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生產規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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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生產規定

篇1

第二條煤礦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煤礦企業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的實際控制人,下同)對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并落實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制,監督檢查煤礦企業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及時解決煤礦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設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所轄區域的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行為負有檢查和依法查處的職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不依法履行職責,不及時查處所轄區域的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行為的,對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條煤礦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礦長未依法取得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的,煤礦不得從事生產。擅自從事生產的,屬非法煤礦。

負責頒發前款規定證照的部門,一經發現煤礦無證照或者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的,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和開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設備,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于2日內提請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并可以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報告。

第六條負責頒發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的部門,向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煤礦或者礦長頒發有關證照的,對直接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對主要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前款規定頒發證照的部門,應當加強對取得證照煤礦的日常監督管理,促使煤礦持續符合取得證照應當具備的條件。不依法履行日常監督管理職責的,對主要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在鄉、鎮人民政府所轄區域內發現有非法煤礦并且沒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對鄉、鎮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以及負有責任的相關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在縣級人民政府所轄區域內1個月內發現有2處或者2處以上非法煤礦并且沒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對縣級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以及負有責任的相關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他有關機關和部門對存在非法煤礦負有責任的,對主要負責人,屬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不屬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建議有關機關和部門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八條煤礦的通風、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塵、防冒頂等安全設備、設施和條件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并有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措施和完善的應急處理預案。

煤礦有下列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一)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二)瓦斯超限作業的;

(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的;

(四)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瓦斯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五)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的;

(六)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超層越界開采的;

(八)有沖擊地壓危險,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九)自然發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的;

(十一)年產6萬噸以上的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的;

(十二)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范圍和規模的;

(十三)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的;

(十四)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

(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

第九條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煤礦企業應當對本規定第八條第二款所列情形定期組織排查,并將排查情況每季度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寫出書面報告。報告應當經煤礦企業負責人簽字。

煤礦企業未依照前款規定排查和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并對煤礦企業負責人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條煤礦有本規定第八條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然進行生產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停產整頓,提出整頓的內容、時間等具體要求,處50萬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煤礦企業負責人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3個月內2次或者2次以上發現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煤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關閉該煤礦,并由頒發證照的部門立即吊銷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該煤礦的法定代表人和礦長5年內不得再擔任任何煤礦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礦長。

第十一條對被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頒發證照的部門應當暫扣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

被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應當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和安全技術規定;整改結束后要求恢復生產的,應當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自收到恢復生產申請之日起60日內組織驗收完畢;驗收合格的,經組織驗收的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簽字,并經有關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審核同意,報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批準,頒發證照的部門發還證照,煤礦方可恢復生產;驗收不合格的,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被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擅自從事生產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對被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在停產整頓期間,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監督檢查。因監督檢查不力,煤礦在停產整頓期間繼續生產的,對直接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有關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對提請關閉的煤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責令立即停止生產;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7日內作出關閉或者不予關閉的決定,并由其主要負責人簽字存檔。對決定關閉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實施。

關閉煤礦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吊銷相關證照;

(二)停止供應并處理火工用品;

(三)停止供電,拆除礦井生產設備、供電、通信線路;

(四)封閉、填實礦井井筒,平整井口場地,恢復地貌;

(五)妥善遣散從業人員。

關閉煤礦未達到前款規定要求的,對組織實施關閉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決定關閉的煤礦,仍有開采價值的,經依法批準可以進行拍賣。

關閉的煤礦擅自恢復生產的,依照本規定第五條第二款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發現煤礦有本規定第八條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將情況報送有關地方人民政府。

第十五條煤礦存在瓦斯突出、自然發火、沖擊地壓、水害威脅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該煤礦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難以有效防治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專家論證應當客觀、公正、科學。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論證結論,作出是否關閉煤礦的決定,并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煤礦企業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井下作業人員具有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建立培訓檔案。未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經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下井作業。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對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對煤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煤礦企業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未履行前款規定的監督檢查職責的,對主要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的行政處分。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在監督檢查中,1個月內3次或者3次以上發現煤礦企業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應當提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對該煤礦予以關閉。

第十八條煤礦拒不執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法下達的執法指令的,由頒發證照的部門吊銷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被責令停產整頓或者關閉的煤礦,應當自煤礦被責令停產整頓或者關閉之日起3日內在當地主要媒體公告。

被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經驗收合格恢復生產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自煤礦驗收合格恢復生產之日起3日內在同一媒體公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未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進行公告的,對有關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行政處分。

公告所需費用由同級財政列支。

第二十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投資入股煤礦(依法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不得對煤礦的違法行為予以縱容、包庇。

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違反前款規定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煤礦企業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輪流帶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記檔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發現煤礦企業在生產過程中,1周內其負責人或者生產經營管理人員沒有按照國家規定帶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記檔案虛假的,責令改正,并對該煤礦企業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煤礦企業應當免費為每位職工發放煤礦職工安全手冊。

煤礦職工安全手冊應當載明職工的權利、義務,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情形和應急保護措施、方法以及安全生產隱患和違法行為的舉報電話、受理部門。

煤礦企業沒有為每位職工發放符合要求的職工安全手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煤礦有本規定第五條第一款和第八條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都有權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舉報。

受理的舉報經調查屬實的,受理舉報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給予最先舉報人1000元至1萬元的獎勵,所需費用由同級財政列支。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不及時調查處理的,對有關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行政處分。

第二十四條煤礦有違反本規定的違法行為,法律規定由有關部門查處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查處。但是,對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第二十五條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負責人有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應當給予處分的,由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依法作出處分決定。

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負責人對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訴。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篇2

【關鍵詞】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煤礦;安全生產;應用

中圖分類號:TE28

煤炭行業作為一種高危行業,具有易燃易爆、高溫高壓、有毒有害等特點,其安全生產系統是非常復雜的。 隨著我國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在煤礦安全生產中應用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通過對煤礦生產進行實時監控,可以及時解決煤礦生產中存在的不安全問題。

1煤礦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1.1 缺少專業的技術人才

由于煤礦生產中缺少專業的技術人才,不能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作業,同時對圖紙沒有進行定期的交換,不能全方位的了解井下的實際情況,再加上煤礦工作中技術環節比較薄弱等。另外,在井下作業過程中,各項措施貫徹落實不到位,這樣就給煤礦生產埋下了安全隱患。

1.2 不能按照煤礦監控《AQ》行業標準進行作業

在近幾年來,由于一些煤礦生產企業受到眼前利益的誘惑,不按照瓦斯監控《AQ》行業標準進行作業,系統安裝及維護存在缺陷,不能按照行業標準安裝各類傳感器及無法實現“三大閉鎖”。 另外,有些礦井的通風系統沒有進行定期的維修和保養,有的還經常使用多頭掘進的方法,這樣就會給正常的礦井通風工作帶來很大的影響。

1.3 操作方法不熟練

對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的操作不熟練,在對監控系統進行定期維修和檢驗的過程中,操作方法單一,不能定期對感敏元件進行校驗,導致監控系統時常出現故障引起無法正常監測礦井各區域氣體數值并時常出現上傳中斷現象及各類模擬量傳感器靈敏度下降不能真實反映作業現場環境狀況,不能將監控系統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

1.4 智能化、自動化監控水平低

由于一些煤礦監控系統的長期使用,致使系統工作緩慢,系統出現老化的現象, 甚至會出現煤礦安全生產中沒有安裝監控系統的問題,這樣就很容易出現安全隱患。

1.5 煤礦安全生產預測技術差

無論是在資金的投入上還是人才的管理上,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都存在著缺口,例如,沒有對煤礦火災隱患、瓦斯突出進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不能及時預測煤礦生產安全環境,因此也就很難預防煤礦災害事故的發生。

2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應用

2.1 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對煤礦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監測

煤礦瓦斯監測監控系統主要是對井下安全生產進行動態監測、實時監測各區域氣體含量分布情況及對各風機房主扇局扇等數據進行及時采集,并將采集的數據輸送到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監控中心負責對采集數據進行篩選,如果期間發現有異常現象,那么就應該馬上報警,并根據各種數據的不同之處,有針對性的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此外,運用模擬量傳感器技術,比較已經檢測過的瓦斯氣體分數值和標準值,通過比較之后,如果比標準的分數值要高,那么就必須采用聲光報警的方式,在這個過程中還要注意將現場人員進行撤離,并做好礦井的通風工作,同時還要求作業人員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進行作業,以免危險發生。因此,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對煤礦瓦斯報警系統有很大的影響作用。

2.2 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對礦井人員定位系統的監測

建立以災害預防、事故救助、電子信息化管理為主要目的的信息化、智能化礦井,煤礦礦井人員定位跟蹤系統被廣泛應用于煤礦的井下作業過程中。這種系統采取井下環網傳輸平臺進行信號傳輸且攜帶方式是比較簡單的,可以放在儀器上,然后通過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對其所處的位置、工作狀態進行信息收錄。 根據煤礦井下作業實際情況,例如,如果操作方法不當,可能出現爆炸和冒頂等事故需要救援,井下作業人員只需按下救援按鈕便可通知調度室安排實時救援。這樣就可以在有危險發生時能夠通過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對礦井人員位置進行識別,然后對井下情況進行判斷,這樣可以提高采取應急措施的速度,從而保障人員安全。運用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的完整性和靈活性,對井下的情況進行監控,來實現煤礦礦井的信息化管理,以提高煤礦生產安全。

2.3 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對斜井運輸的監測

在近幾年來,由于在煤礦礦井斜井運輸的過程中經常會發生人員傷亡的事故,給煤礦的安全生產帶來嚴重的困擾和危害。 從一定意義上來說,這些事故的發生多數是由于人為因素造成的,如果在斜井運輸的過程中能夠按照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那么就不會發生安全事故。 但是如果人員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在斜井巷道中行走,很可能會發生危險。因此,針對這個問題,很多煤礦企業的解決辦法是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對煤礦安全系統進行監控,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利用視覺傳感器,通過對斜井巷道進行檢測和分析,當有危險因素侵襲時,報警系統就會發出警告,這樣就可以預防事故發生。

3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3.1 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素質

1)煤礦安全生產和管理人員的素質有很大關系 ,發現問題,并及時解決問題,是管理人員的職責,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自身素質如何,直接關系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成敗。因此,在煤礦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作為管理者要對自己的工作負責,同時還要起帶頭作用,要努力將工作做到煤礦安全生產的一線,讓一線以及煤礦企業的所有人都能充分意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

2)運用先進的信息化技術進行指導,隨著我國科學技術的發展和進步,信息技術的更新,無論是日常的生活還是生產實踐,引用現代化的信息技術,例如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的應用,應用于我國煤礦生產企業中,可以對煤礦生產狀況進行監控,可以預防危險發生,對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具有重大作用。

3.2 加強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的創新

加強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的創新, 是信息技術的進一步發展需要,也是現代化煤礦安全生產更高的要求,及時解決煤礦生產中的各種問題,推進煤礦企業向信息化管理方向邁進,同時還要提高機械化作業水平,對信息處理方法進行更新,以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效率。

3.3 采用先進的、科學的信息化監控系統

在煤礦生產過程中要加大資金投入, 這樣可以購買比較先進的、科學的信息化監控系統, 只有不斷提高信息化監控系統的應用水平,才能強化煤礦生產管理,才能將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真正的落實到位。

4總結

綜上所述, 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是一項比較詳細 、比較復雜的工作 ,同時煤礦生產環境很特殊 ,對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的應用也有較高的要求。 因此在信息化發展的今天, 要想使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發揮作用,那么還需要對其進行不斷的創新,通過創新,不斷總結綜合信息化監控系統所具有的優點和缺點,這樣才能從整體上真正把握信息技術應用方向,才能保證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促進煤礦企業更好、更快的發展。

【參考文獻】

[1]趙彥平.計算機網絡監控系統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應用分析[J].煤炭技術 ,2012(7).

篇3

縣人民政府決定召開這次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其主要任務是認真總結2008年煤礦安全生產,安排部署2009年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切實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狠抓監管措施落實,努力開創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新局面。剛才,縣煤炭管理局、安監局、國土資源局、監察局、公安局就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各自的職能作了很好的發言,我表示完全贊同。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去年全縣煤礦安全生產的基本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2008年,我縣煤礦安全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產煤鄉(鎮)和有關部門站在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極端負責的高度,真正把煤礦安全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不斷加大工作力度,使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扭轉了全縣煤礦生產的被動局面,安全生產基礎明顯加強,煤礦整改的力度和投入明顯加大,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明顯提高,煤礦企業安全綜合保障能力得到增強。截止2008年末,全年發生煤礦安全事故2起,死亡1人,輕傷1人,直接經濟損失36萬元,無論是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還是經濟損失都比上年明顯下降,杜絕了重(特)大以上事故發生。二是加大了培訓力度。縣煤炭管理部門和鄉鎮及時督促企業法人、安全生產副礦長、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積極參加安全培訓,各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基本做到持證上崗。三是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和檢查力度明顯加大,煤礦安全日常工作的開展取得明顯成效。各鄉鎮和煤礦安全管理部門及煤礦企業定期開展煤礦安全大檢查和聯合執法工作,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煤礦安全例會,對發現的問題做到及時通報和處理。四是通過狠抓煤礦整改措施和投入的落實,全縣23家預保留煤礦已有13家煤礦通過省級驗收,基本達到安全生產條件,正在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五是認真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強化了監管責任,調整充實了領導機構。六是各煤礦足額提取了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生產經費做到專戶儲存、專戶管理、專款專用,足額投保了井下職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傷保險金,煤礦企業抵御災害的能力得到增強。

但是,從全縣煤礦安全存在的深層次問題上看,形勢依然不容樂觀。從客觀上講,主要是煤炭企業的發展還不均衡,煤礦技術裝備還十分落后,從業人員專業技術素質總體不高,煤礦安全投入不夠,安全生產基礎設施歷史欠帳還大,加之有的礦井資源枯竭,發展前景并不樂觀,說到底。從煤礦安全和生產的深層次上分析思想認識上還有差距,抓落實還不夠,煤礦安全制度“落實不下去,嚴不起來”,“制度掛在墻上,管理停留在嘴上,落實停留在會上”這是當前煤礦安全工作領域最突出的問題。一是個別鄉鎮對上級關于煤礦安全生產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及主管部門的安排部署,貫徹執行不力,責任制不落實。煤礦安全監管工作存在死角,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存在重大隱患的煤礦,該整改的沒有徹底整改;二是部分煤礦整改力度不夠,安全投入不到位;還有極少數煤礦企業重查輕改,避重就輕,敷衍了事,對整改持觀望態度,仍抱僥幸心理。三是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職責不清。特別是在當前煤炭供應仍然緊張,價格依然偏高的情況下,有的煤礦受利益驅動,超能力生產現象時有發生,“重生產、重效益,輕安全”的思想比較嚴重。大家不防可以悶心自問一下,縣政府說一千道一萬,語重心長,百計千方,竭盡全力,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加強煤礦安全管理制度和辦法,但到底執行多少,落實得如何呢?據了解,元月份縣煤礦安全檢查考核組在履行檢查考核職責時,還有極個別鄉鎮分管領導不主動接受的安全檢查考核,導致縣里派出的檢查考核組工作無法開展,吃夾生飯。這是抓煤礦安全工作不扎實典型的表現,也是作為一個國家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對工作極端不負責任的典型表現。

二、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增強抓好煤礦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推進煤礦安全管理上新臺階

(一)安全生產是人命關天的大事,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關系到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方面。各產煤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切實增強抓好煤礦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充分認識抓好煤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們黨早已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隨著這一目標的實現,安全將成為社會文明進一步和人民生活質量改善和提高的重要標志。就我縣來說,2004年zz煤礦“zz”透水事故的發生,使我們吸取了深刻的教訓;我們務必要不忘過去,警鐘長鳴。重不重視安全生產,是檢驗各級領導干部講不講政治的重要標志。我認為: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是領導干部的首要職責。安全工作絕非是個簡單的經濟問題,而是一個很嚴肅的政治問題。因此,抓好煤礦安全工作是社會全面進步需要,是關系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課題。

(二)認真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把法律法規和各級政策貫穿于煤礦安全生產的全過程,把理性的東西通過實際工作轉化為工作成果。一是各產煤鄉(鎮)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行證許可法》、《煤炭法》、《礦產資源法》、《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條例》、《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安全事故特別規定》和《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認真執行縣政府出臺的《zz縣煤礦安全檢查制度》、《zz縣煤礦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制度》、《zz縣煤礦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思南縣煤礦安全生產投入管理辦法》、《思南縣煤礦瓦斯防治辦法》、《思南縣煤礦防治水辦法》、《zz縣煤礦復產驗收辦法》、《煤礦事故應急預案》、《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意見》等制度和辦法,著重要在落實煤礦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上狠下功夫。二是要嚴格煤礦安全生產市場準入,強化源頭管理,建立完善行政審批責任制。三是繼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法制氛圍,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律觀念,真正做到依法辦礦、安全辦礦。

三、狠抓煤礦安全生產的基層基礎工作,努力提高科學辦礦水平

(一)繼續加大煤礦整改力度,深化煤礦專項治理,以“一通三防”為重點,制定切實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制。各產煤鄉鎮及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一通三防”管理措施,嚴格督促執行“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針,實施重點監控,重點治理,跟蹤督查,嚴禁煤礦企業超通風能力生產。一是各煤礦企業要加大煤礦安全生產的基層基礎工作,對老、舊、雜和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的設備、器材、儀器儀表、防護用品等,要及時檢修或更換,達不到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作業。二是煤礦企業必須配備符合要求的備用電源,滿足礦井通風、排水、提升等要求,要保持電源處于良好狀態。三是抓好“一通三防”監測監控系統建設,今年上半年要把此項工作作為一項硬任務來抓,各煤礦企業必須要保證投入和裝備到位,在縣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按照高標準、高質量的要求,全面完成“一通三防”監測監控系統的安裝。四是繼續深化水害防治工作措施,進一步加強煤礦水患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堅決貫徹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防治管理方針,完善防排水系統和地面防洪設施,配備配齊探放水設備和探放水人員,做到專職專用。要按照物探報告要求,控制好開采標高和開采范圍,嚴禁在禁采標高和禁采區作業。五是大力推進“科技興安”戰略,努力提高采煤方法和采掘支護改革,從根本上提高煤礦生產技術水平、安全狀況和資源回收率,大力推進壁式采煤法,普遍推行金屬支護,遏制頂板事故發生。六是加強井下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防治,建立灑水系統,完善綜合防塵措施,依法做好職工健康監護工作,足額投保井下職工意外傷害保險金和工傷保險金。七是加大煤礦安全投入,努力提高礦井的抗災能力和綜合防范能力,繼續抓好煤礦安全風險抵押金、煤礦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維簡費的提取和使用,加強煤礦安全資金管理,對提取不足或挪用煤礦安全資金的要嚴肅處理。

(二)強化安全培訓,努力提高煤礦從業人員的素質。從今年起,要完善培訓網絡,提高培訓質量,煤礦企業負責人及有關經營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規范的安全培訓。對煤礦礦長不具備安全專業知識,未經培訓取得《礦長資格證書》;對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不得上崗;煤礦一線職工上崗前未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不懂基本安全知識的也不得上崗。煤礦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要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要通過安全培訓,提高煤礦從業人員對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的預防和自救能力,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

四、落實監管措施,明確監管職責,加大工作力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責任不落實,安全生產只能是一句空話。因此,要把落實責任作為搞好安全的根本措施來抓,進一步強化日常監管和行業監管;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建立自我約束、持續穩定的煤礦安全長效機制。一是明確責任,重點完善和落實三項制度,即檢查制度、隱患整改制度、培訓教育制度。今年要在貫徹執行好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煤礦安全管理辦法及制度的基礎上,重點抓好檢查制度、隱患整改制度、培訓教育制度的落實和完善。緊緊抓住這三個重要環節,開展監管監察工作。二是要做到“五個必須落實”和“四個創新”。即必須落實好煤礦負責人和經營人員下井帶班制度,各產煤鄉(鎮)及煤礦企業要嚴格按照縣政府出臺的《思南縣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班作業制度》規定狠抓落實,明確好下井帶班的作業種類,下井帶班的人員范圍,每天下井帶班的次數,在井下工作的時間,下井帶班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對負責人或者生產經營管理人員沒有按規定下井帶班,或者下井檔案虛假的,根據[2008]53號文件對該礦處15萬元罰款。必須落實煤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各煤礦企業要對照《特別規定》定時期不定期的開展自查,并要采取措施及時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同時,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和報告制度,凡未及時排查隱患、未及時進行隱患處理或未按時向有關監部門報告排查、處理情況的,要責令停產整頓一個月,并對煤礦企業負責人處15萬元罰款,由安監部門負責督促落實。必須落實煤礦安全保障制度,各煤礦企業要盡快制定和完善煤礦安全保障制度,確保安全投入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教育到位等,因投入不到位導致發生事故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安監部門督促落實。必須落實煤礦安全監管職責,各產煤鄉鎮及有關部門要負責對煤礦安全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實施監督檢查,督促煤礦企業消除事故隱患,檢查督促煤礦企業制定和落實安全崗位責任制,積極組織企業開展煤礦安全專項整治,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凡駐礦安全督查員沒有履行職責引發事故的,給予開除、辭退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各安監站和鄉企站要加強對煤礦重大安全隱患的監控,對不依法履行職責,不及時查處所轄區域的煤礦重大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的,或不跟蹤督促整改到位的,對有關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必須落實煤礦停產整頓規定,煤礦停產整頓要由煤炭管理和安監部門發出指令書,提出整改內容、時間等具體要求,被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必須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和安全技術規定,對擅自組織生產的,依法予以關閉,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由安監部門、煤炭部門負責督促落實。“四個創新”,即做到機制創新,體制創新,服務創新,制度創新。三是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煤礦安全工作的領導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各產煤鄉(鎮)的行政主要領導是煤礦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對本轄區煤礦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要認真執行與縣人民政府簽訂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狀,將工作任務分解細化落實到人、落實到企業、落實煤礦、落實崗位,特別要落實好國家干部駐礦監管煤礦安全,要做到專職專用,確保煤礦安全時時有人管、事事有人問,形成監管合力。煤炭企業法人代表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主體責任,礦長要具體負責本企業的安全工作,對安全管理負總責制。按照層層簽訂的安全責任狀的要求,落實企業各級領導、各職能機構和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落實監管責任,真正形成責、權、利相統一,做到安全、生產、監管、收費“四位一體”的煤炭管理體制,更好地促進煤炭產業長足發展。

(二)明確監管職責,細化監管措施,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全力以赴搞好煤礦安全工作。

縣煤炭管理部門要加大煤炭產、供、銷、運和“五統一”管理的工作力度,嚴禁非法礦井產品流入市場;要加強培訓工作,提高煤礦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安全生產的自我保衛能力;認真組織貫徹落實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大力推進技術進步,加強對煤礦礦礦長及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和上崗管理。縣安監部門要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煤礦安全進行日常性的監督檢查,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并組織復查;依法組織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定期不定期組織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對煤礦職工培訓進行監督檢查;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認真搞好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及監管工作。縣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礦產資源動態巡查力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打擊已關閉煤窯死灰復燃和非法采礦,做到發現一處取締一處;對越界越層、破壞礦產資源、不按批準的礦山開發利用方案實施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查處,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縣環保部門要督促煤礦企業按照規定完善環保設施,落實排污治理措施,對破壞生態、污染環境,以及環保治理不達標的煤礦進行查處。縣公安部門加大對煤礦企業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力度,強化對煤礦企業購買、運輸、儲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情況的監督,向合法煤礦企業提供合格的煤礦專用炸藥;對非法生產和違規生產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要積極配合各有關部門加大行政執法的力度,對不聽勸阻,各項非法生產的采礦業主,要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行政處罰。縣監察部門要加大行政監察力度,認真進行行政責任追究,特別要嚴肅查處事故背后的腐敗行為。

(三)嚴格執行煤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凡在鄉鎮轄區內發現有非法煤礦,按照規定對產煤鄉(鎮)主要負責人給予降級以上處分,對發生事故的要從重處罰;凡因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不作為、亂作為、不嚴格執法、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行為造成事故的,嚴格實行問責制,并要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因違法違章作業造成死亡事故的企業,由職能部門督促煤礦企業嚴格按省政府的標準進行賠付,并對事故單位依法進行處罰,確保我縣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四)積極探索煤礦安全監方式和手段的創新。各產煤鄉(鎮)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努力探索,在煤礦監管中不斷發現問題、了解情況,認真總結經驗,積極推進監管體制和機制、監管方式和手段的創新,促進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上新臺階。

五、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一)各產煤鄉(鎮)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到抓好鄉鎮煤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完善監管體制,強化煤礦安全監管職責,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抓好基層、夯實基礎,逐步建立安全長效機制。因此,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不僅是各煤礦企業的重要職責,更是各級各部門的重要歷史使命,要把煤礦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要在監管上下功夫,重心下移,關口前移,監管靠前,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狠抓目標管理和責任制的落實,加大對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投入;建立完善各項保障措施,提高企業防御事故的能力,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

篇4

召開全市地方煤礦安全生產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分析我市地方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今天。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安排部署今后工作,動員全市上下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定信心,切實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堅決杜絕煤礦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剛才,省煤礦安全監察局楊澤余副局長就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作了重要講話,大家要認真貫徹落實。下面,講四點意見。

一、吸取教訓,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安置就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煤炭產業在市地方經濟中占有重要比重。促進了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但煤炭行業也是事故多發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領域。長期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不斷加強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開展地方煤礦基礎管理推進年活動,加大對管理人員違法違紀行為處理力度,同時從隊伍建設、財力保障等方面加大對安全生產監管的投入。全市地方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環境有所改善。

市地方煤礦發生兩起較大事故,但是市地方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年初以來。一起重大事故,造成了20人死亡,特別是10.9海州區中興煤礦東部井火災事故一次死亡13人,造成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巨大損失,給全市安全生產帶來了巨大的壓力,給我再次敲響了安全生產的警鐘。

固然有地方煤礦多、管理難度大的原因,市地方煤礦安全生產事故多發。但主要還是煤礦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許多不足,一是部分縣區政府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重視還不夠,監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實,部分監管人員失職,未及時處理安全隱患;二是一些煤礦企業管理人員安全意識差,存在僥幸心理,投入不足,管理薄弱。

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煤礦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各縣區政府、煤礦管理部門、煤礦企業必須從講政治和講大局的高度,切實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深刻吸取血的教訓,摒棄麻痹、僥幸和放松的思想,時刻保持清醒,時刻高度警惕,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要堅持“安全第一,生產第二”原則,全面落實“兩個主體責任”不折不扣地執行安全生產法規制度、管理標準,認真對照有關要求,深入查找問題,深刻分析原因,及時排除隱患,切實做到不達到標準不生產。要健全責任體系,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安全投入,落實工作責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確保煤礦安全運行,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二、強化監管,健全制度。落實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縣區政府對煤礦安全生產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大,責任是安全生產的靈魂。縣區政府對煤礦安全生產負有監管主體責任。近年來。但煤礦安全生產事故頻發的事實也說明,縣區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還需進一步加強。

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各級負責同志要有高度的敏銳性和責任感,一是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各縣區主要領導是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熟悉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未雨綢繆,嚴密防范,身體力行,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堅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把煤礦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二是進一步落實煤礦安全監管責任。各縣區、各級煤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崗位責任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駐礦安全監管員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加強對煤礦地面和井下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排查事故隱患。

加大對煤礦檢查力度。煤礦安全檢查要嚴格執行有關標準,三是強化煤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各級煤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及時下達執法文書,責令煤礦立即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責令停產整頓,并做好督促落實,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各縣區要確定重點煤礦、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特別要對煤礦“一通三防”防治水、提升運輸系統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監管。

決不允許姑息遷就。對發生死亡事故的煤礦,四是加大對煤礦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要堅決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依法處以罰金的同時,煤礦要停產整頓6個月以上。對發生非死亡事故的煤礦,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條款處罰。對嚴重違法違規生產的煤礦,要按照發生非死亡事故的煤礦處理。

做好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組織保證。各縣區要按照充實加強的原則,五是加強安全監管隊伍自身建設。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建設。做到機構、人員、經費、職能“四落實”要加強煤礦安全監管隊伍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設以及業務培訓,全面提高監管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廉潔執法,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三、強化管理,加大投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要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安全與效益的關系,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細化安全生產責任,完善安全生產條件,保障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

加大安全投入,一是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各煤礦企業要增加企業生產安全費用。確保專款專用。要完善安全生產的設施,配備安全生產的設備,保障企業安全運轉。要按規定配備專業技術人員,保證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正常需要。要加強安全監控系統管理,煤礦安全監控人員和維修人員不足的安全監控系統不能保持運轉的不得生產。

積極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并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二是加強煤炭企業技術管理。各煤礦企業要積極推進安全生產技術進步。及時淘汰陳舊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與技術,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科技保障水平。

堅持班前警示教育,三是開展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各煤礦企業要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各類專業技能培訓。提高職工素質和安全意識。招用新上崗工人,必須經過崗前培訓。要利用各種方式強化宣傳,職工中普及安全生產常識。

加大對重點部位的排查力度,四是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煤礦企業要嚴格執行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入井帶班制度。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定期向縣區煤礦監管部門匯報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四、追究責任,加強督查。確保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人命關天。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是關鍵,督查考核、責任追究是保障。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問責制度,落實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

督促檢查各縣區和各級煤礦管理部門落實監管責任,一是加強督查工作。市煤管局要組織專項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時掌握、上報、通報全市地方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各縣區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要親自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市政府及市煤礦管理部門提出的制度要求和整改意見。

篇5

[關鍵字]煤礦企業 安全生產管理 措施

[中圖分類號] TD82-9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3)-5-319-1

國內經濟的迅猛發展,促進了國內煤礦企業的快速發展,而煤礦安全生產已經成為當前社會非常關注的問題。安全生產直接影響著煤礦企業的發展走向,其更是影響著廣大煤炭職工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煤礦企業必須注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廣大煤礦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工作,從而保證職工的利益不受侵害,這是國內煤礦企業謀求發展的必要途徑 [1]。

1目前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情況

(1)安全生產管理理念不足。

目前,部分煤礦企業管理層仍然沒有重視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在日常工作時候模式《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制度。煤礦企業管理層過于追求生產的效率,沒有準確認識利益、生產以及安全這三者之間的聯系,淺顯的認為不重視安全生產也可以創造經濟利益,根本不知道安全生產管理才是煤礦企業不斷發展的重要因素。比如,在存在隱患的工作面實施工作;不啟用防暴設施;瓦斯監控檢測系統僅僅是表面形式,隨意設置的情況非常多。

(2)安全生產基礎存在隱患。

目前,國內許多主要煤礦企業已經步入衰老時期,而“十二五”計劃實施之后,新建的煤礦礦井非常少。再加上部分基礎設備技術相對落后,超期使用現象也非常多,導致國內許多煤礦企業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作業持續緊張以及開采失調的情況,種下了許多安全隱患。此外,現場管理措施與技術方面的管理措施不夠完善,造成工程質量不能滿足要求。

總而言之,國內許多煤礦企業缺少必要的安全生產管理,特別是在預防各種安全事故的能力上,缺少有效的控制。

(3)法制法規不完善,政府缺少督促。

政府以及相關機構對于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缺少有效的監督,針對相關的監管部門的建設以及權利分匹配沒有能夠做出明確的規定。一些監管部門甚至出現了腐敗與瀆職的情況,使得煤礦監管機構沒有履行自身的職責,針對安全隱患視而不見。此外,部分煤礦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根本沒有制定對應的安全規章操作制度,安全培訓、安全管理、安全生產以及安全操作方面的指引工作,造成日常工作中仍然發生了違章工作的行為。

2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措施

(1)增加法律監管力度。

采用法律制度來保障煤礦安全生產,是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有效途徑。《煤炭法》以及《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的實施,對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有著良好的制約效果。法律當中對煤礦生產的每個階段都做出明確的規定,保障了廣大煤礦員工的基本利益。

(2)落實安全責任。

在進行煤礦工作以前,必須要明確安全責任工作。

要把責任具體落實到每一個煤礦員工中去,只要發生情況就直接由對應負責人負責。同時,煤礦企業必須把安全目標與經營目標進行有機的結合,強化煤礦員工的安全觀念。

(3)加強對工序安全的管理。

工序安全管理屬于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煤礦開采工作的進程是由若干個環節共同組成的。強化對工序的管理,通常來說就是加強管理煤礦開采的每一個階段。

影響煤礦工序的原因有許多,而加強工序管理的具體內容有[2]:按時檢查煤礦開采進程中機械設施的使用情況,監督工作的操作手法是否合理,工作的環境是否正常,煤礦工作人員身心是否健康。只有保障這些因素的正常,施工的安全才可以得到保證。

(4)加強執法力度,強化監察隊伍建設。

因此煤礦企業是高危行業,為了讓煤礦員工的生命財產得到保障,政府必須健全相關的法律制度,加強對煤礦安全監督以及管理的力度,從而形成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煤礦產業安全管理體系,并明確規定安全管理體系當中的人員職責范圍以及部門建設,始終堅持“秉公執法、執法嚴明、違法必究”的規定,使得行使管理權限的法律職責得到落實,盡最大努力改變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的現狀。

(5)加強職工隊伍建設并加大安全教育培訓力度。

煤礦企業要強化對煤礦工作人員的培訓與教育,還可以采取與煤礦大中專院校聯合辦學的模式,實施委培的方法。

與此同時,要加強煤礦企業內部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提升煤礦員工的專業技術能力,采取定期培訓的方式組織煤礦員工進行培訓教育,讓整個煤礦員工隊伍的綜合能力得到提升。煤礦企業要持續強化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工作,持續加強煤礦企業上至領導層下至各類工種員工的安全生產管理,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所有煤礦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技能的培訓工作,逐漸加強全體煤礦員工的“以安全求生產”的主動性。必須要強化煤礦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以及自我保護意識,加強對煤礦員工進行自保能力的培訓工作,讓煤礦員工養成按照安全規章制度操作的良好習慣,最終將安全事故隱患消滅在開始階段,從而保證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序開展。

3小結

總而言之,在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方面一定要時刻記住安全生產管理方針,狠抓員工安全意識思想工作,積極開展安全技術培訓,充分落實好安全管理制度工作,從根源上控制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使煤礦事業為我國的經發展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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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煤礦生產;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與研究

近些年來,相關調查數據顯示,我國煤礦安全事故發生概率在全世界都居前幾位,煤礦安全生產改革迫在眉睫。如何構造一套有效、科學的煤礦安全生產保障體系顯得日益迫切。

1構造煤礦安全生產的思想意識保障體系

煤礦生產是一項危險的工作,在日常生產過程當中,要建立起一個正確的煤礦生產思想保障體系,將涉及煤礦生產的不同主體納入思想保障體系構建當中來,充分發揮好各方面的作用。從政府的角度來看,煤礦安全事故的發生直接影響到當地的穩定和諧發展,制約了地方經濟水平的提升。此外,煤礦事故還會給相關的生產工人造成沉重的思想壓力,影響工作效率,進而有損地區發展的穩定。尤其是在互聯網高速發展的時代,新型媒體技術得到了廣泛的傳播和應用,煤礦事故一旦發生,通過相關互聯網的傳播會造成很大的社會輿論壓力,煤礦行業的形象會受到進一步阻礙,降低地區煤礦發展的市場競爭力,這些都給當地政府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從煤礦生產企業的角度來看,煤礦安全事故的發生會嚴重損害企業在當地的形象和聲譽,制約企業的發展空間。除此之外,企業還要為事故的發生支付相關的賠償費用,承擔具體的責任風險,員工生產的積極性也要受到進一步的打擊。從煤礦生產工人的角度來看,安全事故的發生給員工的生命安全帶來了風險。因此,從不同的角度來看都要構建好煤礦生產的思想意識保障體系。

2構建煤礦安全生產的制度保障體系

國家和相關部門雖然對煤礦生產做出了很多制度性的規定,但是從整體來看還不夠完整,可實踐性不強,很多地方和細節還亟待完善。為此,我國的相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做好頂層制度的規劃,制定好煤礦生產的具體安全操作規范,在煤礦生產規范設計上考慮到煤礦企業的實際狀況,考慮好實際性和操作性,制定出統一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保障采礦工作能夠順利地展開。除了統一的制度規范之外,落實到具體的煤礦生產企業,也要在符合國家法規的基礎之上,根據企業自身的狀況制定詳細的生產細則,切實保障煤礦生產的安全,保障生產的高效穩健運行。

3構建煤礦安全生產的監督保障體系

當前,我國很多煤礦安全事故的發生都是由于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不到位、監管缺失、監管越位,因此,構建煤礦監督保障體系是煤礦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煤礦監管保障體系是一個十分廣泛的體系,在具體的構建過程當中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要實現對煤礦生產的監管分離,監督職能和管理職能分別歸屬于不同的部門,保障相互之間的權利制衡。在當前,很多地區都沒有實現監管分離,很多地方政府既是監督部門又是管理部門,負責解決的安全問題很多,也沒有能夠實現好彼此之間的權利監督和約束;其次,要提升安全監管人員的個人素質,加強對其職業素養培訓,要求相關人員能夠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標準規范進行生產安全的監督操作。同時,要加強對監管人員的獎懲制度,提升他們工作的積極性;最后,要建立好煤炭信息化的安全監督體系,全程實現信息化、網絡化的監督管理與操作,保障每一個流程與環節的透明與公開,加強對其數字化的監控,實現更高效、更充分的監督與管理。

4構建煤礦安全生產的技術保障體系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不斷完善與發展,更多的采礦技術被運用到煤礦安全生產過程當中,現代技術的應用對于煤礦的安全生產來說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實際的煤礦生產過程當中,可以依據不同的礦產的開采深度和不同的地質條件,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開采技術,最大程度的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概率。現代煤礦生產企業,很多企業的煤礦開采技術和相關技術裝備相對比較落后,相關的基礎設施配套不太健全,技術性人才資金投入相對來說也很匱乏。為此,煤礦企業首先要加強對技術性資金建設的投入,加大科學研究力度,加大對科技人才的培養與建設,在煤礦的生產過程當中不斷更新相關的技術設備,保障煤礦生產的高效率;其次,煤礦企業要制定相應的煤礦安全生產新標準,加強技術性識別,通過最新技術及時發現煤礦生產過程當中的危險因素,未雨綢繆,及時解決好這些問題,最大程度的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概率。煤礦安全生產關系著煤礦企業自身的發展,關系著煤炭行業的對外形象,關系著地區經濟的發展與社會的穩定。針對當前不斷發生的煤礦安全事故,一定要加強煤礦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建立,切實發揮好不同主體的力量,保障煤礦高效安全的生產。政府要加強頂層制度的設計,制定煤礦生產的安全法律法規與政策,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的監督與管理。企業要提升安全生產的意識,制定出企業自身的安全生產規劃,加強對新技術、新人才的引進和建設,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員工自身也要加強安全保護意識,及時發現并排除生產過程的危險因素,保障自身的生命安全。

參考文獻:

[1]齊雪峰,魏海彪.關于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保障體系的建設研究[J].硅谷,2015,03.

[2]鄭偉.對煤礦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研究[D].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09.

[3]林漢川,陳寧.構建我國煤礦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思考[J].中國工業經濟,2006,06.

[4]張龍.煤礦安全生產保障體系構建研究[J].山東工業技術,2012,03.

篇7

一、組織機構

市局成立推進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推進“安全生產年”目標任務落實。加大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深化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治理,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檢查,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和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全市小煤礦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小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素質。通過開展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重點內容

(一)執法行動的重點內容:

1、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的;

2、超層越界開采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3、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

4、瞞報事故的;

5、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7、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8、其他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

(二)治理行動的重點內容:

1、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和技術人員配備不足的;

2、干部下井帶班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3、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藝和淘汰機電設備的;

4、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5、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范措施的,以及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訂修訂演練不及時、自救器配備不足的;

6、通風、排水、機電運輸、防滅火、安全監控等系統不健全和壓風、通訊、供水三條生命線未到采掘工作面的;

7、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8、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落實不到位的;

9、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三)宣傳教育行動的重點內容:

1、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法制意識;

2、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3、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安全生產示范煤礦建設;

4、完善安全生產信息制度,公布生產安全事故企業“黑名單”、事故查處情況,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

5、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6、加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抓好新進人員安全教育,強化全員安全技能培訓。

四、工作步驟

(一)認真學習發動,開展自查自糾(5月底以前)。

各單位結合本實施方案,抓好組織發動,提高思想認識,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本單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間,安排整改資金,認真組織整改,全面、及時、主動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

(二)加強督促檢查,全面推進各項工作(6至9月)。

1、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行為;

2、進一步強化瓦斯綜合治理和整頓關閉,切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3、落實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電等安全措施,嚴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4、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活動,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5、各單位在9月份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為國慶60周年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三)深化“三項行動”,鞏固擴大成果(10至12月)。

針對四季度煤礦安全生產的特點,堅決查處和打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回頭看”行動,對督促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和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五、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排查治理隱患,及時研究解決威脅安全生產的問題,提升本質安全水平。要把責任層層落實到人,責任追究到人,督促干部職工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篇8

為了深刻吸取“10·16”銅川田玉煤礦重大瓦斯事故的沉痛教訓,認真貫徹落實10月17日全省煤礦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的精神,進一步加大全市煤礦停產整改工作力度,現就全市地方煤礦停產整改工作安排如下:

一、充分認識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嚴峻形勢,強化煤礦停產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

“l0·16”銅川田玉煤礦重大瓦斯事故發生之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工作,1O月17曰省政府專門召開了全省煤礦安全生產緊急會議,并就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出臺了“三停、八關、一整合’’的決定。“三停”即:渭北黑腰帶有瓦斯礦井炮采工作面、陜北房柱式開采小煤礦、末完成雙回路供電小煤礦,要一律停產整改,全面提高裝備和機械化開采水平;“八關”即:堅決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按采出資源計算,資源已枯竭礦井;礦井開采達到或超過設計服務年限的礦井;存在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的礦井;在規定期限內未實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改造期間違法生產的資源整合礦井;擅自進行建(構)筑物下、鐵路下、水體下開采的礦井;被依法責令停產整改,經整改驗收不合格的礦井;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或一年內事故死亡超過3人的小煤礦。“一整合”即:繼續深入推進煤礦整改關閉和資源整合工作,堅決杜絕假整合、借整合之名非法組織生產等行為,徹底改變省小煤礦多、小、散、亂、差的局面。因此,各相關單位一定要充分認清全市煤礦所面臨的嚴峻形勢;一定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僥幸心理,真真正亞地停止一切生產活動,依據《特別規定》、《安全生產十必須十禁止》以及金省煤礦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的精神,扎實開展煤礦停產整改工作,落實各級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加大安全設施投入,對照標準逐項逐條認真整改,確保通過各級政府的驗收。

二、煤礦停產整改工作機構

為加強全市煤礦停產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以市委常委、副市長同志任組長的市地方煤礦停產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煤炭局,辦公室主任由同志擔任,成員單位有:市煤炭局、市安監局、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領導小組下設兩個組,第一組為煤礦停產整改組,組長由煤炭局局長擔任,主要負責安排和落實煤礦停產整改工作;第二組為督查組,組長由市安監局局長兼任,主要負責煤礦停產整改工作的監督檢查,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參與。

三、煤礦停產整改主要工作

各相關單位首先必須積極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決定,積極安排布置礦井停產整改工作,確保煤礦停產整改工作到位;其次是要積極組織干部職工認真組織學習《特別規定》、《省煤礦安全生產十必須十禁止》以及全省煤礦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的精神,深刻領會文件精神實質和內涵;三是要積極查找安全隱患,對照標準,落實整改責任、資金、時間、措施,確保停產整改一次到位。四是要進一步完善煤礦礦級領導入井帶班制度、十必須十禁止規定等相關制度的建設工作,確保煤礦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技術資料健全,各項管理責任落實到位。五是實行市級領導、煤炭局領導包聯煤礦制度。

四、煤礦復工復產驗收程序和標準

煤礦整改結束達到復工復產條件后,必須經過各級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復產。由市煤炭局負責煤礦復工復產驗收并向上級政府提出申請驗收。煤礦自查、公司檢查驗收、煤炭局檢查驗收均采取統一驗收標準,驗收標準統一由市煤炭局制定。

五、煤礦停產整改和驗收工作要求

1.煤礦停產整改期間,市停產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要嚴格按照分工、責任,認真開展礦井停產整改工作的檢查和督查工作。要不拘形式,采取晝查夜訪等形式,深入煤礦一線開展檢查和督查工作。煤炭局要進一步落實領導包;礦責任,強化駐礦安監員監管,加大安全巡查和檢查工作,確保各礦停產整改到位。

2.停產整改期間,對違規生產、建設以及借整改之名私自組織生產的礦井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同時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吊扣相關證照,技改礦井、資源整合礦井將取消技改和資源整合資格,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將依法申請關閉。

篇9

【關鍵詞】煤礦安全;安全事故;致災因素

1、引言

煤炭是我國重要的能源之一,我國煤礦大部分都是井下作業,井下生產環境的特殊性、生產條件的多變性、技術設備的局限性、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和監管體制不完善等不利因素的影響,導致近幾年我國煤礦安全生產事故頻發。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關注煤礦安全,創建安全性礦井的呼聲也越來越高,煤礦安全生產也已經成為國民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煤礦安全事故產生的消極影響已不僅僅局限于經濟損失,每當礦難發生時都會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這使得我國煤礦企業的形象受損,影響企業的信譽和后續發展。因此,對于煤礦安全事故的討論和思考,如何有效減少和遏制煤礦事故的發生,已成為全社會共同關注的話題。

2、煤礦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

2.1外部環境因素

我國煤礦的存儲量大,分布范圍廣,但是煤礦生產自然條件惡劣,且復雜多變,大部分煤礦是井下作業,開采受到瓦斯、水、火、煤塵和頂板等多種威脅,井下溫度高、通風不暢、照明不足,而且露天煤礦少,特厚每層少且埋藏深,大部分煤礦存在著煤層薄、傾角大且不穩定等不利因素,煤礦數量巨大,大中小三型煤礦并存,差異大,災害治理和預防難度大,是世界各主要煤礦大國中自然條件最差和災害最嚴重的。

2.2監管體制因素

企業是煤礦安全的第一責任主體,但是如何落實責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來組織生產就離不開政府的監管。我國目前實行的是垂直型安全監管體制,但實際上是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與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雙重領導,以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為主的管理體制。這就使得煤監部門和地方政府有或多或少的聯系,不利于監管工作的展開。而且一些地方的安全監管機構設置不規范,缺乏獨立執法權和權威性,對一些受當地政府保護的不合格的非法沒法煤礦只能聽之任之,不聞不問。再加上大型國有煤礦企業負責人本身對于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心不強,各種責任制和規章制度沒有真正落實下去,管理松懈,一味追求經濟利潤而忽視安全的重要性,這些都是誘發煤礦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2.3人為因素

煤礦生產條件惡劣,許多大專院校的學生不愿去煤礦企業工作,這就造成了煤礦企業的井下一線工人大多數是農民工的現象,文化素質不高且之前都沒經過專業的安全技能和生產培訓,缺乏安全意識。就算是經過了安全培訓,許多企業的安全教育不規范,只是走走過場,一旦形成這種不良風氣,井下員工就會形成僥幸心理和“得過且過”的想法,最終造成了嚴重的思想麻痹,行為上脫離實際,從而引發嚴重安全事故。

2.4技術設備和資金投入因素

技術設備包括兩方面,一是煤礦生產設備,另一個是安全防護設備。煤礦企業對于企業的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使得生產設備維護不夠更新周期長,生產設備老化,安全性能下降,故障頻發。大多數煤礦企業管理層不愿意或沒有足夠能力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設備,地方政府的財政也不足以填補這個缺口,使得安全防護設備不齊全,不符合既定標準。

3、防治煤礦安全事故的建議

防治煤礦安全事故要從內因和外因兩方面雙管齊下。對于環境惡劣這個外因,我們所要做的就是需要改善井下員工的工作環境。合理布局采區,改革煤礦開采工藝,加強井下通風,制冷降溫,從而創造適宜生產環境,提高員工們的工作積極性,提升生產效率。

監管體制,員工素質和設備投入的三方面內因要從以下幾點著手改善:一是完善監管體制,加強地方監管隊伍的建設,健全安全監管機構設置,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責任制,簽訂煤礦安全生產責任狀,明確各級部門和人員的安全責任。二是加強員工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員工文化技術水平和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培訓、考核制度,實行持證上崗的工作原則。并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使安全生產意識深入員工心中。三是加大安全設備的投入。安全是生產的前提,而先進的設備才能提高生產的安全性,減少事故,煤礦企業要認識到這一點,加大對安全生產設備的投入,并按規定定期保養維修,及時淘汰更新,保障煤礦生產的安全。

4、結語

煤礦安全是一個長期的、需要持之以恒的基礎工作,我國的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煤礦安全生產任重而道遠。防治煤礦安全事故需牢牢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安全生產長效預防機制,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水平,有效減少和遏制重大煤礦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政安全,促使煤礦企業和諧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蔡雷雷.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原因及對策.山西煤炭,2013(05)

[2]張東,聶百勝,王龍康.我國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致災因素分析.中國安全生產科學技術.2013(05)

[3]張太發,張鴻艷,宋明娟.關于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幾點思考.經濟師.2013(06)

篇10

【關鍵詞】機電技術;安全生產;管理應用

在煤礦機電技術的創新與安全管理中,要結合傳統管理理念與安全模式的應用基礎上,創新機電技術的綜合管理方式,尤其是在機電技術與實際運營的結合中,打破傳統的高風險管理,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并注重機電技術在安全生產中的綜合作用,對于提升煤礦的綜合管理都將有很大的實際意義。

1煤礦機電技術管理應用存在的相關問題

1.1機電技術管理體系有待加強

在煤礦機電技術的綜合管理中,通過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并在嚴格執行中形成了一定的產業鏈發展模式,因此,在綜合管理的過程中,對于整體運行都有很大的推動性。其中,在當前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比如,機電設備管理體系不健全,煤礦安全運行與管理機制不科學,沒有制定出現場安全管理的綜合模式,也沒有形成現場管理的綜合管理機制,在機電管理體系的運行中,沒有全面落實到實際安全生產之中,從而導致機電技術與煤礦安全生產運行秩序上的混亂[1]。

1.2機電設備綜合管理不到位

在機電設備的綜合管理中,沒有充分考慮煤礦安全生產中的每一個因素,尤其是在礦井的安全生產過程中,對于機電設備管理的綜合措施沒有嚴格執行,機電基礎管理的效率也相對較差,在注重煤礦地下采掘現場的設備管理中,沒有形成科學化的管理模式,存在諸多的安全隱患,因此,由于機電設備運行不規范、安全措施不到位產生的事故相對比較多,其中,在運輸設備的安裝、運行以及檢修與調試的過程中出現相應的人員觸電事故,因為沒有嚴格進行設備的檢修,也沒有做到詳細的綜合管理。

1.3機電管理技術人員素質不到位

機電安全技術管理是一項綜合技術的運用過程,因此,在生產實踐過程中,煤礦企業要注重對人員素質的整體培育。但是,有一些機電技術人員綜合素質不全面,管理水平也不是很高,煤礦企業也沒有組織專門的培訓,因此,在整個技術管理與運用中就會出現與實際管理相脫節的現象。同時,在堅持相應的考察抽查管理中,也沒有對整個管理形成科學化的模式,因此,在機電設備操作路徑中,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與綜合能力對于整個管理都將有很大的反作用。在多種機械操作的過程中,如果有技術人員責任心不強、操作技能不強等影響,就會給整個安全事故的發生帶來不同程度的誤差,不利于煤礦的安全生產[2]。

2構建機電技術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運用方式

2.1加強管理,突出機電設備的綜合運用效果

在機電設備的綜合管理中,要形成多樣化的管理方式,在全面構建規范化的管理路徑中,嚴格執行相應的法律條文,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相關政策,在機電設備的管理中全面落實管理機制的相關責任,解決現場實際操作中可能出現的相關問題。一是要落實責任。將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員工身上,在加強監督管理的基礎上,形成獎懲分明的管理機制,煤礦企業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出相應的管理機制,通過獎罰等機制,對于安全意識強、機電技術強、責任心強的員工,要給予積極的獎勵。二是要加大對設備的綜合投入。在不斷加大對機電設備的投入過程中,形成機電設備維修管理等方面的費用開支,對于機電設備的主要維修以及相應的改造,在加大資金投入的基礎上,形成設備更新管理模式,并適應煤礦安全生產的需要。三是要結合實際需要更新設備。在煤礦開采的過程中,要注重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并加強對新技術的管理,增強機電設備的綜合管理能力,從而有效提升煤礦安全生產的綜合效益。

2.2提升素質,加強對人員的綜合培養

在機電技術的綜合管理過程中,要進行定期培訓之外,還要進行相應的技術培養。因此,在具體操作的過程中要全面實現機電技術人員的業務素質,在進行崗前培訓、崗中培訓的基礎上,更好的為機電設備技術的安全運行提供有力的幫助。因此,煤礦企業要根據實際需要,制定出相應的培訓方案,在注重綜合培訓的基礎上,定期選拔優秀的人次進行技術培訓,在全面提升專業技術能力的基礎上,圍繞整個專業技能以及基本業務素質訓練,在安全生產的過程中,構建多樣化的培訓體系,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培訓方式,將操作人員的理論知識不斷轉化為成果的運用。在加強專業技術培訓的路徑中,強調實踐操作水平的提升。同時,為了更好的拓展整個技術工作思路,在邀請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與指導的基礎上,形成講座、現場指導等培訓模式,并加強與高校專業技術人才之間的溝通,注重人才的全面培養,注重好宣傳,營造良好的管理氛圍,采取積極有效的績效評定方式,形成相應的獎勵管理機制,更好的調動操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培養出更多的技術骨干人才,更加有利于提升煤礦機電技術在安全生產中的綜合作用[3]。

2.3落實制度,形成全程跟蹤管理模式

首先,煤礦企業要制定出技術管理針對性考核文件,并嚴格落實該考核文件中所規定內容,使機電技術管理操作更具規范性,從而提升整體管理質量,降低設備發生故障的概率。其次,針對機電設備相關檢查制度方面,可采取上崗檢查制,將煤礦機電技術管理重點定位于各關鍵崗點及要害場所,當崗位輪換之后,需實施全方位檢查,確保設備始終處于完好狀態。此外,煤礦企業還需制定嚴密的管理計劃,對于煤礦安全生產的所有工序均要編寫安全管理計劃與具體管理流程,并指派專業管理人員對生產現場實施跟蹤全程管理,而對于部分重點生產區域,還應由相關領導深入到現場進行指導與監督,確保所有的生產工序都與相關流程標準相符合,以此方式提升煤礦機電技術管理整體質量水平[4]。

3結語

在煤礦安全管理的路徑中,要注重對煤礦綜合管理效能的全面運用,在注重機電設備綜合效能的基礎上,形成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注重將安全文化注入到每一個管理之中,同時,對于整個管理的綜合應用,要搭建有效的管理方式,才能更好的推動煤礦生產的安全運行。

作者:蘇飛 單位:山西蘭花同寶煤業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李帥彪.煤礦機電技術管理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應用研究[J].河南科技,2014,(03):237.

[2]馬國慶.論煤礦機電技術管理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應用[J].科技與企業,2014,(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