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合理的國企收入分配體制
時間:2022-12-02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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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國有企業改革進入攻堅階段,研究討論國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問題,對于建立工資收入分配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具有積極的作用。
我國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情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圍繞市場取向,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了傳統的高度集中的工資管理體制,初步建立了適應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行政機關各自特點的工資制度。企業普遍實行了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辦法,擴大了企業內部分配自主權,實行了以勞動評價為基礎的基本工資制度和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1979年至1998年,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年均遞增4.7%,同期,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年均遞增8.3%。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調動了職工的積極性,促進了企業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隨著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總體目標的確立,我國積極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健全宏觀調控體系。與此同時,進一步深化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進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一是進一步改革企業工資決定辦法,在繼續實行工效掛鉤等辦法的同時,對少數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試行依據“兩低于”(即: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低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于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原則,自主決定工資總額的辦法。二是改革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辦法,在少數國有企業試行了經營者年薪制。年薪一般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兩部分組成,基本年薪按企業經營規模大小、經營責任輕重由政府有關部門確定,效益年薪與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利潤多少等指標掛鉤,按一定比例提取。三是結合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探索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具體途徑和辦法,在少數大中型國有企業內部引入職工持股,在部分小型國有企業,通過職工全體持股,形成了勞動聯合基礎上的資本聯合,創造出獨具特色的股份合作制企業組織形式。目前,浙江、廣東、深圳、上海、山東、江蘇等省、市試行職工持股辦法的企業相對較多,一般采取職工個人持股或職工集體持股、成立職工持股會兩種形式。四是改革政府調控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的方式方法,逐步由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方式轉變。
在北京、天津、河北等二十個省、市試行了工資指導線制度,引導企業工資水平合理增長;在上海、重慶、大連等十八個大中城市建立了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引導企業依據市場工資率信號合理調節內部工資關系;在南昌、鄭州等六個城市研究試行人工成本預測預警制度,引導企業加強人工成本管理,合理確定人工成本水平。此外,普遍(除西藏自治區外)實行了最低工資制度。以上改革探索,符合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總體目標的要求,有利于在工資分配中發揮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有利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形成多元化產權結構并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有利于建立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也有利于新型工資收入宏觀調控體系的形成。從試點企業情況看,效果是好的,調動了企業經營者和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了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和國有企業深化改革。
但是,也要看到,我國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還處于探索試驗的過程中,還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在:市場機制的作用尚未全面引入企業工資收入分配,企業還未完全成為分配主體;分配方式比較單一,不適應所有制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需要;工資收入分配激勵與約束機制沒有__普遍形成,企業內部分配的平均主義傾向還比較嚴重;少數壟斷行業個人收入偏高,國家宏觀調控還缺乏應有的手段和力度,等等。此外,一些改革舉措還不到位,比如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問題,在理論上雖然有了重大突破,但還缺乏可操作的分配政策,使得企業在實際工作中不好把握;又比如,經營者和職工持股分配問題,還存在認識不一致、政策不配套、運作不規范等問題。
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四中全會對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有關問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決定。其中,明確要求“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收入分配制度”,強調實行按勞分配原則,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同時要求在少數企業試行經營者年薪制和持有股權等分配方式。這既是對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的充分肯定,更為我們指明了今后一個時期改革的方向和目標。當前,認真學習貫徹中央會議精神,進一步理清實現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目標的思路,明確主要任務和措施,已成為亟待我們研究回答的重大而緊迫的課題。根據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收入分配制度的目標,初步考慮,今后一個時期企業工資收入分配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則,實行“市場機制調節,企業自主分配,職工民主參與,國家監控指導”。具體說就是:充分發揮勞動力市場對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的基礎性調節作用,企業成為分配主體,根據勞動力市場調節形成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和本企業經濟效益自主決定工資水平,參考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確定經營者和職工個人的工資收入,建立工資收入能增能減機制;探索實行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多種方式,使經營者和職工能通過本人擁有的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分享企業的經營成果;加強民主管理和科學管理,通過民主協商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等多種方式,使職工參與和監督企業工資收入分配過程;改進和完善政府對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保證工資收入分配健康有序進行。
為此,在以下四個方面應取得突破性進展。第一,建立經營者收入分配激勵和約束機制。國際經驗和國內改革以來的實踐都說明,經營者以及董事會、經理層其他成員的收入分配在企業分配中起龍頭作用,必須抓緊抓好。一是要繼續在有條件的企業試行經營者年薪制辦法,包括實行經營者持股和認股權制度等長期激勵辦法,使經營者獲取與其職責和貢獻相符的收入水平,建立激勵機制,通過試點探索來總結經驗,切不可“刮風”;二是要改革董事會、經理層其他成員收入分配辦法,董事會成員根據其投資決策和資產運營能力及其業績取得相應報酬;經營層副職,根據其履行經營管理責任和取得業績的情況確定報酬;三是要通過建立嚴格的考核和監督檢查制度,以及規范職位消費,建立廠務公開制度等措施,建立約束機制。
與此同時,還要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經營者選拔任用制度,使經營者能上能下,使物質鼓勵與精神鼓勵相結合,在講經營者責任與權利相統一,貢獻與收入相對應的同時,仍要大力提倡奉獻精神。第二,改革工資決定辦法,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收入能增能減機制。一方面,要結合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進程,積極穩妥改革現行工資決定辦法。對建立了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參與市場競爭程度較大的企業,按照企業自主分配的原則,由企業根據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和本企業經濟效益,自主決定職工工資水平,參考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采取工資集體協商等形式,合理確定職工個人工資收入。
另一方面,要加快企業內部分配制度改革,特別是要突出崗位、職責和貢獻的作用,提倡競爭上崗,崗變薪變,使職工工資收入能增能減。第三,探索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具體途徑和辦法。
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當前應主要是在實行股份制改造或產權清晰的競爭性企業,試行職工持股制度;要認真總結近幾年試點經驗,改進完善職工持股分配辦法;在高新技術企業試行技術入股辦法,把技術專利和科技成果作價折股由科技發明者和貢獻者持有。
對沒有條件實行技術入股的企業,可以對科技人員實行項目成果獎、銷售收入提成等辦法;在資本回報率和凈資產收益率高于社會平均水平的小企業,探索試行勞動分紅辦法。無論實行何種分配辦法,其關鍵要正確處理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的關系,使工資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的收入保持合理比例關系,否則,難以達到充分調動職工積極性、增強企業凝聚力,促進企業發展和經濟效益提高的目的。
構建適應市場經濟的工資收入宏觀調控體系。
要轉變政府職能,使工資收入由直接調控向間接調控轉變,從行政手段為主向經濟、法律手段為主轉變。
一是全面實行工資指導線制度,指導企業合理確定企業工資水平和增長幅度,實現對社會平均工資和行業、企業之間分配關系的調節;二是繼續推進建立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引導企業參考勞動力市場價格,合理確定職工個人工資收入水平,合理調節企業內部__各類人員工資收入關系;三是建立人工成本預測預警制度,引導企業加強人工成本管理,提高人工成本投入產出效率;四是加強工資收入分配的執法檢查,依法規范企業工資收入分配行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同時,對少數壟斷行業和特殊行業的國有獨資公司實行直接管理,解決其中某些企業個人收入偏高問題,調節行業、企業收入分配關系。
立足國情,借鑒國外經驗,積極穩妥地推進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學習借鑒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有益經驗,其中包括工資收入分配方式、方法,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理論成果和實踐經驗。這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共性所決定的,也是貫徹落實我國對外開放基本國策的要求。
這次由中美雙方聯合舉辦的國際研討會,為我們提供了加強中外交流、學習借鑒國外有益經驗的良好機會。
目前,我國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即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工資微觀運行機制和宏觀調控體系。新的改革任務向我們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問題。比如,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現代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的內涵是什么?有哪些基本特征?它的內容和運行方式怎樣?又如,市場經濟發達國家工資微觀運行機制的一般形式、程序如何?有沒有相應的工資收入宏觀調控體系?體系是通過“看不見的手”發揮調控作用,還是加上“看得見的手”,“兩手”配合發揮作用?再如,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經營者和職工持股分配方式,它的歷史發展主要過程如何?它的主要分配方式有哪幾種?各有何特點以及何利弊?等等。以上問題都是當前我們急需了解和把握的,它對于我們積極推進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在理論層次上深入思考有關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分配政策,具有重要的意義。常言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希望,通過這次國際研討會,通過中外專家學者的研討切磋,對我國包括職工持股、經營者股票期權在內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激勵和約束機制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
學習借鑒國外有益經驗,必須結合中國實際。只有這樣,才能學為我用,這已為改革開放二十年來的實踐所證明。因此,在結合中國實際,學習借鑒國外工資收入分配有益經驗方面,應注意把握好以下幾點:一是要加強比較研究,把握中外有關情況的相同之處和差異。
即不但要研究比較國外工資收入分配制度與我國工資收入分配制度的相同之處和差異,還要研究比較產生這一制度的基礎條件、外部環境的相同之處和差異。對于相同之處多的,可以結合實際借鑒運用;對于相同之處少的,就應結合實際改造運用;對于差異很大的,則應研究其原因,從中尋找有何啟發。二是要處理好借鑒與創新的關系。由于國情不同,特別是所有制結構不同,在公有制為主體的前提下,照搬一般市場經濟國家收入分配制度和調控手段就會“失靈”。因此,要借鑒與創造相結合,重在創新,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三是要把工資收入分配研究與就業、社會保險及其與經濟發展等方面研究結合起來。中國人口多,就業壓力大,社會保險負擔重,經濟發展水平不高,這些都對工資收入分配及其改革具有直接、重大的影響。研究借鑒國外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必須與我國就業制度、社會保險制度的發展變化結合起來,使之相互銜接;研究借鑒國外工資收入分配水平及分配關系,更要與對就業和社會保險以及對經濟發展的影響統盤考慮。
在這一點上,中國國情與市場經濟發達國家有很大差異。四是要注重對學習借鑒運用結果的考察,即要跟蹤研究運用效果的好差,看學習借鑒國外工資收入分配有益經驗后,是否調動了經營者和勞動者的積極性,是否妥善處理了投資者、經營者和勞動者的關系,是否促進了企業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效果好的,就繼續運用并完善,效果不好的,就要及時進行調整。總之,一切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學習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加快我國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步伐,建立起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促進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