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教育改革的思考
時間:2022-10-27 08: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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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籍管理制度改革面臨操作層面的問題
現行的高校學籍管理制度一直以來都是大學生創業者的后顧之憂。眾所周知,創業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普通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往往都需要全身心的投入,很難分神顧及到其他的事情,而不管是經驗還是社會閱歷都比較缺乏的在校大學生,既要投入創業,又要完成學校教育的規定動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針對這個問題,《意見》提出了兩個建議,一是將學生自主創業的經歷折算成學分,二是放寬修業年限,允許學生休學去創業。這兩個建議一方面可是使學生可以有選擇地自主放棄一部分并不是特別重要的學分,由創業實踐來替代,降低了學生的修業壓力,節省出的精力可以更多地投入到創業之中,同時也是學校對學生創業經歷的一種認可;另一方面給學生創造了一個可以全身心投入創業的機會,而且,即便創業失敗,也可以重返校園,繼續之前的學習,降低了休學創業的風險和壓力。不過,這兩個建議雖好,但是結合學校和學生所面臨的實際情況,還存在著一些操作層面的問題。首先,將創業的經歷折算成學分涉及到一個折算標準的問題,如何創業、創業多久、達到什么目標才可以獲得這個學分需要一個明確的標準,而創業的情況五花八門,要用一種標準來衡量所有的情況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學校在制定規則的時候,不得不考慮到各種可能的情況,既要保證學分體系的嚴肅性,又不至于使這個學分對創業的學生來說遙不可及,而且,這種涉及到最終學位認定的問題更是需要國家教育主管部門進行頂層設計;其次,放寬修業年限應該是有限的放寬,一般來講,多數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為6-8年,可以看出,原有制度其實已經考慮到學生在修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并預留了一定的轉圜空間,雖然之前的這種規定更多的是針對修業有困難的學生,但并不排除學生可以利用這多出來的時間進行創業,所以這條建議的提出是否可以理解為針對休學創業的學生,另外還有延長修業年限的余地,這點還值得進一步商榷;第三,選擇過休學創業的學生會面臨一個尷尬的情況,無論他學習成績如何優秀,在他的學位證和畢業證上都會顯示他是一名延長學年的學生,在目前的大環境下,延長學年意味著大學階段的學習或多或少存在著一些問題,如果學生創業成功還好,萬一創業失敗需要重新走上找工作的道理,那這樣的證書勢必會給用人單位帶來一些錯覺,無形中也對學生的就業產生了不利的影響。
二、教師在帶領學生創業過程中需要更明確的角色定位
高校教師無疑是將大學生培養成才的最主要責任主體,高校創業教育改革自然也離不開高校教師的參與。老師是除家長之外,學生最為信賴的對象。在創業的問題上,一般家長都給不了學生太多的實質性建議,學生更多聽取的都是自己老師的建議。如果在創業的路上有老師手把手的提攜,對學生來說無疑可以少走許多的彎路。因此,高校創業教育改革對高校教師指導學生創業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意見》對高校教師的創業教育責任和創業教育能力都提出了明確的建議,然而,《意見》中提到的鼓勵帶領學生創業的問題還存在一些有爭議。一般來講,高校教師的知識、能力、經驗和閱歷都是大學生創業道路上必不可少的財富,用來指導剛剛踏上創業征程的大學生來說裨益不小,然而,帶領創業和指導創業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指導創業的時候,高校教師只是作為指導老師的身份出現,不涉及具體的利益關系;而帶領創業的話,高校教師直接參與到創業項目之中,甚至占據團隊的主導地位,這樣就會產生一些問題。比如,以教師為主的創業項目,學生作為團隊成員參與其中,其性質是否還能定義為大學生創業;學生與教師共同創業,一般來說學生處在弱勢的一方,在利益分配和項目管理中,正當權益是否能得到有效保障;教師帶領學生創業,最后會不會發展成為學生為教師打工;大多數教師本身沒有創業經歷,自己也是在摸索中,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有能力帶領學生創業;另外,教師帶領學生創業,教師的行為會不會被學校定義為“不務正業”,進而對教師個人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等等。這些問題都是《意見》中沒有提到也沒能給出答案的,但是,要落實這一點卻無法繞過這樣一些問題,因此,究竟如何鼓勵高校教師帶領學生創業需要主管部門和高校再認真思考研究一下。
三、資金支持應該惠及更多大學生創業者
大學生創業離不開社會各個方面的支持,各個方面主要包括地方政府、社會組織、公益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有關個人等。支持的類型也有很多,主要包括資金、政策、場地、服務、技術等,其中最重要的無疑是資金。《意見》把資金支持分為了財政和社會資金兩個方面,一方面要求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高校多方統籌資金支持大學生創業,另一方面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向大學生創業者提供風險資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大學生創業的資金來源渠道問題。事實上,《意見》中提到的這些途徑在以往的政策中或多或少都提及過,然而真正的效果卻讓很多大學生創業者只能望梅止渴。對于普通大學生創業者來說,面臨的最主要問題就是缺乏資金。誠然,可以提供資金支持的渠道有很多,但是大學生創業者想要獲得卻沒那么容易。比如,一般高校支持大學生創業,通常是以提供創業培訓和場地為主,鮮有直接提供創業資金支持的;至于財政資金的支持更是普通大學生創業者難以企及的,即便有些地方推出了稅收優惠政策,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大學生創業者卻不知道該向哪里申請以及如何申請,即便申請到了,減免的稅收對于創業初期的大學生來說也發揮不了太大的作用;社會團體和公益組織提供的資金支持主要也是通過直接與高校聯系舉辦創業競賽獎金的形式來發放,支持力度較小,只能作為一種鼓勵,對于真正創業的大學生來說只能算是杯水車薪;而那些承擔高風險、謀求高回報的風險資金更親睞那些團隊成熟、技術領先、經驗豐富的創業者,以大學生創業的成功率一般很難吸引到風險資金的注資。因此,《意見》雖然指出了從資金上支持大學生創業的若干條指導性意見,但要真正把這些意見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支持力量,惠及更多有志于自主創業的大學生,還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意見》的對于大學生創業教育有著十分積極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里大學生創業教育改革的努力方向,盡管當前許多方面工作推進得還不夠,但是可以看到,在政府、高校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大學生創業教育改革一定會迎來新的發展。
作者:俞進偉 單位:常熟理工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