些生態專家參與立法,將更能把握立法的目的,充分調節好人與自然,發展與環保之間的關系,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體現人和自然和諧相處的觀念。

3.可持續發展觀知道法律的制定

可持續發展觀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內容,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需要的能力的發展,這是我們制定環境保護法律的指導思想。

環境保護有時和經濟的發展相矛盾, 我國目前現行的環境資源法律制度在解決環境、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三者協調統一的問題上顯得“力不從心”。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在解決這些方面是很有用的,以這種思想構建的法律制度,能從根本上防治污染和防止環境遭到破壞的法律制度。人類歷史和實踐證明,破壞環境,以環境為代價換來的發展都是不牢固的,甚至是得不償失, 經濟的發展不能以環境為代價,國外的前車之鑒已經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例子。因此, 以可持續發展思想作為我們環境保護立法的指導思想, 是確保經濟增長和生態保護協調發展的根本保障。

4.吸收國外先進經驗

外國在環境治理方面應該說是有好多好的經驗值得我們學習,主要包括地方性法規和實施細則的制定,這對于我國環保法律的建立和完善有很大的幫助,積極維護我國的利益。

法律的制定有時不是很難的事情,關鍵是好的法律如何執行下去,這才是真正的意義所在,西方國家在環境執法、司法方面有許多可以借鑒的東西。例如《美國國家環境政策法》規定了公民在環境方面的一般權利。《清潔水法》和《清潔大氣法》都規定允許公民對任何違反這兩個法律的人提訟。在美國環境法中還有一項獨特的民事訴訟制度,該制度允許環境管理機關提起民事訴訟以實施環境法。我們都可以有選擇的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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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 雨花臺區; 生態紅線

1. 我區“生態紅線”實施現狀

在2013年江蘇省頒布的《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中,劃定我區雨花臺砂礫石層自然保護區、三橋濕地生態系統保護區、雨花臺區烈士陵園(市直管單位)、牛首山和將軍山風景名勝區5塊生態紅線保護區域,總面積為8.582km2;在2014年南京市編制下發的《南京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中,在我區省級生態紅線保護區基礎上,增加了板橋北側生態綠地(開發區城市森林)和將軍山西側生態綠地(梅山塌陷區)2塊生態綠地保護區,面積為8.3km2。全區生態紅線區域總面積16.882km2,占全區國土面積的12.56%。除雨花臺砂礫石層保護區為一級管控區(0.002km2)外,其余均為二級管控區(16.88km2)。

2014年下半年,區委、區政府在進行細致調研基礎上,研究通過了我區區級生態紅線區域規劃編制工作。計劃在省、市在我區規劃的7塊16.882km2生態紅線區域基礎上,再編制規劃臺公園、文萊風景區、花神廟天隆寺生態綠地、鄧府山石刻園、板橋三山自然景區、蓮花湖濕地公園、花神湖青少年活動中心、板橋生態園等8塊具有自然與人文景觀和生態防護性質區域。并委托環保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負責對我區生態紅線區域實施規劃編制工作,具體規劃方案將于2015年5月30完成。

2. 我區實開展生態紅線工作的意義

2.1 奠定了雨花發展版圖上的生態“聚寶盆”

在我區東部強化南站地區商業圈建設,南部加快推進梅山、開發區城市化建設推進,西部對接奧體新城經濟圈,北部加快推進軟件谷和“兩橋”建設的版圖上,這15塊省、市、區級生態紅線保護區就如同15個綠色聚寶盆被安布在我們的街道(園區),這些生態紅線保護區不僅鏟除了我們生態保護的“盲區”和“死角”,實現生態紅線保護區的全覆蓋;還大大提升了所在區域的生態文化含金量,只要合理科學的保護利用好,把每一個保護區獨有的生態優勢轉化為競爭優勢和競爭資本,把它們連接起來做好規劃開發文章,打造成為雨花的生態大動脈。

2.2 筑牢了現代化新城區建設的生態“防火墻”

通過劃定“生態紅線”,嚴格界定保護區邊界、樁位,把生態紅線制度同環保審批制度相結合,一級管控區嚴禁項目開發建設,對二級管控區和區級生態紅線區域內不符合保護區生態主導功能的新建項目一律禁批,對保護區周邊可能會對保護區產生破壞作用的項目一律限批,確保項目發展符合生態保護需求。對符合生態功能要求,有利于進一步彰顯生態效應,對生態環境具有反哺作用的項目進行積極引導、支持和幫助。通過行政和司法手段,切實嚴格保護好生態紅線保護區,為全區轉型發展筑起一道堅實的生態防火墻。

2.3 存的一些問題

區內實施生態紅線規劃工作剛剛開展,在摸排調研過程中發現我區部分生態保護區還存在一些不到位的現象。以我區唯一一家一級管控區雨花臺砂礫層保護區為例進行分析,在該保護區存在的問題也是其他保護區不同程度存在的共性問題。

(1)區界劃線不精準。目前,省、市級生態紅線已經劃定,但生態紅線保護區域由于沒有明確實地具體精準區域,目前均未設置生態紅線標識牌和邊界標志;如地處賽虹橋街道安德門社區十字崗東側雨花臺砂礫層保護區,該保護區距離江蘇省地質勘察研究院南側圍墻外約50m,西、北至華威鋼構廠圍墻邊,東南至拆遷區平地,總面積大約為200m2,保護區域沒有精準的樁位和隔欄明確保護范圍。

(2)責任主體不明確。每一個生態紅線地塊沒有明確責任主體,生態環境能力建設工作均未開展;如國土部門是雨花臺砂礫石層地質遺跡保護區的主管部門,環保部門是生態保護區的監管的監管部門,屬地街道按屬地原則進行具體保護管理,整治環境需要城管局負責執行,整治完畢后建設宣傳欄、護欄等保護設施的職能牽涉到宣傳、文化等部門,這些部門各管一塊,一時難以協調,相關生態保護建設工作沒能得到有效開展。

(3)經費保障不到位。生態環境能力建設與生態紅線保護沒有資金來源,如對拆除中可能牽涉到安置、費用等問題;財政這塊沒有固定保護經費,造成治理保護沒有經費保障。另外,該保護區屬一級管控區,不允許進行任何商業開發,也就無法形成借力開發來進行整治。

(4)保護能力不相配。我區生態保護工作面廣、量大,而與之相適應的保障手段仍然不足,從事生態保護工作的專業人員、執法人員相對缺乏,環保部門作為生態保護區監管部門,執法隊伍受限于編制約束,平時應對工業污染防治以及水氣聲環境治理已經捉襟見肘,根本抽不出力量進行生態保護區的巡查保護。街道(園區)作為屬地管理的責任部門只配一名h保員,更無力從事保護區巡查保護工作。

3. 解決問題的一些建議

法規、政策的尊嚴在于執行,執行的前提是有制度的保障。我們在全市主城區率先制定規劃區級“生態紅線”,能否得到有效落實和執行,關鍵在于科學到位的建好章立嚴制。

(1)建立生態紅線聯席會議和問責制度。由區政府牽頭,按照工作職能和管理權限,以條塊結合的方式,將各生態紅線區域的保護和建設職能分解到各屬地街道(園區)和各職能部門,防止出現職責不清九龍治水的扯皮情況。各有關部門、街道(園區)及生態環境保護、利用、規劃等領域的專家組成生態保護聯席會議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研究重大事項,統籌協調,并進行通報點評考核。對失職、瀆職的行為要進行嚴格問責,造成惡劣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通過嚴格;通過建立嚴格的問責機制,給我們每一個職能部門和屬地街道(園區)的領導干部套緊生態紅線的“緊箍咒”,要讓生態紅線成為每一個領導干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確保“生態紅線”如同黨紀國法一樣,成為大家不敢跨越的雷池。

(2)建立生態準入和補償制度。將生態紅線區保護要求納入環保“三同時”體系,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區域或自然資源開發項目,其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硬性要求。把是否符合生態紅線區域生態主導功能要求作為項目環保審批的先決條件,對生態紅線區保護要求沖突的項目一律禁批、限批。同時,要建立生態補償制度。制訂完成區生態補償機制實施意見、技術規范和資金管理辦法等政策文件,嚴格控制生態紅線區內土地和生態資源占用,確需占用且與保護要求不沖突的,由區政府按照“占一補一”原則,確保紅線區面積和生態服務功能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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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一是工礦企業的不當經濟行為。主要表現為:濫采亂挖礦產造成植被和草場沙化;大型車輛碾壓草場破壞草場植被生長;過度抽取地下水使草原水位線下降和草場鹽堿化;無規劃地建設廠房,任意堆放工業垃圾破壞草原景觀等。

二是農牧戶的過度開發行為。主要表現為:超載過牧和掠奪性經營;草場的利用保護方式簡單粗放;只產不入,缺乏對草場的維護與治理;拉網圍欄分割草場形成沙化源以及不合理地開墾種植農作物等。

三是群眾的不良生活行為。主要表現為:隨意亂挖藥材;隨意捕殺草原上的野生動物;不文明旅游行為使草場被污染和踐踏;隨意污染草原上珍貴的水資源等。

四是草原管理制度不完善、執行力低。對草原的生態治理與管理缺乏綜合性、長期性、可持續的制度措施,目前的草原生態管理注重以“草”為本,而非以“人”為本,以“草”和“畜”為出發點和著力點,忽視了“人”的主體地位。草原生態保護的投入長期不足,廣大牧民參與管理的積極性不高。草原管理機構沒有明確的權責地位,草原監理部門執法不力。同時,現有的法律、制度對破壞草原的行為處罰力度不夠大,難以彌補破壞草原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失,不能有效制止破壞草原行為的發生。另外,基層組織對草場的管理方式簡單粗放,未能形成政府、企業牧戶、社會組織、個人共同參與的草原生態治理體系。

二、對建立錫林郭勒盟草原生態管理制度的建議

一是堅持依法治理,建立健全治理和保護草原生態的制度體系。深入研究、制訂或修改符合當前草原生態實際的《草原法》《環境保護法》《基本草原保護條例》《草畜平衡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從立法的高度規范和約束破壞草原生態的行為,對草原上的濫采、濫挖、濫牧和亂占、亂建等現象給予嚴厲處罰。加強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強化草原執法和執法監督,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嚴格限制超載過牧,努力實現草畜平衡。增加對草原生態恢復和建設的投入,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當中,把生態建設情況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努力營造保護草原生態的法制環境,減少對草原生態系統的干擾和破壞,鼓勵合理利用草原資源,維護草原生態建設成果。

二是嚴格管理、規范草原牧區的工業開發行為。牧區礦產資源開發是目前關系草原生態環境的一個突出問題,應高度重視,認真研究,科學決策,嚴格依法、依規審批和管理,突出對礦產資源開發的生態環境監管。要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堅持高起點、高標準地培育引進工業項目,淘汰落后產能,發展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新能源產業、高科技產業等新興綠色產業,引導企業加大環保投入,提高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此外,還應對環境違法的企業和個人從嚴處罰,最大限度地減輕工業發展對草原生態環境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