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師畢業生法學畢業論文
時間:2022-07-28 03: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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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結果顯示,多數被調查者對于師范院校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競爭力沒有信心,且在期望就業地區、職業意向、期望值等就業偏向方面趨于一致。第一,地方高師法學畢業生的就業競爭力信心指數低。與政法類院校或重點院校法學專業畢業生相比,地方高師法學畢業生不僅在培養類別上與師范類混同,而且在層次、能力等方面得不到用人單位的完全認同。面對嚴峻的就業形勢,被調查者對師范院校的法學畢業生就業形勢并不看好。67.4%的畢業生認為當前法學畢業生就業形勢較為嚴峻,56.2%的學生認為師范院校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競爭力不如政法類院校法學專業畢業生,29.2%的被調查者甚至認為師范院校法學專業學生相比其他本科院校學生存在更大的就業困難。第二,畢業生就業期望值過高。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選擇偏好以公檢法單位為主的公務員崗位。在選擇就業單位類型時,分別有71.3%和46.6%的法學畢業生期望進入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還有37.1%的畢業生考慮進入律師事務所,接受調查者對國有單位和專業對口的職業就業意向選擇比例遠遠高于非公有制企業和基層單位,而非公有制企業和基層單位的比例僅占13.5%和9%。第三,選擇就業區域過于集中,東部高于中西部地區。55.6%的被調查者期望到東部沿海地區就業,到中西部地區就業的比例僅為2.2%。影響地方高師法學畢業生就業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社會對地方高師法學專業認同度不高。當前,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市場處于絕對的主導地位,對畢業生的畢業院校、學歷、能力等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而高師法學畢業生因文憑、學歷不占優勢,且學校的知名度較低,屢遭就業歧視。其次,地方高師法學專業核心競爭力不足。受經費及學科性質的限制,地方高師院校無法及時配套相應的法學人才培養設施。一方面,教師隊伍良莠不齊,人才難求。多數地方高師地處二、三線城市,難以引進或留住優秀教師,部分教師甚至連司法考試都未能通過,理論水平較低;另一方面,圖書、資料等教學資源配套不足,法學教學實踐基地遲遲無法建立,實踐教學存在缺乏技術支撐的困難。最后,學生知識結構不合理,缺少社會實踐經驗。由于專任教師缺乏,地方高師院校法學課程的設置往往并不科學,學生的知識結構不合理。作為應用性學科,法學專業對學生的實踐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但是,當前我國地方高師法學教育仍以課堂教授為主,學生在校期間只有兩個月的畢業實習課程,且無專業老師跟進。
二、地方高師法學畢業生就業出路
加強政策引導,培養學生樹立服務基層、支援西部建設的意識。廣大基層單位承擔著大量的社區矯正、鄰里調解和基層普法工作,任務繁重,專業人員少,工作效率低。隨著西部大開發進程的深入,中西部地區急需大量法律人才。然而,在地方高師卻存在著法學畢業生不愿到中西部或基層單位就業的困境。解決這一問題,國家可通過完善畢業生到中西部或農村地區就業的各項配套措施,鼓勵畢業生下基層就業。一方面,面向一般院校優秀法學畢業生設置基層法律職位,減輕地方高師法學畢業生的就業壓力;另一方面,通過政策引導畢業生自覺支援西部建設,如國家可有針對性地推行學費補償政策,面向來自西部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法學畢業生,規定服務滿一定年限后,對畢業后返鄉就業的西部生源大學生返還全部學費,對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免除其清繳貸款的義務,以此鼓勵法學畢業生支援西部建設。通過司法考試制度改革,引導學生到中西部和欠發達地區服務。目前,我國司法職業資格證書分為A、B、C三類,其中,C類證書不僅降低了報考的學歷門檻,且僅針對來自部分受照顧地區生源的學生,但是C類證書也只能在受照顧地區使用。為鼓勵更多畢業生到法學人才稀缺的偏遠及西部地區,可以放寬C類證書的報考戶籍門檻,以此激勵一些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執業。以地方為依托,建立法學實踐基地,提高畢業生就業競爭力。首先,大力推行診所式法學教育模式,使學生從法學理論課堂教學模式中解放出來。診所式法學教育是指在有律師執業資格的教師的指導下,置法學學生于一個真實或虛擬的“法律診所”中,為需要法律幫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詢,“診斷”他們的法律問題,開出“處方”,為他們提供解決法律問題的方法和無償的法律援助服務。[1]地方高師在設置培養方案時,應在保證教育部14門法學專業核心課程的前提下,提供符合社會需求的法學選修課,如婚姻法、合同寫作等;同時將診所式法學教育納入法學專業學生培養方案,在大學一年級著重培育學生的理論素養,二年級逐步開展診所式法學教育,培養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其次,充分發揮地方高師的地方優勢,提升為區域服務的層次。地方高師法學專業教師多為當地知名律師,也有部分資深法律工作者作為外聘教師到校教學,可以此為人脈資源,與本地法律部門開展廣泛合作,邀請律師、法官和檢察官進校開展職業講座,組織公檢法機關與學生開展辯論賽,鍛煉學生的思辨能力和反應能力。最后,在公檢法三機關設立實踐基地,定向輸送法學專業學生前往實習,由實習指導老師負責學生實習情況的反饋,并在實習結束后由有關單位簽署學生實踐結論;與律所、司法局共建教學實踐基地,由持有律師執業資格證的教師帶領學生承辦社會案件或法律援助案件,每個案件由一位教師帶領6~8名高年級學生辦理,由教師指導學生辦案流程及文書寫作,對案件辦理過程中的不足之處及時予以修正。融合師范特色,沖破思維定式,拓寬就業途徑。融合師范特色,關鍵在于注重法學專業學生的人格養成。地方高師院校形成了濃厚的以德育為主的校園文化,應將這種主流文化列入法學專業學生的培養方案,培養法學專業學生心懷感恩、吃苦耐勞的職業品格。要引導學生破除專業對口的就業依賴思維。2011年,教育部要求在全國教育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個五年規劃[2],要把法制教育納入中小學教育體系,在中小學配備法制教育領域工作者。師范院校法學專業學生在這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師范院校教師招聘信息較多,能夠及時接收到最新、最全的法制教師招聘信息。地方高師院校在日常教學活動中,要有意識地學習、借鑒師范生教學培養方式,采取開放式及隨堂案例教學,鼓勵學生上臺鍛煉口才,培養邏輯思維能力;加強與周邊中小學合作,指導法學專業學生到中小學開展普法講堂、普法演出等活動,提高法律教學水平。
作者:陳莉娜工作單位:閩南師范大學政治法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