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貿易理論畢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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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貿易理論畢業論文

國際貿易理論的發展基本上分為兩大主線,即保護貿易理論和自由貿易理論。一般認為,保護貿易理論與自由貿易理論是相互對立的,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說:“在西方經濟學中,自由貿易與保護貿易之爭由來已久,并且始終不曾停止過。”(注:厲以寧:《開放經濟與世界經濟·序》,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第9頁。)但我們認為,自由貿易理論和保護貿易理論并非截然對立,世界各國從來就沒有進行過真正的自由貿易,正如陳飛翔所指出:“盡管經濟學理論中長期存在自由貿易和保護貿易之爭,但自由貿易理論哪怕在觀念上也沒有走向絕對自由,并不排斥必要的保護”(注:陳飛翔:《論適度保護》,《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1995年第3期。)。可以認為,保護貿易理論是對自由貿易理論的修正和完善。

一、保護貿易理論與自由貿易理論一樣,都提倡積極主動地參加對外貿易

重商主義是保護貿易理論的早期學說,其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托馬斯·孟在他的代表作《英國得自對外貿易的財富》一書中寫道:“對外貿易是增加我們的財富和現金的通常手段”(注:汪堯田:《國際貿易》,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217頁。),它積極主動地追求外貿順差。

資產階級保護貿易理論的第一個系統闡述者是德國歷史學派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他提出的“保護幼稚產業論”僅僅提倡保護本國的弱小產業,一旦這種弱小產業在政策保護下得到發展,成長到具有國際競爭能力時,就主張國家立即放棄保護政策,以利于國內資源的有效配制和產業競爭力的增強。

發展中國家借鑒李斯特的保護幼稚產業論和羅斯托的經濟起飛理論,提出了進口替代和出口導向相結合的貿易發展戰略,涌現出巴西、墨西哥、亞洲“四小龍”、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等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可以說,拉美和東南亞國家的崛起,是與積極利用外援、及時接納上游國家轉移過來的資金、技術和產業分不開的。“國際貿易在發展中國家的歷史發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注:[德]諾貝爾特·馮克:《新貿易保護主義的一種形式:貿易性投資措施》,《國際商務》1995年第1期。)事實上,奉行新貿易保護主義的大多是發達國家,如歐盟、加拿大和美國,但它們的外貿量卻是世界上最大的。如美國在1994年的進出口貿易額就高達12019億美元,居世界第一位(注:儲玉坤:《1994年世界貿易發展迅猛的原因及其前景》,《國際經貿探索》1995年第4期。)。

總之,形形色色的保護貿易理論無一是主張閉關鎖國的,這些理論都提倡積極主動的對外貿易。

二、保護貿易理論修正了自由貿易理論的不現實假定,發展了自由貿易理論

傳統的保護貿易理論主要有以李嘉圖為代表的比較利益論和以赫克歇爾與俄林為代表的要素稟賦理論。這兩種理論在解釋貿易的起因方面非常有說服力。但它們不能解釋現實中發生在發達國家間的產業間貿易和發生在跨國公司內部的公司內貿易,不能動態地解釋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利益的變化,忽略了貿易利益在貿易雙方的分配是否合理,等等。

保護貿易理論是以自由貿易理論批評者的身份出現的,是對自由貿易理論的補充和發展。這種發展主要表現為對傳統貿易理論假定前提的修正。

一般認為,傳統的自由貿易理論主要有以下幾個明確或隱含的假定(注:邁克爾·P·托達羅:《經濟發展與第三世界》,中國經濟出版社1992年版,第341頁。)(注:王小軍:《新貿易理論書評——新貿易理論與傳統貿易理論之比較》,《國際貿易問題》1996年第4期。):

1.各國生產要素在本質上保持不變,在國內可以自由流動,但在國際間則根本不能流動。

2.技術水平固定不變,可自由獲取,國際市場上消費者主權占主導地位。

3.規模收益不變,要素市場和產品市場都是完全競爭的,沒有不確定性。

4.政府在外貿中不起作用,因此國際貿易在相互競爭的小生產者之間展開。

5.各國貿易總是平衡的。

6.各國的需求偏好相似且保持不變,各國經濟發展水平相似。

由于上述假定前提的不現實性,因此出現了對上述假定進行修正后產生的各種保護貿易學說。

(一)保護幼稚產業論修正了傳統自由貿易理論中貿易各國都處于相似經濟發展水平的假定

保護貿易論的提出者李斯特批評古典貿易理論“沒有考慮到各個國家的性質以及他們各自的特有利益和情況”。“兩個同樣具有高度文化的國家,要在彼此自由競爭下共同有利,只有當兩者在工業發展上處于大體上相等的地位時才能實現”,“在自由競爭下,一個一無保護的國家要想成為一個新興工業化國家已經沒有可能。”“保護制度是使落后國家在文化上取得與那個優勢國家同等地位的唯一方法。”(注:[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李斯特提出的歷史發展階段論認為,各個國家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應該采取不同的外貿政策,在工業化的中期階段,實施保護貿易可以迅速發展起本國的民族工業,但在民族工業具有一定的國際競爭力時,必須果斷地放棄保護。這實際上是對李嘉圖比較利益學說的發展和補充。

(二)發展中國家貿易條件惡化說是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假定貿易各國都可從貿易中對等獲益的修正

伊曼紐爾和普雷畢什關于發展中國家貿易條件不斷惡化的論點得到了普遍的證實:

“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已越來越趨向惡化,自1980年起,初級產品貿易的平均價格下降一半,給發展中國家的初級產品出口收入造成了巨大損失,每年高達500億美元。1993年初級產品價格更是普遍下降,非燃料初級產品平均價格以美元計比1992年下降了3.5%左右,其中一些產品的價格已經下降到30年來的最低水平。”在世界商品貿易額和比重不斷減少、服務貿易額和比重不斷增加的今天,在運輸、保險、銀行、通訊和旅游等服務貿易領域,發展中國家更是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注:曾時:《試論新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特點與理論基礎》,《世界經濟研究》1994年第6期。)。

“薩普斯福特根據從1962~1982年每年數據在二項回歸分析中估計,非燃料初級產品需求的價格彈性為-0.25”,“長期價格彈性可能比短期價格彈性低許多”。發展中國家更加外向型的全球政策轉變可能抑制農產品價格,因而惡化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其直接的收入效應可能很小,而通過國際收支約束加緊產生的間接效應可能會相當大,因而會全部抵消貿易自由化的預期益處。”(注:[英]邁克爾·布利尼:《發展中國家的貿易自由化和貿易條件:關注的一個方面》,《經濟資料譯叢》1995年第3期。)

(三)凱恩斯主義貿易理論是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假定各國總處于貿易平衡狀態的修正

凱恩斯主義認為,凈出口屬于總需求的一部分,可以刺激國民經濟的發展,而進口則會收縮國民經濟。因此,凱恩斯主義提倡國家干預國際貿易,大力推動出口,抑制進口,保持外貿順差。因此,凱恩斯主義又被叫作“新重商主義”。

正如希克斯所說,“造成英格蘭如此多的人在自由貿易方面喪失信心的主要問題是,舊的自由主義在巨大的失業面前無能為力,以及在積極的反失業計劃中使用進口限制作為要素的可能性。人們當然不得不把這條思路同凱恩斯的名字聯系在一起。就是這一點(幾乎僅僅這一點)導致凱恩斯放棄自由貿易的信念。”(注:[英]邁克爾·布利尼:《發展中國家的貿易自由化和貿易條件:關注的一個方面》,《經濟資料譯叢》1995年第3期。)可見,當國家發生經濟危機時,失業和經濟衰退就必然導致政府的保護主義傾向。

(四)最優干預政策理論是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市場完美無缺假定的修正

發展中國家的特點是有大量的市場缺陷,其中主要是要素市場、扭曲的部門間工資差別、粘性工資與市場工資超過影子工資、分部門的最低工資和買方壟斷,等等。所有這些市場缺陷意味著需要保護。另一方面,由于發展中國家存在非經濟偏好(即發展新興工業),因此,由戈登、約翰遜、伯格沃蒂、斯瑞尼瓦薩等人提出了最優干預政策理論,認為當市場扭曲是由國外而非由國內因素所引起,當經濟目標屬于對外部門時,采取最優干預的保護貿易形式被認為是最優政策(注:[美]杰格迪什·伯格沃蒂:《自由貿易的新舊挑戰》,《經濟譯文》1994年第5期。)。

(五)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貿易理論是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的完全競爭和規模收益不變假定的修正

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貿易理論認為,建立在比較優勢理論上的古典貿易理論有一個重要的假定,即自由競爭、市場機制決定價格和規模收益不變。事實上現代許多工業具有規模收益遞增的特點,即隨著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產品的單位成本呈現遞減趨勢。規模經濟的存在要求每個國家的幾家大壟斷公司各自生產少數幾種產品,而且每種產品應存在差異,以便在生產規模上取得收益遞增的好處(注:王繼祖:《近年西方新貿易理論淺探》,《南開經濟研究》1996年第5期。)。

德國的諾貝爾特·馮克指出:“傳統的外貿理論是建立在完全競爭這一假設之上的。而這種理論沒有考慮到目前世界經濟體制的一些根本特點。例如跨國公司和市場壟斷的存在,國內外市場的區別及信息的不暢通。而恰恰在一些領域里存在大量非關稅壁壘,不完全競爭是其中的主要標志。例如在汽車工業、鋼鐵工業和半導體工業就是如此。”(注:[德]諾貝爾特·馮克:《新貿易保護主義的一種形式:貿易性投資措施》,《國際商務》1995年第1期。)

斯賓塞和布蘭德等人認為,某些工業,特別是高科技工業,處于不完全競爭情況,市場經濟失靈,需要政府干預。在這些行業中,少數大公司壟斷市場,形成寡頭壟斷,參與有效競爭,他們可以影響市場價格,他們擁有的市場力量可以獲取超額利潤轉向本國公司,從而有利于本國經濟的發展,并可取得外部經濟利益。政府可以采取多種方式加以支持,比如政府可以對本國大公司給予補貼,從而使外國競爭對手推遲或停止投資與生產,使本國公司占領市場獲得超額利潤,其利潤大大超過政府補貼。不完全競爭前提下的國際貿易理論修正了古典與新古典的自由競爭貿易理論,明確提出國家干預貿易的必要性,修正了古典與新古典貿易理論反對國家干預貿易的主張。而且,事實上歐美日等發達國家已不同程度地實行了這種戰略。他們對某些戰略工業和貿易,特別是高科技工業,國家曾不同程度直接或間接地加以支持。例如對歐洲空中客車公司和美國波音公司的噴氣式飛機等制造業的支持,對日本重化工業和半導體工業的支持等。國家對這些工業的支持和保護可以稱為“保護高科技產業論”,是“保護幼稚產業論”的現代翻版(注:王繼祖:《近年西方新貿易理論淺探》,《南開經濟研究》1996年第5期。)。

(六)企業內貿易理論是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的市場運行具有完全效率假定的修正

自從科斯提出交易成本和企業理論以來,人們認識到市場運行經常受到各種各樣的阻礙。這樣,企業就有一種通過自身組織的巧妙安排來替代成本相對較高的市場來組織資源的內在傾向。表現在國際貿易方面,就是某些大型的跨國公司經常通過公司內貿易來降低關稅的支付的現象。“雖然有關公司內貿易的詳細、準確的統計很難獲得,但是一般都認為公司內貿易已經成為當今國際經濟活動中的普遍現象。……根據有關的研究報告估計,目前大約60~70%的世界貿易與跨國公司有關。2/5的國際貿易在公司內部進行。鄧寧發現在英國的子公司85%的進口和80%的出口屬于公司內貿易,而在彩色電視機制造業公司內貿易的比率高達40%。利柯魯(Lecraw)研究了日本在東南亞5國輕工業制品制造業的111家跨國公司的公司內貿易的情況,他發現這個比率高達79%。”“正統的國際貿易理論對公司內貿易這種非傳統的國際貿易交易形式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和研究。”(注:朱剛體:《交易費用、時常效率與公司內貿易理論》,《經濟學動態》1997年第3期。)

(七)技術外溢和技術創新貿易理論是對傳統自由貿易理論技術固定不變和把技術作為外生變量假定的修正

傳統自由貿易理論假定技術是固定不變的,而且是可以自由獲取的。但實際上,人類的生產技術是在生產活動中產生和發展的,并且獲取技術,特別是關鍵技術是需要花費高昂的費用的。

技術外溢理論認為貿易和技術外溢有可能將國民經濟的發展引入錯誤的方向,使貿易各方的長期發展速度都受到影響。技術創新的大幅度進展需要兩個必要條件,即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對科研投資的鼓勵。(注:海聞:《國際貿易理論的新發展》,《經濟研究》1995年第7期。)

為了消除技術外溢對國民經濟的誤導和刺激技術創新,都需要國家干預貿易活動。

(八)國際競爭優勢論修正了傳統自由貿易理論的比較優勢論

波特在調查研究了10個國家100家大工業的情況后指出,當前的貿易理論只能解釋為什么在國際競爭中一些國家的某些工業取得了輝煌的成就,而另一些卻失敗了這一問題的部分原因。比如為什么日本在汽車工業、瑞士在精密儀器工業,以及美國在化學工業方面比別國生產率更高,更富于競爭力,用比較優勢理論不能完全解釋。(注:王繼祖:《近年西方新貿易理論淺探》,《南開經濟研究》1996年第5期。)

波特認為,比較優勢并不一定是現實的國際競爭優勢。為了取得國際競爭優勢,政府可以通過補貼對工業競爭力加以影響;對教育的支持可以影響高級要素稟賦;對產品的規模、標準條例等的規定將影響產品的需求和供給;通過財政金融政策可影響工業及相關工業的供求與競爭狀況等等。

三、西方資本主義的發展實踐表明,保護貿易是他們事實上實行的貿易政策,是其實行工業化和保護本國經濟的重要手段

19世紀初,美國開始工業革命,為了抵御英國工業品的競爭,扶植國內工業的發展,美國不斷提高關稅。1816年關稅率為7.5~30%,1824年平均關稅率提高到40%,1825年又提高到45%。18世紀80年代,美國工業躍居世界首位,1900年美國在世界外貿總額中僅次于英國,居世界第2位(注:李湘等:《國際貿易教程》,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89年版,第63頁。)。

“歷史上,德國和美國的鋼鐵工業地位的上升(1880~1913)在相當程度上是由于德國和美國政府征收保護主義關稅所致……日本在50年代和60年代初,也通過進口保護為鋼鐵工業的發展助了一臂之力……日本的汽車工業之所以發展到如今的水平,與50年代和60年代日本政府對其汽車市場的進口保護有著相當的關系……后來美國對大量的進口,也加強了對其汽車工業的保護。比如1978年對克萊斯勒公司的應急貸款曾使該公司免于破產;在政府支持下,該公司的生產效率也得到了提高。1981年,美國政府迫使日本政府和汽車生產企業以自愿出口限制與美國合作;1995年美日汽車摩擦升級,美國政府迫使日本政府進一步向美國汽車生產商開放市場。……在電子工業方面,日本政府的保護主義政策也一直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以電視工業為例,日本的通商產業省曾把電視機以及與其相關的電子消費品作為發展出口的一個主要目標,進行保護,使之免于進口競爭;政府還允許七大電子企業在國內形成卡特爾式的聯合。此外,日本國內復雜的分銷系統也常常把國外電子產品排斥在外。”(注:羅丙志:《國際貿易中的政府行為與產業成長》,《國際貿易》1996年第3期。)

“事實上,沒有保護為國內市場生產的早期制造業而實現了工業化的國家和地區只有英國和香港。”(注:[美]約翰·威廉遜:《開放經濟與世界經濟》,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第281頁。)

目前,發達國家處于經濟“滯脹”的狀態,美國等發達國家隨著國際債務的不斷增加,又舉起了新貿易保護主義的大旗。

由上述可以看出,幾乎整個資本主義的國際貿易發展史就是一部貿易保護主義的歷史。

四、結論

根據上述論述,我們可以說,雖然傳統的自由貿易論即比較利益論和要素稟賦論是國際貿易的基礎理論,在解釋國際貿易的起因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其假定前提卻有許多的不現實之處,保護貿易理論正是在這些不現實的假定前提方面予以修正之后提出來的。所以自由貿易理論與保護貿易理論并不就是絕然對立的關系,而是存在著一定的互補性,即保護貿易理論是對自由貿易理論的修正和發展。

有必要說明的是,本文并非主張過度的貿易保護,也并非認為所有的保護貿易學說都適用于所有的國家。只是就保護貿易理論與自由貿易理論的關系而展開的討論。