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時間:2022-04-29 0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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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目錄

1總則

1.1目的

1.2工作原則

1.3編制依據

1.4適用范圍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2.1市級應急組織指揮體系2.2縣級應急組織指揮體系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日常維護

3.2預警支持系統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4.2預案啟動

4.3響應程序

4.4新聞

5后期處置

5.1結束程序

5.2事故調查

5.3總結建議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6.2通信保障

6.3醫療保障

6.4物資保障

6.5經費保障

6.6監督檢查

7附則

7.1獎勵與責任

7.2制定與解釋

7.3預案的生效

1總則

1.1目的

為有效應對全市城市橋梁可能出現的重大事故,及時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組織實施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橋梁重大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在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城建局牽頭組織各有關部門根據城市橋梁事故分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應急機構職責,落實應急處置的責任,建立行政主管部門預警體系。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保證事故災難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采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1.4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市城市橋梁在建設、維修、檢測、使用過程中出現重大隱患或發生坍塌,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重大險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2.1.1指揮小組組成

根據市人民政府要求和全省第二次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的指導,設立咸陽市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指揮小組。

組長:市城建局局長

副組長:市安監局局長

市公安局局長

市衛生局局長

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市城建局分管副局長

辦公室副主任:市城建局城建科科長

成員:

市市政工程管理處主任

市政重點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市安監局相關負責人

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

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

指揮小組成員未在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排序遞補。

2.1.2指揮小組主要職責

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全市城市橋梁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及時了解城市橋梁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通報事故情況,提出應急措施建議;根據事故等級,組織專家開展事故調查和提出善后處理意見。

2.1.3指揮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指揮小組正副組長、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小組的聯絡,及時傳達指揮小組組長的指示。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了解事故現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和己采取的措施及事態的發展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政府等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同專家工作組專家進行聯絡;負責事故新聞、編發事故調查簡報;負責救援車輛的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等。

2.1.4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負責與市應急機構及有關城市橋梁事故應急機構的聯系,及時了解最新信息,負責與上級部門聯絡,通知指揮小組正副組長及時參加市政府的有關會議;負責安排指揮小組辦公地點并通知指揮小組成員參加指揮小組會議:根據指揮小組的指示,協調市各有關部門的應急工作;審查城市橋梁重大事故的新聞稿件,編發事故應急情況簡報;指導利用城建檔案,為事故發生地的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基礎性資料;組織全市范圍橋梁應急知識宣傳。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工作。

(1)市城建局

起草防止城市橋梁事故的有關技術性文件;根據指揮小組的指示,組織城市橋梁專家赴事故發生地協助當地的應急工作;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按照指揮小組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組織事故調查。了解城市橋梁重大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判定事故的等級,啟動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工作預案,報送指揮小組批準后執行;組織有關專家指導事故調查與處理;負責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聯絡。按照指揮小組的指示,負責城市橋梁事故損失的匯總上報工作。

(2)市安監局

參與事故搶險與調查,負責協調市其他部門參與搶險工作。

(3)市公安局

負責事故中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組織指揮排爆、案件偵破等項工作;負責具體組織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證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

(4)市衛生局

負責組織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2.2縣級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2.1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建設部門負責擬定本地區城市橋梁事故應急預案,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日常維護

城市橋梁養護管理單位負責城市橋梁的日常養護維修、檢測,及時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然。

3.2預警支持系統

建立城市橋梁信息、管理系統和技術檔案系統,預警制度要建立相關技術支持,應急指揮信息系統要保證運轉正常、指揮有力。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按照城市橋梁的損壞程度和事故性質分為一級事故、二級事故、三級事故三個級別。

4.1.1一級事故

(1)城市橋梁坍塌導致死亡和失蹤人員30人以上的事故;

(2)超出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國家建設部認為需要處置的其他城市橋梁重大事故。

4.1.2二級事故

除一級事故中規定以外的各類城市橋梁發生突然坍塌的事故。

4.1.3三級事故

(l)城市橋梁雖未坍塌,但橋面已出現沉陷、空洞,主體結構失去承載力,隨時可能出現坍塌事故,必須立即采取封橋斷路措施的事故。

(2)道路立交橋及道路下穿鐵路立交橋,因超限車輛撞擊上跨橋梁造成橋梁設備嚴重損壞的事故。

4.2預案啟動

一旦確定發生一級事故,市城建局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報告請示啟動本預案,同時向省主管部門報告,必要時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政府和建設部報告。

二級事故發生后,市城建局應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報告請示啟動本預案,同時向省主管部門報告。

三級城市橋梁事故發生后,市城建局應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報告請示啟動本預案,同時向省主管部門報告。

4.3響應程序

(l)城市橋梁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橋梁養護管理單位應立即報告市城建局,市城建局迅速核實情況后,立即上報市政府。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現或接到報警,應立即上報或通知市城建局,同時直接報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迅速通知橋梁應急指揮小組有關成員單位趕赴橋梁事故現場。

(2)應急指揮小組各成員單位立即實施現場指揮,按照事故的性質和現場情況,依據各自職責組織并實施搶險救援工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力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市城建局迅速組織、安排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搶修和現場處置;同時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協調、安排好交通疏導工作;必要時架設臨時便橋,盡快恢復交通。

4.4新聞

城市橋梁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過程中信息、和新聞的,由指揮小組和市人民政府實行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

5后期處置

5.1結束程序

事故的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后,由市人民政府責成相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救治、慰問及善后處理,及時清理現場,迅速搶修受損設施。市應急指揮小組根據事故搶險工作進展情況決定應急救援終止,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并通知公眾。

5.2事故調查

5.2.1市城建局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施工、養護維修、管理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5.2.2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3總結建議

5.3.1指揮小組辦公室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故情況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5.3.2市城建局向市政府、省主管部門分別及時做出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事故的橋梁的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l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市城建局組織富有經驗的搶險隊伍,負責城市橋梁搶險搶修工作。

6.2通信保障

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人員、有關單位的聯系方式應保障暢通,應急網絡電話24小時開通,保證信息及時暢通。

6.3醫療保障

市衛生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

6.4物資保障

市城建局應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救援物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應急響應時服從調動。

6.5經費保障

市人民政府應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經費,保障應急狀態時經費使用。

6.6監督檢查

市人民政府和省主管部門對咸陽市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7附則

7.1獎勵與責任

對在城市橋梁重大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聽指揮、玩忽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7.2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建局制定并解釋。

7.3預案的生效

本預案自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