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銀行發展及制約

時間:2022-09-03 05: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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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銀行發展及制約

一、影子銀行對美國金融結構的影響

所謂“影子銀行”,一般是指那些有著部分銀行功能,卻不受監管或少受監管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影子銀行系統(TheShadowBankingSystem)的概念由美國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執行董事麥卡利首次提出并被廣泛采用,又稱為平行銀行系統(TheParallelBankingSystem),它包括投資銀行、對沖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保險公司、結構性投資工具(SIV)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20世紀70年代以來美國商業銀行經營模式的變化促進了影子銀行體系的迅速發展。然而,影子銀行體系的發展也加速了商業銀行經營模式的轉變。從本質上看,影子銀行體系是商業銀行信貸資產的一個龐大的二級市場。該市場的交易成本越低、定價機制越完善、流動性越高,商業銀行越有激勵將其發放的信貸資產出售,從而在獲得價差收益的同時回收流動性。在此情況下,美國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的目的逐漸由傳統的獲取存貸利差收益轉變為獲取低買高賣的價差收益,即商業銀行逐漸轉變為“生產”貸款的金融企業,其目的是通過出售而并非持有其產品獲利。商業銀行作為連接金融市場與實體經濟的樞紐,其經營模式的這一轉變無疑將對美國的實體經濟產生重要影響。

影子銀行體系的發展對美國金融體系的演進和金融市場的結構都產生了十分重要的影響。由于商業銀行的貸款可以通過影子銀行體系的信貸中介最終由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投資者融資,因此傳統的間接融資方式與直接融資方式之間的界限日益變得模糊,商業銀行體系與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系日益緊密。換言之,影子銀行體系的發展加速了美國金融體系向“市場型金融體系”(market-basedfinancialsystem)的演進。在這一新型金融體系下,銀行業與資本市場發展之間的關系變得如此緊密,以至于金融因素的變化將對美國的實體經濟產生深遠的影響。從金融市場的角度來看,由影子銀行進行的資產證券化與金融衍生交易一方面極大地提高了金融市場的流動性,另一方面也使衍生金融產品的交易量和名義價值迅速增長。然而,歷史經驗表明,過度金融創新導致的虛擬價值飆升非但無法真實反映實體經濟的運行情況,還會加劇美國經濟的金融化。影子銀行體系的發展對美國乃至全球金融體系的穩定產生了復雜的影響。

在傳統信貸流中,資金盈余者通過金融中介直接將資金傳遞給資金需求方,然而隨著資產證券化的飛速發展,金融中介越來越多地將各種貸款證券化,在證券市場上銷售,不再持有貸款到期,這些貸款證券化之后也不在其資產負債表上反映。可見資產證券化的廣泛應用大大改變了傳統的信貸資金流,而危機之后,銀行業經營結構的轉變將促使信貸資金流更多地沿用傳統渠道,美國的銀行業將通過調整經營結構實現傳統銀行模式的回歸,但這不是簡單地回歸傳統,而是一種全新的傳統經營結構的理性回歸。過去20年銀行業的表外業務高速發展,在銀行體系之外逐漸形成了龐大的影子銀行或平行銀行系統。Geithner(2008)指出,金融體系結構在大繁榮時期已經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非銀行金融系統變得非常龐大,尤其是貨幣市場和基金市場。保羅•克魯格曼(2009)則指出影子銀行系統已經逐漸成長為傳統銀行的競爭對手,重要性甚至超過了傳統銀行,它們正重新創造著一種可能引起大蕭條的金融脆弱性,影子銀行體系中的擠兌是引起危機發生的核心。在這一金融系統里,一種自我強化的資產拋售循環很容易發生,這一循環會進一步加劇市場動蕩,而投資者對影子銀行系統信任的喪失又導致了一輪“去杠桿化”的惡性循環。

傳統銀行受到監管機構的監督,從屬于聯邦儲備體系,運作較為公開、透明,并通過存款保險和最后貸款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躲避擠兌風險。而影子銀行系統的經營活動則更為隱蔽,其中多數機構并形成可以預防擠兌的防火墻。資產泡沫破裂后出現的去杠桿化導致投資者無法判斷哪些機構具備償付能力,從而使影子銀行普遍遭到擠兌,這樣最終導致整個結構投資工具和渠道體系的崩潰。膨脹的對沖基金業在未來兩年可能會進行大規模淘汰,拍賣利率證券、資產支持商業票據、利差交易等產品已經不復存在,影子銀行系統仍將不斷縮減。影子銀行系統中各機構的自我監管意識將進一步加強,這些機構將接受越來越多的系統監管,最后貸款人支持和存款保險將擴展到該體系的更多成員。隨著影子銀行的崩潰,銀行業不得不加速資產清理進程,將結構性投資工具、對沖基金等機構予以撤銷,將不透明的資產納入資產負債表。未來銀行業高風險、高杠桿的表外業務將會大大減少,經營策略將更加穩健、保守,更加注重基礎資產的經營。

二、影子銀行在中國的發展形式

中國影子銀行的表現形式與成熟市場經濟國家有很大區別,不僅規模小,而且形式也比較簡單。中國影子銀行體系的風險并不是體現在衍生品等高杠桿市場和業務中,而是產生于民間金融、銀行表外業務、非正規的資產證券化、私募投資等監管灰色地帶。一塊是商業銀行銷售得如火如荼的理財產品,以及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銷售的類信貸類產品,比如信托公司銷售的信托產品,另一塊則是以民間高利貸為代表的民間金融體系。在中國,規模較大的“影子銀行”是銀信合作,這一塊規模大,涉及面廣,銀行通過銀信合作的創新方式釋放出了大量的資金。我們就以此為例來說明“影子銀行”的具體運作方式,實際上與美國的“影子銀行”相比,這類運作方式還比較“菜鳥”。而諸如地下錢莊、典當行等則是“影子銀行”的更低級形式。銀信合作模式:某房地產商開發房產項目資金短缺,但卻從銀行借不到款———銀行因監管等政策原因貸款額受限———信托公司以中間人角色出現———信托公司以房產商待開發項目為抵押,設計基于該項目現金流的理財產品,周期一般為1年到1年半,并委托銀行代銷———投資者購買,房產商獲得項目資金———項目開發完畢并銷售,房產商人支付給銀行托管費,信托公司服務費以及投資者收益。

三、對我國影子銀行風險預防的建議及對策

對影子銀行體系進行監管,改進影子銀行體系是伴隨著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創新的浪潮出現的,這些金融創新本身就是為了逃避金融監管的,因此在相應的監管改進上就要彌補以前監管上的漏洞,而且還要根據影子銀行體系本身的特點來設計相應的監管措施。

第一,在解決場外交易帶來種種監管問題時,首先,要將游離在現有監管體系之外的場外交易的金融衍生品納入到政府的監管框架中來,讓那些曾經躲在暗處的衍生品交易被公之于眾,使標準化的衍生品在受到監管的交易平臺上被買進賣出,交易商的行為應當受到監督,從而使投機與操縱行為得到有效抑制,讓商品價格和資產價格趨于理性,更多地是由供需所決定;其次,影子銀行體系所產生的產品涉及的廣泛性造成了以單一機構為基礎的監管方法無能為力,同時,由于是全球性市場,使得單一國家來監管也變得十分困難,因此,需要建立起各個國家之間的監管協調與信息共享機制,使得場外交易能夠在整體上獲得監管,防止監管套利的現象出現。

第二,針對影子銀行體系的銷售模式導致很難進行精確的風險評估的問題,由于衍生產品的復雜性日益增加,使得金融衍生品市場缺乏普遍接受的定價方法,從而使風險的度量與控制更加難以掌握,產品的特定目的所造成的靈活性與特定性也使得傳統的以通用交易工具評價市場的監管方法實際上處于失靈狀態,交易對手之間甚至也相互不了解。因此,要對證券經紀和交易商制定一致連貫的信托責任標準,并使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共享其持有倉位的保密信息,并定期按照要求制定報告,設計出相應的信息披露機制,使得對所有場外衍生品進行審計時可以有跡可循。另外,要對高杠桿的金融機構進行流動性監管,防止其陷入流動性危機。

第三,要解決高杠桿引發的高風險問題。首先,就要限制杠桿率在經濟高峰期的過快增長;其次,衍生品交易要提前提留一部分準備金以應對風險,必要時要建立類似于“最后貸款人”的救助機構,以為暫時陷入流動性危機的機構提供短期幫助;再次,用資本充足率的標準來限制一些特定結構的衍生品業務規模以控制系統性風險最后,一旦高杠桿引發出了風險,在解決這些問題時,不能一下收緊這些金融機構的流動性,因為高杠桿的金融機構出現問題時會很快陷入流動性枯竭的境地,而出現問題的很可能是一小部分資產,這時收緊流動性無疑是雪上加霜,監管更應該著眼于幫助這些金融機構剝離或注銷這些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