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生活》辦刊宗旨:好看實用,輔政為民從法律角度報道重大案件和熱點事件,第一時間解析國計民生的高層決策以專業(yè)水準解答民眾生活的法律疑難,深入細致傳播法律資訊及法律福音。
本刊主要資助項目有:北京工業(yè)大學博士啟動基金、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
本刊主要資助課題有:北京工業(yè)大學博士啟動基金(01100054R1726)、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09YJA860030)。
1.來稿要求稿面整潔。除特殊需要外,稿件文字一般使用通用簡化漢字,文中涉及的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和計數等均使用阿拉伯數字,計量須使用法定的計量單位。
2.中文文題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一般不宜超過10個實詞。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
3.第一作者還須提供作者單位及作者簡介,包括工作單位全稱及科室、所在省和城市名稱、郵政編碼、作者姓名、職稱、學位及研究方向。
4.參考文獻應為公開出版物。引用文獻須按引用的先后,在正文中有關處用[1],[2]…標明,序號與全文末的參考文獻必須一致。
5.注釋:凡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所作的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為注釋。用“①、②、③、④……”編號,置于正文之后。
6.摘要以提供文章內容的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闡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能夠脫離全文閱讀而不影響理解。
7.正文部分小標題一般單獨占一行;段首小標題,前空兩格,后空一格。層次編碼依次使用一、二、三…;1.2.3.…;1)、2)…。也可使用1.1、1.2、1.3…的格式。
8.圖表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xù)編號,如圖1,圖2;表1,表2,圖和表應有簡短確切的題名,圖號圖名應置于圖下,表號表名置于表上。
9.基于委托課題形成的論文,需征得課題委托方同意公開發(fā)表。杜絕為規(guī)避重復率檢查采取變相抄襲行為。因抄襲等原因引發(fā)知識產權糾紛,作者將負全責,編輯部保留追究作者責任的權利。
10.稿件主題突出,內容完整,層次分明,敘述清楚,結論明確,未在國內外正式刊物或其他會議上發(fā)表。來稿文責自負,切勿一稿多投,嚴禁抄襲剽竊。
機構名稱 | 發(fā)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法律與生活》編輯部 | 689 | 法律;法院;律師;刑事;民法 |
中國政法大學 | 138 | 法律;刑事;司法;民法;法院 |
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 | 132 | 法律;法院;司法;電視;合同 |
中國人民大學 | 131 | 法律;犯罪;刑法;刑罰;律師 |
北京市監(jiān)獄管理局清河分局 | 93 | 服刑;服刑人員;監(jiān)獄;監(jiān)區(qū);認罪 |
《金融時報》 | 84 | 法律;法治;違法;犯罪;文明 |
北京大學 | 81 | 刑法;法學;法律;犯罪;刑法學 |
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 | 78 | 訴訟;刑事;判決;法律;法院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66 | 水滸;犯罪;孩子;水滸傳;魯智深 |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 63 | 經濟學;企業(yè);交易;邏輯;法律 |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蓮花池西里7號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
郵編:100073
主編:李秀平
我們不是法律與生活雜志社。本站持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主要從事雜志訂閱與期刊服務,不是任何雜志官網。直投稿件請聯系雜志社,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蓮花池西里7號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郵編:100073。
法律與生活雜志是一本部級期刊,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主辦的一本政法類期刊。國內刊號:11-1336/D,國際刊號:1002-7173。該期刊詳細信息可以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查詢。
您好,我們擁有多年豐富的期刊服務經驗,可以協助您進行期刊投稿,優(yōu)化投稿流程,避免頻繁碰壁,縮短發(fā)表周期,節(jié)省您的寶貴時間,讓您的學術成果快速發(fā)表。
能否發(fā)表主要取決于您稿件本身的內容,期刊編輯會基于一定的考量,比如發(fā)表范圍、投稿資料、研究原創(chuàng)性等內容做出主觀決定。因此,任何正規(guī)的學術服務機構均無法保證發(fā)表,但我們會用專業(yè)知識和經驗,幫助您理解和遵循發(fā)表要求,助您提升發(fā)表幾率。若我們未達到服務承諾,我們將退還款項。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蓮花池西里7號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郵編:10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