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服務新農村建設調研思索

時間:2022-06-05 0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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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場服務新農村建設調研思索

在我國“,三農”問題一直是各級關心、關注的焦點之一,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是近年來國家改變農村面貌,實現全面小康建設的重要途徑。新農村建設現狀決定了要有適當的特色農村金融與之相配套。因此,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建立以服務“三農”為中心的強有力的農村金融體系,充分發揮農村金融市場的作用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1農村金融市場的現狀

現狀之一:農村金融市場供給與需求不相平衡。從需求方面來看,據“中國農村金融發展研究”顯示:在被調查的農戶中,74%有積蓄;66.9%的農戶有過借貸,其中51.3%來自非正規金融渠道,44.2%來自信用社,4.5%來自商業銀行。對農村地區企業金融需求調查顯示,92.7%的企業申請過貸款,52.5%的企業認為貸款不方便。無論從儲蓄還是借貸角度看,農民顯著而迫切的金融需求都未得到完全的滿足。從供給方面來看,中國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和民間金融組織是農村金融市場的主要組成部分,曾以存貸款、債券、信托等手段支撐起農村金融市場,為推動農村經濟發展作出貢獻。近年來,商業化改革影響到國有銀行向農業和農村提供金融服務的積極性,國有銀行四年間撤并1萬個基層機構,農戶和鄉鎮企業的融資成本持續走高。貨幣管理當局對非正規金融管制比較嚴厲,在強調金融體制改革的同時,更重視對金融風險的控制。使得民間金融發展并不十分迅速,無法進一步擴展規模和經營網絡,只能為農村經濟和農民提供簡單的金融服務。由此可以看出,現階段農村金融市場上提供的服務遠遠不能滿足農村融資需求。現狀之二:特有信貸風險問題制約農村金融市場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農業生產容易受自然災害的影響。而正規金融機構又很難了解與應對農村生產活動中面臨的各類自然風險、社會風險和市場風險,相對于較小的貸款本金而言,它們的信貸成本太高,高到難以用利率提高后的風險溢價去彌補(因為受到監管機構規定的利率上限的限制)。二是信息不對稱問題。由于貸款規模較小,正規金融機構對農村客戶特點及活動的私人信息極度缺乏,信息采集的時間和成本較大,放貸意愿較弱。三是質押物的問題。銀行不愿接受農村客戶提供的抵押品(沒有房產證的房屋、小企業廠房設施、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等),而且雙方在估價上也存在差距,這些質押物品在正規金融企業看來價值不大,而一旦要處理這些質押物,缺乏合適的拍賣市場?,F狀之三:農村中的“二元金融”結構并存。金融二元性是指規范的金融部門和不規范的金融部門并存,主要表現在國有金融與民間金融處于不同的信用體系中,國有金融機構對民間經濟存在制度上的“約束”,民間經濟從國家控制的金融體系中獲得金融支持難度較大??紤]到農村經濟主體抵押品不足、收入不穩定、農村投資與消費難以區分以及農村居民居住分散等因素,國有銀行出于抗風險的目的,會降低對農村經濟的貸款。正規金融部門的貸款手續繁瑣,申請審批成本過高,加重了融資成本。這些因素導致農村正規金融市場門檻很高,普通企業和農戶難以逾越,從而造成了農村金融市場在相當程度上與正規金融市場隔離?,F狀之四:民間落后的原始態服務。沒有相對規模、產業鏈健全的盈利主產業支撐。貸款需求與金融服務需求處于原始狀態,農村貸款需求都是生存需求,經濟發展的生產性大額需求較少,貸款保證多以原始的個人“道德信譽、公眾口碑”為抵押品。

2農村金融服務滯后于新農村建設的原因分析

第一,農村金融市場相關法制不健全。農村金融穩定性不強,適應性較差,經營管理難度大,必須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來規范。而我國現有的相關立法難以指導農村金融市場的正常運作。農村經濟發展整體水平較低,市場化程度不高,社會分工不發達,單純依靠市場調節勢必引發資金外流。增強對新農村建設的金融支持,既要借市場之力,也要用法律之手。要用強制性的法律手段積累啟動農村經濟的增量資金,促其實現自我循環和螺旋式發展。第二,政策性與商業性金融合力不足。農村經濟的特點要求必須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的合力,堅持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結合。對農業生產基礎設施、農業科技自主創新和推廣應用、農村綜合開發、農業資源開發等貸款周期長、風險大、啟動階段效益低的領域,政策性金融應發揮主力軍的作用,并逐步推進到縣域經濟、農村中小企業等領域。對市場化程度高、效益好的領域,則由商業性金融發揮主導作用。但在農村經濟中,政策性金融在進行示范引導后,商業性資金跟進較慢或因風險、收益原因未跟進,造成政策性與商業性金融合力不足。第三,農村金融資金分配不合理。現在鄉鎮的金融機構中,郵政儲蓄只吸收農村資金而不發放貸款,吸收的資金統統上劃到地市級以上機構;而農村信用社也在強調資金的集中使用,往往也把吸收的農村資金上存到縣級以上機構;農業銀行由于是商業銀行,也正在向股份制邁進,為了改善財務狀況,不得不全行統籌、統一調度資金,支持能夠帶來較大收益的發達地區大項目;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政策性商業銀行,業務范圍僅僅限制在政策性糧棉油收購等流通領域貸款,對農業生產基本上沒有安排支持資金。第四,農業貸款結構不合理、效率低下。由于貸款結構不合理,我國農業貸款效率不高,一個主要表現就是農業貸款占農業產值的比重高于農業產值。農業的低效率也是影響農業貸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正規金融的缺位難以滿足農村金融服務的需求,使得民間借貸能夠擠入農村金融市場。本來應當是正規金融高度發達以抑制非正規金融,而實際情況則是許多地方民間借貸比重高于正規渠道借貸,出現了正規金融和非正規金融功能錯位。第五,金融創新服務項目發展滯后。大多數農村金融部門仍采用傳統金融服務手段,金融業務仍然以傳統的存、貸、匯為主,缺少信貸服務品種創新,已不能完全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以保險業務為例,在農村市場上仍處于發展的初創階段。農村金融組織單一化、業務商業化和壟斷化,金融服務不到位。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生活條件的改善需要大量信貸支撐,但隨著國有金融機構日益商業化,使它們大規模收縮戰線,壓縮基層經營機構。同時,貸款權限也從基層上收,結果是大量儲蓄資金外流。第六,“城鄉二元結構”決定“二元金融”結構。我國現在正處于城鄉的二元結構比較明顯的時期,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經濟剩余仍然在向城市傾斜。我國的金融市場上農村、城市“一盤棋”造成了農村缺少相應的金融配套服務,農民的需求得不到滿足,并且出現了農村資金“倒流”城市問題,造成現階段金融資源配置大量流向城市。城市一元的金融體系初具雛型,只需完善、提高。而農村一元的金融體系,尚未納入議事日程(指是否應該單獨建立農村金融體系)。因此,農村金融改革要建立最適合農村需要的金融資源配置方式。建立新的“二元金融”結構,這里的“二元金融”結構是指完善、提高城市一元金融體制,大力發展適合農村金融市場的另一元金融體制。

3建立適合新農村發展的新金融體制

社會經濟結構的二元需要金融結構的二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城市農村金融“一盤棋”的發展策略是行不通的。在中國的農村,要建立為農民服務的銀行體系,其宗旨是為新農村服務。而新農村建設又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必須整體精心安排,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第一,加強法律的規范作用。我國現階段法律體系尚不健全,沒有專門支持農業發展的金融機構的法律,因此,我國必須加強對農村金融的立法工作,以規范支持農業發展金融機構的行為,使它們在法律保障下健康有序地為農業發展服務。要按照強制性、公平性和自愿性的原則,制定相關金融法規,公平界定農村金融機構體系的業務范圍和服務職責;把支持農戶生產經營、支持當地中小民營企業發展、支持助學和消費等作為金融機構應盡的法定義務;規定設在農村的所有金融機構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必須將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當地,支持當地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在目前缺乏法律限制的情況下,建議有關部門加強監督引導,探索建立農村資金回流機制,確保農村金融機構資金真正用于農村建設。第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立多元化、功能和機構布局合理、既競爭互補又可持續發展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是農村金融改革的核心,也是滿足“三農”發展,符合新農村建設的目標之一。構建完善的“三農”服務金融體系是科學發展觀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實現途徑,具體思路應當是:一是深化農村合作金融改革步伐,完善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根據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國情現實,建立多種形式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堅持在自愿互利的基礎上,按照通行的合作原則建立相互協作、互助互利的“合作性”資金融通機構,真正體現自愿性、互助共濟性、民主管理性、非盈利性,恢復農村合作社合作金融的本來面目。二是改造現有郵政儲蓄制度,堵截農村資金“倒流”,為農村金融市場“造血”。針對農村資金“倒流”城市問題,要從根本上解決,必須對現有郵政儲蓄制度進行改造,可以做到:

(1)對于經濟發達、郵政儲蓄業務量大的地區。在管理規范的基礎上,將原有的郵政儲蓄部門改組為郵政儲蓄銀行,專門從事儲蓄、匯兌、等業務,所攬資金一律不再轉存人民銀行收取率差,并且,必要時國家財政可以給予郵政儲蓄銀行適當的補貼。

(2)對于經濟不發達、郵政儲蓄業務量較小的地區。在縣一級將郵政儲蓄部門并入信用社統一管理,或成為信用社的分支機構。只有這樣,才能為農村金融市場“造血”,將大量的閑散的儲蓄資金“存”于農村金融市場。三是增設新型農業保險組織,提高農業抗風險能力。①建立縣一級的具有法人地位的農業保險股份合作公司:將合作社制度與公司制度融為一體,合作制以體現互助共濟性,公司制保證其制度的先進性與責任的有限性;該公司由農戶、其他小生產者、鄉鎮企業等入股及部分國家財政投入,國家的投入不能超過30%,即不占控股地位,否則有承擔絕對責任之嫌。②在省一級建立農業保險股份公司:由各縣級的農業保險股份合作公司按其總資本的8%投資入股,省級財政也投入擬設公司約30%的資本;同時農業保險股份公司按8%對各縣級的農業保險股份合作公司承擔再保險責任。第三,進行農村金融機構戰略調整。在繼續完善原有的存貸款業務、匯兌業務、業務、公司業務的同時要大力開拓新的能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業務。如加快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在農村大力推廣個人理財、銀行卡、基金、租賃、金融咨詢、保管箱業務、農產品期貨等金融產品,同時根據農民貸款需求特點,設計開發如倉單、地上作物收獲權、存欄牲畜抵押等貸款業務,滿足農村多樣化金融需求。一是構建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到控制風險的重要性,建立風險控制機制,大力加強風險管理。健全獨立的法人治理結構、內部控制和風險防范機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強從業人員的風險意識,注重創新能力的培養,提高市場應變能力和敏銳捕捉市場信息能力,并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道德水平,防范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二是建立有效的營銷體系,深挖客戶資源。針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廣闊性、分散型的特點,利用鄉鎮金融機構中熟悉當地情況的工作人員開拓新業務。降低信貸風險,簡化申請手續,節約成本。三是加強人才隊伍培養。要重視培養、引進和儲備專業人才,逐步建立起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人力資源管理體制。建立人才培養開發制度,通過崗位培養、專業培訓、學歷教育等多種方式,不斷提高農村金融機構員工素質。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建立人才選用引進機制,堅持任人為才、量才適用的原則,通過公正、嚴格的考核程序選拔人才,使熟悉農村情況、業務能力強的人才進入工作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